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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9 发布
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二篇
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二篇
【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10 部门联合下发的《遏制艾滋病
传播实施方案(**-2022 年)》和自治区关于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部
署,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遏制艾滋病经性传播,
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增强艾滋病防治意识,避免和减少不安全性行为,最大限度发现
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巩固吸毒人群防
治效果,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将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
平。
二、策略措施
(一)防艾宣传教育工程(防艾委办公室牵头)。
1.增强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卫生健康部门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制
定差异化的宣传教育目标和策略,既要加强对艾滋病危害的宣传,开
展警示性教育,又要反对歧视。居民防艾知识知晓率达 90%以上。
2.加强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宣传。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相关服务对
象集中活动区域开展经常性的防艾宣传、现场咨询。海关、民政等部
门在口岸等流动人员密集场所、用工单位、居住社区开展防艾宣传,
在出入境口岸显著位置设置防艾宣传广告牌或宣传专栏,覆盖率达 9
0%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防艾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外
出务工培训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防艾
宣传教育,设置宣传墙报,将防艾知识纳入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培训
的内容。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在全区汽车停靠站(点)、铁路
客运站、机场等显著位置设置防艾宣传广告牌或宣传专栏,在高速公
路卫生间、车站卫生间张贴宣传画,覆盖率达 90%以上。各地要做
好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网吧等服务行业场所业主和从
业人员的防艾宣传教育以及相关场所防艾宣传画的张贴和宣传资料
的摆放,宣传覆盖率达 90%以上。流动人口防艾知识知晓率达 90%
以上。
3.加强农村地区宣传。建立健全以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
委会为责任主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技术支撑的基层防艾宣传网络,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
乡(镇)、街道办防艾工作人员进村宣传覆盖 100%的村(居)委会,
村(居)委会防艾工作人员入户宣传覆盖率达 100%。
4.加强老年人宣传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敬老爱老等活动,加强对老年人尤其离异丧偶独居老年人的警示性教
育、情感关怀和心理沟通。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老年人服务机构在
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每年至少开展 2 次防艾宣传教育。老年人防艾知
识知晓率达 90%以上。
5.加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健康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有
针对性地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警示性教育和法制宣传,
突出疫情特点、危害严重性、防治措施和故意传播艾滋病、性病的法
律责任。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达 90%以上。
6.加强媒体宣传。宣传、网信、广电等部门积极协调报纸、广播、
电视等主要媒体加大防艾公益宣传力度,组织当地电视台结合防艾工
作重点,播放艾滋病相关知识或公益广告,并利用网站、“两微一端”
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推送力度。鼓励电影经营单位在放映影片前播
放防艾宣传公益广告。
7.提升防治宣传技术水平。卫生健康部门每年至少公布 1 次艾滋
病疫情和防治工作情况,制定和发布**防艾知识核心要点,制作一批
精品宣传教育材料,为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疫情
形势和特点,加强重点乡(镇)、村(居委会)艾滋病疫情信息宣传
工作。
(二)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
1.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卫生健康等部门免费向艾滋病感染者发
放安全套,在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增设安全套销售点或自动发售装置,
实现宾馆等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全覆盖。
2.强化综合干预。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易感染
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综合干预工作。公安部门为卫生健康部门开
展综合干预、随访管理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出
租屋、公共场所等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干预工作。利用“互联
网+”技术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规模和分布估计以及行为
状况评估,实施线上和线下综合干预。推进暴露后预防措施,到 20
20 年 14 个设区市、2021 年自治区重点县、2022 年全区所有县实
现暴露后预防全覆盖。探索开展男性同性性行为等人群暴露前预防试
点工作。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 10%以上,
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 0.5%以下。
3.加强重点干预。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健全社区戒
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紧密衔接的工作机
制和转介机制,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作为依法处置和管理吸毒人员的
重要措施,纳入禁毒工作监测和艾滋病防治工作考评内容。戒毒药物
维持治疗尚未覆盖的地区应当继续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卫生健康
部门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的单阳家庭全面落实健康教育、检测治疗
和生育指导等防治措施。推进规范化性病门诊建设,对性病就诊者开
展艾滋病检测咨询、健康干预和规范治疗。公安部门做好监管场所解
押、社区海洛因成瘾者向当地或附近县(市、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
门诊的转介工作,协助维护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和注
射吸毒人群针具交换工作。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艾滋病年新发
感染率控制在 0.3%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的单阳家庭配偶传播
率下降到 1%以下。
4.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托社会组织
孵化基地为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组织提供场地、业务培训等服务,
支持其完善自身建设。利用国家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和各地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技术支持
和监督管理。
(三)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
