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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23 发布

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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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价值并不在人生的舞台上,而在我们扮演的角色中。 I 目 录 目 录...................................................................................................................................................................................I 1 总则..................................................................................................................................................................................1 1.1 目的及适用范围.......................................................................................................................................................1 1.2 编制依据...................................................................................................................................................................1 工地建设标准化指南..........................................................................................................................................................1 第一部分 工地建设标准化指南..................................................................................................................................................................1 1 项目部建设......................................................................................................................................................................2 1.1 项目部选址...............................................................................................................................................................2 1.2 征地拆迁...................................................................................................................................................................2 1.3 项目部硬件设施标准...............................................................................................................................................3 1.4 项目部标示标牌要求...............................................................................................................................................5 2 工地试验室......................................................................................................................................................................7 2.1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7 2.2 工地试验室建设.......................................................................................................................................................8 2.3 试验室标示标牌.......................................................................................................................................................8 2.4 其他注意事项...........................................................................................................................................................9 3 监理驻地........................................................................................................................................................................11 3.1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11 3.2 监理驻地建设.........................................................................................................................................................11 3.3 监理驻地标示标牌.................................................................................................................................................12 3.4 其他注意事项.........................................................................................................................................................13 4 施工现场........................................................................................................................................................................14 4.1 拌和站.....................................................................................................................................................................14 4.2 钢筋加工场.............................................................................................................................................................16 4.3 预制场.....................................................................................................................................................................18 4.4 小型构件预制场.....................................................................................................................................................20 4.5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21 4.6 库房.........................................................................................................................................................................22 4.7 施工便道、便桥.....................................................................................................................................................23 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25 第二部分 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25 第一篇 路基工程............................................................................................................................................................25 5 一般路基施工................................................................................................................................................................26 5.1 挖方路基.................................................................................................................................................................26 5.2 填方路基.................................................................................................................................................................27 5.3 雨季施工.................................................................................................................................................................31 6 路基排水........................................................................................................................................................................33 6.1 边沟、排水沟、截水沟.........................................................................................................................................33 6.2 跌水、急流槽.........................................................................................................................................................33 真正的价值并不在人生的舞台上,而在我们扮演的角色中。 II 7 特殊路基处理................................................................................................................................................................35 7.1 盲沟、渗沟施工.....................................................................................................................................................35 7.2 软土地基处理.........................................................................................................................................................35 7.3 河、塘、湖(库)、海地区路基施工...................................................................................................................... 38 7.4 滑坡地段路基施工.................................................................................................................................................38 7.5 安全文明施工.........................................................................................................................................................39 8 路基防护........................................................................................................................................................................40 8.1 浆砌片(块)石或混凝土预制块防护...................................................................................................................... 40 8.2 护面墙防护.............................................................................................................................................................40 8.3 路基生态防护.........................................................................................................................................................41 9 挡土墙............................................................................................................................................................................42 9.1 施工工序.................................................................................................................................................................42 9.2 施工要点.................................................................................................................................................................42 9.3 质量控制.................................................................................................................................................................43 10 预应力锚索(杆)........................................................................................................................................................... 44 10.1 施工工序...............................................................................................................................................................44 10.2 施工要点...............................................................................................................................................................44 10.3 质量控制...............................................................................................................................................................46 10.4 锚索(杆、地梁)框架............................................................................................................................................ 46 10.5 锚索(杆)检测........................................................................................................................................................ 47 11 涵洞、通道..................................................................................................................................................................48 11.1 圆管涵...................................................................................................................................................................48 11.2 盖板涵...................................................................................................................................................................48 11.3 箱涵、通道...........................................................................................................................................................49 11.4 倒虹吸...................................................................................................................................................................50 12 路基整修与路槽交接..................................................................................................................................................51 12.1 路堤整修...............................................................................................................................................................51 12.2 路堑整修...............................................................................................................................................................51 12.3 路槽移交...............................................................................................................................................................52 13 路基监测与观测..........................................................................................................................................................53 13.1 一般规定...............................................................................................................................................................53 13.2 软基工程观测.......................................................................................................................................................53 13.3 路堑边坡或滑坡监测...........................................................................................................................................53 13.4 高路堤稳定和沉降观测.......................................................................................................................................54 14 取、弃土场的整治......................................................................................................................................................55 14.1 取土场...................................................................................................................................................................55 14.2 弃土场...................................................................................................................................................................55 14.3 安全文明施工.......................................................................................................................................................55 第二篇 路面工程............................................................................................................................................................56 第二篇 路面工程............................................................................................................................................................56 15 路面工程施工准备......................................................................................................................................................57 15.1 技术准备...............................................................................................................................................................57 15.2 材料准备...............................................................................................................................................................57 15.3 路基核验...............................................................................................................................................................57 真正的价值并不在人生的舞台上,而在我们扮演的角色中。 III 16 碎石的开采与生产......................................................................................................................................................58 16.1 料场作业...............................................................................................................................................................58 16.2 片石的开采...........................................................................................................................................................58 16.3 碎石的生产...........................................................................................................................................................58 17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59 17.1 一般规定...............................................................................................................................................................59 17.2 材料要求...............................................................................................................................................................59 17.3 混合料组成设计...................................................................................................................................................59 17.4 试验路段...............................................................................................................................................................60 17.5 施工要点...............................................................................................................................................................60 17.6 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62 18 级配碎石垫层、底基层、基层..................................................................................................................................63 18.1 一般规定...............................................................................................................................................................63 18.2 材料要求...............................................................................................................................................................63 18.3 混合料组成设计...................................................................................................................................................63 18.4 铺筑试验路段.......................................................................................................................................................64 18.5 施工要点...............................................................................................................................................................65 18.6 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66 19 透层、黏层与下封层..................................................................................................................................................67 19.1 透层、黏层...........................................................................................................................................................67 19.2 下封层...................................................................................................................................................................67 20 热拌沥青混合料结构层..............................................................................................................................................69 20.1 一般规定...............................................................................................................................................................69 20.2 材料要求...............................................................................................................................................................69 20.3 配合比设计...........................................................................................................................................................70 20.4 铺筑试验路段.......................................................................................................................................................71 20.5 施工要点...............................................................................................................................................................72 20.6 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75 21 水泥稳定桥面沥青铺装工程......................................................................................................................................76 21.1 一般规定...............................................................................................................................................................76 21.2 施工要点...............................................................................................................................................................76 21.3 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76 第三篇 桥梁工程............................................................................................................................................................77 第三篇 桥梁工程............................................................................................................................................................77 22 施工准备......................................................................................................................................................................78 22.1 一般规定...............................................................................................................................................................78 22.2 技术准备...............................................................................................................................................................78 22.3 机具准备...............................................................................................................................................................78 22.4 材料准备...............................................................................................................................................................78 22.5 作业条件...............................................................................................................................................................78 23 桥梁基础......................................................................................................................................................................79 23.1 钻孔灌注桩...........................................................................................................................................................79 23.2 挖孔灌注桩...........................................................................................................................................................82 23.3 明挖基础...............................................................................................................................................................84 23.4 承台.......................................................................................................................................................................85 真正的价值并不在人生的舞台上,而在我们扮演的角色中。 