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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24 发布

精编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2)》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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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2)》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8)‎ ‎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2)》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8)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 )。 A.主合同与从合同 B.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C.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2.以下关于赠与合同的特点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赠与合同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B.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C.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D.赠与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3.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 )。 A.作品发表之日起产生 B.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 C.作品完成构思之日起产生 D.作品经国家著作权登记之日起产生 4.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申请续展注册,时间为期满前( )。 A.1个月内 B.2个月内 C.3个月内 D.6个月内 ‎ ‎5.甲在木桶里养了一条毒蛇,一日外出,便将木桶盖紧,委托给乙看管,丙和丁到乙家里玩,当丙得知木桶里装着蛇时,好奇心起,趁乙不在时,不顾丁的劝告,将木桶的盖子打开看蛇,结果丙被蛇咬伤。丙的受伤应由( )。 A. 蛇的所有人甲负责 B.蛇的看管人乙负责 C.第三人丁负责 D.受害人丙自己负责 6.根据多数人一方主体各个当事人享受债权或负担债务的情况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债可分为( )。 A.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B.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C.主债和从债 D.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7.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招标是合同的( )。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新要约 8.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由买方自提货物,交货时间为当年1月20日,合同订立后,甲于1月4日通知乙1月20日前提货,但乙一直未去提货。1月26日,标的物因不可抗力丢失,该损失应由( )。 A.卖方甲承担 B.买方乙承担 C.买方承担主要责任,卖方承担次要责任 D.双方平均承担 ‎ ‎9.表演者使用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利性演出,( )。 A.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B.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但不须支付报酬 C.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须支付报酬 D.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并不支付报酬 10.专利法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 A.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B.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C.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明显的进步 D.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11.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 )。 A.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B.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C.主债和从债 D.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12.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 )。 A.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D.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3.甲为了不让乙当上先进工作者,在单位布置评选工作后,到处散布谣言,说乙生活作风有问题,从而使乙在评选先进工作者时受到影响,乙因受刺激生病住院,甲侵犯了乙的( )。 A.荣誉权 B.隐私权 C.名誉权 D.身体健康权 ‎ ‎14.张某欠王某二千元债务,同时张为王修理汽车,王应向张支付修理费三千元,在此情况下,张和王之间的债务可以适用( )。 A.混合 B.抵销 C.提存 D.免除 15.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 A.可以免除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B.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C.可以分担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D.不能免除、减轻或分担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16.商标法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17.我国继承法规定处于优先接受继承的方式是( )。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 D.遗赠 1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胎儿( )。 A.没有继承权但应为其保留遗产份额 B.不享有继承权 C.享有继承权 D.享有准继承权 19.按照债的标的是否可以选择,债可分为( )。 A.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 ‎ B.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C.主债和从债 D.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20.招标投标方式订立合同,投标是合同的( )。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新要约 21.甲乙订立西瓜买卖合同,约定瓜熟之后由买方乙自己到瓜地摘瓜取货,但乙一直未去取货。西瓜因熟透而烂在地里,该损失应由( )。 A.卖方甲承担 B.买方乙承担 C.买方承担主要责任,卖方承担次要责任 D.双方平均承担 22.以下不属于隐私权内容的是( )。 A.个人生活自由权 B.个人工作情报保密权 C.个人通讯秘密权 D.个人隐私利用权 23.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 )。 A.不相同 B.不相近似 C.不相同和不相近似 ‎ ‎ D.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二、多项选择题 1.遗产的范围包括( )。 A.公民的林木 B.公民的文物 C.劳保抚恤金 D.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 2.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设立遗嘱的形式有( )。 A.口头遗嘱 B.公证遗嘱 C.代书遗嘱 D.自书遗嘱 3.从商标的构成要素来划分,商标可分为( )。 A.形象商标 B.非形象商标 C.服务商标 D.集体商标 4.根据责任者的共同关系,民事责任可分为( )。 A.单独责任 B.共同责任 C.按份责任 D.连带责任 5.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产品制造者 B.销售者 C.运输者 D.质量监督机关 6.债的发生根据除了合同外,主要还有( )。 A. 侵权行为 ‎ ‎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单方法律行为 7.以下权利属于人身权的是( )。 A.姓名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荣誉权 8.按照商标的知名度,商标可分为( )。 A.形象商标 B.非形象商标 C.驰名商标 D.非驰名商标 9.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 A.配偶 B.子女 C.父母 D.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10.承担违约民事责任的方式有( )。 A.赔偿损失 B.违约金 C.强制实际履行 D.恢复原状 11.李某和陈某领取结婚证书后,在回家的路上,李某因车祸死亡,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 A. 陈某 B.李某的父母 C.李某的兄弟姐妹 D.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12. 1下列权利可以由法人享有的是( )。 A.荣誉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著作权 ‎ ‎ 13.某甲在国外经商多年,1990年回家乡定居。1994年甲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在自己死后归侄子乙继承。后甲与乙关系恶化,甲想撤销这份遗嘱。甲可以采用( )。 A.声明原遗嘱无效 B.先行处分遗嘱处分的遗产 C.另立新遗嘱 D.另立公证遗嘱 14.债可因下列事实( )发生。 A.买卖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15. 依照我国专利法,下列领域中不能授予专利的是( )。 A.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 B.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 C.富有美感的产品形状设计 D.产品结构的新技术方案 16.债的发生根据有( )。 A.买卖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17.下列权利只能由公民享有的是( )。 A.荣誉权 ‎ ‎ B.肖像权 C.名誉权 D.生命健康权 三、填空题 1.定金的特征主要有从属性、预先给付性、担保性,定金一般为货币,不能为特定物。 2.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 3. 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4.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5. 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6.