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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19 发布

学校疫情防控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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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防控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大事,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学校发现疫情要在第一时间电话报、1小时内书面报、后续跟踪报。‎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网络等)向崇川区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崇川区教体局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疫情报告人(卫生保健员:徐美娟)→分管校领导(张杰校长)→崇川区疾控中心和崇川区教体局。‎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两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虹桥二小传染病(疑似)人员登记表 姓名 班级 症状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