IV 24 下部构造......................................................................................................................................................................87 24.1 墩柱、盖梁...........................................................................................................................................................87 24.2 桥台.......................................................................................................................................................................87 24.3 高墩.......................................................................................................................................................................88 25 上部构造......................................................................................................................................................................91 25.1 预制梁施工...........................................................................................................................................................91 25.2 预制梁安装...........................................................................................................................................................94 25.3 支架式现浇...........................................................................................................................................................96 25.4 悬臂式现浇...........................................................................................................................................................98 25.5 桥面铺装.............................................................................................................................................................101 25.6 护栏.....................................................................................................................................................................102 25.7 伸缩缝.................................................................................................................................................................103 25.8 搭板和锥坡.........................................................................................................................................................104 第四篇 隧道工程..........................................................................................................................................................106 第四篇 隧道工程..........................................................................................................................................................106 26 施工准备....................................................................................................................................................................107 26.1 驻地建设.............................................................................................................................................................107 26.2 施工供风、供水、供电.....................................................................................................................................107 26.3 技术准备.............................................................................................................................................................107 26.4 作业条件准备.....................................................................................................................................................108 27 洞口与明洞工程........................................................................................................................................................110 27.1 施工准备.............................................................................................................................................................110 27.2 施工程序.............................................................................................................................................................110 27.3 施工要点.............................................................................................................................................................110 28 洞身开挖....................................................................................................................................................................113 28.1 一般要求.............................................................................................................................................................113 28.2 分离式隧道.........................................................................................................................................................113 28.3 小净距隧道.........................................................................................................................................................114 29 初期支护与辅助工程措施........................................................................................................................................116 29.1 一般要求.............................................................................................................................................................116 29.2 喷射混凝土.........................................................................................................................................................116 29.3 锚杆.....................................................................................................................................................................118 29.4 钢筋网.................................................................................................................................................................119 29.5 钢架.....................................................................................................................................................................119 29.6 初期支护质量要求.............................................................................................................................................120 29.7 超前锚杆支护.....................................................................................................................................................120 29.8 超前小导管预注浆支护.....................................................................................................................................121 29.9 超前管棚支护.....................................................................................................................................................122 29.10 超前预注浆.......................................................................................................................................................123 29.11 地表砂浆锚杆...................................................................................................................................................124 29.12 地表注浆...........................................................................................................................................................124 29.13 处理涌水措施...................................................................................................................................................125 30 仰拱与铺底................................................................................................................................................................126 30.1 一般要求.............................................................................................................................................................126 30.2 施工工序.............................................................................................................................................................126 30.3 施工要点.............................................................................................................................................................126 真正的价值并不在人生的舞台上,而在我们扮演的角色中。 V 31 防水与排水................................................................................................................................................................128 31.1 一般要求.............................................................................................................................................................128 31.2 施工工序.............................................................................................................................................................128 31.3 施工防、排水.....................................................................................................................................................128 31.4 结构防、排水.....................................................................................................................................................130 32 二次衬砌....................................................................................................................................................................134 32.1 一般要求.............................................................................................................................................................134 32.2 施工工序.............................................................................................................................................................134 32.3 施工要点.............................................................................................................................................................134 32.4 质量要求.............................................................................................................................................................138 33 隧道路面及附属工程................................................................................................................................................139 33.1 隧道路面.............................................................................................................................................................139 33.2 设备洞、横通道及预留洞室.............................................................................................................................141 33.3 水沟、电缆沟.....................................................................................................................................................141 33.4 蓄水池.................................................................................................................................................................141 33.5 预埋件.................................................................................................................................................................141 34 超前地质预报与监控量测........................................................................................................................................142 34.1 实行“第三方监测”制度.................................................................................................................................142 34.2 超前地质预报.....................................................................................................................................................142 34.3 监控量测.............................................................................................................................................................143 2.增加必测项目:后行洞爆破震动速度、中岩墙土压力,量测方法及频率见表...............................................146 第五篇 绿化工程..........................................................................................................................................................149 第五篇 绿化工程..........................................................................................................................................................149 35 绿化工程....................................................................................................................................................................150 35.1 通则.....................................................................................................................................................................150 35.2 坡面修整.............................................................................................................................................................150 35.3 种植土.................................................................................................................................................................151 35.4 边坡绿化工程.....................................................................................................................................................153 35.5 中央分隔带、路线两侧植树绿化.....................................................................................................................156 35.6 隧道左右线间、互通式立交绿化.....................................................................................................................158 35.7 景观.....................................................................................................................................................................160 管理标准化......................................................................................................................................................................161 第三部分 管理标准化..............................................................................................................................................................................161 36 工作流程标准化........................................................................................................................................................162 36.1 设计管理工作流程.............................................................................................................................................162 36.2 招标标管流程.....................................................................................................................................................163 36.3 合同立项会签工作流程.....................................................................................................................................164 36.4 工程变更.............................................................................................................................................................165 36.5 设计变更工作流程.............................................................................................................................................166 36.6 新增单价审核.....................................................................................................................................................167 36.7 计量支付工作流程.............................................................................................................................................168 36.8 计划统计工作流程.............................................................................................................................................168 36.9 科研项目工作流程.............................................................................................................................................169 36.10 档案管理工作流程...........................................................................................................................................170 36.11 高速公路建设正线征地工作流程...................................................................................................................170 真正的价值并不在人生的舞台上,而在我们扮演的角色中。 VI 36.12 高速公路建设零星补征地工作流程...............................................................................................................171 36.13 高速公路建设管线拆迁流程...........................................................................................................................172 37 质量控制办法............................................................................................................................................................173 37.1 首件工程制.........................................................................................................................................................173 37.2 对施工环节质量、进度跟踪管理办法.............................................................................................................173 37.3 项目履约保证金.................................................................................................................................................174 37.4 公路建设项目主要岗位人员信用管理办法.....................................................................................................174 37.5 质量通病治理.....................................................................................................................................................196 38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207 38.1 项目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管理办法.............................................................................................................207 38.2 路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208 38.3 路面工程安全文明施工.....................................................................................................................................209 38.4 桥梁工程.............................................................................................................................................................210 38.5 隧道工程.............................................................................................................................................................213 38.6 现场作业禁令.....................................................................................................................................................216 39 过程检查验收表........................................................................................................................................................218 40 高速公路现场安全文明标志....................................................................................................................................236 40.1 说明.....................................................................................................................................................................236 40.2 适用范围.............................................................................................................................................................236 40.3 制作、安装和设置要求.....................................................................................................................................238 40.4 基本形式.............................................................................................................................................................247 1 1 总则 1.