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7 KB
  • 2021-05-10 发布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 1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 下载文档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1、新建扩建项目要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 评价。 2、将预评价报告及审查资料向县安监局部门上报备案。 3、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中必须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并将职 业危害防治专篇,报安监局备案。 4、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所需费用要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5、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 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6、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项目设施必须依法进行竣工验收审查。 7、建设单位要将职业危害控制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 收批复文件,报安监局备案。 8、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要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防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