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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06 发布

《经济法实务》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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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实务》教学大纲 学    分:2‎ 学    时:36‎ 适用专业:各专业 一、            课程定位 ‎1.       课程性质 ‎《经济法实务》课程是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各专业与开设的的一门重要的公共基础平台课程,是研究经济法律关系的一门科学。该课程既有一定的理论性,又有一定的实际操作性,它要求初学者不仅要熟悉法的基础知识,还要掌握一定的经济法基本原理,同时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方法处理经济活动中的问题,为进一步学习专业后续课程和有关的实训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2.       课程作用 通过学习经济法,学生能够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加强对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治观念并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经济法问题的能力,同时它还可为经济类各专业学生日后进一步学习一些涉及经济法内容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提供必要的基础知识,为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提供相应的法律知识。‎ ‎3.       课程任务 从高职教育“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须、够用为度”的理念出发,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强化基层营销与策划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职业岗位依法经营、依法开展业务的理念,同时,培养学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法、经济纠纷解决等相关法律知识,重点掌握合同法、公司法、企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知识产权法等岗位必备法律知识与技能,强化学生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作为一门实践应用性很强的课程,教学时注意以案例教学为主,突出学生分析能力与辨别能力的培养,所用案例资料应以近五年内社会生活中典型案例为主,以培养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学生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和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意识。‎ 二、            课程设计 ‎1.       课程设计理念 本课程立足于职业岗位对经济法知识应用能力的需要,针对我院高职各专业人才的特点以及人才培养总目标的要求,以应用能力培养为本位,吸收最新经济法立法信息,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以必须、够用为原则,重点讲授我国经济法体系中与职业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法。‎ ‎(1)树立学生“社会需要、能力满足、上岗即用”的“人才培养观”‎ 明确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突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特色。把职业能力养成,作为衡量高职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 ‎(2)教会学生“学以致用、学以活用、一学多用”的“现代教学观”‎ 强调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学生主动参与每一个教学环节,课堂教学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原则,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发展。‎ ‎    在教学活动中合理布置专题教学项目,要求学生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完成教学项目,通过明确而具体的目标设定,驱动学生主动学习,有目的性地学习,从而深化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效果。‎ ‎(3)“知识与能力相结合”综合评价的“人才质量观”‎ 知行统一:突出实践实训项目,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知是知识,行是实践,实践在高职教育中具有至上的地位,这是由技能形成规律决定的。在教学过程中,强调实践教学环节和实训教学的作用,在实践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课证融合:职业资格都有职业资格标准,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说明达到了相应职业岗位任职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获得了社会(用人单位)的认可。在教学过程中融入职业资格考试内容,为学生考取会计从业资格、助理会计师、助理营销师等资格证书奠定坚实的基础。‎ ‎2.       课程设计思路 坚持我院确定的“厚基础、高素质、精技能”‎ 的高职人才培养目标,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注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倡导应用型人才的教育,以各专业职业岗位群对经济法的要求为主线构建教学模块与教学项目,实施单一任务驱动下的教、学、做一体的课堂教学模式,并与专业考证相结合,促进职业证书通过率。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全面和深入地了解、理解和掌握经济法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把学生培养成既掌握财会、管理等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又了解经济法法律制度,具有良好的接受和处理信息能力、合作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具备从事职业工作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应用型人才。‎ 三、            课程目标 本课程的总体教学目标为: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具备基层营销与策划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岗位所必需的经济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工作岗位适应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职业道德。