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1 为规范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克服质量通病,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质量,编制本指南。 1.1.2 本书适用于重庆市所有新建、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含连接线)工程施工管理。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及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与高速公路工程相关的文 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1.2.2 重庆市颁布施行的有关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 1.2.3 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1 工地建设标准化指南 第一部分 工地建设标准化指南 2 1 项目部建设 一个标段原则上设置一个项目部。项目部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牵头实施。项目部的选 址必须满足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项目部硬件设施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部建设完成后,报监理、 建设单位验收。 1.1 项目部选址 项目部选址由项目经理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安全和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方案后,报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1.1.1 安全要求 1) 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2) 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 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必须离集中爆破区 500m 以上。 项目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人口,有条件时应设置大门。出人口应设置专职保卫人 员,制订专门的管理制度。 租赁地方房屋当项目部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房屋面积必须达到办公要求。 项目部要完善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每个功能区都必须配备不少于 10 个灭火器。 锅炉房、发电机房、厨房等与其他临时房屋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其中锅炉房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并远 离易燃物品,设在下风口,烟囱上安装防火帽。存放易燃易爆品的临时库房距其他施工设施和人员住房应在有 关规定的安全距离之外。 1.1.2 管理要求 1) 靠近现场,方便管理,不受施工干扰。 2) 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引入线。 3) 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要求 1.2 征地拆迁 1.2.1 征地拆迁办理 征地拆迁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原则办理。 1) 正线征地办理程序 (1) 业主单位组织人员根据施工设计文件现场放线,确定用地边界。 (2) 由市指挥部向区县指挥部下达用地计划,并提供拱征地图一式六份。 (3) 区县指挥部根据放线确认的用地边界挖沟筑埂,进一步明确用地界限。 (4) 区县指挥部组织人员对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地、房屋及构附着物等进行清量丈量、兑付补偿、组 织拆迁,按期提供建设用地。 (5) 区县指挥部向市指挥部提出移交土地的请示。 (6) 市指挥部、区县指挥部联合将土地移交施工单位。 (7) 区县智慧部及时完善建设用地的报批计划。 2) 零星补征地办理程序 (1) 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提出补征地申请,并附上相应图纸上报重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2) 由各合同段业主代表及征迁人员共同审核补征地是否成立。 (3) 由征地拆迁人员和相关合同段业主代表会同区县指挥部及施工单位现场查勘,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征(租)地方案。 (4) 市指挥部根据确定的征(租)地方案向区县高等公路建设指挥部下达用地计划通知。 (5) 由区县指挥部组织人员实施清理补偿,按时提交工程建设用地。 (6) 征迁人员、区县指挥部共同向施工单位移交工程建设用地 (7) 区县指挥部及时完善补征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 1.2.2 房屋、构附着物拆迁补偿办理程序 (1) 建设用地红线内房屋、构附着物由区县指挥部根据市指挥部确定的用地边界和下达的用地计划 3 通知,组织人员清理补偿,按期拆迁,保证工程建设用地。 (2) 建设用地红线外,由于公路建设过程中受损的房屋、构附着物或公路建设后原居住地生产、生 活有较大困难的房屋、构附着物由施工单位(或区县指挥部)向重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提出拆迁申请, 重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组织区县指挥部及相关施工单位现场查勘后,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决定是否拆迁 补偿,如需拆迁,由区县指挥部上报拆迁方案及补偿费用,经市指挥部审核后组织实施。 1.2.3 单位及管线拆迁办理程序 1) 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及管线和农村水、电等管网及设施拆迁 (1) 区县指挥部组织人员制订拆迁方案,审核费用、签订拆迁合同,督促拆迁。 (2) 区县指挥部组织验收。 (3) 市指挥部征迁人员、区县指挥部共同向施工单位移交用地。 2) 县及县以上企事业单位及管线 (1) 重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向产权单位发出拆迁通知。 (2) 重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组织区县指挥部、产权单位现场查勘、制订拆迁方案。 (3) 产权单位根据确定的拆迁方案、编制拆迁预算书,并附上拆迁方案图送重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 部,并送区县指挥部。 (4) 市指挥部征迁人员组织区县指挥部、产权单位现场核定拆迁方案和工程量、对未严格按照现场 确定方案编制费用的产权单位要求重新制订方案、编制费用上报。 (5) 市指挥部审核上报的拆迁费用。 (6) 重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向区县指挥部下达费用审核通知,委托区县指挥部与产权单位签订拆 迁合同组织拆迁。 (7) 督促产权单位完成拆迁工作。 (8) 市指挥部组织区县指挥部、产权单位验收拆迁完成情况。 (9) 市指挥部、区县指挥部向施工单位移交工程。 (10) 征迁人员收集资料归档、建立台账。 1.2.4 附则 (1) 本办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办法由重庆高速公路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1.3 项目部硬件设施标准 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项目部驻地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 通水、通电话外,条件允许的,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办公、生活用房应坚固、实用、美观、隔热 通风,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施工管理需要。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尽可能满足办公规范化的要求。项目部总 体布局和硬件设施配备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由项目办公室负责落实并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 1) 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应设置科学合理,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做硬化处理, 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项目部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及指路导向牌。项 目部驻地房屋可采用活动板房等自建用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必须坚固、安全、耐用, 并满足工作要求。 2) 办公区内一般应设项目经理室、各业务科室和资料室、中心试验室、会议室等,各科室门口应挂设名 称牌。会议室内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管理图表应包括平面图、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 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工程管理曲线图、开展劳动立功竞赛活动有关图表、各项规章制度、工 程总体目标、各部门职责、工作计划、晴雨表及管理人员考勤表。 3) 生活用房一般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可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施工工区 要为民工提供较好的工作和生活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 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 路基土建、路面工程项目部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一般不宜少于 1000m²,场地占地面积不宜小于 800m²; 其他附属工程项目部,用房建筑面积和场地占地面积应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 项目部硬件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1) “三室”要求:项目部为院落式,室外有停车场地和活动场所,设置不小于 60m²的会议室、20m² 的资料室和 140m²的试验室。 (2) 采用拼装式活动房的,搭建不宜超过两层,屋顶排水通畅;砖混结构墙体下部设 0.5m 高的墙裙, 地面设散水,排水坡度不小于 3%。周围有排水沟,保证不积水。 4 (3) 办公区满足安全、卫生、通风、绿化等要求,屋顶采用“人字形”双面排水,砖混结构墙体下部 设 0.5m 高的墙裙。 4) “五小”设施要求: (1) 宿舍 (a) 项目部的宿舍要坚固、美观,房间净空高度不低于 2.6m;门窗齐全,同时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保证通风;房顶尽量选用阻燃、防水材料,内墙抹灰刷白,地面硬化防潮湿。 (b) 保证每人(可上下)单床,禁止设置通铺或采用钢管搭设上下铺;宿舍内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使 用面积确保单层铺不低于 4m²/人,双层铺不低于 3m²/人。 (c) 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有条件的每人可设(排号)生活专业组合柜,室内无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 (2) 食堂 (a) 面积按高峰人数的 70%计算,人均 1m²,位置距厕所、垃圾等有害物质应不小于 30m。净空高 度不得低于 2.8m,水泥硬化地面,保证不积水。锅台四周面、案板挨墙处贴白瓷砖,便于清洗。 (b) 制订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 戴工作证,穿工作服。 (c)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 禁存放其他物品。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并生熟分开。 (d) 食堂内应设有防尘、蚊、蝇、鼠害设施,应设置隔离油池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要装容器,有 专人管理及时清运。厨房应有防火设施。 (e) 必须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高温季节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如提供绿豆汤、茶水等。 (3) 厕所 (a) 必须分设男、女厕所,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设置,人均 0.2m²。 (b) 必须是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且保持清洁。大小便池内镶贴瓷砖,水泥硬化地面,设纱窗、纱 门,采光良好。 (c) 厕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应定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化粪池应及时 清掏,要符合卫生要求。 (d) 浴室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设置,人均 0.07m²。浴室应采用节水龙头,符合安全要求,让职工能 按时洗浴。 (4) 办公室、活动室 (a) 办公室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部门办公室应隔开。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 2.6m 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 地面硬化,门窗齐全,通风、照明良好,墙面抹灰刷白。 办公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排列整齐。 室内必须将有关制度图表上墙,文件资料归档整齐。 (b) 活动室 活动(学习)室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 2.6m 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地面硬化,门窗齐全,通风、照 明良好,墙面抹灰刷白。室内具备活动(学习)条件,设施良好,应悬挂各项活动(学习)制度图表。 (c) 会议室 会议室净空高度应控制在 2.6m 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地面硬化,门窗齐全,墙面抹灰刷白。 会议室一般情况下必须能够容纳 30 人同时开会且面积不小于 60m²,应设置两个门,门向外开启,保证发 生危险时能及时疏散室内人员。 会议室要求通风、照明良好,还必须设有防暑降温设备。 会议室必须配备必要的会议桌和椅子,非整体性的会议桌要铺桌布。会议室还必须配备投影仪、话筒等常 用会议设施和 1m²左右的写字板。 会议室内应悬挂组织机构图,安全、质量、环保保证体系图表,线路平、纵面缩图,工程形象进度图,项 目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图表。各类图表宽度为 1.2m,长度根据情况自定。 1.3.2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 1.3.3 机构设置 1) 组织结构框架(图 1.3.1) 5 图 1.3.1 组织机构框架图 2) 机构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 设置原则 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由施工企业按投标承诺及时组建项目部。 项目部设置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在建设项目现场。长大干线的项目部一般设在项目中间位置,确 需设在一端的,必须同时在中间位置或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人员隶属于项目部。 (2) 设置要求 项目部一般应设置“五部二室”,即工程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物资设备部、计划合同部、综合管理部和 工地试验室、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 项目部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项目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落实责 任。 1.3.4 人员配备 1) 项目部人员配备的原则 项目部应根据投标承诺以及工程实际需要,配置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项目部人员配备应根据投标时的承诺,在基本配备的基础上,再根据工程规模、工程进展阶段,实行专业 调配。 根据人员管理培训要求,建立考核、培训、培养机制,在促进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业务素养提高的同时,加 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文化引导,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团队的意识建设,创造“公正、和谐、团结、奋斗” 的氛围,带动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项目部其他人员,在具 备施工条件时必须全部到位。 2) 项目部人员配备的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及投标承诺,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配置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人 员,至少应配备以下人员。 项目部领导:项目经理 1 人,项目副经理最少 2 人(1 人管生产、1 人管外部协调,如项目部设党支部,对 外协调副经理可由支部书记担任),总工 1 人。 工程技术部:负责人 1 人,专业工程师和调度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但须保证专业齐全和调度 24 小时值班需要。 安全环保部:负责人 1 人,专职安全员根据工程规模(5 千万元规模配备 1 人,不足 5 千万元按 5 千万元计) 和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配置。 物资设备部:负责人 1 人,机械、电气工程师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计划合同部:负责人 1 人,造价工程师 1 人,财务 2 人,其余按工作需要配备。 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1 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配备。 工地试验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验人员总数不少于 4 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试验工程师不少于 2 人。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1 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配备。 1.4 项目部标示标牌要求 6 1.4.1 驻地和施工场地标示标牌 在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应在项目部或工地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 1) 驻地工程告示牌 1 块,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监理单 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内容,且样式规范,设置在项目部驻地室外。 2) 施工场地布置牌:采用电脑绘制,对施工现场的布置采用图示方式表达,注明位置、面积、功能。 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主要明确施工各工序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 廉政监督牌:主要明确施工廉政制度、廉政领导小组、廉政监督小组和廉政监督电话等。 1.4.2 各部室标示标牌 1) 项目经理室:施工总体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和实际对比图、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项目经 理职责等。 2) 工程技术部门:各个结构物的施工形象进度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及部门和人员职责等。 3) 安全环保部门:安全保证体系、各级安全人员的岗位职责、危险源分布图等。 4) 物资设备部门:材料物资的进货、检验、发放流程图,设备管理的动态图等。 5) 计划合同部门:计量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等。 6) 其他部室在明显位置悬挂工作职责。 1.4.3 企业宣传和文明施工标示标牌 1) 标段两端头或工程项目与临近交通干道、城市、村镇人群密集点的醒目位置各选几处位置建彩门,彩 门为钢结构。 2) 现场机械设备布置有序,必要时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3) 现场各种防火、防高空坠落、安全帽等安全标志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 4) 现场的周转材料、半成品材料的堆放,严格按照有关材料堆放的规定进行。 7 2 工地试验室 一个标段(路基土建、路面土建、监理或检测单位)原则上设置一个工地试验室。试验室的选址必须满足安 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试验室硬件设施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试验室建设完成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最后再上报市质监站审批。 2.1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 2.1.1 机构设置 工地试验室应由项目业主委托(或招标)的试验检测单位或施工和监理单位所属的,并取得部质监总站或省 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以上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试 验室”)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工地试验室的名称宜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全称)+X X 高速公路+标段号+工地试验室”。 1) 标准组织机构框架(图 2.1.1) 图 2.1.1 标准组织机构框架 2) 机构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 试验室设置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宜设置在混凝土集中拌和场或预制场附近其周边场所通道均 应进行硬化。 (2) 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规范使用要求。工地试验室应按 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对可自行校准的仪器或设备,工地试验室应配备符合量值溯源要求的 专用计量器具,并编制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自检自校规程。 (3)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台账,并做好使用和维护记录。 2.1.2 人员配备 1) 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的原则 (1) 工地试验室根据《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配备试验检测人员。 (2) 工地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并具有 2 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质量负责 人应具有中级职称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并具有 2 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3) 工地试验室所有试验人员的照片和资质等信息应张贴在办公室或会议室的墙上。 2) 试验室人员配备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投标承诺,参考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配置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人 员,至少应配备:试验人员总数不小于 4 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执 业资格;试验工程师不少于 2 人。 8 2.2 工地试验室建设 2.2.1 工地试验室选址 工地试验室选址由项目经理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安全和管理要求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方案后, 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1) 安全要求 (1) 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2) 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 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4) 必须离集中爆破区 500m 以上。 (5) 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人口,有条件时应设置大门口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 制订专门的管理制度。 (6) 租赁地方房屋当试验室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房屋的面积必须达到办公要求。 (7) 工地试验室要完善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功能区都必须配备不少于 10 个灭火器。 2) 管理要求 (1) 靠近现场,方便管理,不受施工干扰。 (2) 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引入线。 (3) 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要求。 2.2.2 工地试验室硬件设施标准 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试验室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 通电话外,条件允许的,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试验室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m²,场地占地面积 不宜小于 60m²。试验室房屋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要求。 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试验 室硬件设施具体要求见表 2.2.1。 表 2.2.1 工地试验室各试验场所面积最低要求 功能区类 别 水 泥 室 水泥混 凝土室 土工 室 集料 室 力学 室 样品 室 沥青原 材料室 沥青混 合料室 标准 养护 室 办公 室 会议 室 面积要求 (㎡) 15 20 15 15 18 10 18 20 20 25 20 注: 1. 各功能区之间必须具有有效隔离措施,避免开展试验时相互干扰。 2. 有温、湿度要求的功能区必须安装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备。 3. 工地试验室场所需做好必要的安全和环保措施。 1) 做好检测室的合理布局。 一般情况下试验室各室面积:力学室不小于 18m²,土工室不小于 15m²,水泥室不小于 15m²,养护室不小 于 20m²且不宜采用活动板房,样品室不小于 l0m²,水泥混凝土室不小于 20m²,集料室不小于 15m²,办公室不 小于 25m²。水泥室和标准养护室应分别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 2) 试验工作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泥室温度控制在 18~22℃,相对湿度大于 50%(安装空调);水泥养护箱温度控制在(20±1)℃, 相对湿度大于 90%,养护水温度(20±1)℃,水泥使用专用水槽养护,将同一工作日制作的同品种水泥分 别养护。 (2) 混凝土、砂浆试件养护室温度控制在(20±1)℃,相对湿度大于 95%。试件应放在支架上,间隔 10~20mm,不得抽水直接冲淋。 (3) 检测室的检测环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 恒温恒湿试验室有空调和除湿机。 (b) 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c) 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消耗材料和物质的存储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应有措施保证予以满足,避免 材料和物质的损坏或变质。 3) 办公自动化要求: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硬件,以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的要求。 2.3 试验室标示标牌 9 1) 应在试验室的醒目位置,悬挂授权委托书、岗位操作规程、试验人员公示牌、试验人员职责、试验流 程图、试验检测形象进度图等。 2) 试验区域、有毒有害气体存放处所设置禁止、指令标志。 3) 消防设施存放处所设置提示标志,废旧物品存放区设置明示标志。 4) 试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试验室工作岗位责任制,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仪器设备操作规定,试验 仪器的定期标定、保养、维修制度,试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试验资料管理的台账制度,标准养护室的管 理检测制度,取样要求和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报告表格填写要求等)全部必须上墙。 2.4 其他注意事项 2.4.1 工地试验室的认定 1) 工地试验室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向项目业主申请检查认定。项目业主应将工地试验 室检查认定结果及时报备质量监督机构。 2) 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申请材料需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初审后转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委托(招标)的试 验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直接上报项目业主检查认定。 3) 项目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有关约定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全符合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进行现场核实,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考核。 4) 项目业主应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工地试验室以文件形式予以认定。 5) 经项目业主认定后的工地试验室才能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2.4.2 试验与检测 1) 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 范和规程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2) 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不得超出认定的项目及参数范围。对认定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及 参数应经项目业主认可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3) 特殊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可由项目业主组织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联合进行,并送 到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4) 工地试验室完成的试验检测数量必须达到规定的频率要求。 5) 工地试验室应实行留样制度及样品保存制度。对于水泥、沥青原材料、水泥混凝土试件等应按规定期 限进行保存。 6) 工地试验室的档案资料管理: (1) 工地试验室的报告和记录格式必须统一采用重庆市地方标准《重庆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报告规 范》(DB35/T520—2003)规定的格式。 (2) 试验检测原始数据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原始记录本上,原始记录统一用黑色水笔填写,要做到 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原始数据不得转抄或涂改。当记录或书写错误需更正时,应采用正确的“画改” 方式,并在旁边填上正确数据,同时加盖刻有试验人员姓名的印章或签字。 (3) 要建立完整的原材料进场检验、标准试验、现场抽样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外委试验、检 测不合格报告和试验检测报告汇总等台账。 (4) 试验资料归档应分类明确、齐整有序、条目清晰。出具的各类试验报告、施工配料单等资料,应 及时完成签认,规范归档。签字不齐全、记录或报告不完整的资料不得归档。 (5) 工地试验室的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6) 各种试验资料应记录完整,真实有效,严禁造假。 2.4.3 其他 1) 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在中标后 30 天内必须全部到位,45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标定和临时资质申 请。 2) 工地试验室安装完成,需经地方计量认证部门对各类检测设备进行标定。完成自检、开始运作前,需 经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专业验收并签署同意使用意见。 3)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如: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 制,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安全、环保、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主要 设备的操作规程应上墙。 10 4) 工地试验室应收集齐全部本工程项目所需的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规范、规程和相关标准,并编辑目录 清单。 