1.完善检测策略。医疗机构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在皮肤性
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呼吸科、妇产科和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科
室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服务。医疗机构要制定本单位
艾滋病筛查阳性者告知、登记、核查制度,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结果告
知工作,积极引导其配合确证检测并动员治疗。血站要落实临床用血
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工作。将艾滋病、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
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各地监管场所和海
关要具备艾滋病检测条件。卫生监督部门要督促住宿、娱乐、休闲保
健、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经营者、管理者每年组织对直接为顾客服务
的工作人员进行包括艾滋病检测项目的健康检查。诊断发现并知晓自
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 90%以上。
2.促进主动检测。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向社会更新 1 次艾滋病检测
机构信息,动员有意愿者接受检测服务。加强艾滋病自测试剂监管,
开展互联网预约检测咨询服务,推动自我检测。
3.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告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监
管场所和海关对艾滋病感染者要面对面告知结果,明确责任与权利,
督促其及时告知配偶或与其有性关系者并主动采取预防措施。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组织做好病例首次现场流行病学及溯源调查工作。艾滋病
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达 95%以上。
4.不断提高抗病毒治疗服务。卫生健康等部门优化布局,巩固以
县为单位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工作。将承担艾滋病诊治工
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完善医疗机构艾滋病确证、免疫功能、病
毒载量实验室网络建设。推广检测咨询、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
增强对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和严重合并症的诊治能力,建立多学科合作
的艾滋病诊治平台。在尊重本人意愿前提下,对流入半年以上的感染
者,由流入地负责随访和治疗。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的结核病筛查,在
结核潜伏感染且无活动性结核病的感染者中开展预防性治疗试点工
作。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 90%以上,接受
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治疗成功率达 90%以上。
5.提高医疗机构艾滋病防治服务能力。开展医务人员全员培训,
每年不少于 1 课时,培训率达 100%。医务人员防艾知识知晓率 95%
以上。将各项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重要指标。
(四)防艾社会综合治理工程(政法部门牵头)。
1.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社会管理。政法部门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
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应对艾滋病相
关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推动全区建立艾滋病感染者特殊人群社会帮扶
体系。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黄等违
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处理涉及艾滋病传播危险的相关违法犯罪
行为,依法责令相关经营场所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证照,对涉嫌故意传
播艾滋病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等
部门对抓获的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 100%进行艾滋病
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加强重点管理并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出
监所后及时转介到卫生健康部门抗病毒治疗点治疗。公安部门在每个
设区市至少设立 1 所收押感染艾滋病涉案人员的特殊病犯监区,实现
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集中管理和治疗。
2.加强合成毒品等物质管控。卫生健康、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
密切监测药物滥用情况,依法查处危害健康的非法催情剂等,及时将
易促进艾滋病传播的滥用物质纳入毒品管控范围,依法加大打击力
度。开展滥用合成毒品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建立经常性、动态化
的排查机制,切实提高对滥用合成毒品人员的发现能力。做好滥用合
成毒品成瘾人员送戒收治和戒毒治疗工作。
3.加强不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清理。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
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属
地管理和全流程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将监管措施落实到位,配合卫生
健康部门发布艾滋病风险提示和健康教育信息。结合“净网”等专项
行动,依法清理和打击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社交媒
体、网络平台和个人,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五)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
1.实施防艾母婴传播综合干预。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中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用
药率均达 9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 4%以下。
2.提升防艾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水平。各市、县(市、区)要制定
防艾母婴传播工作方案,加强预防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信息
的及时、完整录入及分析利用。
3.逐步开展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消除艾
滋病母婴传播方案。积极推动部分市艾滋病母婴传播率达到 2%的消
除标准,为申请消除母婴传播认证奠定基础。
(六)学校防艾教育工程(教育部门牵头)。
1.强化部门协同合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
门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推进学校防艾工作。规范和落实学校艾
滋病疫情通报制度,每年至少通报 2 次。将学校落实防艾教育情况纳
入教育和卫生工作检查内容。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成立由学校主
要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学工、宣传、团委、校医院等部门参与的防
艾领导小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并组织开发
适合各学段学生的宣教资料。青年学生防艾知识知晓率达 95%以上。
2.加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性健康和防艾教育。普通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性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利用学校医
务室、心理辅导室开展性生理、性心理咨询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要加强技术指导,利用班团队活动时间,确保落实初中学段 6 课时、
高中学段 4 课时的防艾教育时间。
