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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票证和发票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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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证和发票的管理制度 ‎1、计财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票证和发票,建立印制、购买、领用和登记的手续,做到领用有记录,回笼有核销。‎ ‎2、计财部应及时清理发放给各部门的票证和发票,对长期不用的要及时收回,对遗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对于回笼的发票要妥善保管,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任意堆放和销毁。‎ ‎4、发票管理人员要强化销号管理,对发出的发票及时开户,逐号逐本加以销号,发现缺号缺本要责成有关人员查清原因,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5、各部门营业口需领用发票,应书面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统一到计财部办理领用手续,登记签收,并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6、各部门未经计财部同意,不得擅自印制有价票证和捐赠票证。宾馆内部票证仅供内部结算使用。‎ ‎7、发票的作废、红字要注明另开发票号码等原因,作废发票须经部门领导以上签字,红字发票须报部门经理审核,并必须报总经理审定。‎ ‎8、涂改的发票原则上不得作为入账的依据,若有特殊情况须报部门经理审定。‎ ‎9、 收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