5) 工地试验室检验项目不得超过验收时提报的检验范围。对不能试验的项目,需委托第三方试验的,应 选择项目管理机构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 6) 试验人员应由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并根据工程任务特点进行职责的合理划分。试验室所有从事试 验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并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定期组织试验室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新规范宣 贯等活动,并形成培训记录。 7) 试验人员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 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记录。各类设备应定期标定检查。 8) 试验晶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样品在检测后应予部分保留,以备复查核实。样品如遇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 并向试验负责人报告。 (2) 应配备专门的样品间或样品柜(架)来储存样品。样品分类存放,标示清楚,做到账物一致。样品 的储存环境安全,无腐蚀、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符合样品储存要求,卫生、清洁、 干燥且通风良好。 (3) 试验用有毒有害液体,应执行双人保管制度,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对要求在特定环境下储存的样 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易燃、易潮和有毒的危险样品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9) 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试验废弃原材料回收或存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2) 对电磁干扰、灰尘、振动、电源电压等严格控制,对发生较大噪声的检测项目采取隔离措施。 (3) 试验室室内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满足试验要求。 11 3 监理驻地 监理驻地的选址应符合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硬件设施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监理驻地建设完成后, 应报建设单位验收。 3.1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 3.1.1 机构设置 1) 组织机构框架 组织机构框架如图 3.1.1,一般设置两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办)。 图 3.1.1 组织机构框架图 2) 机构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 设置原则 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由监理企业按投标承诺及时组建监理驻地。 监理驻地设置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考虑项目组成、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地理位置、现 场条件等因素,从项目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情况设置相应的监理机构。 (2) 设置要求 总临办设总监办公室、工程部、综合部及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设水泥室、力学室、土工室、标准养护 室、水泥混凝土室、集料室、样品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和办公室。 驻地办按标段设驻地监理办公室。 总监办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监理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 3.1.2 人员配备 1) 人员配备的原则 根据投标承诺及工程实际需要,配置监理机构的人员:总监、副总监、驻地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 理员及后勤工作人员。中心试验室设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试验员。 (1) 人员配备应根据投标时的承诺,在基本配备的基础上,根据工程规模、工程进展阶段,实行人员 调配。 (2) 根据人员管理培训要求,积极建立考核、培训、培养机制,在促进在岗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素养 提高的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文化引导、廉政建设及团队意识建设,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 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工作方针,忠诚地开展工作,推动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3)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总监及中心试验室主任必须及时到位。其他人员,在具备施工条件时必须全 部到位。 2) 中心试验室人员配备的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投标承诺,参考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配置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人员, 至少应配备:试验人员总数不少于 5 人,试验工程师不少于 2 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监理驻地建设 3.2.1 监理驻地选址 12 监理驻地选址由项目总监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开展工作便捷、面积适用、办公生活功能分区的 原则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方案后,报项目业主备案。 1) 安全要求 (1) 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2) 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 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并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4) 必须离集中爆破区 500m 以上。 (5) 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人口,有条件时应设置大门。出入口应设置专职保 卫人员,制订专门的管理制度 (6) 租赁地方房屋当监理驻地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房屋的面积必须达到办公要求。 (7) 监理驻地要完善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 管理要求 (1) 靠近现场,方便管理,不受施工干扰。 (2) 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引入线。 (3) 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要求。 3.2.2 监理驻地硬件设施标准 监理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监理驻地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 水、通电话外,条件允许的,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监理驻地办和总监办应相对独立设置,严禁驻 地办和总监办合署办公。监理驻地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置,见表 3.2.1。 表 3.2.1 建立驻地建设标准 编 号 名 称 配备标准(m²) 备 注 1 办公用房 人均 5-8 地面应采用 混凝土硬化 2 会议室 30-60 3 试验室 100-150 4 生活用房(含浴室、卫生间) 人均 8 5 餐厅 20-40 6 厨房 10-30 注:总监办取高值,驻地办取低值;项目大的取高值,项目小的取低值。 监理驻地房屋不宜采用活动板房,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 作要求。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 监理驻地试验室设施参见第 0 章。 3.3 监理驻地标示标牌 3.3.1 驻地和施工场地标示标牌 1) 应在监理驻地的醒目位置,悬挂授权委托书、岗位操作规程、试验人员公示牌、试验人员职责、试验 流程图、试验检测形象进度图等。 2) 试验区域、有毒有害气体存放处,应设置禁止、指令标志。 3) 消防设施存放处应设置提示标示,废旧物品存放区应设置明示标志。 4) 试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监理驻地工作岗位责任制,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仪器设备操作规定,试 验仪器的定期标定,保养与维修制度,监理驻地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试验资料管理的台账制度,标准养护室 的管理检测制度,取样要求与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报告表格填写要求等)均要求上墙。 3.3.2 各部室标示标牌 1) 组织机构图:包括驻地办的领导机构、部门组织机构设置及监理人员设置情况。 2) 线路平纵面缩图及工程形象进度图。 3) 监理工作流程图:主要标明各项监理工作的工作程序、须履行的手续以及工作时限等。 4) 监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监理工作制度、监理驻地工作制度、文件管理制度、请示汇报制度、会议及 学习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 5) 施工规程、试验规程及检验标准一览表:各分项工程施工执行的各项规程、标准以及主要指标。 6) 监理部门职责:主要说明各监理部门应履行的职责。 13 7)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与权限:主要说明各个岗位的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8) 气象图:绘制形象直观的气象图。 3.4 其他注意事项 1)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工地试验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中心试验室及时 对各类试验仪器设备进行调试、校正和标定,保证试验的可靠性。 2) 监理驻地检验项目不得超过验收时提报的检验范围。对不能试验的项目,需委托第三方试验的,应选 择项目管理机构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 3) 试验人员应由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并根据工程任务特点进行职责的合理划分。监理驻地所有从事试 验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持证亡岗,并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定期组织监理驻地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新规范 宣贯等活动,并形成培训记录。 4) 其余事项参见本书第 4 章相关要求。 14 4 施工现场 4.1 拌和站 4.1.1 一般规定 1) 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立即着手进行拌和站的选址与规划, 一个月内明确拌和站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 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 每个路基土建合同段原则上只设置一座大型拌和站。对个别段落确因条件限制(如长隧道、跨大江大河、 运输便道等)无法满足要求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监办初步审批,最终经项目业主审批后,方可增 设拌和站。 3) 每个合同段所有用于桥梁、隧道(不含初支喷射混凝土)、通道涵洞工程的混凝土必须进行集中拌和, 自动计量,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小型拌和设备生产混凝土。 4) 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拌和站建设,并报项目业主备案。拌和站建设完成后,施 工单位填写建设验收表并报监理工程师办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拌和站不允许进行生产,待整改并验收合 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5) 拌和站必须保证在施工高峰期进行混凝土不间断供应。同时,混凝土拌和站应配备足够的}昆凝土搅 拌车和混凝土泵送车,满足混凝土高峰作业的需要。 6) 拌相站由项目部直接进行建设及管理,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7) 拌和站及工点、施工便道的修建要保证}昆凝土运输车等施工车辆在晴天和雨天都能顺畅通行。 8) 拌和站建设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生活区、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输车 辆停放区等。拌和站的生活区应同其他区隔离开,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9) 拌和站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生活区的建设参考项目部生活区的建设。 10) 生产、生活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临时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处理,以防止 污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应自费恢复驻地原貌,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4.1.2 场地建设 1) 面积 (1) 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的占地面积不少于 10 000m2; (2) 水稳拌和站的占地面积不少于 15 000m2; (3) 沥青混凝土拌和站的占地面积不少于 35 000m2。 2) 场地处理 拌和站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拌和站内宜设置工地试验室。 拌和站站界应用砖砌围墙封闭,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场内地面应做硬化处理。 (1) 拌和站的所有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必须使用不小于 15cm 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 l0cm 厚的 C15 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拌和站的一般行车道路硬化,必须使用不小于 15Cm 厚片、碎石 垫层,不小于 15cm 厚的 C20 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大型作业区(如路面沥青拌和站)、重车行车道 路硬化,必须使用不小于 15cm 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 20cm 厚的 C20 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2) 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 1.5010,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 沟,排水沟底面采用 M7.5 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3) 在场地外侧合适的位置设置沉砂井及污水过滤池,严禁将站内生产废水直接摊放。 3) 库房 库房包括水泥、矿粉、外加剂库房。 (1) 库房的面积按照 1.5t/m2 的标准建设。 (2) 承包人原则上应使用散装水泥,在不具备使用散装水泥的情况下使用袋装水泥,应建造库房存放。 (3) 不同品种、不同批次、不同生产日期的水泥、矿粉、外加剂应分区堆放,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 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库房应设置进库门和出库门,确保水泥、矿粉、外加剂的正常 循环使用。 (4) 使用散装水泥、矿粉的拌和厂,要设水泥、矿粉储存罐,根据用量选定储罐容量,配合电脑自动 输出。 15 (5) 库房内外加剂的存放高度不应超过 2.0m,不同批次、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日期的外加剂应分开存 放,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 (6) 库房原则上采用砖砌房屋,尽量靠近拌和机,库房内部采用水泥粉刷,地面采用 C15 混凝土进行 硬化,然后利用方木或砖砌上搭 5cm 木板,使外加剂储存离地 30cm。外加剂存放应离四周墙体 30cm 以 上。 (7) 库房内应建立详细的外加剂调拨台账,使物资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可追溯性。 4) 堆料场 (1) 原材料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2) 凡用于工程的砂石料应按配料要求,不网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并设 置明显标志,分料仓应采用“37”墙砌筑 2.0m 高,采用石灰或水泥砂浆抹面,仓内地面设不小于 4%的 地面坡度,分料墙下部预留孔洞,严禁积水。 (3) 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 出产批号、进场日期、检验状态、进场数量、使用单位等,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 料标识牌进行标识。 (4) 料仓的容量应满足最大单批次连续施工的需要,并留有一定的余地;另外,还应满足运输车辆和 装载机等作业要求。 (5) 包括储料斗在内的所有地材存放场地必须加设轻型钢结构顶棚,钢结构顶棚起拱线高度 7m。 (a) 所有集料分批验收,验收合格的材料方可进场。 (6) 夏季施工时,应有水降温设备,粗、细集料场应搭设遮阳棚等设施。 (7) 用于路基土建工程的混凝土拌和用原材料的堆放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8) 混凝土拌和采用强制式拌和机,配置 8 个集料仓(两个四仓式),料仓之间隔板高度不小于 50cm。 (9) C35 以上混凝土用碎石应采用反击破设备生产的碎石。 5) 路面层用砂石等原材料的堆放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路面集料进场应分层堆放,并控制每层集料的准垛高度。上料时,装载机应从底部按顺序竖直装 料,减少集料离析。 (2) 沥青结构层所用粗集料宜搭设遮雨棚,路面用细集料必须搭设遮雨棚。遮雨棚应采用钢结构,面 积应满足工程需要。 4.1.3 拌和站的标示标牌 1) 拌和站大门位置必须布置绘制详细的现场布置图,站内设置明显的标示牌。 (1) 拌和站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告示牌、拌和站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 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 (2) 拌和站出人口、拌和楼控制室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2) 拌和站配合比标识牌:拌和机操作房前醒目位置应悬挂混凝土配合比标识牌,标识牌采用镀锌铁皮制 作,尺寸 800mm×600mm,油漆喷涂确保不褪色,数字采用彩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标识牌内应包括以下 内容:混凝土设计与施工配合比(含外加剂),粗细集料的实测含水率及各种材料的每盘使用量等。 3) 拌和站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统一制服,挂牌上岗。 4.1.4 拌和站生产能力和规模 1) 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生产能力 (1) 所有拌和站必须达到两个四仓式自动计量标准,粗集料按 4.75—13.2mm、13.2—19mm、19 —31.5mm 三种粒级进行采集和掺配。若是梁片预制的专用拌和站,可只配备 4.75—13.2mm、13.2 —19mm 两档料仓。 (2) 拌和机性能应保持良好,单机生产能力应不低于 90m3/h。 (3) 拌和站使用之前,施工单位施工临时工程必须配备相应混凝土拌和设备。所有永久工程必须实现 混凝土集中拌制。 (4) 拌和站建设完成后,需根据拌和机的功率配备相应的备用发电机,确保拌和站有 可靠的电源使 用。 (5) 拌和站的计量设备应通过当地政府计量部门标定后方可投人生产,使用过程中应不定期进行复 检,确保计量准确。 2) 水稳/沥青混凝土拌和站生产能力和规模 (1) 水稳/级配碎石拌和采用强制式拌和机,配置四个集料仓和一个水泥仓,料仓之间隔板高度不小于 50cm,自动补水器加水,拌和机性能应保持良好,其能力不低于 400t/h。 16 (2) 沥青混合料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拌和,配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施工 SMA 路面时需配置纤维添加 装置。冷料仓的数量满足配合比需要,通常不宜少于 5-6 个,料仓之间 隔板高度不小于 50cm,拌和机 性能应保持良好,其能力应符合投标时的承诺,并不低于 240t/h。 (3) 拌和楼的计量设备通过有关部门标定后方可投人生产,使用过程中应不定期进行复检,确保计量 准确。 4.1.5 安全文明施工 站内各功能区必须在明显位置设有防火设施。每个功能区的灭火器不少于 10 个,每个功能区至少设置一 个消防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1) 施工临时用电: (1) 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定向,进行负 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和导线截面,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 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 应严格按照施工用电专项组织设计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架设和管理电力线,动力和照明线必 须分开架设。 (3) 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高度不低于 2.5m,应设置 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规定。工程 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5) 电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所有电 器设备必须完整、无破损,性能良好。必须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 确保性能可靠。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 (7) 夜间施工时,现场应设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2) 文明施工: (1) 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废水沉淀池和洗车池,布设排水系统,设置明显标示。 (2) 地面应定期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3) 每次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4) 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规定, 否则应进行监控。 (5) 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设备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人市政 污水管网或河流。 (6) 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人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人 饮用水附近的土地中。 (7) 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要注意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 处理完后方可继续。 (8) 定期、专人进行拌和站的清理和打扫,保持拌和站内卫生。 3) 拌和楼按全封闭设置,减少或防止灰尘污染空气。 4) 水泥或粉煤灰罐必须安装避雷设施。 4.2 钢筋加工场 4.2.1 一般规定 1) 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立即着手进行钢筋加工场的选址与 规划,一个月内明确钢筋加工场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 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 每个路基土建合同段原则上只设置一座大型钢筋加工场,对合同段内桥梁、隧道、涵洞等结构物的钢 筋进行集中加工。加工场地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宜采用集中加工配送方式,减少二次搬运量,做到加工与施 工互不干扰。 3) 大型钢筋加工场必须配备数控钢筋弯曲机 1 台、数控弯箍机 1 台,保证工程所需各种钢筋均由机械自 动加工成型。 4) 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钢筋加工场建设,并报项目业主备案。钢筋加工场建设完 17 成后,施工单位填写建设验收表(表 A-2)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钢筋加工场不允许进行生 产,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5) 钢筋加工场的规模及功能应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有关要求及满足施工需要。材料堆放区、成品区、作 业区应分开或隔离。 6) 项目部应按照预制场的管理模式,由项目部进行建设并采用封闭式管理,并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及管 理人员,监理单位也应配备足够的专监及现场监理员进行监管。现场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7) 桥梁下部构造钢筋可视实际情况在现场拼装。 8) 钢筋加工场必须配备桁吊或龙门吊。龙门吊必须由专业厂家生产,使用前须获得有关部门的鉴定,严 禁使用自行组装的门吊。 4.2.2 场地建设 1) 面积 钢筋加工棚面积不小于 2000m2。顶棚及架构原则采用钢结构搭设。 2) 场地处理 钢筋加工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材料堆放区、成品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 离。 (1) 钢筋加工场应做硬化处理并做好散水。棚内地面必须使用不小于 15em 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 10cm 厚(场地内的道路不小于 15cm 厚)的 C20 混凝土作为面层。棚内按照其使用功能分为:原材料堆放 区、钢筋下料区、加工制作区、半成品堆放区。 (2) 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 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 沟。 3) 堆料场 堆料场用于加工场内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堆放。 (1) 钢筋应垫高堆放,离地 20cm 以上,下部支点应以保证钢筋不变形为原则。 (2) 钢绞线的存放应保持干燥,防止被雨水淋湿。 (3) 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 出厂批号、进场日期、检验状态、进场数量、使用单位等,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 料标识牌进行标识。 4.2.3 钢筋加工场标示标牌 加工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储存区、加工区、成品区布设合理,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图 4.2.1)。 图 4.2.1 钢筋加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加工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 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 2) 焊接、切割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木工加工区应设置禁止标志。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 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和明示标志。加工场出入口和场内应设置禁止标志和警告标志。 用电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易发生火灾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消防器材放置场所应设置提示标志。各作业区应 设置分区标识牌。 18 3) 机械设备应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示牌。 4) 各种原材料时、半成品或成品应按其检验状态与结果、使用部位等进行标识。 5) 在加工制作区应悬挂各号钢筋的大样设计图,标明尺寸、部位,确保下料及加工准确。 6) 钢筋加工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统一制服,挂牌上岗。 4.2.4 安全文明施工 场内各功能区必须在明显位置设有防火设施。每个功能区的灭火器不少于 10 个,每个功能区至少设置一 个消防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1) 施工临时用电: (1) 场内施工用电应规范管理,各作业区用电回路分开设置,加设断路器和漏电保 护器。 (2) 照明设施应加设网罩防护。 (3) 其他临时用电要求参见 4.1.5 2) 文明施工: (1) 易产生粉尘、有害气体的加工场、存放场应采取除尘、有害气体净化措施,且远离 生活区、居 民区,尽量将加工厂设于场地下风向。 (2) 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人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 中,也不得排 人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3) 加工剩余的短小材料或废料要合理回收,充分利用。 (4) 严禁将不易腐化的合成材料、化工原料等擅自埋人地下。 (5) 定期、专人进行钢筋加工场的清理和打扫,保持场内卫生。 3) 各种机械加工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做好验收合格记录,以备检查。 4) 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落到距地面 1m 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5)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切断小于 30cm 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挟,并在外侧设置防 护箱笼罩。 6) 钢筋进行防腐处理时,制作区应远离办公生活区。焊接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焊接 操作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7) 作业人员需有工班长带领进入施工现场。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安全监察人员应 佩戴袖标(牌)。 8) 冬季施工,当温度低于—5℃时,钢筋焊接应有防雨雪、防风、防寒的措施。 4.3 预制场 4.3.1 一般规定 1) 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立即着手进行预制场的选址与规划, 一个月内明确预制场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 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 每个路基土建合同段原则上只设置一座预制场。对于山区高速公路个别标段确实因为预制场地、运输 通道等客观条件所限,预制场规划的预制梁片数量达不到“不少于 300 片”要求的,经总监办和项目业主批准, 可以考虑相邻标段合并预制或委托相邻标段进行预制。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委托相邻标段预制的,由施工单位 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监办及项目业主审批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建设规模。 3) 预制场选址与布置要经过多方案比选,合理划分办公生活区、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域。预制 场建设要与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基本同步启动,避免出现“梁等墩”及“墩等梁”现象。 4) 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预制场建设,并报项目业主备案。预制场建设完成后,施 工单位填写建设验收表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预制场不允许进行生产,待整改并验收合格 后才能开始生产。 5) 预制场由项目部直接进行建设及管理,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预制场宜设置视频监控系 统。 6) 预制场利用桥台后的挖方路基时,路堑边坡的防护及排水设施应提前完成。 7) 预制场设置在填方路堤或线外填方场地时,为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而影响预制的质量,应对场地 分层碾压密实,并对台座基础进行加固,尤其台座两端用 C20 纵上的片石混凝土扩大基础进行加固,以满足梁 19 板张拉起拱后基础两端的承载力要求;同时对存梁区的枕梁要视基地的承载力情况适当配筋;并且应在台座上 设置沉降观测点进行监控。 8) 生产、生活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临时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处理,以防止污 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应自费恢复驻地原貌,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4.3.2 场地建设 1) 面积 (1) 一般路基土建合同段预制场的占地面积不小于 6 000m2。 (2) 主要工程为隧道的合同段预制场的占地面积不小于 4 000m2(或经相关单位批准并到相邻合同段)。 (3) 主要工程为桥梁的合同段预制场的占地面积不小于 8 000m2。 2) 场地处理 (1) 预制场布置: (2) 预制场布置要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场地四周用砖砌围墙(或通透式围栏)。 预制场的所有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必须使用不小于 15cm 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 10cm 厚的 C15 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预制场的一般行车道路硬化,必须使用不小于 15cm 厚片、碎石垫层, 不小于 15cm 厚的 C20 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3) 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 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 沟,排水沟底面采用 M7.5 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4) 办公区、生产区、操作工的生活区等,要做到区域功能分明。办公生活区建设可参考项目部办公 生活区建设,同时预制场还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5) 变压器设置的安全距离要符合相关规范规定。