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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5 发布

来料检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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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规范对原材料、部件和半成品的监视和测量,确保未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投入使用。 2.0 范围 适用于进货物料、外发加工产品质量的监视和测量。 3.0 职责 3.1 品管部负责本程序的管理和实施。 3.2 采购部、仓储部、生产部负责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不合格的隔离及处理。 4.0 工作程序 4.1 检验区域 4.1.1 足够的空间,合适的照明。 4.1.2 有检验平台。 4.1.3 有不良品存放区域并标识。 4.1.4 有文件和参考样板存放区。 4.2 检验人 4.2.1 品质检验员受良好的培训,经过考核,有良好的客户意识,经宜家确认。 4.3 检验工具 4.3.1 数码相机:用来拍摄不良相片。 4.3.2 条码扫描器:用来扫描产品中有条形码的牌子、电脑纹贴纸。 4.3.3 湿度计:用来测量产品的湿度。(含水率) 4.3.4 量具:卡尺、卷尺;用来测量产品的规格尺寸。 4.4.1 参考文件:物料验收标准、编织材料验收标准、半成品验收标准、图纸等。 4.4.2 样品:根据客人确认样板,复制确认物料样板,半成品样板,编织材料标本,并标识, 来料检验时参照使用。样品应保持更新,保存良好。 4.5 抽样标准 4.5.1 抽样计划按 AQL1.5 级执行。 4.6 进货检验 4.6.1 采购物料进厂后,仓管员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项目 是否正确,并要求把物料放置在待检区或挂上待检牌(黄色标识卡)。 4.6.2 仓管员负责通知品管部对采购回来的物料进行检验和检测。 4.6.3 品管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照相关的检验标准或样品进行有关的检验和检测,如有 需要时可委托外面的检测机构对进货原材料进行检测,品管部应保存相关的检验报告书,必 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6.4 进货检验完毕后,合格的品管员应在送货单上签名,填写《进料检验报告》。 4.6.5 经检验合格的原料用标识卡(绿色)标明合格状态、及时通知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4.6.6 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通知仓管人员把不合格品放于“不合格品区”或挂上标识卡(红 色),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6.7 外发加工检验:外发产品到厂后,经质检人员抽检,合格率高于 80%方可下货,低于 80%必须经过生产厂长或者公司高层同意才能下货。编织产品全检,其他产品抽检并填写 《进料检验报告》,确认合格的产品才能流到下工序,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 理。 4.6.8 紧急放行和让步接收 由于本公司的产品以手工为主,对不合格品的判定有一定的控制范围,在质检员判定为不合 格品时,如果因为要出货等实际原因,高层管理人员认为该产品质量可以接受的,在不良品 处理记录表上签名或者电话通知高层管理人员,批准后,在不良品处理记录表上记录说明, 可以允许紧急放行和让步接收。 4.7 抽检出现不合格品数量大于允收标准则采取全数检验,经全检出合格产品则按 4.6 办理, 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8 品管部应对检验报告及记录予以定期分类、整理、保存和清理,具体按《质量记录控制 程序》执行。 5.0 相关文件 5.1《黑坯检验标准》 5.2《编织检验标准》 5.3《物料检验标准》 5.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0 相关表格 6.1《进料验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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