3.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防艾教学任务。普通高等学校、
职业院校在新生入学体检中发放防艾健康教育处方,每学年开设不少
于 1 课时的防艾专题教育讲座。加强外国留学生防艾宣传教育工作。
4.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活动。教育部门要树立校园
自主防艾意识,借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技术力量在所有初中及
以上学校成立学生防艾志愿组织,开展校园、班级防艾同伴教育。将
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志愿活动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和学生实践
活动内容,在资金、场所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
院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期间,要广泛开展防艾宣传
教育和检测动员活动,按照自愿检测的原则引导学生主动接受艾滋病
检测。
5.加强学校教职工宣传教育。加强学校教职工防艾知识宣传教育,
每学年参加不少于 1 课时的专题教育讲座,确保在职教职工防艾知识
知晓率达 9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落实。各级政府要对艾滋病防治
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负责人,
完善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各级
防艾办的综合协调和督办作用。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
评方案,各参与部门要将防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建立考核制度。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站和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能力和队伍建设。各级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统筹各级各类艾
滋病防治项目经费和本级防艾专项经费,合理安排实施方案所需经
费,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制,不断提
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部门应定期将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报卫
生健康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后将绩效评价报告报政府。
(三)加强重点地区防治,创新示范区工作模式。各级财政、卫
生健康等部门将艾滋病防治与健康扶贫结合起来,对疫情严重的贫困
地区从人、财、物、政策和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要以第四轮
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为抓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创新管理机制和
工作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科研创新,开展国际合作。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鼓
励源头创新,建立艾滋病防治科研创新与技术推广协作机制,进一步
加强科研技术支撑条件、平台与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关键
技术研究。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防治艾滋病研究,开发**特色中医
治疗艾滋病方药。在国家指导下,建立健全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机制,
及时交流疫情和防控信息,联合开展综合干预工作,遏制艾滋病跨境
传播。
(五)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对各
地各部门落实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完成重点考核指标较好
的市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靠后的县给予
黄牌警告,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各级绩效办负责将重
点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评体系。自治区防艾办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的协
调落实,并于 2022 年底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
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篇二】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 10 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壮族自治区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2 年)的通知》(桂
卫艾防发〔2020〕3 号)要求,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我县防治艾
滋病攻坚工作的部署,解决我县当前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问题,遏制艾滋病在我县蔓延传播,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增强艾滋病防治意识,避免和减少不安全性行为,最大限度发现
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巩固吸毒人群防
治效果,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将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
平。
二、策略措施
(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县防艾办牵头,各乡镇政府、
各成员单位配合)
1.增强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卫生健康部门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制
定差异化的宣传教育目标和策略,既要加强对艾滋病危害的宣传,开
展警示性教育,又要反对歧视。居民防艾知识知晓率达 90%以上。
2.加强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宣传。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相关服务对
象集中活动区域常年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现场咨询。交通、民政等
部门在车站、码头等流动人员密集场所、用工单位、居住社区开展艾
滋病防治宣传。在车站,码头显著位置设置防艾宣传广告牌或宣传专
栏,覆盖率达 90%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
知识宣传纳入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培训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们要加
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防艾宣传教育,设置宣传墙报,将艾滋病知识
纳入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交通运输部门在全县汽车停靠
站(点)、码头等显著位置设置防艾宣传广告牌或宣传专栏,在高速
公路服务区卫生间、车站卫生间张贴宣传画,覆盖率 90%以上,流
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 90%以上。市场监管、文旅部门等
相关部门要做好县内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网吧等服务
行业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的防艾宣传教育以及相关场所防艾宣传画
的张贴和宣传资料的摆放宣传覆盖率 90%以上。
3.加强农村地区宣传。建立健全以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
委会委责任主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技术支撑的基层防艾宣传网络,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
乡(镇)、街道办防艾人员进村入户宣传覆盖率 100%的村(居)委
会,村(居)委会防艾工作人员入户宣传覆盖率达 100%。
4.加强老年人宣传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敬老爱老等活动,加强对老年人的情感关怀和心理沟通,丰富老年人
业余生活,每年至少开展 2 次艾滋病防治宣传。社区居民委员会、村