所有的电器设备按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安 装,所有穿过施工便道的电力线路采用从硬化地面下预埋管路穿过或架空穿越。 (6) 场地内必须根据梁片养生时间及台座数量设置足够的梁体养生用的自动喷淋设施,喷淋水压加压 泵应能保证提供足够的水压,确保梁片的每个部位均能养护到位,尤其是翼缘板底面及横隔板部位。养 护用水需进行过滤,避免出现喷嘴堵塞现象,并且管道埋人地下。 (7) 混凝土拌和站应靠近预制场,并远离办公生活区。 (8) 预制梁的台座设置: (9) 预制梁的台座强度应满足张拉要求,台座尽量设置于地质较好的地基上;对软土地基的台座基础 要进行加强;台座与施工主便道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10) 预制场设置在填方路堤或线外填方场地时,为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而影响预制的质量,应 对场地分层碾压密实,并对台座基础进行加固,尤其台座两端应用 C20 以上的片石混凝土扩大基础进行 加固,以满足梁板张拉起拱后基础两端的承载力要求。同时应在台座上设置沉降观测点进行监控。存梁 区台座应视基地的承载力情况适当配筋。 (11) 台座应满足不同长度梁片的制作,底模应采用通长钢板,不得采用混凝土底模。钢板厚度应为 6~8mm,并确保钢板平整、光滑,及时涂脱模剂,防止吊装梁体时,由于黏结而造成底模“蜂窝”、“麻 面”。 (12) 预制台座、存梁台座间距应大于 2 倍模板宽度,以便吊装模板。预制台座与存梁台座数量应根 据梁板数量和工期要求来确定,并要有一定的富余。 (13) 台座要满足不同长度梁片的制作。台座两侧用红油漆标明钢筋间距。 (14) 用于存梁的枕梁可设在离梁两端面各 50~80cm 处,且不影响梁片吊装的位置。支垫材质必须采 用承载力足够的非刚性材料,且不污染梁底。 (15) 横隔梁的支撑优先选用固定式底座,底座与 T 梁台座同步管理建设。 (16) 预制梁模板的有关要求参见本书桥梁工程章节中的有关要求。 3) 堆料场 (1) 堆料场要求同 4.1.2 (2) 波纹管、锚具、支座等其他材料必须按相关要求建库保管和加工,做到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有牌, 做好防锈、防腐、防火、防盗工作。 4.3.3 预制场标示标牌 1) 预制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 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示。 2) 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预制场的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域应设置 明示标示。 20 3) 钢筋绑扎区在明显位置应设置标识牌。 4) 张拉台座两端应设置指令标志,并设置钢板防护。 5) 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易发生机械伤害 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4.3.4 机械设备 1) 进场机械设备必须能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安装调试简便,容易操作、维修方便,可靠性高, 安全性能好;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和破坏,如油、声污染。 2) 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 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 本机的构造、性能及保养规程,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3) 施工现场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人、安质部长、 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转场时,应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 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要现场把关。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大型施 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龙门吊、架桥机、塔吊必须经 有关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酒 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4.3.5 安全文明施工 1) 施工临时用电、文明施工要求参见 4.1.5。 2) 预制场建设验收表参见第三部分中表格。 4.4 小型构件预制场 4.4.1 一般规定 1) 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立即着手进行小型构件预制场的选 址与规划,一个月内明确小型构件预制场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 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 每个路基土建合同段原则上只设置一座小型构件预制场。对于山区高速公路个别标段确实因为预制场 地、运输通道、工程数量等客观条件所限,小型构件预制场规划的小型构件的混凝土数量达不到“不少于 5000m ³”要求的,经总监办和项目业主批准,可以考虑相邻标段合并预制或委托相邻标段进行预制。若确因客观原 因无法委托相邻标段预制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监办及项目业主审批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建设 规模。 3) 路基排水工程的水沟盖板、防护工程的各型预制块、隧道路基边沟盖板及其他设计要求的小型预制构 件必须集中预制。小型构件预制场选址与布置要经过多方案比选,功能区规划合理,要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有 关要求进行建设。 4) 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并报项目业主备案。小型构件预制 场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建设验收表(见第三部分中表格)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型 构件预制场不允许进行生产,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5) 小型构件预制场由项目部直接进行建设及管理,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6) 小型构件预制场利用桥台后的挖方路基时,路堑边坡的防护及排水设施应提前完成。 7) 小型构件预制场的生活区应同其他区隔离开,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8) 生产、生活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临时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处理,以防止污 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应自费恢复驻地原貌,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4.4.2 场地建设 1) 面积: 一般路基土建合同段小型构件预制场的占地面积不小于 2000m²。 2) 场地处理: (1) 功能区划分。根据小型预制构件特点,预制场需分生产区、养护区、成品区以及办公区等。各区 域的划分用黄油漆隔离标识,并在各个区域设置标识牌,规划合理,交通流畅。 21 (2) 场地要求。小型构件预制场布置要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场地四周用砖砌围 墙(或通透式围栏)。小型构件预制场的所有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必须使用不小于 15cm 厚片、 碎石垫层,不小于 10cm 厚的 C15 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小型构件预制场的一般行车道路硬化, 必须使用不小于 15cm 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 15cm 厚的 C20 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3) 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 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 沟,排水沟底面采用 M7.5 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4) 生产区根据标段设计图纸确定的预制构件的种类设置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必须设置振动台,同时 配备小型拌和站 1 座(尽可能与既有拌和站一起设置)。 (5) 养护区采用自动喷淋养护系统结合土工布覆盖对构件进行养护,确保构件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 必须覆盖养生 7d 以上。 (6) 成品堆放区:成品按不同规格分层堆码。对于预制块、片(如防护衬砌肋、盖板等)堆码不得超过 两层,对于整体式预制件(如缝隙式水沟等)不得超过 4 层。层间需用土工布进行隔离。预制件养护期不 得进行堆码存放,以防损伤。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缺边掉角。 3) 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验收见本书第三部分中有关表格。 4.4.3 小型构件预制场标示标牌 1) 小型构件预制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 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示。 2) 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小型构件预制场的生产区、养护区、成品区以及办公区等各区域 应设置明示标示。 3) 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易发生机械伤害 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4.4.4 设备配置 1) 设备配置要求 (1) 小型构件预制可选用振动台。振动台电动机功率应经过现场试验,对振动台的性能进行分析与比 选,确定振动台的电动机功率,一般为 1.2—1.5kw。振动台数量根据预制构件生产数量确定。 (2) 混凝土可由就近大型拌和站集中供应。若单独设置拌和站,拌和站必须达到三仓式自动计量标准。 2) 模具要求 模板必须使用钢模、高强度塑料模板。人模前应进行拼缝检查,对拼缝达不到要求的,辅以双面胶或泡沫 剂,必须选用优质脱模剂,保证混凝土外观。在周转间隙必须有覆盖措施,防止雨淋、生锈、被污染。 按照小型预制构件设计尺寸及要求,由专业生产厂家制作塑料模具的各种钢模母胎。钢模母胎制作完毕后, 利用钢模母胎及塑性复合材料批量生产,加工成混凝土小型预制构件的高强度塑性模具。塑性模具的材料为聚 丙乙烯、ABS 及部分添加剂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而形成的一种复合材料。 4.4.5 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临时用电、文明施工要求参见 4.1.5 4.5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 4.5.1 一般规定 1) 存放场、材料加工场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尽量靠近使用地点,确保运输及卸料方便。模板、脚手架 等周转材料,应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置。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应靠近拌和站 放置。 2) 各种材料应分区存放,堆放场地需进行硬化;存放场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便于装运。 3) 各种材料的堆放应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成堆,设置标识牌。 4) 预制构件的堆放位置要考虑吊装顺序,力求直接装卸就位。 5) 材料场做到整齐干净,无砖瓦块、钢筋头等,无杂草、杂物。 6) 各种材料进场均有合格证或试验单等质量证明资料。 7) 贵重物资、装备器材要存入库内。 4.5.2 金属材料存放 1) 线材存放时应上盖下垫,平放堆垛,注意标牌的保管,避免混淆。钢筋根据进场、加工和使用的先后 顺序,按型号、直径、用途分门别类叠放。 22 2) 型材存放时应下垫垫木,上覆防水遮盖物,平行分层堆码,统一放置,并且一端垫木略高。 3) 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 1m。 4) 其他存放要求参见 4.2.2。 4.5.3 半成品、成品存放区 1) 存放场地应通风良好,有条件宜搭设存储棚库。 2) 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垫高,并避免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接触。木质材料或易变形材 料应平放,不得挤压。 3) 板材应存放在仓库或料棚内,不得露天存放。木材应选择干燥、平坦、坚实的场地堆放。选择堆放点 应尽可能远离危险品及有明火的地方,并有严禁烟火的标识和消防设施。 4) 易滑落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 2m。 5) 材料储存时应按使用、安装次序进行分类、分批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小件(散件)材料及配件宜 存放于箱、盒内。 4.5.4 周转料具存放 1) 周转料具的存放应随拆、随整、随保养,码放整齐。 2) 大模板存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得靠在其他模板上或物件上。 4.5.5 装配式构件存放 1) 根据构件的使用先后和吊装顺序进行堆放,留出适当的通道,不得越堆吊运。 2) 堆放构件时,应按构件刚度、受力情况等采用合理放置方式,保持稳定。 3) 构件堆放时应放置在垫木上,垫木位置应与吊点相对应;同时应使吊环向上,标志向外。 4) 水平分层堆放构件时,其堆垛高度应按构件强度、地面承载力、垫木强度以及堆垛的稳定性而定。大 型构件一般以两层为宜,不应超过 3 层,构件各层之间应用垫木隔开,且各层垫木应在同一竖直线上。 4.5.6 存放场地建设 存放场地检查见本书第三部分验收表。 4.6 库房 4.6.1 一般规定 1) 库房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宜利用永久性仓库,布置地点应位于平坦、宽敞、交通方便处,距各使用 地点综合距离较近,还应考虑材料运人方式及遵循安全技术和防火规定。 2) 库房道路应整平,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及沉淀池,现场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场地有条件应适当绿化。 3) 油库、氧气库和电石库、爆破物品库等危险品仓库,应远离施工现场、居民区和既有设施,附近应有 明显标志及围挡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并在拟建工程的下风方向。电石库设在地势较高 的干燥处。 4) 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平面布置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值班人员公示牌等明示标志。 5) 各库房门口设置分区标识牌,各种材料库房内应设置材料标识牌,易燃易爆处应设置禁止标志,使用 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明示标志,消防器材放置场所应设置提示标志。 6) 库房内消防设施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7) 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应牢靠,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 应及时联系修理。 4.6.2 火工品库 1) 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公安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临建炸药仓库内。 2) 库区应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并隔离。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验收区、发货区。储 药点至库区外保护对象的安全允许距离,应按保护对象的防护等级确定。炸药、雷管要分库设置,距离不小于 30m。库内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 3) 库门应为外开式,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和防静电措施,必 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 4) 火工品库应有专人值守。库存量不准超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库内货架应保证牢固,距墙不小于 23 0.1m。库内堆放的物资距墙应不小于 0.3m,垫高不小于 0.2m,放置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应坚持先进 先出的原则。 5) 工作人员住房和看守房必须设库外。看守房位置、高度,以能嘹望全库和周围情况为准。 4.6.3 危险品库 1) 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存放,间距不小于 5m,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悬挂安全标志。 2) 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存放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且远离生活区。 3) 润滑油料应专门设库房存放。 4.6.4 油库 1) 油库应严格制订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 油罐应按设计规定装油,不能混装。夏季露天装轻质油料的油罐应有降温措施,周围应采用围墙或通 透式围栏进行隔离。 3) 露天存放的桶装油料,应隐蔽、遮盖,桶身应倾斜,单口朝上,双口在同一水平线上,防止雨水侵入, 垛位四周应设排水沟。 4) 油库应划分消防区域,制订明确的报警信号,制订消防预案,设置消防工具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5) 油罐区内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 6) 库区、库房应保持清洁整齐,秩序良好,做到设备无锈蚀,地面无油迹。 4.6.5 掺和料、外加剂库房 掺和料、外加剂库房建设参见 4.1.2。 4.6.6 库房建设 库房建设验收见第三部分中表格。 4.7 施工便道、便桥 4.7.1 一般规定 1)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证畅顺,并与现场的存放场、仓库、施工设备等位置相协调,满足施工车辆的行 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要求。 2) 便道、便桥宜利用永久性道路桥梁。桥梁施工便道宜建在永久用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分为主(干)线和 次(引入)线。施工主干线尽可能地靠近管段各主要工点,引入线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应考虑与相邻标段便 道的衔接。 3) 应尽量避免与既有铁路线、公路平面交叉。便道干线不宜占用路基,特殊地段必要时可考虑短期占用 路基,但应采取临时过渡性措施,尽量缓解干扰。 4) 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队)负责施工便道(便桥)的日常检查和养护,每个项目部最少要配备 1 台洒水车用 以晴天洒水,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少粉尘。 4.7.2 施工便道、便桥建设 1) 施工便道技术质量要求如下: (1) 施工便道路基宽度不小于 4.5m,路面宽度不小于 3.5m,曲线或地形复杂地段应适当加宽。视地 形条件和视距要求,不大于 400m 设置一处错车道。错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 6.5m,路面宽度不小于 5.5m, 长度不小于 20m;设计行车速度不小于 35km/h。 (2) 便道土质路基地段基层为不小于 20cm 厚的片(碎)石垫层,其面层为 5cm 的泥结碎石面层。挖方 石质地段路基表面用泥结碎石找平。在软土或水田地带,基底抛填片石活用三七灰土换填处理并做必要 的防护。 (3) 各场(站、区)、重点工程施工等大型作业区,进入场的便道 200m 范围应进行硬化,标准为 C20 混凝土,厚度不小于 20cm,并设置碎石或灰土垫层,基础碾压密实。 (4) 施工便道应设排水沟,沟底宽度和深度不小于 30cm,排水畅通。 (5) 便道路面应保持直顺、干净、美观,路况完好,无坑洼,无落石,无淤泥,无积水。 (6) 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做到排水畅通。 2) 施工便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设计,一般按照公路Ⅱ级进行设计,同时满足排洪要求。汽车便桥桥 面宽度不小于 4.5m。 24 (2) 为了防止水流冲刷,宜于桥台上游回填部分钢筋片石笼。 (3) 便桥起始墩砌砌筑长 6m、宽 3m 的基础,台帽浇筑 0.5m 厚的 C30 混凝土。在浇筑混凝土前注意 预埋贝雷片,安装预埋件;便桥桥墩应优先使用钢管桩搭设,对于有覆盖层的河床,钢管桩的入土深度 应能满足承载力要求;对于无覆盖层的河床,采用复合桩基形式,先安放符合桩基护筒,钢护筒随冲击 钻跟进 2m,钢护筒中浇筑混凝土,钢管桩插入钢护筒中的混凝土内,确保复合桩与河床有效锚固。 (4) 桥面高度不低于上年最高洪水位,桥头设置超限标牌,桥面设高 1.2m 的栏杆扶手,栏杆颜色标 准统一。 3) 应组织专门的便道、便桥养护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工具和材料,对施工便道进行养护。 4) 便道、便桥应执行“设计-审批-制作-安装-验收-投入使用”的程序。一般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需地方或上级有关部门鉴定的应组织鉴定。设计应实行分级审批,经审批签发后,方可进行建设。未经设计或 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作的大型临时设施,不得组织验收和投入使用。 5) 施工便道、便桥建设验收见本书第三部分有关表格。 4.7.3 施工便道、便桥标示标牌 1) 根据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等的关系,在转角、视线不良地段需设置警示装置或可视镜。 (1) 施工便道、便桥应设置必要的标志标牌。便道路口应设置限速标志,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 路转角、视线不良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跨越(临近)道路施工应设置警告标志,道路危险段设置“危险 地段,注意安全”等警告标牌(图 4.7.1)。 图 4.7.1 警告标志牌 (2) 施工现场(站)区、办公区、生活区等拐弯处应设置拐弯指向标志,并设置防装墩、防装柱等防护 措施;在便道的施工侧设置里程标和半公里标;在便桥桥头前进方向右侧设置便桥标识牌。 (3) 各施工便道从起点起依序编号,设便道标识牌于路口处。标识牌按照 800mmx600mm 尺寸制作, 蓝底白字,标明便道序号、方向(通往 XX),陡弯段里程等内容。 2) 在跨越河道便桥,要根据计算的承载力合宽度设置限高、限重、限速标志牌。便桥两侧设置防坠护栏, 其高度符合相关要求。 4.7.4 安全文明施工 1) 利用地方道路作为施工便道,承包人应提前与有关部门签订协议,待工程完工后,按照协议进行补偿 和修复。 2)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将施工便道及便桥予以拆除。当地部门要求保留时,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好协议, 否则应予以复耕或对河道进行清理。 (1) 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2) 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 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并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25 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第二部分 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第一篇 路基工程 26 5 一般路基施工 5.1 挖方路基 5.1.1 土质路堑开挖 1) 施工工序(图 5.1.1) 图 5.1.1 土质路堑开挖施工工序 2) 施工要点 (1) 应先完成临时排水设施,确保施工作业面不积水;截水沟应与排水系统连接顺畅,确保水流通畅。 (2) 可作为路基填料的土方,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非适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作为弃方按相关的 规定处理。 (3) 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路堑开挖应严格按,设计图进行, 坡面一次性成形,且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 (4) 在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在开挖至边坡线前,应预留一定宽度,预留的宽 度应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同时,应采用测量仪器对已开挖的坡面进行复核, 以确保开挖坡面不欠挖、不超挖。 (5) 进行路基开挖时,基于实际情况,如需修改设计边坡坡度、截水沟和边沟的位置时,应及时按规 定报批。边坡上稳定的孤石应保留。 (6) 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部分后,应尽快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应在设计路床顶高程以 上预留至少 30cm 厚的保护层。 (7) 挖方路基路床顶面终止高程,应预留因路床基底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通过试验确定。 (8) 路床施工前,应先开挖排水边沟,防止边坡雨水危害路床部分;路床需要换填时,应按设计要求 进行,其压实度应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指标要求。 (9) 当路床土含水率高或为含水层时,应采取设置盲沟、换填、改良土质、土工织物等处理措施,路 床填料除应满足规范要求外,还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能。 (10) 路床表层以下为非适用土、含水层、不满足 CBR 值材料或整理完成的路槽测试弯沉值不合格时, 应换填符合路基强度的土。换填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为 80~100cm,并应分层回填压实,且压实度 应满足规范要求。 (11) 填挖交界处应挖台阶与填方路堤相衔接,台阶宽度不宜小于压路机碾压宽度,路床顶面衔接长 度不宜小于 5m。 (12) 弃方运至弃土场并按规定处理。 (13) 土方路堑开挖应根据地面坡度、开挖断面、纵向长度及出土方向,结合土方调配距离,选用安 全、经济的开挖方案。 (14) 雨季施工地段,应做好防洪、防水、排水工作。对土质渗水路堑、截水沟、排水沟应及时铺砌 或采取其他防洪措施,保证边坡稳定,起到排水防洪的作用;对施工人员应配备雨季作业劳动保护用品, 并对职工进行雨季施工和防洪抢险教育。 (15) 冬季施工,应制订冬季施工计划,严格按冬季施工要求执行,并配备相应的施工设备,组织员 工接受教育培训,确保冬季施工质量和安全;路堑开挖至路床面 1m 时,应停止开挖,做好临时排水沟, 在表面铺松土保温,待正常施工时,挖去其余部分。 3) 质量控制 27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实测项目质量,应执行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规定的要求。 5.1.2 石质路堑开挖 1) 施工工序(图 5.1.2) 图 5.1.2 石方爆破施工工序 2) 施工要点 (1) 石方开挖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节理发育程度、岩层产状和施工环境等确定开挖方案。 石方爆破开挖路基应以光面爆破、预裂爆破技术为主,禁止采用大爆破施工;软弱松散岩质路堑,宜采 用分层开挖、分层防护及坡脚预加固技术。 (2) 采用爆破法开挖石方,应先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位置,开挖边界线外可能受爆破影响的建 筑物结构类型、居民居住情况等,然后制订详细的爆破技术安全方案。 (3) 收集现场数据加以分析,制订最优爆破方案。 (4) 严格检查爆破所需的各种器材。各器材应有出厂合格证书,方可使用。 (5) 所有爆破技术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6) 对起爆了顷序和起爆方式要进行分析和比较,以达到最佳效果。现场施工时,起爆网络连接要严 格按要求和规范执行。在使用电雷管和导爆索之前要进行检测,确保设备无质量问题。 (7) 应加强装药过程的控制,严格按设计控制药量,不能少装或多装;间隔段填筑物要均匀;按岩石 粉的自然密度装药,严禁捣实,堵塞的长度按要求安装。 (8) 爆破前,必须检查起爆网络,确保爆破顺序。 (9) 爆破施工宜按以下程序进行:测量标定炮孔位置、钻孔、炮孔检查、爆破器材准备、装药、连接 爆破网络、布设安全岗哨、炮孔堵塞、爆破覆盖、起爆信号、起爆、消除瞎炮、处理危石、解除警戒、 石方清运、爆破效果分析及资料记录。 (10) 挖方边坡应从开挖线往下分级清刷边坡,每下挖 2~3m,应对新开挖边坡进行刷坡。对于软质岩 石边坡可用人工或机械清刷;对于坚硬和次坚硬岩石边坡,可使用炮眼法、裸露药包法爆破清刷边坡, 同时应清除危石、松石。清刷后的石质路堑边坡,坡率不应陡于设计规定。 (11) 每次爆破完毕后,应及时清运爆破石方;整理完毕应测量路床高程,高出设计高程的要进行铲 出,直到符合设计要求为止;低于设计高程的要采用无机结合料稳定碎石、级配碎石填平、碾压密实。 边坡的修整,即边坡表面的破碎岩石要全部清除掉,按设计要求进行刷坡。 (12) 石质路床底面有地下水时,可设置渗沟进行排导。渗沟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不宜小于 30cm, 横坡度不宜小于 6%。 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 5.2 填方路基 5.2.1 填土路基 1) 试验路段 (1) 在填方路基开工之前,应进行路堤的试验段施工。 (2) 基底经检验合格后,根据自卸车容量计算堆土间距;填筑施工路段时,应打网格,均匀卸土,用 推土机按设计松铺厚度在整个路基宽度内进行摊铺;土方摊铺后应用平地机整平,形成路拱,经测定厚 28 度后,在最佳含水率时进行碾压。 (3) 碾压时,采用振动压路机进行施工。在碾压过程中,测定并记录不同阶段路堤土方密实度及碾压 后土层厚度,压实度应满足规范规定的密实度要求。 (4) 试验路段完成后,应对试验路段施工进行总结,以确定适宜的施工工艺参数: 2) 施工工序 路基填筑施工工序见图 5.2.1。 图 5.2.1 路基填筑施工工序 3) 施工要点 (1) 土方路堤应分层填筑压实。用透水性不良的土质填筑路堤时,其含水率应控制在最佳压实含水率 ±2%之内。 (2) 土方路堤,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最大松铺厚度应根据试验确定,且原则 上不超过 30cm;若工程实际填筑厚度需要超过 30cm 时,应根据试验确定,并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路 床顶面最后一层填筑,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 10cm。 (3) 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 50cm。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以确保路基修整边 坡后路基边缘压实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4) 填筑路堤宜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即按横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逐层向上填筑;如原地面不 平,应由最低处分层填起。每填筑一层,经过压实并符合规定要求后,再填上一层。 (5) 横坡陡峻地段的半填半挖路基,必须在山坡上从填方坡脚向上按设计要求挖台阶,台阶宽度应满 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 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层、分段填筑。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填。同种填 料层累计总厚不应小于 0.5m。 (7) 土方路基压实度由灌砂法测定,并按试验路段测定的工艺施工。零填路基上下路床 0~80cm 范围 内的压实度不应小于 96%。如不符合要求,应翻松后再压实,使其压实度达到规定要求。 (8) 随着填方高度的增加,路基顶应设置截水埂。截水埂应开口设置临时排水沟,其间隔不得大于 50m,临时排水沟采用机砖砌筑,以免冲刷边坡。 (9) 路面底面以下 30cm 必须选用透水性良好的砂性土进行填筑。 29 (10) 高填方路堤需依据规范进行专项沉降和位移观测,观测方法按设计有关内容处理。 (11) 填方路基必须按路面平行面分层控制填土高程,分层填筑的各层间应平整,符合平纵坡要求, 不得出现积水,以免影响填筑及碾压质量。严格实行“划格上土,挂线施工,平地机整平”。运输车按要 求卸料后,先用推土机粗平,后用平地机精平,依照测量人员埋置的桩位,准确铺出设计要求的横、纵 坡,并形成路拱。 (12) 半填半挖路基,应按设计要求开挖台阶。当挖方区为土质时,应对挖方区路床 80cm 范围土质进 行超挖,再以透水性材料回填碾压,并按照设计要求铺设土工格栅及设置盲沟;当挖方区为坚硬岩石时, 宜采用填石路基。 (13) 当填方路堤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两段交界处如在不同时间填筑,则先填段应按 1:1 坡度分层 填筑。每层碾压至边缘,逐层收坡,待后填段填筑到位时,再把交界面挖成 2m 宽的台阶,分层填筑碾 压;当两段同时施工时,应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2m。 (14) 碾压前,对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应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碾压。先静压,后 振动碾压,碾压时直线段路基采用从两边向中间碾压的方法施工。压路机的碾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4km/h,碾压应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碾压达到试验段获取的遍数后,用灌砂法检验压实 度,经监理工程师抽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时。对不合格路段,进行补压后再做检验,直到合 格为止。 4)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实测项目质量要求须满足规范《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规定。 5.2.2 填石路堤 1) 一般要求 (1) 填料粒径不应大于 50cm,并不宜超过层厚的 2/3,不均匀系数宜为 15~20。路床底面以下 40cm 范围内,填料粒径应小于 15cm。 (2) 填石路基需配备大功率重型压实机具(冲击夯)进行冲击补强。 (3) 路堤施工前,应先修筑试验路段,确定满足表 3-2 中对孔隙率标准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 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的要求。 2) 施工工序 填石路基施工工序同路基填筑施工工序,见图 5.2.2。 3) 施工要点 (1) 填石路基宜用自卸汽车从一头上料向前推进。大型推土机按试验路确定的松铺厚度摊铺;边上料、 边推铺,既能控制松铺厚度,又能使大小石料找到最佳位置,达到粗细颗粒分布均匀的效果,且又易于 剔除超粒径石料,避免出现粗细颗粒离析的现象。 (2) 采用中硬、坚硬石料填筑的路堤,应进行边坡码砌。边坡码砌石料强度、尺寸及码砌厚度应符合 设计要求,边坡码砌与路基填筑应基本同步进行。 (3) 填石路基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摊铺厚度及最大粒径应满足相关规范和设计的要求。最后 一层碎石料粒径应小于 15cm,其中小于 0.05mm 的细粒含量不应小于 30%。当上层为细粒土时,应设置 土工布作为隔离层。 (4) 如填石路堤的填料岩性相差较大,特别是岩石强度相差较大时,应将不同岩性的填料分层或分段 填筑,不得混填。 (5) 填石路堤逐层填筑时,应安排好石料运输路线。填筑时,由专人指挥、水平分层、先低后高、先 两侧后中央上料,并用大功率推土机摊平。个别不平处应配合细石块、石屑找平。 (6) 当石块级配较差、料径较大、填层较厚、石块间空隙较大时,应在每层表面的空隙里扫人石渣、 石屑或中粗砂,使空隙填满。 (7) 人工铺填石料时,应先铺填大块石料,大面向下,小面向上,摆平放稳。再用小石块找平,用石 屑塞缝,最后压实。 (8) 填石路堤碾压时,应先两侧(靠路肩部分)后中间,压实路线对于轮碾应纵向互相平行,反复碾压。 30 图 5.2.2 路基填筑施工工序 4)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填石路堤的质量检测,应采用施工参数与弯沉值联合控制。实 测项目质量应足规范《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要求。 5.2.3 填挖交界处理 1) 半填半挖地段填方,应按设计要求分层填筑,避免因填筑不当,而出现路基纵向裂缝。 2) 要认真清理半填断面的原地面,将原地面设置成向内倾的台阶,度宜为 2%-4%,再进行分层填筑。台 阶宽度不得小于 2m,在挖方一侧,台阶应与每行车道宽度一致,位置重合。 