‎ ‎【职业关键能力目标】‎ ‎1.学习能力:由于经济法变化较大,授课中注意培养学生在工作、学习中主动发现经济纠纷能力、分析能力及选择适当途径解决纠纷的能力;引导学生运用现代网络和图书馆资料,查阅典型案例与法律知识的能力。‎ ‎2.工作能力:根据收集的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纠纷,运用所学经济法学知识,正确进行分析并选择适当的途径解决纠纷,依法制裁侵权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能力。财务工作中,能依法开展企业的各类经营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创新思维能力:教学中采用师生研讨式学习,通过典型案例及热点问题的讨论,鼓励学生提出不同的见解,在讨论中澄清模糊认识,巩固法学知识。‎ ‎【职业专门能力】‎ ‎(一)知识目标:‎ ‎1.掌握公司法、企业法主要规定;‎ ‎2.掌握合同法的主要规定;‎ ‎3.掌握税法的基本规定与主要税种; ‎ ‎4.掌握民法相关知识;‎ ‎5.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主要规定;‎ ‎6.掌握知识产权法主要规定;‎ ‎7.掌握经济纠纷解决方法。‎ ‎(二)能力目标:‎ ‎1.识别企业竞争中的常见违法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合法权益;‎ ‎2.签订经济合同并正确分析合同纠纷起因及解决;‎ ‎3.区分不同的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4.识别不同的税种;‎ ‎5.具有组建常见公司、企业的能力。‎ ‎(三)职业素质目标:‎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依法公平竞争的良好职业道德;‎ ‎3.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严谨工作作风。‎ 四、            课程内容 ‎1.内容选取 ‎  以“理论够用、着重实践能力”为目标组织《经济法实务》课程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上侧重应用性的法律法规,结合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物流等专业的专业要求和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针对不同专业安排教学内容,重点讲授该专业涉及的相关部门法。‎ 本课程的内容由经济法基础、市场主体法、市场运行法、经济调控监督法、经济纠纷解决等五大教学模块组成,结合相关专业职业岗位对能力结构和知识结构的定位,在以能力教学为主的原则下,结合我院的教学资源重点讲授公司法、企业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会计法、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岗位必备法律知识与技能,强化学生法学意识及运用法学知识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在教学内容的组织和选取方面注意以案例教学为主,突出学生分析能力与辨别能力的培养,所用案例资料应以近五年内社会生活中典型案例为主,以培养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学生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和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意识。‎ ‎2.内容组织与安排 ‎(1)内容组织 本课程内容共五个教学模块,计划36学时,其中课内理论教学24学时,实践教学12学时,具体学时分配如下:‎ 序号 教学模块 学 时 数 合 计 理论学时 实验实训 备注 ‎1‎ ‎2‎ ‎3‎ ‎4‎ ‎5‎ 经济法基础 市场主体法 市场运行法 经济调控监督法 经济纠纷解决 ‎4‎ ‎6‎ ‎20‎ ‎4‎ ‎2‎ ‎3‎ ‎4‎ ‎14‎ ‎2‎ ‎1‎ ‎1‎ ‎2‎ ‎6‎ ‎2‎ ‎1‎ ‎ ‎ ‎ ‎ ‎ ‎ ‎ ‎ ‎ ‎ 合      计 ‎36‎ ‎24‎ ‎12‎ ‎ ‎ ‎(2)教学安排 序号 模块 教学内容 学习要求 参考学时 教学场所 教学建议 ‎ ‎ ‎ ‎ ‎ ‎ ‎ ‎ 理论 实践 多媒体 ‎ ‎ ‎1‎ 经济法基础 认识经济法 ‎1.理解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 ‎2.能够准确界定经济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 ‎3.能够识别法人的类别、分析法人的民事能力; ‎ ‎4.能够联系实际分析生活中的各种代理现象。‎ ‎3‎ ‎1‎ 多媒体教室 注意以案讲法,运用生活中常见的和当前热点话题引导学生思考、分析、讨论,教师最后点评并总结。‎ ‎2‎ 市场主体法 公司法 ‎1.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识别公司设立、章程、资本、债券等一般规定;‎ ‎2.识别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及组织机构,识别特殊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 ‎3.识别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学会公司章程制定,熟悉公司设立的登记程序;‎ ‎4.能够模拟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5.能够正确分析公司法案例。‎ ‎3‎ ‎2‎ 多媒体教室 教学中应注意以角色扮演方式,引导学生进行学习,如设立公司需要进行哪些手续?注意什么问题等,在讲授中以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点,股份公司对照讲解。‎ 企业法 ‎1.能分清企业的性质;‎ ‎2.识别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法律责任;‎ ‎3. 能起草合伙协议,理解合伙企业成立条件、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异同;‎ ‎4.识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组织形式;‎ ‎5.能够正确分析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事务管理纠纷案例。‎ ‎1‎ ‎3‎ 市场运行法 合同法 ‎1.理解合同的概念、分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熟悉合同的订立过程及其内容;‎ ‎3.识别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的基本制度;‎ ‎4.识别合同效力的有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 ‎5.能够起草简单的合同条款,能够协助企业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 ‎6.能够运用合同法律知识分析有关合同纠纷的简单案例。‎ ‎6‎ ‎6‎ 多媒体教室 建议以合同文书样板、典型纠纷为资料,引导学生自行分析,提出修改建议、分析责任归属,强化对合同法的理解与巩固。应注意引导学生自己收集生活中的案例,提高维权意识,在此基础上分小组探讨解决办法,教师点评。‎ 知识产权法 ‎1.理解知识产权法的范围;‎ ‎2.理解专利权的特征,取得和权利内容;‎ ‎3.识别商标权的取得和维护;‎ ‎4.理解著作权的内容和保护途径;‎ ‎5.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 ‎4‎ 市场规制法 ‎1.