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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17 发布

学校房屋维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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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房屋维修合同 甲方:剑阁县剑门中学校 ‎  乙方:‎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现将学校办公室和教师住房的维修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几点:‎ ‎  一、维修工程要求:‎ ‎  1、乙方和甲方维修合同签订后,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验收。‎ ‎  2、对已入住的教师住房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住户和学校负责人签字认定。‎ ‎  3、施工期间安全方面由乙方自己负责。‎ ‎  二、维修工程内容:‎ ‎  学校办公室一间隔墙:‎ ‎  6.67×3.35×145-3.6×2×145=5436.00(元)‎ ‎  教师住房一间吊顶:‎ ‎  3.2×7.2×50-2×120=1390.00(元)‎ ‎  合计:6826.00元(房屋维修合同)‎ ‎  说明:具体根据完工后实际收方增减。‎ ‎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财务报账1份。‎ ‎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