3) 填筑时,必须从低处向高处分层摊铺碾压。特别要注意填、挖交界处的拼接,压时要做到密实、无拼 痕。 4) 半填半挖路段的开挖,必须待下半填断面原地面处理好,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后,方可开挖上挖方 断面。对挖方中非适用材料必须废弃,严禁填在半填断面内。 5.2.4 涵、台背回填 1) 施工工序(图 3-5) 2) 施工要点 (1) 桥涵填土的范围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执行。做好过渡段,过渡段路堤压实度应不小于 96%,同 时,纵向和横向防排水系统应连接通畅。 (2) 结构物的填土应分层填筑,严禁向坑内倾倒,每层最大松铺厚度不得大于 20cm。与路堤交界处 应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 1m。 (3) 台背填土的了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梁式桥的轻型桥台台背填土,宜在梁体安装完成后进行;柱、 肋式桥台台背填土,宜在台帽施工前,柱、肋侧对称、平衡地进行。桥台背和锥坡的回填施工宜同步进 行,一次填足,并保证压实整修后能达到设计宽度。台背回填部分的路床宜与路堤路床同步填筑。 (4) 涵洞应在盖板安装或浇筑后,在洞身两侧对称分层回填压实。顶面填土压实厚度大于 50cm 时, 方可通过重型机械和汽车。 (5) 结构物回填前,应在台背用油漆画好每一层的松铺厚度标志线,并分层回填压实。 (6) 涵洞缺口填土,应在两侧对称均匀分层回填压实。如使用机械回填,则涵、台胸腔部分及检查井 周围应先用小型压实机械压实后,方可用机械进行大面积回填。 31 (7) 在填土过程中,应防止水的浸害。回填结束后,顶部应及时封闭。 (8) 在涵洞两侧缺口填土未完成前,不得进行涵顶高程以上的填方施工。 3) 质量控制 (1) 涵、台背回填分层填筑,各分层松铺厚度不得大于 20cm,压实度不得小于 96%。 (2) 桥涵台背、挡土墙墙背宜选用透水性良好的砂类土,其物理力学指标应满足相关规范和设计的要 求。 5.2.5 冲击增强补压 1) 一般要求 (1) 大于 8m 的高填方路基,必须采用冲击式压路机进行冲击补强。 (2) 填土平面长或宽大于等于 80m,且冲击碾压深度 2m 内无涵洞或其他构造物时,路基每填高 2m 应冲碾一次。填石路基每填高 3m 应冲碾一次,砂性土及含水率高的黏性土不适宜冲击增强碾压。 (3) 在山坳地段较多的山区和冲碾设备无法进入的施工地段,可采用 80t 的强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补 强。 (4) 常规压实应已完成并通过检测,并统计每段路的填筑高度、层数。 (5) 测点布置:按每 20m 设一个横断面,每一横断面布置 3 个测点,分别是在路基中线和距离左、右 外侧边线(含加宽部分)lm 处,并测出所布每个测点的高程。测点布置图如图 5.2.3 所示。 图 5.2.3 测点布置图 (6) 冲碾试验段工作已完成,试验段成果已得到批准认可。 2) 施工工序(图 5.2.4) 3) 施工要点 (1) 冲击碾压不得代替常规压实,路基冲击碾压前必须经检验(“五度”检测)合格,并进行高程检测。 (2) 原则上,路基每填高 2m 冲击碾压一次,每次为 20 遍,并应通过试验确定,路面底面(挖方段为 石方的路段除外)顶面倒数第二层全线冲击碾压一次。 (3) 对填土路基,冲碾后应对表层 30cm 厚范围内进行重新整平碾压,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 冲击式压路机最大瞬间冲击功率不得小于 25kJ,轮重为 16t,动力不应小于 294.2kW(400 马力), 行走速度不得小于 l0km/h。 (5) 冲碾时,应注意避免对涵洞或其他构造物造成损坏。 图 5.2.4 冲击式压路机施工工序 5.3 雨季施工 32 5.3.1 雨季施工,应做好雨季施工项目安排。土方路堑作业一般应选择砂类土、碎砾石和弃方段施工,除 施工车辆外,应严格控制其他车辆在施工场地通行。重黏土、膨胀土、盐渍土及利用方地段不宜在雨季施工。 5.3.2 为保证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在路堑施工中,根据雨水情况,应合理安排工程项目和进度。对边沟、 截水沟、排水沟及弃土堆的整理等,应在雨季前完成。应修建临时排水措施,保证雨季作业的场地不被洪水淹 没,并能及时排除地面积水。 5.3.3 雨季开挖土质路堑时,应分层开挖,开挖面应设置排水纵横坡,以便及时排除积水。 5.3.4 雨季开挖路堑,挖至设计高程以上 30-50cm 时,应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排水沟,待雨季过后,再 挖到路床设计高程。 5.3.5 低洼地段和高填深挖地段的土质路基、工程地质不良路段以及排水困难路段,不宜安排在雨季施工。 5.3.6 雨季填筑路堤施工时,应注意填料的选择。宜选用透水性的碎、卵石、砂砾、石方碎渣和砂类土作 填料。 5.3.7 雨季施工时,取土、运土、铺填、压实等各道工序应连续进行,雨前应及时完成已填筑完毕的土层, 并做成 2%~4%的横坡度,按要求设置挡水埂、排水沟,以便排除积水。 5.3.8 应每天了解当地的天气变化情况,合理组织土方施工。运料车卸料后,推土机应立即跟上,推平距 离够平地机工作时,平地机应尽快展开;遇到阴雨天气时,应及时碾压封住路基顶面,待天晴后再行翻晒、碾 压。 33 6 路基排水 6.1 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6.1.1 施工工序(图 6.1.1) 图 6.1.1 施工工序 6.1.2 施工要点 1) 排水沟、边沟、截水沟的测量放样应适当加密,确保沟体线形美观,达到线形顺直、圆滑,并按设计 要求设置沉降缝。 2) 路基排水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并依照实际地形选择合适的位置将地面水和地下水排导出路基 外,并与自然水系相衔接。 3) 在路基施工前应先施工截水沟。截水沟砌筑后,在坡体上方一侧的砌体与山坡土体连接处,坡面地表 水容易产生渗漏,应严格进行夯实和防渗处理。特别是在地质不良、土质松软、透水性大或岩石裂隙较多的地 段,截水沟应采取沟底、沟壁、出水口加固措施,以防止因顺山坡流下来的地表水渗入而影响坡体稳定。 4) 截水沟顶面应略低于自然坡面,若遇冲沟,应设缺口将水导人截水沟。 5) 截水沟的长度超过 500m 时,应设置出水口,并将水引入自然河沟或桥涵进水口。截水沟的出水口, 宜设置排水沟、急流槽或跌水,与其他排水设施平顺衔接。 6) 截水沟出水口一般应设深度不小于 1m 的截水墙或消能设施,以免出水口在水流作用下被冲毁;排水 系统应完善,不得随意排放或直接冲刷边坡。 7) 边沟、排水沟施工放样,一般以两个结构物之间的长度为一个单元,以确保边沟、排水沟与结构物的 进出水口顺利连接。 8) 为防止边沟水流满溢或冲刷,应尽可能的利用当地的有利地形条件,采取相应措施,将边沟水流分段 设置出水口排出路基外。三角形边沟每段长度不宜超过 200m,多雨地区梯形边沟每段长度不宜超过 300m。 9) 边沟纵坡应与曲线前后沟底纵坡平顺衔接,不允许曲线内侧有积水或外溢现象。曲线外侧边沟深度应 适当加深。 10) 边沟加固,土质地段边沟沟底坡度大于 3%时,易被水流冲刷,应采取加固措施。采用于砌片石铺砌 边沟时,应选用有平整面的片石,砌缝用小石子嵌紧;采用浆砌片石铺筑时,砌缝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砂浆应饱满,沟身应不漏水;采用沟底抹面加固时,抹面应平整压光。 11) 排水沟长度不宜过长,以免流量过大造成漫溢,一般不宜超过 500m。 12) 排水沟距路基坡脚不宜小于 3m。排水沟的出水口应采用跌水和急流槽将水流引入路基以外或桥涵构 造物。排水沟一般应采用加固措施,防止冲刷。 13) 边沟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时,应留出 5-10cm 的富余,由人工修整成型,确保边沟、排水沟的边坡平 整、稳定,严禁贴坡。基坑开挖后,需进行沟底高程复测,确保沟底纵坡衔接平顺。 14) 施工期间,永久性排水应与临时排水相结合,防止雨水冲刷;如路堑边沟每隔 50m 应预留排水孔道; 填方路堤每隔 50m 采用机砖砌筑宽 0.7m 的临时流水槽与路堤排水沟相连接。 6.1.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l-2004)的规定。 6.2 跌水、急流槽 6.2.1 施工工序(图 6.2.1) 图 6.2.1 施工工序 34 6.2.2 施工要点 1) 跌水与急流槽宜用浆砌圬工结构;跌水的台阶高度应按设计或根据地形、地质等条件确定;多级台阶 的各级高度可以不同,其高度与长度之比应与原地面坡度相适应,台阶高度应不大于 0.6m,不同台阶坡面应上 下对齐。 2) 跌水可用浆砌片石或水泥混凝土浇筑。沟槽、壁及消力池的边墙厚度:浆砌片石为 0.25~0.4m,混凝 土为 0.2m,高度应高出计算水位至少 0.2m,槽底厚度为 0.25~0.4m,出口应设置隔水墙。 3) 跌水应按设计要求设施工消力槛。 4) 跌水槽一般筑成矩形,但跌水高度不宜过大,槽底纵坡应较缓,也可采用梯形断面。梯形跌水槽身应 在台阶前 0.5~1.0m 和台阶后 1.0~1.5m 范围内加固。 5) 急流槽的纵坡,一般不宜超过 1:1.5,可用浆砌片(块)石砌筑或混凝土浇筑。 6) 急流槽的基础应嵌入地面以下,其底部应按设计要求砌筑抗滑平台,并设置端护墙。 7) 进水槽和出水槽底部应采用片石铺砌。水泥浆勾缝长度一般不应小于 10m;特殊情况下,应在下游铺 设厚 0.2~0.5m、长 2.5m 的防冲铺砌。 8) 长急流槽应分段砌筑。每段长宜控制在 5~10m,接头处以防水材料填缝,应密实无空隙。 9) 急流槽宜砌成粗糙面,或嵌入约 10cmxl0cm 坚石块,以消能减小流速。 10) 对于汇水面积较大的路堑边坡急流槽,应考虑加大、加深急流槽尺寸,并在底部设消能设施后,导 人路基排水系统。 6.2.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规定的要求。 35 7 特殊路基处理 7.1 盲沟、渗沟施工 7.1.1 施工工序(图 7.1.1) 图 7.1.1 施工工序 7.1.2 施工要点 1) 在地下水位高、流量不大、引水不长的地段可设盲沟,其深度不宜超过 3m,宽度一般为 0.7-1.0m.在 地下水埋藏较深或引水较长的地段,可设置有管渗沟,其深度可达 5-6m。 2) 各类渗沟均应设置排水层、反滤层和封闭层。 3) 渗沟、盲沟的基坑开挖,宜自下游向上游进行,应随挖随支撑或回填;暴露时间不宜超过 7 天,以免 造成坍塌;支撑渗沟应间隔开挖。 4) 当渗沟开挖深度超过 6m 时,须选用框架式支撑。在开挖时,自上而下随挖随支撑;施工回填时,应 自下而上逐步拆除支撑。 5) 盲沟的埋置深度,应满足渗水材料的顶部(封闭层以下)不得低于原有地下水位的要求。当需排除层间 水时,盲沟底部应低于最下层的不透水层。 6) 当采用无纺土工布作反滤层时,应先在底部及两侧沟壁铺好就位,并预留顶部覆盖所需的土工布。拉 直平顺紧贴下垫层,所有纵向或横向的搭缝应交替错开,搭接长度均不得小于 30cm。 7) 盲沟的底部和中部宜用较大碎石或卵石(粒径 30-50mm)填筑,在碎石或卵石的两侧和上部,按一定比 例分层(层厚约 150mm)较细颗粒的粒料(中砂、粗砂、砾石),做成反滤层,逐层的粒径比例按 4:1 递减。颗粒 小于 0.15mm 的含量不应大于 5%o 在盲沟顶部做封闭层,应用防渗材料铺成,夯实黏土防水层厚度不得小于 0.5m。 8) 渗沟的出水口宜设置端墙,端墙下部应留出渗沟排水通道大小一致的排水沟,端墙排水孔底面比排水 沟沟底高出的部分不宜小于 0.2m。对端墙出口的排水沟应进行加固,防止冲刷。 9) 填石盲沟仅宜用于渗流不长的地段,且纵坡不能小于 1%,宜采用 5%。出水口底面高程应高出沟外最 高水位 0.2m。 7.1.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规定。 7.2 软土地基处理 7.2.1 施工工序(图 7.2.1) 图 7.2.1 施工工序 7.2.2 挖除换填 36 1) 挖除换填适用于厚度小于 3m 的不良土组,并易于挖出。 2) 按设计要求,将原地面以下一定深度和范围内的不良土组挖除,换填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 并压实至设计规定的压实度。 7.2.3 垫层 1) 按设计要求,在清理的基底上铺筑符合要求的透水性材料,分层铺筑、压实。并宽出路基边脚不少于 0.5m,两侧端按设计防护。 2) 施工中,应避免砂或砂砾受到污染,严重污染的应换料重填。 7.2.4 反压护道 1) 施工前应对原地面进行清理。 2) 反压护道应与路堤同时填筑,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筑是应分层,分层松铺厚度应经试验确定;逐 层压实,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2.5 砂桩、碎石桩 1) 一般要求 (1)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和参数。试桩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少于两根。 (2) 砂桩桩体用砂应选用一定级配的中、粗、砾砂,含泥量不得大于 5%;碎石桩桩体应选用一定级 配且未风化的碎石或砾石,粒径宜为 19~63mm,含泥量应小于 10%。 2) 振动成桩法砂桩、碎石桩施工工序(图 7.2.2) 图 7.2.2 砂桩、碎石桩施工工序 3) 施工要点 (1) 振动成桩法宜采用重复压拔管法。 (2) 振动法施工应严格控制拔管高度、拔管速度、压管次数和时间、填砂量、电机工作电流,以保证 桩体连续、均匀、密实。 (3) 锤击法施工应根据冲击锤的能量,控制拔管高度、分段填砂量、贯人度,以确保桩体质量。 (4) 施工中应选用适宜的桩尖结构。当选用活瓣式桩靴时,砂性土地基宜采用尖锥型,黏性土地基宜 采用平底型。 (5) 当实际灌砂(或碎石)量没有达到设计要求时,应在原位将桩打人。补充填灌砂(曳碎石)后复打一 次,或在旁边补桩。 (6) 砂(或碎石)桩施工时,砂性土地基应从外围或两侧向中间进行;以挤密为主的桩宜隔排施工。软 弱黏性土地基宜从中间向外围或隔排施工。 (7) 质量检测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进行。饱和黏性土宜为两周,其他土为 3-5 天。 (8) 砂(或碎石)桩处理软弱土地基应检验成桩及复合地基质量,其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砂(或碎石)桩处理后的可液化土地基,桩间土的加固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9) 砂桩 2m 深度以下桩身密实度必须大于中密状态(N63.5≥10),碎石桩桩身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 砂(或碎石)桩质量控制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7.2.6 水泥粉煤灰碎石(CFG)桩 1) 振动沉管灌注施工 (1) 施工工序(图 7.2.3) 37 图 7.2.3 CFG 桩振动沉管灌注施工工序 (2) 振动沉管灌注施工要点 (a) 振动沉管至设计深度。在沉管过程中,每沉 1m 应记录电流表电流一次,并对土层变化处予以 记录。 (b) 用搅拌机拌和水泥、粉煤灰、碎石混合料,检查其坍落度。坍落度、拌和时间应按工艺性试验 确定的参数进行控制,且拌和时间不得少于 1min。向管内一次投放混合料,投放数量按试桩时确定的 数量进行,投料后留振 5-10s。 (c) 拔管速率应按试桩确定的参数进行控制,拔管过程中不允许反插,如上料不足,需在拔管过程 时空中加料,不允许停拔再投料,拔管至桩顶。施工桩顶高程宜高于设计高程 50cm,浮浆厚度不得超 过 20cm。 (d) 桩顶采用湿黏土封顶。 2) 长螺旋钻管内泵压混合料灌注施工 (1) 施工工序见图 7.2.4。 图 7.2.4 CFG 桩长螺旋钻管内泵压混合料灌注施工工序 (2) 长螺旋钻管内泵压混合料灌注施工要点: (a) 钻至设计深度,停钻。 (b) 搅拌水泥、粉煤灰、碎石混合料,检查其坍落度,向管内泵送混合料,混合料的泵送量按试桩 确定的数量进行,泵送时不得停泵待料。 (c) 拔管速率应按试桩确定参数进行控制,拔管速度应均匀,拔管至桩顶。施工桩顶高程宜高于设 计高程 50cm。 3) 施工要点 (1) CFG 桩的数量、布置形式及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桩长、桩顶高程及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褥垫层厚度和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在 CFG 桩施工中,每台班均需制作检查试件,进行 28d 强度检验。成桩 28d 后,应及时进行单 桩承载力或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其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 质量控制 CFG 桩施工允许偏差应按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7.2.7 静压管桩 1) 施工工序(图 7.2.5) 图 7.2.5 静压管桩施工工序 38 2) 静压管桩施工要点 (1) 桩机按设计桩位就位。接桩时应长桩在下,接桩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静压管桩应压至设计高程,其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将按规定办理加长或减短的变更。 (3) 成桩过程中遇有较难穿透的土层时,接桩宜在桩尖穿过该层土后进行。 (4) 托板施工时,管桩与托板钢筋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静压管桩与托板钢筋应连接施工。 3) 质量控制 静压管桩施工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7.3 河、塘、湖(库)、海地区路基施工 7.3.1 施工工序(图 7.3.1) 图 7.3.1 河、塘、湖(库)、海地区路基施工 7.3.2 施工要点 1) 填料与取土宜设置集中取土场。常水位以下路堤的施工材料,宜选用水稳性良好的材料,其粒径不宜 大于 30cm。 2) 受水位涨落影响的部分,也宜选用水稳性良好的材料。 3) 严格按设计要求,并根据水流对路基破坏作用的性质、程度进行防护和加固施工。当施工现场的实际 情况与设计防护形式不符时,应按规定变更设计。防护方式一般可采用植物防护、石砌防护、混凝土板防护、 石笼、抛石、挡土墙等措施或综合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措施。 4) 山区沿河路基,应针对水流冲刷情况进行加固和防护,防洪工程宜在洪水期前完成,施工期间应注意 防洪。穿越地质不良陡峻沟谷时,应查清有无泥石流影响,并采取相应排导、拦截措施。 7.3.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路基施工的各项实测项目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的规定。 7.4 滑坡地段路基施工 7.4.1 施工工序(图 7.4.1) 图 7.4.1 滑坡地段路基施工工序 39 7.4.2 施工要点 1) 滑坡处理前,禁止在滑坡体上增加荷载,且严禁在滑坡体前缘减载。 2) 结合滑坡地段的自然排水沟及永久性排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将滑坡体内的水疏通到自然沟与桥 涵处排出;严禁地表水下渗进人滑体,从而加剧滑坡的发育。 3) 根据滑坡处治设计图,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处治。滑坡处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先应急工程,后永久工程; (2) 尽量选择在旱季施工; (3) 应先做好地面排水系统,不得使场地发生积水和漫流现象; (4) 场地堆料和弃土及排水不应影响滑坡的稳定性; (5) 支挡工程的施工应从滑坡两侧向主轴靠近,并应跳槽开挖,随挖随支挡,使工程尽快发挥作用; (6) 滑坡体的卸载应在滑坡体的后缘,严禁在滑坡前缘大拉槽、大放坡,从而加剧滑坡的滑动; (7) 施工中出现异常地质情况时,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8) 施工时,应采取措施截断流向滑坡体的地表水、地下水及临时用水; (9) 加强施工过程中滑坡的动态监测,以保证施工安全; (10) 抗滑支挡工程施工应有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在上一道工序未达到设计要求前,不得进 行下一道工序; (11) 避免临时机械设施大量布置在滑坡体上; (12) 抗滑桩、锚索框架梁、锚杆等,其施工技术标准应满足相应规范技术规定。 4) 在滑坡地段进行高路堑边坡开挖时,应自上而下进行。每开挖一级应对边坡进 行工程地质、坡体稳定性分析。需对边坡采取加固时,应停止开挖下级边坡,待加固工程起到稳定边坡作 用后,方可进行下级边坡开挖,使后续施工对滑坡稳定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 5) 路堑边坡采用信息化动态设计管理技术,施工单位须及时上报边坡开挖、建设情况等信息,以便于设 计单位加强动态设计管理;对出现的复杂边坡、变形边坡和滑坡等情况,业主需成立边坡治理专项小组,以减 少边坡变形破坏造成的损失;在进行边坡建设时,业主须加强边坡咨询管理,确保边坡建设期间的稳定和安全。 6) 滑坡整治完成后,应及时恢复植被。 7.4.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C F80/1—2004)规定的要求。 7.5 安全文明施工 7.5.1 软土路基处理桩基施工需注意: 1) 桩基作业区域应平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人内。 2) 各类桩基地面孔口四周必须搭设防护围栏,围栏采用钢筋牢固焊割。停止作业时,孔口应用盖板盖严, 并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 3) 预制桩施工桩机作业时,严禁吊装、吊锤、回转、行走动作同时进行;桩机移动时,必须将桩锤落至 最低位置;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桩锤安全距离外监视。 7.5.2 CFG 桩施工时,应清理输送管、输送泵和其他机械设备的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和其他施工机械设 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人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人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施工时,水泥浆液应回收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40 8 路基防护 8.1 浆砌片(块)石或混凝土预制块防护 8.1.1 施工顺序(图 8.1.1) 图 8.1.1 浆砌施工工序 8.1.2 施工要点 1) 路堤边坡防护在完成刷坡后由下往上分级砌筑,路堑边坡防护的砌筑应在每级边坡完成后由下往上砌 筑。 2) 砌筑前,坡面应整平、拍实。不得有凹凸现象或在低洼处用小石子垫平等现象,以及存在护坡厚度不 均等弊端。 3) 砌筑石料表面应干净、无风化、裂缝和其他缺陷,石料应符合规范要求;砌筑时应平铺卧砌,石料的 大面朝下,坡脚坡顶等外露面应选用较大的石块,并加以修整。 4) 混凝土预制块应集中统一预制,场地建设应按《重庆市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篇 有关规定进行,护坡逐段成型后,方可进行砌筑安装。 5) 每个施工段落应采用拌和机集中拌和砂浆,砂浆应保持适宜的和易性和流动性,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随拌随用。 6) 砌筑时,砂浆应饱满密实,采用坐浆挤密施工;做到接缝交错、坡面平整、勾缝严密、养护及时;砌 筑骨架时,应先砌筑衔接处,再砌筑其他部分骨架;两骨架衔接处应处于同一高度,骨架底部和顶部以及两侧 范围内,应用浆砌片石或预制块镶边加固,骨架应嵌入坡面,与坡面密贴。 7) 在进行路堤边坡铺砌时,铺砌层的砂砾垫层材料粒径一般不应大于 50mm,含泥量不宜超过 5%。垫 层应与铺砌层配合铺砌,随铺随砌;铺砌时,应分段施工,按图纸要求设置伸缩缝、沉降缝,并做好泄水孔。 8) 护坡中下部应按设计设置泄水孔,以排泄护坡背面的积水和减少渗透压力。泄水孔后应设反滤层,在 反滤层与土面交界处应垫设一层土工布,以利于泄水孔排水顺畅。 9) 骨架防护砌筑完成后,应及时种草或铺种草皮,骨架流水面应与草皮表面平顺。 10) 勾缝前应冲洗,砂浆应嵌入缝中,与石料牢固结合,勾缝宜采用凹缝。 11) 砂浆终凝前,砌体应覆盖。砂浆初凝后,应及时进行养生,养护期一般为 5~7 天。 8.1.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平面位置、基底高程等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参见《公路工程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8.2 护面墙防护 8.2.1 施工工序 施工工序同 6.2.1。 8.2.2 施工要点 1) 坡面应平整密实,线形顺直。局部有凹陷处,应挖台阶后用与墙身相同的圬工找平,不可回填土石或 干砌片石;施工时,应立杆挂线或样板控制,并经常复核,以保持线形顺直,砌体平整。 2) 墙基应坚固可靠,当地基软弱时,应上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3) 墙面及两端要砌筑平顺,墙背应设反滤层,且与坡面贴合密实。墙顶与边坡间的缝隙应封严;局部边 坡镶砌时,应砌人坡面,表面与周边应平顺衔接。 4) 砌体石质应坚硬,严禁使用风化石。砌体必须紧密、错缝,严禁通缝叠砌、贴砌和浮塞。 5) 砌筑时,砂浆应饱满密实,采用坐浆挤密施工。养生要及时,砌体勾缝应牢固且美观。 41 6) 砌体砂浆应用拌和机集中拌和,砂浆的和易性、流动性应符合规范要求,随拌随用。 7) 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缝和泄水孔,伸缩缝间隙为 2~3cm,施工完成后,用沥青麻絮填塞饱满;泄水孔 位置应有利于泄水流向路侧边沟和排水沟,并保持顺畅。当有潜水露出且边坡流水较多的地方,应引水并适当 加密泄水孔。 8) 砂浆初凝后,应及时进行覆盖养生,养护期一般为 5~7 天。 8.2.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平面位置、基底高程等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参见《公路工程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要严格按设计设置反滤层及泄水孔,护坡基础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 8.3 路基生态防护 路基生态防护按本书绿化工程部分进行施工。 42 9 挡土墙 9.1 施工工序 施工工序见图 9.1.1。 图 9.1.1 浆砌片(块)石挡土墙、混凝土挡土墙施工工序 9.2 施工要点 9.2.1 基坑开挖 1) 基坑开挖应进行详细的测量定位,并标出开挖线。基坑开挖应分段跳槽开挖,边坡稳定性差或基坑开 挖较深时,应设置临时支护。 2) 基坑开挖时,应核对地质情况,对基底应进行承载力检测。当达到设计的基坑承载力要求时,方可进 行下一道施工工序;若不能达到设计基坑承载力的要求,应根据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后, 方可继续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 基槽开挖应做好临时防、排水措施,确保基坑不受水的侵害。 9.2.2 挡土墙基础 1) 挡土墙在基础施工前,应做好场地临时排水。土质基坑应保持干燥,雨天施工坑内积水应及时排除, 受水浸泡的基底土应全部予以清除,并以满足填筑要求的土体回填(或以砂、砾石夯填)至设计高程。 2) 墙基础直接置于天然地基上时,应经检验并报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开始砌筑。有渗透水时,应及 时排除;在岩体或土质松软、有水地段,应避开雨季,分段集中施工。 3) 墙基础采用倾斜地基时,应按设计倾斜挖凿,不得用填补法筑成斜面。 4) 当挡土墙基础设置在岩石的横坡上时,应清除岩石表面风化层,并按设计凿成台阶;当沿墙长度方向 有纵坡时,应沿纵向按设计要求做成台阶。 9.2.3 挡土墙墙身 1) 浆砌片(块)石挡土墙砌筑时必须两面立杆或样板挂线,外面线应顺直整齐,逐层收坡,内外线顺直。 在砌筑过程应经常校正线杆,以保证砌体各部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2) 砌筑墙身时,如基底为基岩或混凝土基础,应先将表面加以清洗、湿润,坐浆砌筑。砌筑工作中断后 再进行砌筑时,应将砌层表面加以清扫和湿润。 3) 砌体应分层坐浆砌筑。砌筑上层时,不应振动下一层,不得在已砌好的砌体上抛掷、滚动、翻转和敲 击石块。砌筑完后,应进行勾缝。 4) 挡土墙应分段砌筑,工作段的位置宜在伸缩缝或沉降缝之处。各段水平缝应一致;分段挡土墙时,相 邻段的高差不宜超过 1.2m。 5) 挡土墙的泄水孔应预先埋设,向排水方向倾斜,保证排水顺畅,不得反倾斜。在折线挡土墙易积水处 应设泄水孔。 6) 砌体石块应互相咬接,砌缝砂浆应饱满。砌缝宽度一般不大于 3cm(浆砌块石),上下层错缝(竖缝)距离 不得小于 8cm,并应尽量使每层石料顶面自身形成一个较平整的水平面。 7) 砌体出地面后,浆砌强度达到 70%以上后,方可回填墙背填料。 8) 混凝土挡土墙的浇筑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当进行分层浇筑时,应注意预埋石笋,连接处混凝土面 应凿毛,并在浇筑前清洗干净。 9.2.4 墙背填料、填筑 1) 墙背填料应选择透水性强、易排水、抗剪强度大且稳定的填料。碎石土、砂类土力学性能稳定、受水 影响较小,因而应优先选择渗透性良好的碎石类土、砂类土作填料。填料中严禁含有有机物、草皮、树根、冰 块等杂物及生活垃圾。 2) 浸水挡土墙的墙背应全部采用水稳定性和透水性良好的材料填筑。 3) 挡土墙的墙体达到设计强度的 75%以上时,方可进行墙后填料施工。挡土墙顶面应做成与路肩一致的 43 横坡度,以便排除路面水。 4) 墙后必须回填均匀、摊铺平整,填料顶面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横坡,其坡度一般为 2%~3%。在墙后 lm 范围内,不得有大型机械行驶或作业。墙后填筑时,应分层填筑,松铺厚度应不超过 20cm,压实度应满足规 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9.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规定的要求。 44 10 预应力锚索(杆) 10.1 施工工序 10.1.1 锚索(杆)施工的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造孔、锚索(杆)制作与安装、混凝土结构钢筋制安、注浆、锚索 (杆)张拉锁定、验收、封锚 7 个环节。 10.1.2 预应力锚索(杆)施工工序如图 10.1.1 所示。 图 8-1 为使用自由段无套管的预应力筋时采用二次注浆的基本施工工序,若采用自由段带套管的预应力筋 时,宜在锚固段长度和自由段长度内采取同步一次性全段注浆,并且,高压劈裂压浆仅限于设计要求提高地层 锚固力或有其他特殊要求时采用。 图 10.1.1 锚索(杆)施工工序 10.2 施工要点 10.2.1 施工准备 1) 设计锚固工程坡面开挖成形,并经验收合格。 2) 施工作业开始之前,应进行预应力锚索(杆)的基本试验,并向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提交试验报告, 待试验报告批准并经设计锚固参数确认或调整后,方可进行预应力锚索(杆)工程施工作业。锚索(杆)试验孔位 置由监理和设计代表现场确定。 3) 在进行施工场地整理及搭设工作平台时,施工方需对已施工完成的坡面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测量,确定 预应力锚索(杆)的位置。 10.2.2 造孔 1) 锚孔测放:根据设计图,将锚孔位置准确测放在坡面上。 2) 钻孔设备:根据锚固地层类型、锚孔孔径、深度及施工场地条件等选择钻孔设备。严禁采用地质钻机 成孔,在易于塌缩孔或卡钻埋钻的地层中,应采用跟管钻进技术。 3) 钻机就位:锚孔开钻就位纵横误差应≤±50mm,高程误差应≤±100mm,钻孔倾角和方向要符合设 计要求,倾角误差应≤±1.0°,方位误差应≤±2.0°。 4) 钻进方式:锚孔钻进应采用无水干钻,以防因钻孔施工使坡体地质条件恶化。 5) 钻进过程:在钻进过程中,应对地层变化、钻进状态(钻压、钻速)、地下水及一些特殊情况做好现场 施工记录。 6) 孔径孔深:钻孔孔径、孔深应满足设计值要求。 7) 锚孔清理:钻进达到设计深度之后,必须稳钻 1~2min。钻孔完成后,原则上要求使用高压空气(风压 0.2~0.4MPa)将孔内岩粉及水体全部清除出孔外。 8) 锚孔检验:锚孔成孔结束后,需经现场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同时要求复查锚孔孔位、 倾角和方位,全部锚孔施工分项工作合格后,即可认为锚孔钻造检验合格(锚孔底部的偏斜应满足设计要求, 45 可用钻孔测斜仪控制和检测)。 10.2.3 锚索(杆)制作与安装 1) 锚筋体材料:主要以预应力锚索、预应力锚杆和非预应力锚杆为主。 2) 锚筋体组装:锚筋体的组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锚筋体组装必须搭设组装平台,平台高度不得小于 30cm。 (2) 锚杆组装时,钢筋应平直,除油、除锈处理要合格。锚杆接头采用专用锚杆连接接头,不得采用 焊接技术。锚杆体自由段按设计要求采用塑料套管,与锚固段连接处应用铅丝绑牢和封扎严实,并应满 足设计要求,且防腐处理合格。 (3) 锚索编束时,每根钢绞线或高强钢丝需顺直,要严格依据设计尺寸下料,每股长度误差不得大于 ±50mm。钢绞线要求采用机械切割,严禁采用电弧切割,并需经除油和除锈处理合格,对有死弯、机械 损伤及锈坑材料应剔除。同时,要求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若采用压力分散型锚索或其他荷载分散 型锚索,应严格按照设计相关要求下料和编制。 (4) 锚索体完成隔离支架与紧箍环的组装后,应在其底端接装导向帽。导向帽尺寸应严格按设计要求 制作,尺寸制作误差应≤±5mm,接装定位误差应≤±20mm。导向帽宜采用铁丝绑接牢固,不宜采用 焊接方式。 (5) 当采用二次补充注浆的锚筋体组装时,应同时装放二次注浆管和止浆密封装置;当采用高压劈裂 注浆提高地层锚固力时,要求以浆体强度控制开始劈注时间(一次浆体强度为 5MPa),并注意二次注浆管 之锚固段内应设花孔和封塞。 (6) 压力分散型(拉压复合型)锚索锚固段钢质承载板与挤压套之间要求采用对拉栓接固定,所有钢质 材料外露部分表面要求涂刷防锈漆加以保护。挤压套要求进行现场挤压抽样试验,抽样数量宜为 1%~2%, 试验荷载一般不小于 200kN;对外锚头所用锚具也必须进行抽样试验,一般抽样数量为 3%~5%,并应满 足相关技术指标。对于压力分散型(拉压复合型)锚索,各单元锚索应有明确可靠的标记,以便采用差异 分步张拉。 3) 锚筋体防腐:锚筋体自由段的防腐与隔离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做;锚筋体的防腐宜采用无黏结预应 力筋和压力分散型锚头等技术,以提高自由段的防腐等级和改善锚固段的工作状态。 4) 锚筋体长度:锚固段长度制作允许误差为±50mm,自由段长度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应充分考虑 张拉设备和施工工艺的要求,一般预留超长 1.0~1.5m。 5) 锚筋体检验:锚筋体制作完成后,筋股顺直完好,不得有死弯硬折或严重碰割损伤,排列分布与编束 绑架应符合设计要求。锚筋自由段防锈漆、防腐油和各项缠绕密封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防锈漆刷盖应均匀, 不得见黑底;锚筋自由段塑料套管、注浆套管、隔离(对中)支架、紧箍环,以及导向尖壳绑扎捆架应符合设计 要求,塑料套管绑扎应稳固密塞,具有足够强度,外观完好,无破损修补痕迹;隔离(对中)支架、紧箍环和导 向尖壳等应分布均匀、定位准确,绑扎结实稳固。并且,应按锚筋体长度和规格型号进行编号挂牌,使用前, 需经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 6) 锚筋体的储存、运输与吊装:组装完成的锚筋体应顺直分开,保证通风干燥。在运输和吊装过程中, 应细心操作,不得损伤锚筋体及其防护介质和组成部件。 7) 锚筋体安装:锚筋体人放锚孔前,应检查锚筋体制作质量,确保锚筋体组装满足设计要求,并需经现 场监理工程师认可。 10.2.4 注浆施工 锚孔钻造完成后,应及时安装锚固体,并进行锚孔注浆,原则上不得超过 24h。 1) 注浆设备:注浆设备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相应的注浆材料、注浆方式和注浆压力,并结合实际锚固地 层情况,综合确定选用相应注浆设备。 2) 注浆材料:注浆材料应依据设计图纸要求确定。一般宜选用灰砂比为 1:2~1:1,水灰比为 0.38~0.45 的水泥砂浆或水灰比为 0.4~0.45 的纯水泥浆,必要时可以加入一定量的外加剂或掺加剂。 3) 原材料要求:水泥宜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必要时可采用抗硫酸盐水泥,不得使用高铝水泥。细骨料 应选用粒径小于 2mm 的中细砂;砂的含泥量按质量计不得大于 3%;砂中所含云母、有机质、硫化物及硫酸盐 等有害物质的含量,按质量计不宜大于 1%。拌和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物质,不得使 用污水;永久性锚固工程不得使用 pH 值小于 4.0 的酸性水和硫酸盐含量按 2 4SO 计算超过水重 1%的水。必要 时,水泥浆中可加入控制泌水或延缓凝结等外加剂,但必须符合产品标准;水泥浆中氯化物的总含量不得超过 水泥质量的 1%;除二次高压注浆(劈裂注浆)和自由段二次注浆(补充注浆)外,一般不宜采用膨胀剂。 46 4) 注浆浆液:注浆浆液应严格按照配合比搅拌均匀,随搅随用,浆液应在初凝前完成,并严防石块、杂 物混入浆液。注浆浆体强度不应低于 20MPa。 5) 注浆结束:锚孔灌浆作业一般宜用孔底返浆方式注浆,直至锚孔孔口溢出浆液或排气管停止排气时, 方可停止注浆。 6) 注浆记录与试验:在注浆作业过程中,应做好注浆记录。同时,每批次注浆都应进行浆体强度试验, 且不得小于两组,保证满足设计浆体强度的要求。 7) 一次常压注浆:一次常压注浆分为锚固段注浆和全段一次性注浆两种注浆方式,一般常采用全段一次 性注浆。 8) 二次补充注浆:二次补充注浆适用于一次常压锚固段注浆的情况,即在预应力张拉锁定工序完成之后, 对锚固体的自由段进行补充充填注浆。 9) 二次高压注浆(劈裂注浆):根据设计要求,为提高锚固段的抗拔能力,宜采用二次高压注浆,即劈裂 注浆。二次高压注浆的注浆材料宜选用水灰比为 0.45~0.5 的纯水泥浆。对锚固体的二次高压注浆,应在一次注 浆形成的水泥结石体强度达到 5.0MPa 时进行,注浆压力、注浆数量和注浆时间可根据锚固体的体积及锚固地 层情况确定,并分段依次由下至上进行。 10.2.5 张拉锁定与封锚 1) 张拉锁定设备:锚筋的张拉必须采用专用设备,作业前应对张拉机具设备进行标定,锚筋锁定工作应 采用符合技术要求的机具。对锚杆的张拉锁定,根据设计要求,亦可使用简易张拉方式和相应锁定器具。 2) 锚筋张拉:锚筋张拉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锚斜托台座的承压面应平整,并与锚筋的轴线方向垂直。 (2) 锚具安装应与锚垫板和千斤顶密贴对中,千斤顶轴线与锚孔及锚筋体轴线在一条直线上,不得弯 压或偏折锚头,确保承载均匀同轴,必要时,可用钢质垫片调整。 (3) 锚固体与台座混凝土强度均达到设计强度的 80%以上时,方可进行张拉(如为抽验锚孔,应在达 到设计强度的条件下,待验收试验结束后进行)。 (4) 锚筋张拉应按一定程序进行,锚筋张拉顺序,还应考虑邻近锚孔的相互影响。 (5) 锚筋正式张拉之前,应取设计张拉力值的 10%~20%对锚筋进行 1-2 次预张拉,以确保锚固体各部 分接触密贴,锚筋体顺布平直。 (6) 永久锚筋张拉控制应力不应超过其极限应力值的 60%,临时锚筋张拉控制应力不应超过其极限应 力值的 65%。 3) 锚筋张拉程序:锚筋张拉程序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作业。 4) 锚筋锁定:锚筋张拉至设定最大张拉荷载值后,应持荷稳定 10~15min,然后卸荷进行锁定作业。锁 定使用的锚具和夹片应符合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若发现有明显预应力损失,应及时进行补偿张拉。 5) 锚孔封锚:锚筋锁定后,需用机械切割余露锚筋,严禁用电弧烧割,并应留长 5~10cm 外露锚筋,以 防拽滑。