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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28 发布

农业农村局新型冠病毒疫情常态化防控监督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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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新型冠病毒疫情常态化防 控监督检查方案 根据《畜牧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职责,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监督检查 方案如下。 一、督查职责 对屠宰企业、农资经营业户复工、开业后疫情防控领导体系、 责任分工、员工情况、生产计划、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 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二、督查标准 (一)定期对屠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1.加强人员管理。检查进出屠宰企业人员是否佩戴符合疫控 要求的口罩,进行体温检测等。 2.加强消毒管理。是否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每日是否进行生 产和生活环境消毒。 3.加强物资储备。企业是否向员工提供防护口罩等必备防护 设备,是否购置体温检测设备,并进行必要储备及管理。 4.加强车辆管理。对运载动物的车辆是否进行进场消毒。 (二)定期对农资经营业户监督检查。 1.定期检查。严格按照《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 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销售假劣种子、假劣 农药、不符合规定肥料等不法行为。 2.联合市监、公安等部门坚决打击疫情期间囤积居奇、哄抬 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 三、督查人员及分工 对屠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由孟庆祝牵头抓好落实,对农资经 营业户监督检查由杜白龙牵头抓好落实。屠宰企业、农资经营业 户复工、开业前进行指导,待复工、开业后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 具体监督检查人员: 畜禽屠宰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及所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 分所负责对屠宰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农业综合执法队负责对农资经营业户日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