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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法律文书》2020-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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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法律文书》2020-2021 期 末试题及答案模板 (试卷号:107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6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18 分) 1.依不同的制作方式为划分标准,法律文书可以划分为叙述式 文书、填空式文书和( ) A.宣告式文书 B.表格式文书 C.信 函式文书 D.致送式文书 2.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使用 的规范称呼是( )。 A.犯罪嫌疑人 B.人犯 C.被不起诉人 D.被告人 3.公 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 起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是( )。 A.起诉书 B.公诉意见书 C.抗诉书 D.起诉意见书 4.第 二审刑事判决书中,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为 ( )。 A.上诉人 B.原公诉机关 C.公诉机关 D.原审被告人 5.根 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调解书的尾部应当写明( )。 A.本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B.本调解书一经送 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C.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 有法律效力 D.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监狱 依法对服刑改造期间的罪犯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建议法院审核 裁定假释时制作的法律文书是( )。 A.监视居住决定书 B.提请减刑建议书 C.取保候审决定 书 D.提请假释建议书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4 分,共 12 分) 7.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 答: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 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公证机构、仲裁组织 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 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总称 8.简述公安 机关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的概念。 答:公安机关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是指 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 人另有重要罪行,依法呈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新计 算侦查羁押期限的书面报告。 9.现场勘查笔录的正文包括哪些内容? 答:现场勘查笔录 的正文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勘查过程; 二是现场勘查结果。 三、写作主题(50 分)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起诉书。 李东平,男,1970 年 8 月 2 日生,身份证号码: ××××××19700802××××,汉族,文盲,农民,住××市××村。2016 年 9 月 7 日上午,李东平路经××市郊区时,见被害人吴晓红(女, 24 岁)一人在草滩上牧羊,便上前搭话。交谈中李东平产生了 强奸邪念,强行将吴晓红拉人附近沟内按倒在地,并撕扯吴晓红 的裤子欲行强奸。吴晓红极力反抗,大声呼救。李东平怕罪行暴 露,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吴晓红的腹部猛刺一刀。吴晓红继 续呼救,李东平一手卡住吴晓红的脖子,另一只手向吴晓红的腹 部猛刺数刀,致吴晓红当场死亡。李东平随后取下吴晓红身上带 的手表和衣服兜里的 80 元钱,并将吴晓红的尸体移到附近掩埋。 随后,李东平将被害人吴晓红放牧的 125 只绵羊赶到临近的高家 店村,准备销赃时被发现。李东平畏罪潜逃,后被抓获归案。李 东平因涉嫌强奸罪(未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于 2016 年 ×月×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 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 院批准被××市公安局逮捕。李 东平现羁押于××看守所。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李东平涉嫌强奸罪(未遂)、 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于 2016 年×月×日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 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于 2016 年×月×日告知 李东平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 年×月×日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有 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依法讯问了李东平,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 及其诉讼代理人武义和李东平辩护人张畅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 卷材料。 ××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李东平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 欲与被害人吴晓红发生性关系,但因被害人吴晓红的极力反抗并 未得逞,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 六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强奸罪(未 遂)追究其刑事责任。李东平在强奸未遂后怕自己罪行暴露,用 匕首将被害人吴晓红杀害,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东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 被害人吴晓红放牧的 125 只绵羊以及被害人的手表、80 元钱窃 为已有,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 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其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 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李东平的供述; (2)证人郭明、葛立等人的证言; (3)物证; (4)×××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等。2016 年×月×日,检察院承 办检察员吴维制作了案号为×检刑诉 C2016J××号起诉书。