最后用水泥净浆注满锚垫板及锚头各部分空隙,并按设计要求封锚处理,封锚混凝土宜不低于 20MPa, 防止锈蚀并兼顾美观。 10.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10.4 锚索(杆、地梁)框架 10.4.1 框架梁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 1) 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对锚孔位置及框架放线定位,并应满足要求。 2) 依据设计图纸的框架竖梁、横梁尺寸及模板厚度,精确挖出竖梁、横梁肋轮廓。且坡面必须刻槽,深 度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3) 在施工安置框架钢筋之前,先要清除框架基础底浮渣,并对梁底地基砂浆进行调平,保证基础密实、 平整。 4) 模板拼装要平整、严密,净空尺寸要准确,符合设计要求。模板表面应刷隔离剂,便于脱模。 5) 钢筋绑扎接头需错开,同一截面钢筋接头数不得超过钢筋总根数的 1/2,且有焊接接头的截面之间的 距离不得小于 1m。 6) 灌注混凝土前,必须将锚具中的螺旋钢筋、波纹管(宜用钢质)和锚垫板按设计要求固定在地梁或立柱 47 的钢筋上,方向与锚孔方向应一致,摆放平整,再一起现场浇筑、振捣,尤其在锚孔周围,钢筋较密集处,应 仔细振捣,以保证质量。 7) 框架应分片施工,每片由 2-3 根立柱及其横梁、顶梁组成。两相邻框架接触处(横梁、顶梁)应留 2cm 宽伸缩缝,用浸沥青木板填塞。 10.4.2 现浇混凝土框架梁,锚固板应达到设计强度的 70%后,方可进行锚索张拉。 10.4.3 地梁和框架混凝土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10.5 锚索(杆)检测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对锚固工程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内容主要为锚索(杆)抗拔力和锚索(杆)长度。 10.5.1 锚索(杆)抗拔力检测 对于锚固工程抗拔力检测试验,检测孔的选取应根据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原则以及日常业主检查情况进行随 机选取,一旦选取,则不得随意更改。抽检数量为工程锚索(杆)总数的 2%~5%。 10.5.2 锚索(杆)长度检测 锚固工程锚筋体长度的检测,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原则,抽检数量为工程锚索(杆)总数的 2%~5%,且同一 类型锚筋不得少于 1 根。锚索(杆)的检测项目如表 10.5.1 所示。 表 10.5.1 锚索(杆)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 检测仪器设备 检测方法 检测、评定依据 评定标准 锚杆长度检测 JL-MC 型锚杆质量 检测仪 超声波无损检测 技术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规 范》(GB 50086—2001);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2002) 抽检锚(索)杆长度与设计长 度相比,误差在 5%以内,则 为该锚(索)杆的长度合格;否 则为不合格锚索长度检测 锚杆抗拔力检测 液压千斤顶油压表 百分表 分级加荷位移计 算法 《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 (CECS 22:9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准》 (JTG F80/1—20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抽检锚(索)杆抗拔力满足 1.5 倍设计荷载,并且锚索(杆)伸 长量满足设计要求,则为该孔 锚(索)杆的抗拔力合格,否则 为不合格 锚索抗拔力检测 48 11 涵洞、通道 11.1 圆管涵 11.1.1 施工工序(图 11.1.1) 图 11.1.1 圆管涵施工工序 11.1.2 施工要点 1) 圆管涵基坑的开挖应采用机械开挖。基坑开挖前应测量出基坑的开挖线,开挖时测量人员应配合观测, 基坑开挖至基底高程 10~20cm,采用人工开挖整修。 2) 圆管涵管节端面应平整,并与其轴线垂直;斜交管涵进出口管节的外端面,应按斜交角度进行处理。 3) 管节外壁应注明适用的管顶填土高度,相同规格管节应堆放在一起,以便于取用,防止弄错。 4) 管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碰措施,避免管节损坏。 5) 基槽开挖后,必须检测基底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不符合要求,则必须 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地基处理,至达到要求为止。 6) 各管节应了顷流水坡度安装平了顷,当管壁厚度不一致时,应调整高度使内壁齐平。管节必须垫稳坐 实,管道内不得遗留泥土等杂物。 7) 插口管接口应平整,环形间隙应均匀;平接管的接缝宽度一般为 1~2cm,禁止用加大接缝宽度来满足 涵洞长度要求。接口表面应平整,并用有弹性的不透水材料嵌塞密实,不得有间断裂缝、空鼓和漏水等现象。 8) 用于灌溉、水电设施的管涵,进水口管涵底高程应低于渠道高程 1/5R~1/4R(及为圆管涵半径)。 11.1.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规定的要求。 11.2 盖板涵 11.2.1 施工工序(图 11.2.1) 图 11.2.1 施工工序 11.2.2 施工要点 1) 盖板涵的基坑开挖应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成型。挖掘机开挖距基底高程为 10~20cm,人工修整基 底应确保不扰动基底地质土层。 2) 在开挖基坑时,一般在基坑两侧留出临时排水沟,以降低基坑水位,以免让地表水或地下水浸湿基底 土质。 49 3) 基坑开挖完后,应检测地基承载力,基底承载力在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 工。 4) 盖板涵的墙身施工应采用钢模,钢模数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以确保墙身的混凝土外观满足设计要求。 5) 盖板涵的盖板,分为预制安装和现浇两种施工方法。采用预制安装的,必须严格控制预制板的长度与 现场的沉降缝位置严格对应。现浇法的模板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沉降缝可采用泡沫板隔开,浇筑时 可“跳节”施工(图 11.2.2),基础、墙身、盖板沉降缝应在同一位置、上下顺直、贯通。 图 11.2.2 盖板涵跳节施工示意图 6)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必须及时养生,同时制作两组试块与其同条件养生,强度达到设计规范要求时方可 拆除支架。 7) 盖板涵沉降缝的处理均应采用沥青麻絮填塞,必须塞满填实。 11.2.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严禁采用溜槽输送混凝土。对于山区低洼施工地 段,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应采用汽车泵进行混凝土的输送,不得使用长溜槽。 11.3 箱涵、通道 11.3.1 施工工序(图 11.3.1) 图 11.3.1 箱涵、通道施工工序 11.3.2 施工要点 1) 基底开挖要求见 11.1.2 第(1)和第(5)条。 2) 在浇筑底板混凝土之前,应清除基底上的杂物,然后按要求立模板,绑扎钢筋,浇筑混凝土。钢筋绑 扎过程中,必须注意防锈,钢筋腐蚀需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不合格材料必须替换,重新绑扎。 3) 底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0%后,方可在底板上立模浇筑侧板及顶板。 4) 箱涵、通道按沉降缝的位置可分成几个单元进行浇筑,以利于侧墙沉降缝处模板的加固,从而确保沉 降缝了顷直。 5) 箱涵、通道的侧墙及顶板模板架设支架应采用满堂式支架,一般采用门形支架或碗扣式支架搭设,以 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对于现浇模板拉杆,应采用 PVC 套管,拆模后拉杆应予以拔除。 6) 内模板的接缝应采用腻子处理,模板接缝应平整,以保证质量。 7) 沉降缝必须按图纸规定填塞嵌缝或采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封缝。 8) 沉降缝处应加铺抗拉强度较高的卷材,如沥青玻璃纤维布或油毡。依据设计文件确定加铺的层数与宽 度。 9) 箱涵、通道混凝土顶板和侧板外表面,在填土前应涂刷沥青胶结材料或其他防水材料,以形成防水层。 50 11.3.3 施工质量控制见 11.1.3。 11.4 倒虹吸 11.4.1 施工工序 (图 11.4.1) 图 11.4.1 施工工序 11.4.2 施工要点 1) 倒虹吸管施工与圆管涵的施工技术和工艺基本一致,但其处理重点在于管节之间的接缝处理。 2) 倒虹吸在填土覆盖前必须做灌水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填土。 11.4.3 质量控制 倒虹吸施工质量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规定的要求。 51 12 路基整修与路槽交接 12.1 路堤整修 12.1.1 施工工序(图 12.1.1) 图 12.1.1 路堤整修施工工序 12.1.2 施工要点 1) 填土路堤应用机械刮土或补土的方法整修成型,配合压路机机械碾压。当铲下的土不足以填补凹陷时, 应采用与路基表面相同的土质填平夯实;石质路基表面应用石屑嵌缝紧密、平整,不得有坑槽和松石,不得薄 层贴补。 2) 测量放样,撒白灰标示出路堤两侧的超填宽度,路堤顶面纵横向坡面高程应采用埋砖法控制。整修坡 面需将超宽路基采用机械粗刷,人工刷坡到位。当坡面填土不足或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冲沟和坍塌缺口时,应 自下而上将边坡挖成台阶,分层填补、夯实,再按设计坡面刷坡。 3) 修整的路基表层厚度应在 150mm 以内,松散的或半埋的尺寸应大于 100mm 的石块,应从路基表面层 移走,并按规定填平压实。 4) 各种水沟的纵坡、断面尺寸应量测检查,并应满足设计要求;依据设计要求,对各种边沟的纵坡进行 检查,采用人工进行整修使沟底平整,排水通畅;边沟整修应挂线进行,如遇边沟缺损,不得用土贴补。 5) 排水沟及边沟断面、路堤边坡坡度等各表面应拍打密实、整齐、光滑。 6) 涵洞洞内清理及涵洞进出水口施工应完善,确保排水/顷畅。 7) 在路堑边沟和路堤拱形护坡处,每隔 70m 应设 20cm×20cm 的临时排水孔,排水孔底面低路床高程为 l0cm,在凹形竖曲线低处应增设临时排水孔。 8) 在路面施工前,应检查临时排水、永久排水设施是否设置且有效。 9) 路基修整完毕后,对堆弃路基范围内的废土料应予清除。 12.1.3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平面几何尺寸及线位高差的质量应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 范》(JTG F10—2006)规定的要求。 12.2 路堑整修 12.2.1 施工工序(图 12.2.1) 52 图 12.2.1 路堑整修施工工序 12.2.2 施工要点 1) 土质路基路床应用人工或机械刮土或补土的方法整修成形。深路堑边坡整修应按设计要求的坡度,自 上而下进行刷坡,不得在边坡上以土贴补。坚石和次坚石,可使用炮眼法、裸露药包法爆破清刷边坡,同时清 除边坡上的危石、松石。 2) 在整修加固坡面时,应预留加固位置。当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小冲沟时,应将原边坡挖成台阶,分层 填补、夯实。如填补的厚度很小(10~20cm),而又是非边坡加固地段时,可用种草整修的方法,以种植土填补。 3) 各种排水沟的坡度、断面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 4) 路堑边沟施工完成后,应对碎落台进行填土整平,按设计要求进行绿化。 5) 土质路基表面到设计高程后应采用平地机或推土机刮平,铲下的土不足以填补凹陷时,应采用与路基 表面相同的土填平夯实。石质路基表面应采用石屑嵌缝紧密、平整,不得有坑槽和松石。 6) 路堑边坡如出现过量超挖,应用浆砌片石填补超挖坑槽。 7) 路基修整完毕后,对堆弃路基范围内的废土料应予清除。 12.2.3 质量控制 路堑整修的平面几何尺寸及线位高差的质量要求同路堤整修,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12.3 路槽移交 12.3.1 路面施工单位进场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督促路基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路基核验,并向路面施工 单位移交核验合格的路槽,所移交的连续路槽的长度宜不小于 4km。 12.3.2 所移交的路基段落内的路槽、边坡防护、桥涵、隧道、绿化以及附属工程均应全部完成。 12.3.3 路槽移交须在路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复核无误及质检部门抽检合格后进行,应由监理单 位、路基和路面施工单位、业主四方代表参加签字确认。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处理到位。 12.3.4 应按《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JTG F80/1~2004)所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频率和设计要求 对路基土建工程进行核验,对主线渐变段、主线弯桥、互通区匝道等特殊路段的外形尺寸和高程、台背回填质 量、路基路面排水系统的衔接、伸缩缝预埋钢筋及搭板、过渡段等进行重点检查。 53 13 路基监测与观测 13.1 一般规定 13.1.1 路基施工期的动态控制标准可参照《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执行。 13.1.2 软土地基、路堑边坡、滑坡、高填方路堤开工建设,应同时开展动态监测工作。监测成果数据应定 期上报施工、监理、设计和业主单位备案,以配合动态设计、动态施工方案指导施工。 13.1.3 预应力锚固工程张拉锁定应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一定比例锚孔预应力值的监测,并应定期上报 业主等相关单位备案。 13.2 软基工程观测 13.2.1 监测目的 1) 监控整个施工过程中路基的稳定性,控制填土速率。 2) 推测工后沉降,确定开始铺筑路面的时间。 3) 了解在新增荷载的作用下,路基下卧土层附加应力的变化情况。 4) 了解复合地基的力学与变形性状。 13.2.2 监测内容和方法 沉降与稳定监测、观测的适用方法和范围见表 13.2.1。 表 13.2.1 监测范围表 观测项目 仪表名称 观测目的 地表沉降 地表型沉降计(沉降盘) 用于沉降管理;根据测定数据调整填土速率;预测沉降趋势,确定 等载预压卸载时间;提供施工期间沉降土方量的计算依据 地表水平位移及隆起量 地表水平位移桩(位移边桩) 用于稳定管理;检测地表水平位移及隆起情况,以确保路堤施工的 安全与稳定 地下土体分层水平位移量 地下水平位移计(测斜管) 用于稳定管理与研究;用作掌握分层位移量,推定土体剪切破坏的 位置,在软土指标较差、填土较高、填方路基在施工过程中易失稳 时采用 13.2.3 观测点的设置如图 13.2.1 所示。观测点的位置、数量、频率及埋设按设计或合同文件的要求。 图 13.2.1 软基处理沉降盘、测斜管、位移观测标志的埋设 13.2.4 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同步进行沉降和稳定的跟踪观测。对观测资料应及时 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分析,以指导施工和提供相关单位作为评估依据。 13.3 路堑边坡或滑坡监测 13.3.1 监测内容和方法 沉降与稳定监测、观测的适用方法和范围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13.3.2 观测点的位置、数量、频率及埋设应符合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 13.3.3 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同步进行沉降和稳定的跟踪观测。在观测过程中,如出 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完毕后,方能继续观测。对观测资料应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分析,以 指导施工和提供给相关单位作为评估依据。 54 13.3.4 预应力锚固工程 1) 沉降与稳定监测、观测的适用方法和范围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2) 观测点的位置、数量、频率及埋设应符合设计或合同文件的要求。 3) 一般情况下,锚杆张拉锁定后第一个月内每日观测一次;第 2-3 个月内每周观测一次;第 4-6 个月内 每月观测 3 次;第 7 个月~1 年内每月观测两次;1 年以后,每月观测一次。在观测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 应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完毕后,方能继续观测。观测成果应及时整理,第一年内的观测成果将作为工程验收的 资料。 13.3.5 坡体位移监测 在路堑高边坡防护加固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都要求对其坡体进行变形控制与监测,以便进行动态设计和 确保施工安全,也可以检验工程效果。高边坡的坡体位移监测方法一般可分为简易观测法和专业仪器监测法, 对于一般的高边坡均要求实施简易观测,简易观测由施工单位现场技术人员负责完成;对于重点的复杂的路堑 高边坡或滑坡病害,除要求采用简易观测外,还必须对其坡体变形进行专业仪器监测,专业仪器监测采用钻孔 测斜仪监测,要求委托专业单位承担。坡体深部位移监测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其监测周期为每月一次,在雨 季或坡体变形较大等特殊情况下应加密监测,遇有坡体变形不稳定时应延长监测期限,直至坡体稳定、变形终 止或在安全的限值范围内。 以上路基施工过程的监测与观测工作,除一些相应简单的可用简单仪器进行观测外,施工单位应委托有相 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与观测。 13.4 高路堤稳定和沉降观测 13.4.1 监测内容和方法 沉降与稳定监测、观测的适用方法和范围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13.4.2 观测点的设置数量及埋设按设计或合同文件的要求。 13.4.3 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同步进行沉降和稳定的跟踪观测。在观测过程中,如 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观测。观测成果应及时整理,并将其作为工程验收的 资料归档。 55 14 取、弃土场的整治 14.1 取土场 14.1.1 取土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取土后的裸露面应按设计采取土地整治或防护措施。在风景区或有特殊要 求的施工地段,应按设计要求及时完成配套的环保工程。 14.1.2 取土场原地面属于耕地种植土,应先挖出堆置在一边备用,工程完工后,恢复植被。 14.1.3 当设计未规定取土场位置或贮土量不足另寻土源,集中取土时,土质应符合路基填筑要求。同时, 应考虑经济合理和利用荒山、山地的可能性,兼顾农田、水利、鱼池建设和环保规划进行布置,力求少占用农 田。 14.2 弃土场 14.2.1 弃土场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及时完成防护工程。 14.2.2 路基弃土应堆放规则,按设计要求进行整平碾压,不得任意倾倒,并按设计进行排水、防护和绿化 施工。 14.2.3 弃土场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路堑边坡、山体和自身的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 道、交通和环境等。必要时,应加设挡护和排水措施。 14.2.4 弃土堆不得设置在堑顶上方。 14.2.5 弃石场表面应覆盖不少于 80 cm 厚的土,以便恢复植被。 14.2.6 弃土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在岩溶漏斗、暗河口、泥石流沟上游及贴近桥墩、台处弃土、弃渣。 2) 沿河岸或傍山路堑的弃土,不得弃人河道、挤压桥孔或涵管口,以及改变水流方向和加剧对河岸的冲 刷,必要时应设置挡护设施。 3) 严禁向江、涧、湖泊、水库、沟渠内弃土、弃渣。 14.3 安全文明施工 14.3.1 取土场的设置应根据各地段取土性质、数量,并结合路基排水、地形、土质、施工方法、节约用地、 环保等,统一规划。取土后的裸露面应按设计采取土地整治或防护措施。取土场的位置、深度、边坡应结合当 地土地利用、环保规划进行布置,不得随意取土及在水下取土。取土场、复耕土存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 14.3.2 弃土堆(场)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 和环境等。不能满足时,应加设档护或采取其他措施。弃土堆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 56 第二篇 路面工程 第二篇 路面工程 57 15 路面工程施工准备 15.1 技术准备 15.1.1 在开工前,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请设计单位解决,并做好设计技 术交底。 15.1.2 完成试验室临时资质申报。 15.1.3 承包人接桩后,应按合同文件的要求完成导线、水准点的复测和加密测量工作,并保护好各桩点, 直到工程竣工。 15.1.4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28 天内完成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其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场地布置及临时工程的准备情况、主要施工人员、设备、机构设置、工 程项目的进度计划、材料及机械设备的进场供应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工区划分、 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及质量控制、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各项保证体系和措施。 15.1.5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编制本项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表》,并书面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以此作为工程内业 资料编制的依据之一。 15.1.6 总体开工报告。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总体开工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其内容应包括:施工 机构、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动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 的修建,施工方案准备情况等。 15.1.7 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应在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前 14 天,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 告,其内容应包括:施工地段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力安排、材料供应及机械进场等 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5.2 材料准备 路面施工前,应提前做好沥青、抗剥落剂、矿粉、水泥、砂石料、钢筋(材)等各项材料的招标定购工作, 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订材料供应计划。所有材料采购均应严格按照材料验收和送检制度,杜绝不合格材料 进入现场。 15.3 路基核验 15.3.1 路面承包人进场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督促路基承包人及时进行路基核验,并向路面承包人移 交核验合格的路基,所移交连续路基的长度应不小于 4km。 15.3.2 所移交的路基段落内路槽、边坡防护、桥涵(包括铺装层、伸缩缝预留槽、搭板、过渡板)、隧道(包 括洞门墙、进出口路面、洞口搭板、过渡板、洞口转向车道)应全部完成。 15.3.3 路基移交须在路基承包人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复核无误及质监部门抽检合格后进行,应由监理单位、 路基和路面施工单位、业主四方参加,并签字确认。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处理到位。 15.3.4 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所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频率和设计要 求对路基土建工程进行核验。对于主线渐变段、主线弯桥、互通区匝道等特殊路段的外形尺寸和高程,台背回 填质量,路基路面排水系统的衔接,伸缩缝预埋钢筋及搭板、过渡板等应进行重点检查。 58 16 碎石的开采与生产 16.1 料场作业 16.1.1 料场爆破作业应取得当地公安机关的批准,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炸药库的位置与设计、炸药 运输方法、炸药的管理使用以及防止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等,都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CB 6722—2003) 及国家关于爆破施工的相关规定。 16.1.2 料场应剥去覆盖层,清除杂草和其他杂质后方可开采。弃土应在指定的地点处理。 16.1.3 材料开采完毕后,应进行清理,防止水土流失,并应符合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要求。 16.1.4 碎石破碎场地要统一、合理规划,不同规格碎石要分开堆放在硬化、无污染的场地上,场内应排水 良好,道路畅通。 16.2 片石的开采 16.2.1 应减少片石开采点,以防品种杂乱、质量参差不齐。 16.2.2 宕口开采的片石、路基弃方片石、隧道洞渣均应经过高压水冲洗干净并干燥后,方可用于破碎,以 确保进入喂料口的片石无附带表层土石块、无风化石块、无泥块及杂草等。 16.2.3 片石装车应采用挖掘机。 16.2.4 不同岩性、不同料源的片石不得混杂破碎。 16.3 碎石的生产 16.3.1 碎石必须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生产或施工单位自行加工。 16.3.2 必须采用配有反击式破碎机或圆锥式破碎机的联合筛分设备生产路面碎石。 16.3.3 破碎筛分设备的工艺流程设计、设备配套必须满足碎石生产的质量要求(图 16.3.1)。 图 16.3.1 一般碎石生产流程示意图 16.3.4 在进行基层级配碎石和沥青混合料碎石的生产时,石料破碎场必须配备干式除尘装置,以减少碎石 生产的粉尘,保护环境,同时减少集料中的 0.075mm 颗粒的含量。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可对沥青混合料用粗 集料进行水洗,水洗设备、工序应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水洗可采用循环水洗,并确保水洗彻底。 16.3.5 各种碎石均应按照设计的不同粒径规格进行筛分,当碎石生产到一定数量并且规格稳定后,要及时 开展配合比试验工作,及时调整生产工艺,确保各档料能配成符合规范级配要求的混合料,且其数量能与掺配 比例相适应。 16.3.6 雨天不得进行碎石生产。 16.3.7 每个路面结构层在开工前,所采备的碎石数量不得低于该结构层设计数量的 30%,以满足大规模连 续施工的需要。 59 17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 17.1 一般规定 17.1.1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应在春末和气温较高的季节组织施工,施工期的最低气温应在 5℃以上。 17.1.2 若路基移交后未及时施工,路面单位应对路槽进行修整和检测,达到规范要求后方可开始施工水稳 层。 17.1.3 在雨季施工时,应特别注意气候变化,勿使水泥和混合料遭雨淋。降雨时,应停止施工,但对已经 摊铺的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应尽快碾压密实,并及时覆盖。 17.1.4 水稳层应采用集中厂拌法拌制混合料,并采用摊铺机摊铺,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时间不应超过 初凝时间。 17.1.5 应严格掌握底基层、基层的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与面层一致。 17.1.6 应在混合料处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率时进行碾压,直至达到按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的要求压实度, 底基层要求≥97%,基层要求≥98%。 17.1.7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的压实厚度不得超过 20cm。压实厚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分层铺筑, 每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 15cm,下层则应稍厚。严禁用薄层贴补法进行找平。分层铺筑时,每层都要做 压实度检验,并应达到规定要求。压实度检测时挖的坑洞应及时进行有效回填。 17.1.8 水泥稳定碎石分层施工时,在铺筑上层水泥稳定碎石之前,应始终保持下层表面湿润干净。为增加 上下层之间的黏结性,在铺筑上层水泥稳定碎石时,宜在下层表面撒少量水泥或水泥浆。 17.1.9 同一路段水稳层的左右幅施工应错开,当分层施工时,半幅两层连续施工完成并养生到位后,再开 始另外半幅的施工。 17.1.10 每一段碾压完成并经压实度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开始养生。分层施工时,下层应采用土工布覆盖 养生,养生期间应始终保持表面湿润;上层则应根据透层油类型,确定养生工艺,当采用高渗透乳化沥青时, 应在碾压成型后表面稍变干燥但尚未硬化的情况下喷洒;当采用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在水稳层用土工布覆盖养 生 3~4 天后及时喷洒;待下封层施工完且水稳层达到 7 天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17.1.11 在水稳层已开始施工,但尚未摊铺沥青结构层之前,连续段落之间未完工的特殊桥梁、长大隧道、 特殊地质路段治理等工点宜自辟运输便道,不得再利用已移交路基段落作为施工通道。 17.2 材料要求 17.2.1 集料 1) 用于水稳层的碎石压碎值应不大于 30%,破碎时应确保经过一道反击破或圆锥破。 2) 用于底基层时,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37.5mm,用于基层时,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31.5mm。碎石应预先筛分成至少 4 个粒级,建议底基层分 19 ~37.5mm、9.5~19mm、4.75~9.5mm、0~4.75mm, 基层分 19~31.5mm、9.5~19mm、4.75~9.5mm、0~4.75mm。承包人可根据自己的施工经验,在保证级配稳定的 前提下,自行划分碎石生产规格,但碎石生产规格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各种粒径的超尺寸数量不得 超过 10%,欠尺寸数量不得超过 15%。合成的颗粒组成应符合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3) 当细集料数量不足时,允许掺配一定比例的砂。掺配的砂应洁净、坚硬、干燥,无风化、无杂质,且 符合级配要求。 17.2.2 水泥 水泥稳定碎石层施工宜采用 32.5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其初凝时间 应在 3h 以上、终凝时间应在 4.5h 以上。不得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受潮变质的水泥。 17.2.3 水 水应洁净,不得含有害物质。来自可疑水源的水应按照《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JTJ 056—84)要求 进行试验。 17.3 混合料组成设计 17.3.1 水泥稳定碎石的混合料组成设计应严格按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的规范 进行。 60 17.3.2 各种材料必须在使用前 56 天选定。承包人应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试验室进行 材料的标准试验及混合料组成设计。 17.3.3 水泥稳定碎石的各项试验应按《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的要求进 行。 17.3.4 水泥稳定碎石的组成设计应根据设计图纸所规定的强度标准,通过试验选取最适宜于稳定的集料, 确定必需的水泥剂量和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 17.3.5 确定各种规格集料的掺配比例,使组成级配符合 15.2.1 条的规定,其中 9.5mm、4.75mm、2.36mm 的筛孔通过率应尽量接近规定范围的中值。 17.3.6 水泥的最小剂量在满足无侧限抗压强度的同时,还应满足:底基层≥2.5%,基层≥4%。 17.3.7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组成设计结果应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 17.4 试验路段 17.4.1 在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正式开工之前,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地点铺筑长度为 100~200m 的试验路段。 17.4.2 在试验路段开始至少 14 天之前,承包人应提出铺筑试验路段的施工方案,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试验人员、机械设备、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等详细说明。 17.4.3 在铺筑试验路段的过程中,应做好观察和记录,研究并解决发现的各种问题。 17.4.4 通过铺筑试验路段,确定以下主要项目: 1) 用于施工的集料级配。 2) 确定分层施工时每一层的合适厚度。 3) 确定松铺厚度和松铺系数(摊铺机行走速度、振幅、频率)。 4) 确定标准施工方法: (1) 集料数量的控制; (2) 合适的拌和机械、拌和方法和拌和时间; (3) 混合料含水率的调整和控制方法; (4) 控制水泥剂量和拌和均匀性的方法; (5) 混合料摊铺方法和适用机具(包括摊铺机的行进速度、摊铺厚度的控制方式、梯队作业时摊铺机 的间隔距离等); (6) 压实机械的选择和组合,压实的了顷序、速度和遍数; (7) 拌和、运输、摊铺和碾压机械的协调和配合; (8) 密实度的检查方法,初定每作业段的最小检查数量。 5) 确定每一作业段的合适长度。 17.4.5 试验路段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如果试验路段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验收,则可作为永久工程 的一部分,并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支付。否则,应移出并重做试验路段,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17.4.6 承包人应根据试验路段所取得的资料与数据,编写试验路总结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并作 为正式开工的依据。试验路段确认的压实方法、压实机械类型、工序、压实系数、碾压遍数和压实厚度、最佳 含水率等均作为今后施工现场控制的依据。 17.5 施工要点 17.5.1 准备工作面 承包人应在水泥稳定碎石层施工前一天准备好工作面,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对于路基,表面应平 整、坚实,具有规定的路拱,没有任何松散的材料和软弱地点;对于水泥稳定碎石层,表面应平整、坚实、干 净,具有规定的路拱,没有坑洞、搓板、辙槽以及任何松散材料。 17.5.2 施工放样 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做好放样工作。恢复中线时,每 10m 设一桩,并在两侧路肩边缘外设指示桩,指示桩上 应用明显标记标出水泥稳定碎石层边缘的设计高度,用白灰画出水泥稳定碎石层的边缘线。 17.5.3 拌和与运输 1) 在正式拌制混合料前,必须先调试所用的设备,使混合料的颗粒组成和含水率都达到规定的要求。对 水泥输用量,应定期进行标定。 61 2) 拌和前应测定各种规格料的含水率,根据含水率、天气情况和运距调整加水量。夏季施工时,可先对 碎石进行洒水湿润。 3) 为确保碾压密实,拌和时宜将混合料的用水量提高 0.5%~1.0%,以补偿摊铺及碾压过程中的水分损失。 4) 料仓的加料应有足够数量的装载机,以确保拌和楼各仓集料充足,并且相互之间数量协调。在每天结 束使用前应将拌和楼清理干净,对其进行检查和适当维护,尤其要注意避免水泥结块而堵塞水泥下料口。 5) 混合料运输应采用大吨位的自卸车,车况应良好,数量应满足运输要求,装料时,车辆应前后移动。 拌成的混合料应尽快运送到铺筑现场。当摊铺现场距拌和厂较远时,混合料在运输过程中应加以覆盖,以减少 水分损失。在摊铺机前,应配备一名熟练的工人指挥自卸车的卸料,以避免自卸车撞击摊铺机。 17.5.4 摊铺 1) 待等候的混合料运输车多于 5 辆后,便开始摊铺混合料,并应保持摊铺连续。 2) 当有大功率的摊铺机时,可采用单机全断面摊铺,并通过试验段比较来确定采用单机还是双机方案。 不论采用何种摊铺方案,都应配备一台可自动伸缩以调整宽度的摊铺机。 3) 采用单机摊铺时,应采用两侧走钢丝的方法控制高程。采用双机联合摊铺作业时,两台摊铺机型号应 相同,前后相距 5~l0m,前台摊铺机采用路侧钢丝和设置在路中的导梁控制路面高程,后台摊铺机路侧采用钢 丝、路中采用滑靴控制高程和厚度。前后两台摊铺机摊铺宽度应重叠 50~l00mm,中缝辅以人工修整。内侧一 台摊铺机应采用宽度自动伸缩式摊铺机,以适应内侧宽度变化的需要。 4) 在摊铺过程中,应根据拌和能力和运输能力确定摊铺速度,避免摊铺机停机待料的情况。 5) 在摊铺机后面跟随修整小队,对于局部粗细料离析现象,可采用细料进行修补,严重部位挖除后应采 用符合要求的混合料填补,挖除深度不得小于 15cm。 