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必须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条件。 7.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核准公告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8. 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9.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基本形式。 10.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2.保证方式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 ‎ 13.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4.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5.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16.依中国专利法,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7.商标权中的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 18.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19. 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0.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1.债的履行,指债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债务实现债权的法律现象。 22. 债的履行应当贯彻实际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原则。 23. ‎ 招标方式订约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24.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 、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5.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6.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留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27.在选择之债中,若法律没有规定且当事人也无约定何方当事人有选择权的情况下,选择权应归债务人方。 28. 如果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是为履行本人应尽的法定义务或公益义务的,则不论管理人的管理是否违反本人的意思、是否有利于本人,均成立无因管理。 29. 担保法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合同未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30.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称为不当得利。 31.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2. ‎ 婚姻自主权的内容主要有两项,即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 33. 发明和实用新型要获得专利必须符合专利实质性条件的要求,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4. 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四、名词解释 1. 质权:是指债权人因担保其债权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以其所占有的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 2.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实施的减少其财产而害及债权实现的行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3.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特定人身相联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5.财产继承:是根据法律规定把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承受的法律制度。 6. 不可抗力:即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 ‎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得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权利。 9.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因其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在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的赔偿权利和义务关系。 10. 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11. 财产继承:是根据法律规定把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承受的法律制度。 12. 权利质权:是指以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 13. 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作出的意思表示。 14.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固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为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 15. 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16. 继承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遗嘱指定而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权利。 17. 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18. ‎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19.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其事务的行为。 20.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21. 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的先后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22.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而适甩过错责任又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23.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得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24.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5. 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26.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24. ‎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由遗赠人与作为扶养人或集体组织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 27. 侵权行为: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五、问答题 1.简述债的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3分) (2)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而是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务表现为特定人的特定行为。(3分) (3)债的客体的多样性。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它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2分) (4)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2分)2.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答:(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3分)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3分) (3)遗嘱处分的内容必须合法,(2分)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2分)3.法定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答:(1)法定继承人范围是依照继承人之间存在的婚姻、血缘和家庭关系而直接由法律规定的。 (2.5分) (2)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继承遗产。(2.5分) (3)分配遗产时必须遵循法定原则。(2.5分) ‎ ‎ (4)法定继承方式的适用应置于遗嘱继承之后。(2.5分) 3.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几种情形? 答:(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1.5分) (2)产品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5分) (4)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5分) (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6)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7)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8)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5分) 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答: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性质不同。代位继承是替补继承,转继承是连续继承。(3分) (2)发生的情况不同。代位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情况。(3分) (3)权利主体不同。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享有转继承权的主体包括继承人的全部继承人。(2分)(4)使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方式。(2分)5. 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 答:(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3分) (2)债务人怠予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3分) (3)债务人的债务陷入迟延履行。