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 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 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答:(一)首部 (1)标题。应当分两行写为:××市人民检察 院、起诉书。 (2)编号。应当写为:×检刑诉(2016J××号。 (3)被告人基本情况。应当写为: 被告人李东平,男,1970 年 8 月 2 日生,身份证号码: ××××××19700802××××,汉族,文盲,农民,住××市××村。 (4)案由和案件审查过程。应当写为: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 终结后,以李东平涉嫌强奸罪(未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于 2016 年×月×日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市人民 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于 2016 年×月×日已告知李东平有权委托辩 护人,2016 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 人,并依法讯问了李东平,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 武义和李东平辩护人张畅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二)正文 (1)案件事实 a 叙述案件事实应当客观、准确,要 素完整,层次分明,并说明证据情况。 (2)起诉的理由和根据。主要应当写明以下内容:一是概括阐 明被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和构成罪名; 二是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触犯的刑事法律条款; 三是写明认定被告人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 量刑的倾向性意见; 四是写明作出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 (三)尾部 (1)致送法院名称。应写明:此致、×××人民法院。 (2)检察员署名、写明年月日。应首先写明检察员的姓名和职 务; 然后另起一行写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 (3)附项。写明被告人现在羁押的处所; 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 四、写作辅题(20 分)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 一份民事调解书。 原告蔡天华,男,32 岁,汉族,系××市某公司经理,现居于 ××市××区。被告张倩,女,31 岁,汉族,系××市某银行职员, 现居××市××区。原被告于 20××年 7 月 16 日登记结婚,未 生育 子女。因性格不合,双方婚后经常发生争吵,原告于 20××年曾 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驳回 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从 20X× 年 3 月起,原被告就没有通过电话,也没有见过一次面。原 告 蔡天华认为,他与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 能。因此,20××年 1 月 20 日,蔡天华再次诉至××市××区人民 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被告张倩辩称,自己同意离婚,但离婚的原因是原告方存在 遗弃、婚外恋的过错。对于遗弃事实,张倩称,20××年 2 月 27 日,原告骗被告出去吃饭,谎称自己堵车迟迟不到,晚上被告回 家发现,原告将自己的东西及贵重物品均搬走,还留下了一份离 婚协议书,此后原告再没有与被告联系过。原告的行为给被告造 成了极大的伤害,导致被告中度抑郁,要求被告赔偿,支付扶养 费并给予生活帮助。原告不认可被告的说法,认为被告所述的遗 弃并非法律规定的遗弃。对于婚外恋事实,被告主张原告存在对 婚姻不忠行为,并有李甲作证。对证人证言,原告表示证人李甲 没有亲眼看到,对婚姻不忠事实不予认可。 被告要求原告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给付被告扶养费 20 万 元,生活帮助费 14.4 万元,物质损失 10 万元,精神损失 5 万元。 另外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包括手表一块,股票 282245. 24 元,原告存款账户中在婚姻存续期间存人的人民币 63.7 万元。 ××市××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由审判长郝云,人民陪审员 蔡春花、樊艳依法组成合议庭,乔雨担任书记员,对本案进行了 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法院于 20××年 1 月 25 日 作成调解书。 调解协议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原告蔡天华与被告张倩同意离婚。(2)原告蔡天华处的手表一 块归被告张倩所有,原告在调勰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手表给付 被告,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折价款十二万五 千元。(3)原告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中国工商银行 账号×××……和兴业银行账号×××……内的存款归原告所有; 招商证券公司账户 070319××内的股票和资金归原告所有,原告 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上述款项的折价款六千 五百三十六元。(4)原告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 生活费两万元。 调解书的编号是 20××年第 256 号。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7800 元,双方当事人各承担一 半。 答:(一)首部 (1)标题。应当分两行居中书写:“××市××区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案号。应当写为:“(20××)×民初字第 256 号”。 (3)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分别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 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 (4)案由; “离婚”。 (二)正文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案件事实。应简明扼要, 且不遗漏主要事实。 (2)协议内容。应写明以下四项内容; “一、原告蔡天华与被告张倩同意离婚。 二、原告蔡天华处的手表一块归被告张倩所有,原告在调解 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手表给付被告,被告予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给付原告折价款十二万五千元。 三、原告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账 号×××……和兴业银行账号×××……内的存款归原告所有; 招商证券公司账户 070319××内的股票和资金归原告所有,原告 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上述款项的折价款六千 五百三十六元。 四、原告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生活费两万 元。” (3)协议确认。表述为:“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 以确认。” (三)尾部(共 4 分) (1)调解书的生效条件和效力。表述为:“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 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审判长、人民陪审员署名,注明 年月日,书记员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