能够运用市场规制知识分析不正当的市场行为;‎ ‎2.能够识别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 ‎3.能够学会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劳动法 ‎1.识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义务规定;‎ ‎2.熟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能够正确、合法签订劳动合同; ‎ ‎3.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的劳动法知识,处理劳动争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4‎ 经济调控监督法 税法 会计法 ‎2‎ ‎2‎ 多媒体教室 ‎   ‎ ‎1.识别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内容,能够运用会计法律知识分析简单的案例;‎ ‎2.识别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几个税种的纳税主体、纳税范围、税率及减税免税的相关规定,能够运用税收法律知识分析简单的案例 税收部分教学中应注意以真实企业为例,引导学生研究其应交纳的各种税。‎ ‎ ‎ ‎5‎ 经济纠纷解决 民事诉讼法 ‎1.了解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 ‎2.识别审判制度、法院管辖、审判程序;‎ ‎3.能够单独草拟起诉状与答辩状 ‎4.能够评估诉讼风险 ‎1‎ ‎ ‎ ‎1‎ 多媒体教室 教学中应注意以现场听庭、观看法庭庭审节目等方式,使学生增强审判程序的感性认识,同时,区分不同解决方式的优劣。‎ ‎ ‎ ‎(3)实训教学方案 本课程属于学院公共基础平台课,一般安排课内实训,培养学生理解与应用的能力,建立法学兴趣,一般不再集中安排综合实习,教师可以在课堂实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使学生将所学经济法知识运用于现实工作、生活之中,强化学生学法、用法能力培养与形成。‎ 实训内容安排表 实训类别 序号 实训项目 实训目标 学时分配 技 能 训 ‎1‎ 经济法基础 正确识别市场经济中不同的代理行为及其效力;‎ ‎1‎ 练 ‎2‎ 市场主体法应用能力 正确区分不同组织,并规范地模拟组建公司。识别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公司内部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 ‎2‎ ‎3‎ 市场运行法应用能力 能签订常用合同并正确能分析合同纠纷起因及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正确界定专利权属、商标权属及著作权属,识别侵权行为及后果。正确识别不正当竞争行为、产品质量责任归属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 ‎4‎ 经济调控监督应用能力 正确识别违反税法、会计法的行为,明确其法律后果;识别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区分不同的票据,正确行使票据权利。‎ ‎2‎ ‎5‎ 经济纠纷解决能力 正确区分仲裁与诉讼;选择适当方式解决不同的经济纠纷。‎ ‎1‎ 合计 ‎ ‎ ‎12‎ ‎ ‎ ‎ ‎ 五、            实施建议 ‎1.       教材选用与编写 主教材:《简明经济法通论》(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 桂步祥主编,东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1月版。‎ ‎2.       教学方法与手段 ‎《经济法实务》作为一门学院公共基础平台课,既有一定理论性,又有一定的实际操作性。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应以“理论够用、着重实践能力”为目标采用“案例驱动”教学模式,力求突出应用性,具体采用典型案例分析法,以案讲法、以案学法,注重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理论与实践结合,并结合课堂讨论法、探究式学习法等主动学习方法,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 ‎3.       课程资源开发 以精品课程申请立项建设为契机,以现有教学团队为基础,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思路,积极认真进行本课程的资源开发与建设工作。‎ ‎(1)根据学校条件以及精品课程建设的具体要求,积极、主动推动课程教学资源的网上建设和运行,如《经济法实务》网站,方便和丰富学生的学习;‎ ‎(2)利用学校提供的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设施,将教学的文字材料、图片和音像资料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实现了教学活动的立体化、生动化和全面化,努力实现从传授知识为主向培养学生能力为主的转变。‎ ‎(3)根据经济法立法动态的发展尽量搜集最新多媒体资料,使教学内容得以及时更新。‎ ‎(4)探索和加强课程实践教学的方式和途径,争取与企业、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合作建立实习基地,进行实际案例的现场审判观摩、庭审研讨,实行开放式实践教学,将学校和社会紧密相连,让学生在实践中巩固和学习经济法律知识,增强教学参与性和实践体验。‎ ‎4.       训练安排 从职业岗位对经济法知识与能力要求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起一套经济法课程能力训练体系。本课程五大教学模块均设有实训内容安排,每个教学单元均设有强化训练项目。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进度适时安排实训技能训练、随堂练习、课后强化训练、审判观摩、庭审研讨等训练方式使学生在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具备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同时,通过对实务性问题的解析,帮助学生进一步消化和理解经济法理论中的重点和难点。‎ ‎ ‎ 六、            考核方式 ‎1.       考核方式 本课程为考查课,采用形成性考核与期末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评分方式为等级制,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其中优为90分以上,良为80—89分,中为70—79分,及格为60—69分,不及格为60分以下。‎ ‎2.       考核内容 本课程的考核围绕教学目标进行,从知识、能力和素质着手,力求实现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全面考核。学期总评成绩由形成性考核与期末考查构成。形成性考核包括学习态度(以考核出勤为主)、课堂参与度(以课上回答问题和参与辩论为主)、作业、实践性技能训练等构成;期末考查通过案例分析报告、调查报告、小论文等形式实施。实现对学生学习的全面考核。‎ ‎3.       实施办法与成绩评定 ‎ ‎ 考核方式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成绩 形成性考核 学习态度 出勤、遵守课堂纪律等 ‎15‎ 课堂参与度 ‎15‎ 课上回答问题、参与辩论等 随堂作业 完成情况 ‎20‎ 实践性作业 完成情况 ‎20‎ 期末考查 案例分析报告、调查报告、小论文等 完成情况 ‎30‎ 合计 ‎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