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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26 发布

精选某小学年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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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学年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 某小学 2020 年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小学 20**年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2020   年小学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师   生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实施师生   外出审批制度。   一、教师层面   (一)学校要求在校期间,教师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   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请假一天以内,到副校长室填写《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外出审批表》并说明   请假理由和行踪;副校长审批同意后,教师要做好健康防护,按规定时间从学校   北门持审批表在门卫处核验,经保安测量体温,教师在承诺栏签字后方可出校。   2.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至少提前一天,亲自向校长说明请假理由,并填写   审批表,说明行踪。   (三)教师外出期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   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副校长室销假。   返校后及时消毒,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   医并向学院和校医报告。   二、学生层面  ‎ ‎ (一)学校要求在校期间,学生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   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请假一天以内,须到班主任老师处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   审批同意后,学生要做好健康防护,按规定时间从学校北门持审批表在门卫处核   验,经保安测量体温,家长在家长承诺栏签字后方可出校。   2.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到德育处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   请假三天至六天,须报请副校长室批准;请假超过六天须报请校长批准。返回会   及时向班主任、学校反馈身体情况及出行路线,按实际情况销假返校。   (三)外出期间,家长要全程陪护,并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   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学校销假。   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   就医并向学院和校医院报告。   **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 ‎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  ‎ ‎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