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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6 发布
小学班主任考核细则
(一)、考核办法:
1、 考核组由校委会、教务处、少先队有关人员组成。
2、 班主任工作考核分采用得分制和倒扣分制相结合的方法。
(二)、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内容: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者得 5 分,
迟交者扣 2 分,不交者扣 5 分。
2、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 15
次,班队活动课时间不得少于 40 分钟,要求班队活动课有主题,有
内容,有记录。满分 15 分,每举行一次得 1 分,少一次倒扣 1 分。
其中每项学期必须开展不少于 5 次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每少一次
倒扣 2 分。(以学校抽查和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3、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 60%的学生作一次家访
书面联系每次家访必须有记录,每学期不得少于 20 次,一次得 1
分,少一次倒扣 1 分,全学期最多加分不超过 20 分。(以家访记录为
依据)
4、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能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纪律严明、秩
序井然,每次得 1 分,缺一次倒扣 1 分。(以常规检查和班级日志
为依据)
5、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经常了解班风,
学风情况。每月至少能组织 1 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
于 5 次,要求有会议记录,每组织一次得 1 分,少开一次倒扣 1
分。(以班干部会议记录为依据)
6、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每参加一次得 2 分,
缺一次倒扣 2 分。
7、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每参加一次得 2
分,迟到或早退者扣 1 分,缺席者扣 2 分。(以学校常规检查和会
议记录为依据)
8、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加
5 分,迟交者扣 2 分,不交者扣 5 分。
9、能积极撰写有关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
或评比中获奖,县级每篇加 2 分,市级每篇加 3 分,省级每篇加 5
分,国家级每篇加 10 分。
10、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得 10 分,国
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得 8 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
市级一等奖)得 6 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得
4 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得 3 分,县级三等奖(镇级一等
奖)得 2 分,镇级二等奖得 1 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
高奖统计,最多加分不超过 20 分。(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
11、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重大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得 5
分。如果发生重大违纪违法现象,扣 10 分。
12、教室布置:教室的环境布置情况,要求做到教室布置个性
化,激励用语规范化,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隐蔽化,“三表”
悬挂合理化,教室周围清洁化。获一等奖得 10 分,二等奖得 8 分,
三等奖得 6 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13、黑板报:每月按规定出好一期黑板报得 2 分,否则扣 1 分
(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14、有班级好人好事登记簿的,且内容详细的得 2 分。
15、每周被评为“红旗班”的得 2 分。
16、抓好班级财产管理,损坏公物的要及时整修。班级财产管
理优秀者得 5 分,称职者得 3 分,不称职者不得分。
17、能抓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要有学生成长记录。有记录并
对学困生的辅导成效显著的加 5 分,记录不全者得 2 分,无记录者
不得分。(学困生成绩由教导处提供)
18、能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档案资料齐全者记 5 分,资料不全
者记 2 分,无档案者倒扣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