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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2 发布
高三 一轮复习 6.6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教学目标】
1.了解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分析法和综合法;了解分析法和综合法的思考过程和特点.
2.了解反证法的思考过程和特点.
【重点难点】
1.教学重点 了解分析法、综合法及反证法的思考过程
2.教学难点学会对知识进行整理达到系统化,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策略与方法】
自主学习、小组讨论法、师生互动法
【教学过程】
教学流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考纲传真 1.了解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分析法和综合法;了解分析法和综合法的思考过程和特点. 2.了解反证法的思考过程和特点.
真题再现;
1.(2014·山东,4)用反证法证明命题“设a,b为实数
则方程x3+ax+b=0至少有一个实根”时,要做的假
设是( )
A.方程x3+ax+b=0没有实根
B.方程x3+ax+b=0至多有一个实根
C.方程x3+ax+b=0至多有两个实根
D.方程x3+ax+b=0恰好有两个实根
解析 至少有一个实根的否定是没有实根,故要做的假设是“方程x3+ax+b=0没有实根”.答案 A
2.(2012·福建,17)某同学在一次研究性学习中发现,以下五个式子的值都等于同一个常数
①sin213°+cos217°-sin 13°cos 17°;
②sin215°+cos215°-sin 15°cos 15°;
③sin218°+cos212°-sin 18°cos 12°;
④sin2(-18°)+cos248°-sin(-18°)cos 48°;
⑤sin2(-25°)+cos255°-sin(-25°)cos 55°.
(1)试从上述五个式子中选择一个,求出这个常数;
。
学生通过对高考真题的解决,发现自己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通过对考纲的解读和分析。让学生明确考试要求,做到有的放矢
(2)根据(1)的计算结果,将该同学的发现推广为三角恒等式,并证明你的结论.
解 (1)选择②式,计算如下sin215°+cos215°-sin 15°cos 15°=1-sin 30°=1-=.
(2)三角恒等式为sin2α+cos2(30°-α)-sin αcos(30°-α)=.
证明如下sin2α+cos2(30°-α)-sin αcos(30°-α)
=sin2α+(cos 30°cos α+sin 30°sin α)2-sin α(cos 30°cos α+sin 30°sin α)=sin2α+cos2α+sin αcos α+sin2α-sin αcos α-sin2α
=sin2α+ cos2α=.
3.(2013·江苏卷)已知a≥b>0,求证2a3-b3≥2ab2-a2b.
证明2a3-b3-(2ab2-a2b)=2a(a2-b2)+b(a2-b2)
=(a2-b2)(2a+b)=(a-b)(a+b)(2a+b).
因为a≥b>0,所以a-b≥0,a+b>0,2a+b>0,
从而(a-b)(a+b)(2a+b)≥0,
即2a3-b3≥2ab2-a2b.
知识梳理
知识点1 直接证明
内容
综合法
分析法
定义
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的证明方法
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到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的证明方法
思维特点
由因导果(顺推证法)
执果索因(逆推证法)
→→
→…→
→→
→…→
实施流程
书写格式
“因为……所以……”“由……得……”等
“要证……”“只需证明……”“即证……”等
知识点2 间接证明
1.反证法的定义;假设原命题不成立(即在原命题的条件下,结论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的证明方法.
2.利用反证法证题的步骤;(1)反设假设所要证的结论不成立,而设结论的反面(否定命题)成立;(否定结论)
(2)归谬将“反设”作为条件,由此出发经过正确的推理,导出矛盾——与假设矛盾,与已知条件、已知的定义、公理、定理及明显的事实矛盾或自相矛盾;(推导矛盾)
(3)立论因为推理正确,所以产生矛盾的原因在于“反设”的谬误.既然原命题结论的反面不成立,从而肯定了原命题成立.(命题成立)
1.必会结论;反证法证明中,常见的“结论词”与“反设词”
原结论词
反设词
原结论词
反设词
至少有一个
一个也没有
对所有x成立
存在某个x不成立
至多有一个
至少有两个
对任意x不成立
存在某个x成立
至少有n个
至多有n-1个
p或q
﹁p且﹁q
至多有
至少有n+
p且q
﹁p或﹁q
学生通过对高考真题的解决,感受高考题的考察视角。
环节二
n个
1个
2.必知联系;分析法与综合法相辅相成,对较复杂的问题,常常先从结论进行分析,寻求结论与条件、基础知识之间的关系,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再运用综合法证明,或者在证明时将两种方法交叉使用.
考点分项突破
考点一综合法
1.(2015·安徽高考)设n∈N*,xn是曲线y=x2n+2+1在点(1,2)处的切线与x轴交点的横坐标.
(1)求数列{xn}的通项公式;
(2)记Tn=xx…x,证明Tn≥.
【解】 (1)y′=(x2n+2+1)′=(2n+2)x2n+1,曲线y=x2n+2+1在点(1,2)处的切线斜率为2n+2,从而切线方程为y-2=(2n+2)(x-1).令y=0,解得切线与x轴交点的横坐标xn=1-=,所以数列{xn}的
通项公式xn=.
(2)证明由题设和(1)中的计算结果知,
Tn=xx…x=22…2.
当n=1时,T1=.当n≥2时,因为x=2=>==,
所以Tn>2×××…×=.
综上可得,对任意的n∈N*,均有Tn≥.
跟踪训练 1.(2015·北京高考)设函数f(x)=-kln x,k>0.
(1)求f(x)的单调区间和极值;
(2)证明若f(x)存在零点,则f(x)在区间(1,]上仅有一个零点.