民委员会和老年人服务机构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艾滋病
防治宣传教育。老年人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 90% 以上。
5.加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健康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有
针对性地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警示性教育和法制宣传,
突出疫情特点、危害严重性、有效防治措施、和故意传播艾滋病、性
病的法律责任。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防艾知晓率达 90%以上,
6.加强媒体宣传。宣传、网信、广电等部门积极协调广播、电视
台等主要媒体加大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力度,宣传部门结合防艾工作
重点,播放艾滋病相关知识或公益广告,并利用网站、“两微一端”
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推送力度。激励电影经营单位在放映影片前播
放防艾宣传公益广告。
7.提升防治宣传技术水平。卫生健康部门每年至少公布 1 次艾滋
病疫情和防治工作情况,制作一批精品宣传教育材料,为各部门提供
技术支持。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信息、人工智能技术判断艾滋病防治
重点人群和对象,通过互联网精准推送防治信息。
(二)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
各成员单位配合)
1.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卫生健康等部门免费向艾滋病感染者发
放安全套,在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增设安全套销售点或自动发售装置,
实现宾馆等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全覆盖。
2.强化综合干预。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易
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综合干预工作,公安部门为卫生健康部
门开展综合干预、随访管理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
展出租屋、公共场所等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干预工作。利用“互
联网+”作用技术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规模和分布估计以
及行为状况评估,实施线上线下综合干预。推进暴露后预防措施,到
2020 年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规模和分布估计及行为状况
评估,实施线上和线下综合干预。进一步推进暴露后预防措施,到 2
020 年城区、2021 年县内重点乡镇、2022 年全县所有乡镇实现暴
露后预防全覆盖。探索开展男性同性性行为等人群暴露前预防试点工
作,制定完善政策并逐步推广。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
行为减少 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 0.5%以
下。
3.加强重点干预。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健全社区
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维持治疗衔接工作机制,将戒毒药
物维持治疗作为依法处置和管理吸毒人员的重要措施,纳入禁毒工作
监测和艾滋病防治工作考评内容。卫生健康部门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
病家庭全面实施健康教育、检测治疗和生育指导等防治措施。对性病
就诊者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健康干预和规范治疗。公安部门做好监
管场所解押,社区海洛因成瘾者向当地或附近县戒毒戒毒药物维持门
诊(延伸点)转介工作,协助维护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
序。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艾滋病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 0.3%以
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 1%以下。
4.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托社会组织
孵化基地为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组织提供场地、业务培训等服务,
支持其完善自身建设。利用国家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地和各地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技术支持
和监督管理。
(三)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各乡镇
政府、各成员单位配合)
1.完善检测策略。医疗机构要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在皮肤
性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呼吸科、妇产科和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
科室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服务。医疗机构要制定本单
位艾滋病筛查阳性者告知、登记、核查制度,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结果
告知工作,积极引导其配合确证检测并动员治疗。将艾滋病、性病检
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县
监管场所要具备艾滋病检测条件。卫生监督部门要督促住宿、娱乐、
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经营者、管理者每年组织对直接为顾
客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包括艾滋病检测项目的健康体检。诊断发现并
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 90%以上。
2.促进主动检测。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向社会更新 1 次艾滋病检测
机构信息,动员有意愿者接受检测服务。加强艾滋病自测试剂监管,
开展互联网预约检测咨询服务,推动自我检测。
3.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告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监
管场所对感染者进行面对面结果告知,明确责任与权利,督促其及时
将感染状况告知其配偶或有性关系者并主动采取预防措施。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做好病例首次现场流行病学及溯源调查工作。艾滋病感染者
权利义务知晓率达 95%以上。
4.不断提高抗病毒治疗服务。卫生健康等部门优化布局,巩固以
县为单位抗病毒治疗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工作。将承担艾滋病防治工作
纳入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完善医疗机构艾滋病确证、免疫功能、病毒
载量实验室网络建设。推广检测咨询、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增
强对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和严重合并症的诊治能力,建立多学科合作的
艾滋病诊治平台。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对流入半年以上的感染
者,由流入地负责随访和治疗。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的结核病筛查,在
结核潜伏感染且无活动性结核病的感染者中开展预防性治疗试点工
作。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 90%以上,接受
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治疗成功率达 90%以上。
(四)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政法部门牵头,各乡镇政
府、各成员单位配合)
1.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社会管理。政法部门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
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应对艾滋病相