(2分) ‎ ‎(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2分)6.简述继承权的法律特征。 答:(1)继承权的享有者只能是与被继承人有一定身份关系的公民。(2分) (2)继承权的发生根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2分) (3)继承权的客体只能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遗留的个人财产。.(2分) (4)继承权的行使须以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为前提。(2分) (5)继承权的接受或放弃以继承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2分)7.简述无效合同的原因。 答: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分) 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2分) 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2分) 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分) 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分)六、案例分析 1. ‎ 甲服装厂l996年6月31日接受外商棉睡衣5000件的订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8月15日,并约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货款30%的违约金。为紧急完成任务,7月1日,服装厂与市乙棉纺厂签订一份棉布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在7月8日,棉纺厂向服装厂送交1.8万米棉布,并约定一方不履行时,向对方支付总货款l0%的违约金。7月6日,棉纺厂向服装厂表示,由于机器检修等原因,原定8日交货有困难,请求20日交货。服装厂表示不能推迟交货。7月8日棉纺厂未按时交货,7月8日服装厂四处联系棉布供应。当El,服装厂得知某纺织品商店存有棉布,立即前去购买l.8万米棉布,且比棉纺厂定价相比多支付1.8万元,服装厂通知棉纺厂解除合同,棉纺厂不同意解除。于7月20日将l: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服装厂拒收,并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和赔偿差价损失l.8万元,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收货付款并赔偿损失1万元。 问:服装厂解除合同是否应予以支持?为什么? 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服装厂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因合同债务人应依法全面、适当履行合同,按约定的期限供货。(3分) (2)债务人迟延履行属于违约,将直接影响服装厂履行与外商签订的合同。(3分) (3)7月20日棉纺厂将1.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对服装厂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因此服装厂可以依法解除合同。(4分) (4)解除服装厂与棉纺厂的合同关系,应由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服装厂造成的差价损失。(4分) (5)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于法无据,不予支持。(3分) ‎ ‎2.某服装厂2005年5月30日接受意大利公司棉布服装l0000件的订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8月10日,并约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货款20%的违约金。为紧急完成任务,6月1日,服装厂与市乙棉纺厂签订一份棉布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在6月15日,棉纺厂向服装厂送交3.8万米棉布,并约定一方不履行时,向对方支付总货款10%的违约金。6月13日,棉纺厂向服装厂表示,由于机器检修等原因,原定l5日交货有困难,请求20日交货。服装厂表示不能推迟交货。6月15日棉纺厂未按时交货,6月16日服装厂四处联系棉布供应。当日,服装厂得知某商店存有所需的棉布,立即前去购买3.8万米棉布,且比棉纺厂定价相比多支付2万元,服装厂通知棉纺厂解除合同,棉纺厂不同意解除.于6月20日将3.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服装厂拒收,并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1000元和赔偿差价损失2万元,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1000元,收货付款。 问:服装厂解除合同是否应予以支持?为什么? 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服装厂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因合同债务人应依法全面、适当履行合同,按约定的期限供货。(3分) (2)债务人迟延履行属于违约,将直接影响服装厂履行与外商签订的合同。(3分) (3)6月20日棉纺厂将3.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对服装厂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因此服装厂可以依法解除合同。(3分) (4)解除服装厂与棉纺厂的合同关系,应由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服装厂造成的差价损失。(3分) (5)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于法无据,不予支持。(3分)论述充分酌情加3分 3. ‎ 原告陈某、沈某诉称,2007年2月4日晚,被告俞某因其理发店被盗,怀疑是两原告所为,强行进入原告家非法搜查,原告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意了被告的要求。被告搜出镯子一只,便称是其店中被盗之物,遂拉原告到派出所处理。事后,被告又散布两原告偷了其家中之物的谣言。特别是2007年2月13日下午,被告见原告沈某回娘家,无事生非,公然辱骂其是“贼骨头”。被告的行为在当地给原告造成了恶劣影响。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等。法院经调查原告的诉讼理由基本属实。 请问:法院应如何进行审判?理由如何? 答:法院应判决被告侵害了原告的人身权。(2分) (1)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3分) (2)被告在家中发生被盗情况后,怀疑是原告所为,到原告家中进行搜查,属违法行为。此后,在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被告又在公共场所辱骂原告,在一定范围内侵害了原告的名誉,使原告的精神受到了损害。(5分) (3)针对被告给原告造成的侵权损害,被告应向两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对两原告的精神损害作适当赔偿。(6分) 4. ‎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工矿产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合同的总货款为60万元,需方乙公司支付作为合同担保的定金9万元。供方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双方约定,若有违约,违约金的支付比例为违约部分价款的5%。合同成立一个月后,甲公司交付了三分之一的货物,但此后甲公司以货源有困难为由拒绝继续交货,并要求延迟交货时间。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延迟交付时间。但在双方新的约定交货时间内甲公司仍未交货。因此给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5万元。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问:乙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本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合法。此案中甲公司为违约方,法院应允许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并由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5分)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4分) (3)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甲公司应双倍返还定金18万元给乙公司。甲公司还应支付违约金2万元给乙公司,同时因甲公司的违约给乙公司造成了5万元的实际损失,而违约金2万元并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所以甲公司还应支付赔偿金3万元。(7分) 5. ‎ 某养猪厂担负向市某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猪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猪肉送至该副食商场。l997年8月中旬因养猪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运输户郑某订立为期一个月的运输合同,约定每天早上6点郑某开车到养猪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猪50头,于8点前送到某副食商场。9月2日郑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午才到养猪场,下午才将该批猪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检验,该批猪肉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猪场损失1万元,要求郑某承担,郑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系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经查,撞车责任主要由对方承担,对方赔郑某8000元,郑某也有一定责任。 问:郑某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有无过失?为什么? 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因郑某对造成事故有一定责任,其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有过失。(6分) (2)养猪场的损失是由郑某违约造成,郑某应承担违约责任。(6分) (3)郑某应赔偿养猪场的全部损失。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7分) 6. 甲携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电视机置放在座椅旁。行驶中,由于一名儿童突然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车的另一名乘客乙的小提箱将甲彩电砸坏。甲要求乙赔偿,理由是乙未看好自己的东西。 问: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1)乙不承担甲的损失,因为损失是汽车刹车所致,乙没有责任。(5分) ‎ ‎ (2)汽车公司也不承担责任,刹车是紧急避险行为,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负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5分) (3)由儿童的监护人,即儿童的父母负责承担民事责任。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