教师引导学生及时总结,以帮助学生形成完整的认知结构。
【解】 (1)由f(x)=-kln x(k>0),得x>0且f′(x)=x-=.由f′(x)=0,解得x=(负值舍去).
f(x)与f′(x)在区间(0,+∞)上的情况如下
x
(0,)
(,+∞)
f′(x)
-
0
+
f(x)
所以,f(x)的单调递减区间是(0,),单调递增区间是(,+∞).f(x)在x=处取得极小值f()=.
(2)证明由(1)知,f(x)在区间(0,+∞)上的最小值为f()=.因为f(x)存在零点,所以≤0,从而k≥e.当k=e时,f(x)在区间(1,)上单调递减,且f()=0,所以x=是f(x)在区间(1,]上的唯一零点.当k>e时,f(x)在区间(1,)上单调递减,且f(1)=>0,f()=<0,
所以f(x)在区间(1,]上仅有一个零点.
综上可知,若f(x)存在零点,则 f(x)在区间(1,]上仅有一个零点.
归纳综合法证题的思路
考点二 分析法
引导学生通过对基础知识的逐点扫描,来澄清概念,加强理解。从而为后面的练习奠定基础.
由常见问题的解决和总结,使学生形成解题模块,提高模式识别能力和解题效率。
教师引导学生及时总结,以帮助学生形成完整的认知结构。
1. 已知a>0,求证-≥a+-2.
【证明】 要证-≥a+-2,
只需证+2≥a++.
∵a>0,故只需证2≥2,
即a2++4+4≥a2+2++2+2,从而只需证2≥,
只需证4≥2,即a2+≥2,而上述不等式显然成立,故原不等式成立.
跟踪训练
1.△ABC的三个内角A,B,C成等差数列,A,B,C的对边分别为a,b,c.
求证+=.
【证明】 要证+=,
即证+=3,也就是+=1,
只需证c(b+c)+a(a+b)=(a+b)(b+c),
需证c2+a2=ac+b2,又△ABC三内角A,B,C成等差数列,故B=60°,由余弦定理,得
b2=c2+a2-2accos 60°,即b2=c2+a2-ac,
故c2+a2=ac+b2成立.于是原等式成立.
归纳分析法证题的技巧
1.逆向思考是用分析法证题的主要思想,通过反推,逐步寻找使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正确把握转化方向是使问题顺利获解的关键.
2.证明较复杂的问题时,可以采用两头凑的办法,即通过分析法找出某个与结论等价(或充分)的中间结论,然后通过综合法由条件证明这个中间结论,从而使原命题得证.
在解题中注意引导学生自主分析和解决问题,教师及时点拨从而提高学生的解题能力和兴趣。
教师引导学生及时总结,以帮助学生形成完整的认知结构。
引导学生对所学的知识进行小结,由利于学生对已有的知识结构进行编码处理,加强理解记忆,提高解题技能。
考点三 反证法
(1)一个命题的结论是“自然数a,b,c中恰有一个偶数”,用反证法证明该命题时,正确的假设是( )
A.假设a,b,c都是奇数或至少有两个偶数
B.假设a,b,c都是偶数
C.假设a,b,c至少有两个偶数
D.假设a,b,c都是奇数
(2)等差数列{an}的前n项和为Sn,a1=1+,S3=9+3.
①求数列{an}的通项an与前n项和Sn;
②设bn=(n∈N*),求证数列{bn}中任意不同的三项都不可能成为等比数列.
【解析】 (1)“恰有一个”的否定是“一个也没有”或“至少有2个”,因此正确的假设是“假设a,b,c都是奇数或至少有两个偶数”,故选A.【答案】 A
(2)①由已知得∴d=2,
故an=2n-1+,Sn=n(n+).
②证明由(1)得bn==n+.
假设数列{bn}中存在三项bp,bq,br(p,q,r∈N*,且互不相等)成等比数列,则b=bpbr,
即(q+)2=(p+)(r+),∴(q2-pr)+(2q-p-r)=0,∵p,q,r∈N*,∴
∴2=pr,即(p-r)2=0.∴p=r,与p≠r矛盾.
∴假设不成立,即数列{bn}中任意不同的三项都不可能成等比数列.
跟踪训练 1.设{an}是公比为q的等比数列.
(1)推导{an}的前n项和公式;
(2)设q≠1,证明数列{an+1}不是等比数列.
【解】 (1)设{an}的前n项和为Sn,
当q=1时,Sn=a1+a1+…+a1=na1;
当q≠1时,Sn=a1+a1q+a1q2+…+a1qn-1,①
qSn=a1q+a1q2+…+a1qn,②
①-②得,(1-q)Sn=a1-a1qn,
∴Sn=,∴Sn=
(2)证明假设{an+1}是等比数列,则对任意的k∈N*,
(ak+1+1)2=(ak+1)(ak+2+1),
a+2ak+1+1=akak+2+ak+ak+2+1,
aq2k+2a1qk=a1qk-1·a1qk+1+a1qk-1+a1qk+1,
∵a1≠0,∴2qk=qk-1+qk+1.∵q≠0,∴q2-2q+1=0,
∴q=1,这与已知矛盾.
∴假设不成立,故{an+1}不是等比数列.
归纳反证法的适用范围及证题的关键
1.适用范围当一个命题的结论是以“至多”、“至少”、“唯一”或以否定形式出现时,宜用反证法来证.
2.关键在正确的推理下得出矛盾,矛盾可以是与已知条件矛盾,与假设矛盾,与定义、公理、定理矛盾,与事实矛盾等,推导出的矛盾必须是明显的.
环节三
课堂小结
1.了解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分析法和综合法;了解分析法和综合法的思考过程和特点.
2.了解反证法的思考过程和特点.
学生回顾,总结.
引导学生对学习过程进行反思,为在今后的学习中,进行有效调控打下良好的基础。
环节四
课后作业学生版练与测
学生通过作业进行课外反思,通过思考发散巩固所学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