关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推动全区建立艾滋病感染者特殊人群社会帮扶
体系。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黄等违
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处理涉及艾滋病传播危险的相关违法犯罪
行为,依法责令相关经营场所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证照,对涉嫌故意传
播艾滋病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等
部门对抓获的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
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加强重点管理并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出监所后
及时转介到卫生健康部门抗病毒治疗点治疗。公安部门设立收押感染
者艾滋病涉嫌人员的特殊犯监区,实现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集中管理
和治疗。
2.加强合成毒品等物质管控。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
密切监测药物滥用情况,依法查处危害健康的非法催情剂等,及时将
易促进艾滋病传播的滥用物质纳入毒品管控范围,依法加大打击力
度。开展滥用合成毒品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建立经常性,动态化
的排查机制,切实提高对滥用合成毒品人员的发现能力。做好滥用合
成毒品成瘾人员送戒收治和戒毒治疗工作。
3.加强不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清理。宣传、网信、工业和信息
化、公安等部门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监管,实施分
级分类管理、属地管理和全流程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将监管措施落实
到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发布艾滋病风险提示和健康教育信息。结合
“净网**” 等专项行动,依法清理和打击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
和毒品交易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个人,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五)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各乡镇政
府、各成员单位配合)
1.实施防艾母婴传播综合干预。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中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用
药率均达到 9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 4% 以下。
2. 提升防艾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水平。制定县级防艾母婴传播工作
方案。加强预防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信息的及时、完整录入
及分析利用。
3. 逐步开展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昭平
县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方案。积极推动我县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
2%及以下的消除标准,为申请消除母婴传播认证奠定基础。
(六)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教育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
各成员单位配合)
1.强化部门协同合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
门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推进学校防艾工作。规范和落实学校艾
滋病疫情通报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学校开展预防工作提供技术
支持和指导,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 95 %以上。
2.加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性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普
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性道德、性责任、拒绝不安全性行为、拒
绝毒品等教育,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利
用学校医务室、心理辅导室开展性生理、性心理咨询服务。利用地方
课程、班团队活动等,确保落实初中学段 6 课时、高中学段 4 课时
的预防艾滋病教育时间。
3.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活动。教育部门要树立校园
自主防艾意识,借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技术力量在所有初中及
以上学校成立学生防艾志愿组织,开展校园、班级防艾同伴教育。将
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志愿活动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和学生实践
活动内容,在资金、场所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4.加强学校教职工宣传教育。加强学校教职工防艾知识宣传教育,
每学年参加不少 1 课时的专题教育讲座,确保在职教职工防艾知识知
晓率达 9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落实
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要对本辖区和本部门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
责,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负责人,完善部门
间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各级防艾办的
综合协调和督办作用。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方案,
各参与部门要将防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
核制度。
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
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妇幼保
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和队伍建设。县财政、卫生健康等部
门要统筹各级各类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和本级防艾专项经费,合理安
排实施方案所需经费,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强化项目绩效管
理责任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部门应定期将
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上报卫生健康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后将绩效
评价报告上报政府。
加强重点地区防治,创新示范区工作模式
财政、扶贫、民政、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将艾滋病防治与健康
扶贫结合起来,对感染艾滋病的贫困人员从财、物、政策和技术等方
面给予倾斜和支持。以乡镇政府为主导,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
发挥引领作用。
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每年对各乡镇政府、县
防艾委各成员单位落实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将督查考核结
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县防艾办
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的协调落实,并于 2022 年底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各乡镇党委政府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订本辖区具体实施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