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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2 发布

水库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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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导读:省桃曲坡水库管理局全面启动国有资产清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 夯实管理基础,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升 资产效益。 按照“统一政策、同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从 4 月 11 日开始,重点对全局基本情况、财务、财产三方面进行清查。为确保清查工作 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了《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资产 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传达省厅会议精神,对开展好资产清查 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责任落实,按照时间 节点,扎实完成清理、录入和上报等工作。二是各单位要协调配合,坚持实事求是 的态度,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管理中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全力推进工作开展。 三是找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行之有 效的整改措施。四是建立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资产变化情况,实现动态 监管,夯实资产管理工作基础。五是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国 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发挥应有效益。 水库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各科室: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 2016 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 资〔2016〕2 号)精神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 作的通知》(闽财资〔2016〕2 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中心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对我中心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 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中心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 息,充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务资产管 理和预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 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 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 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龙岩市水库管理中心。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经中心领导同意,成立“龙岩 市水库管理中心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 设办公室,挂靠人事财务科,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我单位法人代表是 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四、工作原则和方法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 的原则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其中: (一)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市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资产清查数据应同年度 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 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和结果,按清查单位数的 30%委托 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其中:对存在盘盈、盘亏和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的 单位必须纳入专项审计范围。 (三)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务部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帐卡,完善 管理信息,并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 〔2013〕52 号)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 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 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 现象。 (五)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应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 法》(财资〔2016〕1 号)和市财政局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资产清查结果核 实认定工作。 (六)充分利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建立国有资产共享数据库,维护国有资 产的安全。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是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 下: (一)准备阶段(2016 年 3 月) 1、成立清查工作领导机构并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具体布置。 3、印发资产清查有关文件、报表等。 (二)实施阶段(2016 年 3—6 月) 1、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5 月底前完成对 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自查内容包括:(1)基本情况清理。单位基本 情况清理是指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清查对象的单位户数、机构和人员状 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2)帐务清理。帐务清理是指对清查对象的相关会计核算 科目和各种资金往来等基本帐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3)财产清查。财产清查 是指对清查对象和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各单位需要对清查出的各 种资产盘盈和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 关处理建议。 2、5 月 30 日前完成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我单位将清查结果报主管部门审核。 3. 6 月 15 日前将资产清查结果审核汇总上报市财政局对口联系业务科,由各 对口联系业务科审核后报市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其中,纸材料应当包括正式 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纸质材料的电子 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 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 报告等。 (三)总结阶段(2016 年 7 月) 总结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分析资产清查结果,研究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加强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 高资产管理水平。 六、经费保障 开展资产清查所需工作经费,作为专项经费列入市级财务预算,在部门经费中 统筹安排。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 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人员,成立由相关人员 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部门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明确分工,落 实到人,组织开展好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资产 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有序开展。 (三)严肃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 在的问题,并对所报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 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复核。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追究责任。 (四)工作督导。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 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龙岩市水库管理中心 201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