6) 摊铺加宽部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合理划分摊铺带,确实无法采用机械摊铺的部分应采用人工摊铺,人工摊铺时应采用挂线法控制 高程,松铺厚度应适当高于机械摊铺部分。 (2) 应组织熟练工人进行人工摊铺,中途不得停顿,要加快摊铺和碾压,以确保碾压质量。 7) 摊铺桥头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在施工前一天对桥头工作面进行彻底清理和修整,处理好欠压实、不平整等问题,并扫除松散 材料和所有杂物。 (2) 正交桥头作为摊铺起点时,不允许人工摊铺,应使用相应厚度的垫块,并应严格按照设计衔接路 面结构层和过渡板。 (3) 在斜交桥头等摊铺机无法工作的部位可采用人工摊铺,并控制好操作时间、松铺系数和平整度。 17.5.5 碾压 1) 在摊铺、修整后应立即用压路机跟在摊铺机后在全宽范围内进行碾压。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先慢后 快、从低到高的原则。 2) 碾压程序应按试验路段确认的方法施工。碾压时,应重叠 1/2 轮宽,后轮必须超过两段的接缝处。各 部分碾压到的次数应尽量相同,两侧应多压 2~3 遍。压路机压不到的地方应用小型平板式振动器施振密实。 3) 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紧急制动,以保证水泥稳定碎石层表面不受破坏。 4) 压实后表面应平整,无轮迹或隆起,不得产生“大波浪”现象。 5) 可用方木或钢模板作侧模进行碾压,或碾压后对边缘进行人工拍打,使边缘整齐、密实。 17.5.6 接缝处理 1) 施工中应避免纵向接缝。在不能避免纵向接缝的情况下,必须保证纵缝垂直相接,在下一幅施工前, 应将接缝处松散的混合料铲除。 2) 每天施工结束后要做施工横缝。首先用 3m 直尺检测端部水泥稳定碎石层的平整度,确定切割的范围 并画线,然后沿画出的线将平整度不合格的混合料铲除。在全幅范围内的横缝严禁采用企口缝,上下两层横缝 要错开。 3) 摊铺机摊铺混合料时,如因故中断时间超过 2h,也应设置横向接缝。 17.5.7 土工布覆盖养生及交通管制 1) 采用土工布覆盖养生时,应先人工将土工布覆盖在碾压完成的水稳层顶面,然后用水车洒水养生。在 养生期内,应始终保持水稳层处于湿润状态。养生结束后,将覆盖物清除干净。 62 2) 用洒水车进行洒水养生时,洒水车的喷头要用喷雾式,不得用高压式喷管,以免破坏基层结构,每日 洒水次数应视气候而定。 3) 水稳层养生期不应少于 7 天。 4) 在养生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封闭交通,除洒水车外,严格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5) 养生完成的水稳层上未铺封层或面层时,除路面施工车辆可慢速(不超过 30k/h)通行外,禁止其他车辆 通行,确保水稳层不受到污染和破坏。 17.6 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 17.6.1 必须建立健全工地试验、质量检查及工序间的交接验收等项目制度。试验、检验应做到原始记录齐 全,数据真实可靠。 17.6.2 原材料试验应按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规定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有关规 定进行。 17.6.3 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项目、频度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的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17.6.4 施工过程中,外形尺寸检查项目、频度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的要求和《重庆市高速公路质量管理纲要》的规定。 17.6.5 竣工工程外形的检查项目、频度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的要求。外观方面应做到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无明显离析,施工接茬应平整、稳定。 63 18 级配碎石垫层、底基层、基层 18.1 一般规定 18.1.1 级配碎石结构层施工期的日最低气温应在 5℃以上,严禁雨天施工。 18.1.2 级配碎石结构层应在最佳含水率下进行碾压,直至达到下列按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的要求压实度: 垫层≥96%,底基层、基层≥98%。 18.1.3 级配碎石结构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 20cm。压实厚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分层铺筑,每层最小压 实厚度为 10cm。严禁用薄层贴补法进行找平。分层铺筑时,每层都要做压实度检验,并应达到规定要求。 18.1.4 应合理组织施工,确保级配碎石结构层施工后能封闭交通,避免表层在车辆的行驶作用下松散。 18.2 材料要求 18.2.1 集料 1) 级配碎石所用石料的压碎值要求:垫层不大于 30%,底基层、基层不大于 26%。集料必须清洁,不得 含有机物、块状或团状的土块、杂物及其他有害物质。 2) 用于垫层时,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37.5mm,用于底基层、基层时,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 应超过 31.5mm。级配碎石底基层、基层集料应预先筛分成 19~31.5mm、9.5~19mm、4.75~9.5mm 及 0~4.75mm 四种规格,垫层集料应预先筛分成 19~37.5mm、9.5~19mm、4.75~9.5mm 及 0~4.75mm 四种规格。各种规格集 料中超尺寸数量不得超过 10%,欠尺寸数量不得超过 15%。 3) 集料质量应符合表 18.2.1 的规定。 4) 合成的颗粒组成应符合表 18.2.2 的要求,形成嵌挤型的粗级配。碎石中针片状颗粒总含量应不得超过 20%。 5) 当细集料(石屑)数量不足时,级配碎石垫层可掺配一定比例的天然砂,底基层、基层不允许掺天然砂, 应掺机制砂。 18.2.2 水 水应洁净,不含有害物质。来自可疑水源的水应按照《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JTJ 056-84)要求进行 试验。 表 18.2.1 级配碎石用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试验项目 粗集料 细集料 液限,不大于 — 25% 塑性指数,不大于 — 6 砂当量,不小于 — 45% 压碎值,不大于 26% — 洛杉矶磨耗值,不大于 35% — 针片状含量,不大于 20% — 水洗法<0.075mm 颗粒含量,不大于 1%① 13%① 软石含量,不大于 5% — 注:①用于垫层时,水洗法<0.075mm 颗粒含量粗集料可放宽至 2%,细集料可放宽至 15%。 表 18.2.2 级配碎石级配组成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比(%) 层位 37.5 31.5 26.5 19 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底基层垫 层 — 100 90~100 78~92 65~86 57~80 45~70 30~55 20~43 13~32 9~24 6~18 3~12 0~7 垫层 100 85~100 65~85 — 42~67 — 20~40 10~27 — 8~20 5~18 — — 0~10 注: 1.集料的筛分应按照《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CE42-2005)的规定采用水洗法进行。 2.重庆处于多雨潮湿地区,集料混合料中 0.6mm 以下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 0.075mm 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 5%。 18.3 混合料组成设计 64 18.3.1 垫层混合料组成设计采用重型击实方法进行,底基层、基层按照本节规定。 18.3.2 各种材料必须在使用前 56 天选定。承包人应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试验室进行 材料的标准试验及混合料组成设计。 18.3.3 承包人应在级配碎石混合料组成设计开始前,首先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下列原材料试验: 颗粒组成分析;液限和塑性指数;相对密度;砂当量;压碎值;洛杉矶磨耗值;含水率;击实试验;针片 状颗粒含量;软石含量。 18.3.4 混合料技术要求 级配碎石混合料采用重型击实方法进行设计,确定最佳含水率,最佳含水率下的混合料技术要求见表 18.3.1。 表 18.3.1 级配碎石混合料重型击实技术要求 试验项目 技术要求 CBR 不小于(%) 100 固体体积不小于(%) 85 注: 1.CBR 为最佳含水率下三层击实 98 次、4 天饱水的 CBR。 2.计算体积指标时应采用集料的毛体积密度,固体体积率为最大干密度除以混合料合成毛体积密度。 3.级配碎石垫层混合料可以不要求固体体积率指标。 4.固体体积率计算方法。计算合成毛体积密度时,应采用 2.36~4.75mm 网篮法测定的毛体积密度替代 0~4.75mm 细 集料的密度的方法计算合成毛体积密度。 18.3.5 级配碎石混合料组成设计步骤 1) 按实际使用的集料,分别进行筛分,按颗粒组成进行计算,在表 16-2 规定的范围内调配曲线,形成嵌 挤型的粗级配。 2) 对每种级配选取 5 个含水率进行重型击实试验,确定级配碎石的最佳含水率及最大干密度。 3) 对在最佳含水率下成型的试件,进行级配碎石 4 天饱水的 CBR 试验。 4) 选取 CBR 值大的,而且固体体积率满足设计要求的为设计级配,并将该设计级配作为标准级配。 18.4 铺筑试验路段 18.4.1 级配碎石结构层在正式开工之前,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地点铺筑长度为 100~200m 的试验 路段。 18.4.2 承包人应在试验段开始前 14 天提出试铺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方案包括试验人员、机 械设备、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等详细说明。试铺路段的拌和、摊铺、碾压各道工序应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 术规范》(JTJ 034-2000)的要求进行。 18.4.3 在铺筑试验路段的过程中,应做好观察和记录,研究并解决发现的各种问题。 18.4.4 通过铺筑试验路段,确定以下主要项目: 1) 用于施工的配合比。调试拌和机,测量其计量的准确性。调整拌和方法、拌和时间,保证混合料的均 匀性。检查混合料含水率、集料级配、4 天饱水 CBR 值。 2) 确定分层施工时每一层的合适厚度。 3) 确定松铺厚度和松铺系数(摊铺机行走速度、振幅、频率)。 4) 确定标准施工方法: (1) 混合料配比的控制; (2) 合适的拌和机械、拌和方法和拌和时间; (3) 混合料含水率的调整和控制方法; (4) 混合料摊铺方法和适用机具(包括摊铺机的行进速度、摊铺厚度的控制方式、梯队作业时摊铺机 的间隔距离等); (5) 压实机械的选择和组合,压实的 J 顷序、速度和遍数; (6) 拌和、运输、摊铺和碾压机械的协调和配合; (7) 密实度的检查方法,初定每作业段的最小检查数量。 5) 确定每一作业段的合适长度。 65 18.4.5 试验路段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如果试验路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验收,则可作为永久工程的 一部分,并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支付。否则应移出并重做试验路段,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18.4.6 承包人应根据试验路段所取得的资料与数据,编写试验路总结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并作为 正式开工的依据。试验路段确定的压实方法、压实机械类型、工序、压实系数、碾压遍数和压实厚度、最佳含 水率等均作为今后施工现场控制的依据。 18.5 施工要点 18.5.1 准备工作面 承包人应在级配碎石结构层施工前一天准备好工作面,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对于路基,其表面应 平整、坚实,并应具有规定的路拱,没有任何松散的材料和软弱地点;对于稀浆封层下封层,其表面应平整、 坚实、干净,并应具有规定的路拱,没有龟裂、坑洞、搓板、辙槽以及任何松散材料;对于沥青表处下封层,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油包、油丁、波浪、泛油、封面料明显散失或过多的现象;对于级配碎石结构 层,表面应平整密实,边线应整齐,无松散。 18.5.2 施工放样 承包人应在施工之前做好放样工作。恢复中线时,每 10m 设一桩,并在两侧路肩边缘外设指示桩,在指示 桩上用明显:标记标出级配碎石结构层边缘的设计高度。要用白灰画出级配碎石层的边缘线。 18.5.3 拌和与运输 1) 在正式拌制混合料前,必须先调试所用设备,使混合料颗粒组成和含水率都达到规定的要求。 2) 每天拌和前应测定各种规格集料的含水率,根据含水率、天气情况和运距的长度调整掺水量。 3) 料仓的加料应有足够数量的装载机,以确保拌和楼各仓集料充足,并且相互之间数量协调。 4) 混合料运输应采用大吨位的自卸车,车况应良好,数量应满足运输要求。装料时,车辆应前后移动, 拌成的混合料应尽快运送到铺筑现场。运输车辆应在开口处或在桥面上掉头,避免下封层破坏。当摊铺现场距 拌和场较远时,在运输过程中对混合料应加以覆盖,以减少水分损失。在摊铺机前,应配备一名熟练的工人指 挥自卸车卸料,以避免自卸车撞击摊铺机。 18.5.4 摊铺 1) 待等候的混合料运输车多于 5 辆后开始摊铺混合料,并保持连续摊铺。 2) 当有大功率摊铺机时,可采用单机全断面摊铺,并通过试验段比较来确定采用单机还是双机方案。不 论采用何种摊铺方案,都应配备一台可自动伸缩以调整宽度的摊铺机。 3) 采用单机摊铺时,应采用两侧走钢丝的方法控制高程。现场摊铺采用两台摊铺机阶梯式联合摊铺作业, 两台摊铺机前后相距 5~8m,前台摊铺机采用路侧钢丝和设置在路中的导梁控制路面高程,后台摊铺机路侧采 用钢丝、路中采用滑靴控制高程和厚度。前后两台摊铺机摊铺宽度重叠 50~100mm,中缝辅以人工修整。内侧 一台摊铺机应采用宽度自动伸缩式摊铺机,以适应内侧宽度变化的需要。 4) 摊铺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材料的离析情况,在双机联结处容易离析,应设专人和三轮车备料,随时消除 粗细集料离析现象。对于粗集料“窝”和粗集料“带”,应添加细集料,并拌和均匀;对于细集料“窝”,应 添加粗集料,并拌和均匀。将严重离析部位挖除后应用符合要求的混合料填补。 5) 摊铺机的混合料高度应几乎没过螺旋叶片,且全长一致;螺旋布料器在全部工作时间内低速、匀速转 动,避免高速、停顿和启动。 6) 摊铺加宽部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合理划分摊铺带,确实无法采用机械摊铺的部分应采用人工摊铺,人工摊铺时应采用挂线法控制 高程,松铺厚度应适当高于机械摊铺部分。 (2) 应组织熟练工人进行人工摊铺,中途不得停顿,加快摊铺和碾压,以确保碾压质量。 7) 摊铺桥头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在施工前一天对桥头工作面进行彻底清理和修整,处理松散、欠压实、不平整等问题,并扫除 松散材料和所有杂物。 (2) 正交桥头作为摊铺起点时不允许人工摊铺,应使用相应厚度的垫块,并严格按照设计衔接路面结 构层和过渡板。 (3) 斜交桥头等摊铺机无法工作的部位应采用人工摊铺,控制好操作时间、松铺系数和平整度。 8) 摊铺过程中应根据拌和能力和运输能力确定摊铺速度。 18.5.5 碾压 66 1) 在摊铺、修整后,应立即用压路机跟在摊铺机后在全宽范围内进行碾压。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先慢 后快、从低到高的原则。 2) 碾压程序应按试验路确认的方法进行,碾压时,应重叠 1/2 轮宽,后轮必须超过两段的接缝处。各部 分碾压到的次数应尽量相同。压路机碾压不到的地方可用小型平板式振动器施振密实。 3) 无侧限路段摊铺宽度应略大于设计宽度,碾压前人工拍实外侧边缘,压路机靠边碾压,同时应配合强 夯机加强边缘的碾压,确保碾压密实、边线整齐。 4) 严禁压路机在已经碾压成型的或正在碾压的级配碎石路段上调头或紧急制动。 5) 压实后的表面应平整密实,无轮迹或隆起,不得产生“大波浪”现象,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用 3m 直尺 进行平整度检测,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 18.5.6 接缝处理 1) 应避免纵向接缝。在不能避免纵向接缝的情况下,纵缝必须垂直相接,不应斜接。 2) 横向接缝处理。靠近摊铺机当天未压实的混合料,可与第二天摊铺的混合料一起碾压,但应注意此部 分混合料的含水率,必要时,应采用人工洒水,使其含水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18.5.7 级配碎石层在施工完毕后禁止开放交通。施工完成后不宜立即洒布透层,应在级配碎石层表面水分 蒸发后略显潮湿的状态下进行洒布,并应及时喷洒黏层油与石屑,同时应尽快安排上覆层的施工。 18.6 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应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规定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67 19 透层、黏层与下封层 19.1 透层、黏层 19.1.1 一般规定 1) 先将下承层表面进行全面清扫,吹净浮尘,必要时用水冲洗。 2) 气温低于 10°C 或遇大风或即将降雨时,不得喷洒透层与黏层沥青。 3) 黏层、封层中所用的预拌碎石油石比为 0.3%~0.5%。 19.1.2 材料及设备要求 1) 材料 (1) 透层和黏层使用之前应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的方法进行试 验,且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2) 透层材料主要为高渗透乳化沥青和煤油稀释沥青,其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40-2004)第 4 章的要求。采用其他材料时,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透层油的黏度宜通过调节稀释剂 的用量或乳化沥青的浓度并经试验确定,水稳层透层油渗透深度应不小于 5mm,级配碎石层透层油渗透 深度应不小 l0mm。 (3) 透层油的洒布量应通过试洒确定,不宜超出《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表 9.1.4 要求的范围。 (4) 黏层沥青材料采用快裂或中裂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也可采用快、中凝液体石油沥青,所使 用的基质沥青的种类、强度等级应采用与面层相同的道路石油沥青。 (5) 黏层油品种和用量,应根据下卧层的类型通过试洒确定,并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40-2004)表 9.2.3 的要求。 2) 设备 (1) 应配备清刷机、鼓风机等清理设备,确保施工前下承层洁净。 (2) 透层与黏层沥青洒布应采用配有电脑控制洒布量和导热油保温装置的沥青洒布车喷洒。洒布车应 能准确控制沥青洒布量,保证沥青洒布均匀,并能根据路面宽度调节洒布的宽度。沥青洒布必须呈雾状。 19.1.3 施工工序 1) 机具的准备。检查沥青喷洒车的使用状况,标定喷洒量。 2) 下承层的清理。先用强力清刷机将基层表面进行全面清扫,并将浮尘吹净,必要时用水冲洗。 3) 喷洒: (1) 根据透层油类型确定喷洒工艺,当采用高渗透乳化沥青时,应在碾压成型后表面稍变干燥但尚未 硬化的情况下喷洒;当采用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在水稳层用土布覆盖养生 3-4d 后及时喷洒。 (2) 透层油洒布后的养生时间可根据透层油品种和气候条件确定,确保稀释沥青中稀释剂全部挥发, 乳化沥青渗透且水分蒸发,然后尽早施作黏层或下封层。 (3) 透层油用量应按设计的沥青用量采用专用沥青洒布车一次浇洒均匀,当有遗漏时,应用人工补洒。 (4) 乳化沥青黏层油应提前准备,待乳化沥青破乳、水分蒸发完成后,紧跟着铺筑沥青层,确保黏层 不受污染。 (5) 喷洒的黏层油必须呈均匀雾状,在路面全宽度内均匀分布成一薄层,不得有洒花漏空或成条状, 也不得有堆积。喷洒不足的要补洒,喷洒过量处应予刮除。 (6) 黏层油喷洒完后为防止粘轮,宜撒布少量 4.75~9.5mm 的预拌碎石。 (7) 凡结构物与沥青层接触部位,必须均匀涂刷黏层油,同时还应注意保护桥头、涵顶及路面两侧的 结构物不受污染。 4) 交通管制。喷洒透层、黏层沥青后,应严格封闭交通,防止层间污染。 19.1.4 施工质量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规定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19.2 下封层 19.2.1 一般规定 1) 气温低于 10℃或遇大风或即将降雨时不得施工。 68 2) 下封层宜采用层铺法单层表面处治或稀浆封层法施工。稀浆封层可采用乳化沥青或改性乳化沥青作结 合料。 3) 下封层的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厚度不足时,可由上一层补齐。 4) 下封层应紧跟上道工序及时施作。 19.2.2 材料及设备要求 1) 材料 (1) 层铺法下封层应采用与面层所使用的种类、强度等级相同的重交石油沥青,沥青的规格和质量应 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要求。道路石油沥青洒布量应控制在 0.7~1.0kg/m2, 碎石规格宜为 4.75~9.5mm,洒布量应控制在 7~9kg/m2,以满铺但不重叠为原则。当封层上层结构为沥青 层时,应使用预拌碎石,否则采用洁净干燥的碎石即可。 (2) 稀浆封层宜采用细封层和中封层级配,乳化沥青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添加剂可分为促凝 剂和缓凝剂,其作用主要是加快或减缓乳化沥青在稀浆混合料中的破乳速度,从而调节成浆状态,满足 拌和摊铺和开放交通的需要。 2) 设备 (1) 层铺法下封层沥青洒布应采用配有电脑控制洒布量和导热油保温装置的沥青洒布车喷洒。洒布车 应能准确控制沥青洒布量,保证沥青洒布均匀,并能根据路面宽度调节洒布的宽度。可采用配有电脑控 制的集料撒布机撒布碎石,碎石碾压采用 6~9t 的轻型压路机。 (2) 稀浆封层必须使用专用的摊铺机进行摊铺。 19.2.3 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 1) 层铺法施工 (1) 清扫下承层。 (2) 沥青洒布车和集料撒布机联合作业。沥青洒布速度应与集料撒布速度相协调,并应洒布(撒铺)均 匀,局部可用人工扫匀。 (3) 道路石油沥青洒布温度应控制在 135~165°C。洒布应均匀、不流淌,保证洒布的连续性。 (4) 撒布一段集料后,使用 6~9t 轻型压路机趁热将碎石压人沥青层,从两侧向中间进行,碾压速度 不得超过 2km/h。扫除多余松散颗粒。 (5) 如存在泛油现象,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6) 沥青油膜应均匀,不成堆,不出现空白、缺边现象,横向无明显流淌。 (7) 集料撒布应均匀,无大量重叠、成堆和明显压碎的迹象。 (8) 施工后,除路面施工车辆可慢速(行车速度不得超过 20km/h)通行外,其余车辆禁止通行。 2) 稀浆封层施工 (1) 摊铺稀浆封层时,各矿料的配合比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 (2) 稀浆封层摊铺作业时应控制好车速,摊铺厚度要均匀,左右接缝与前后接缝要平整,禁止出现漏 铺和过厚现象。 (3) 稀浆封层破乳后可采用胶轮压路机碾压 1-2 遍,碾压要掌握好时机,过早易出现轮迹和剥落。 (4) 施工期间必须封闭交通,待干燥成型后,方可开放交通,通行车辆严禁在封层上调头、制动、起 步,以保证封层的完整性。 3)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69 20 热拌沥青混合料结构层 20.1 一般规定 20.1.1 沥青结构层推行“零污染”施工。 20.1.2 沥青路面不得在气温低于 100C 的情况下施工。 20.1.3 沥青路面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实行动态质量管理。 20.1.4 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原始记录、试验检测及计算数据、汇总表格,必须如实记录和保存。对已经 采取措施进行返工和补救的项目,可在原始记录和数据上注明,但不得销毁。 20.1.5 施工前应对沥青拌和楼、摊铺机、压路机等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调试,对机械设备的配套情况、 技术性能、传感器计量精度等要进行认真检查、标定,并应得到监理的认可。 20.1.6 正式开工前,各种原材料的试验结果,及据此进行的目标配合比设计和生产配合比设计结果,应在 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正式报告,待取得正式认可后,方可使用。 20.1.7 在沥青结构层施工前,应确保连续 l 0 km 段落内全部路基工程(包括桥隧、防护、绿化)和交通安全 设施基础等全部完工,同时全线隔离栅、中央分隔带绿化回填土、隧道进出口转向车道也应全部完成,确保沥 青结构层连续施工。另外,还应针对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绝交叉施工和运输等污染。 20.2 材料要求 20.2.1 沥青结合料 1) 道路石油沥青 (1) 道路石油沥青应满足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及重庆市公路项目沥青采购招标 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应测定其相对密度。 (2) 沥青必须按品种、强度等级分开存放。除长期不使用的沥青可放在自然温度下存储外,沥青在储 罐中的储存温度不宜低于 130℃,且不得高于 170℃。桶装沥青应直立堆放,加盖苫布。 (3) 道路石油沥青在储运、使用及存放过程中应有良好的防水措施,避免雨水或加热管道蒸汽进入沥 青中。 2) 改性沥青 (1) 改性沥青应满足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及重庆市公路项目改性沥青采购招标 文件的技术要求。 (2) 制造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应与改性剂有良好的配伍性。供应商在提供改性沥青的质量报告时,应 同时提供基质沥青的质量检验报告或沥青样品。 (3) 改性沥青宜在固定式工厂或在现场集中制作,改性沥青的加工温度不宜超过 180℃。 (4) 现场制造的改性沥青宜随配随用,需作短时间保存,或运送到附近的工地时,使用前必须搅拌均 匀,在不发生离析的状态下使用。改性沥青制作设备必须设有随机采集样品的取样口,采集的式样宜立 即在现场灌模。 (5) 工厂制作的成品改性沥青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存储在改性沥青罐中,改性沥青罐中必须加设搅拌设 备并进行搅拌,使用前必须将改性沥青搅拌均匀。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取样检验产品质量,发现离析 等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改性沥青不得使用。 20.2.2 矿料 1) 粗集料 高速公路集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碎石,其表面应清洁、无风化、无杂质。其质量要求见表 18-3。 注:对于 3-5 规格的粗集料针片状颗粒不予要求,<0.075mm 的颗粒含量可放宽到 3%。 2) 细集料 (1) 细集料包括天然砂人工机制砂和石屑,其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2) AC 和 SMA 混合料不应使用天然砂,ATB 混合料视配合比情况可掺配天然砂,其数量不应超过 集料总量的 10%。 3) 填料 矿粉必须采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要求干燥,不含泥土,其质量应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为改善石料与沥青的黏附性,要求在矿粉中掺加矿粉总量 20%的一 70 级消石灰。 20.2.3 其他原材料 1) 抗剥落剂 沥青面层用抗剥落剂应耐热,并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在薄膜老化后,仍应满足相应技术要求。抗剥落剂掺 加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 纤维稳定剂 SMA 路面采用优良的纤维稳定剂,掺加比例应通过试验确定。纤维稳定剂应在进场时提供质保证书,并 由供应商联合施工、监理单位委托送检,木质素纤维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 要求。 20.3 配合比设计 20.3.1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严格按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及生产配合比验证三阶段进行。 20.3.2 目标配合比设计 1) 目的:目标配合比初步确定可行的级配和沥青用量,确定冷料仓的上料比例。 2) 依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规定的方法进行目标配合比设计,各项技术指标 均应满足要求。重庆市属于高温多雨地区,故所设计的沥青混合料中的粗集料应能形成骨架结构,具有较好的 抗车辙能力。 3) 设计中混合料的最,大理论密度:对于道路石油沥青,应采用最大理论密度仪进行测定,并用理论计 算值进行校核;对于改性沥青,应采用理论计算方法,采用实测值进行校核。 4) 普通沥青的混合料拌和与压实温度按黏温曲线的规定黏度确定;改性沥青混合料,应按施工经验及改 性沥青供应商提供的参考温度进行综合确定。 5) 水稳定性检验。①采用 48h 浸水马歇尔试验。残留稳定度:普通沥青混合料≥80%,改性沥青混合料 ≥85%。②采用冻融劈裂试验。残留强度比:普通沥青混合料≥75%,改性沥青混合料≥80%。 6) 高温稳定性检验。采用车辙试验。动稳定度:普通沥青混合料 DS≥1200 次/mm,改性沥青混合料 DS ≥3000 次/mm。 7) 渗水性能检验。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渗水系数不应大于 120mL/min。 8) 目标配合设计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 总说明:包括工程概况、材料性能汇总表、合成级配一览表、马歇尔试验技术指标汇总表、最佳 用油量的确定,以及其他说明等。 (2) 附相关材料试验的数据与表格。 (3) 附混合料试验过程的数据及表格,设计混合料性能检验结果。 (4) 附中心试验室的配合比检验报告(包括旋转压实检验等)。 9) 目标配合比报告的审批。施工单位完成目标配合比报告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及项目业主 提出正式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中心试验室复核,取得正式批复后,方可进行生产配合比设计,并作为 生产配合比的设计依据。 20.3.3 生产配合比的设计 1) 目的: (1) 确定热料仓的筛网尺寸、各料仓的比例。 (2) 确定混合料的拌和温度及拌和时间。 (3) 检验混合料的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要求。 (4) 检验拌和设备的技术性能是否稳定可靠。 2) 为了确保料堆集料送料的准确,对沥青拌和楼冷料仓的送料速度与电机转速的关系应进行标定,并根 据形成的关系曲线,选定相应的电机转速进行送料。 3) 根据目标配合比设计确定的各冷料仓比例进行上料,采用试配法使合成级配最大限度地与设计级配相 一致。关键筛孔为 4.75mm、2.36mm 与 0.075mm 的通过率的偏差不得大于 1%。 4) 采用目标配合比设计的沥青用量及沥青用量±0.3%对混合料进行试拌,确定适合的拌和温度与拌和时 间,并进行马歇尔试验。检验混合料级配组成、沥青含量与马歇尔特性。 5) 根据试拌结果,确定生产配合比的级配及最佳沥青用量。由此确定的最佳沥青用量与目标配合比设计 71 的结果的差值不宜大于±0.2%。 20.3.4 生产配合比的验证 拌和机按生产配合比结果进行试拌,并取样进行马歇尔试验,由此确定生产用的配合比。生产配合比的矿 料合成级配中,至少应包括 0.075mm、2.36mm、4.75mm 及公称最大粒径筛孔的通过率接近优选的工程设计级 配范围的中值,并应避免在 0.3~0.6mm 处出现“驼峰”。 20.3.5 生产配合比设计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 总说明:生产配合比设计的过程的简要介绍及结论,其中至少应包括所确定的热料仓筛网尺寸、各热 料仓的比例、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及其马歇尔试验的关键数据等。 2) 附件:相关的试验表格,其中应包括各热料仓的筛分试验、合成级配、马歇尔击实试验、抽提试验, 以及水稳定性检验等。 3) 应附经批准的目标配合比设计报告(可不附材料试验及混合料试验过程数据)。 20.3.6 生产配合比报告的审批 施工单位完成生产配合比报告及试验路段铺筑方案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及项目业主提出正式 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中心试验室复核,取得正式批复后,方可进行试验路段的铺筑。 20.4 铺筑试验路段 20.4.1 试验路段铺筑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共同进行技术交底。 20.4.2 试验路段的长度宜为 200-300 m,宜选在直线路段上铺筑。 20.4.3 试验路段的铺筑,应达到如下目的: 1) 确定大面积施工的标准配合比,必要时可对生产配合比进行适当调整。 2) 确定分层施工时,每一层的合适厚度。 3) 确定松铺厚度和松铺系数(摊铺机行走速度、振幅、频率)。 4) 确定合理的施工机械配置,包括机械数量及组合方式。 5) 确定标准施工方法: (1) 混合料配比的控制; (2) 拌和机的拌和温度、拌和时间; (3) 摊铺机的摊铺温度、摊铺速度、摊铺宽度、自动找平方式等; (4) 压路机的压实顺序、碾压温度、碾压组合方式及压实效果; (5) 接缝方法; (6) 拌和、运输、摊铺和碾压机械的协调和配合; (7) 质量检查方法,初定每作业段的最小检查数量。 6) 确定每一作业段的合适长度。 20.4.4 试验路段检验合格后,写出详细的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 总说明:就试验路的全过程进行简要介绍,说明试验路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介绍推荐的混合料施 工温度、摊铺及碾压工艺、松铺系数等,并应有试验路抽检的主要数据。 2) 附试验表格:混合料的马歇尔试验、抽提试验、所取芯样的试验及试验路的其他相关数据。 3) 附:经批准的目标配合比及生产配合比试验报告。 4) 附:中心试验室的试验路抽检报告。 20.4.5 若试验路未达到预期的目的,则应查明原因后重新铺筑试验段。若试验段的质量未达到相关的技术 标准,则应由施工单位自费予以铲除。 20.4.6 试验段总结报告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作为大面积施工的指导方案,并在具备以下完整的技 术资料和得到项目业主的开工令后,方可进行正式施工: 1) 总监办对沥青混凝土配合比的批复; 2) 施工单位的试验路总结报告; 3) 中心试验室的试验路抽检报告; 4) 施工单位目标配合比设计报告; 5) 施工单位生产配合比设计报告; 72 6) 中心试验室的配合比验证报告。 20.4.7 对确定的标准配合比,宜再次进行车辙试验和水稳定性检验。 20.4.8 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经设计确定的标准配合比。 20.5 施工要点 20.5.1 混合料的拌制 1) 根据沥青的进场数量掺加外加剂,确保外加剂剂量满足配合比的设计要求。 2) 拌和过程中,应逐盘采集并打印各个传感器测定的材料用量和沥青混合料拌和量、拌和温度等各种参 数。每个台班结束时,打印出一个台班的统计量,进行沥青混合料生产质量及铺筑厚度的总量检验。总量检验 的数据有异常波动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分析原因。 3) 沥青混合料的拌和应保证沥青结合料先于矿粉进入搅拌仓。 4) 沥青混合料的拌和时间由试验确定,普通沥青混合料每盘拌和时间不宜少于 45s(其中干拌时间不得少 于 5s),改性沥青混合料每盘拌和时间宜为 60s 左右(其中干拌时间不得少于 10s),以使混合料拌和均匀,无花 白料。 5) 在施工过程中,每个工作日必须至少取样两次,进行混合料检验。 6) 间歇式拌和机宜备有保温性能好的成品储料仓,储存过程中混合料温降不得大于 10℃,且不能有沥青 滴漏。普通沥青混合料的储存时间不得超过 72h;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储存时间不宜超过 24h。 20.5.2 混合料的运输 1) 在运料车装载时,采用三次或多次卸料法,以减小混合料发生粗细集料的离析,即第 1、2 次卸料分 别位于车厢两端,第 3 次卸料位于车厢中部,如图 20.5.1 所示。 图 20.5.1 正确的卸料法示意图 a)3 次卸料法示意图;b)5 次卸料法示意图 2) 在运输时,为防止混合料粘在车厢底板上,可采取涂刷一薄层油水(柴油:水为 1:3)混合液的方法来 避免。但不得有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 3) 每辆自卸车都应备有大小适宜的覆盖篷布,运输时覆盖在车顶上,并覆盖密实,切实起到保温、防雨、 防污染的作用,杜绝因篷布覆盖“露头露尾”导致的局部严重温度离析现象。 4) 要采用大吨位的自卸车,数量应根据运距、拌和能力、摊铺能力及速度确定。一般隋况下,对一套拌 和楼,运输车不应少于 20 辆,以满足拌和设备及摊铺机连续作业为准。要尽量避免产生停机待料的情况。 5) 运送沥青混合料车辆的车厢底板面及侧板必须清洁,不得沾有有机物质,对不符合温度要求或已经结 成团块、已遭雨淋湿的混合料应作废弃处理。应及时清理车厢内的残余料,保持车厢整洁。运料车进入摊铺现 场时,轮胎上不得粘有泥土等可能污染路面的脏物,否则应设水池先洗净轮胎后方可进人工程现场。 20.5.3 混合料的摊铺 1) 待摊铺机前的运料车不少于 5 辆时,方可开始摊铺混合料,避免停机待料,以保持摊铺连续。 2) 当有大功率摊铺机时,可采用单机全断面摊铺,并通过试验段比较来确定采用单机还是双机方案。不 论采用何种摊铺方案,都应配备一台可自动伸缩以调整宽度的摊铺机。 3) 当采用 3 层沥青结构层时,摊铺下层时不论是否分层施工,均应采用挂线法施工,中、上层宜采用非 接触平衡梁或浮动基准梁装置施工,但在桥头过渡段中层仍应采用挂线法施工(图 20.5.2)。 73 图 20.5.2 挂线示意图 4) 当采用双机联合摊铺 3 层沥青混合料结构层时,下、中层两幅搭接位置宜避开车道轮迹带,前后两台 摊铺机轨道重应叠 30~60mm,中、上层搭接位置宜错开 200mm 以上,两台摊铺机前后的距离一般为 10~20m, 以确保混合料不发生离析,且纵向接缝为热接缝。表面层纵向接缝位置应位于标线处,其余各层应分别紧挨路 面标线两侧。各层摊铺后应采用人工配合拍边,使边缘整齐、密实。 5) 摊铺机开工前应提前 0.5~1h 预热熨平板,使其温度不低于 120℃。铺筑过程中,应使熨平板的振捣或 夯锤压实装置具有适宜的振动频率和振幅,以提高路面的初始压实度。熨平板加宽连接应仔细调节至摊铺的混 合料没有明显的离析痕迹。 6) 摊铺机的螺旋布料器应相应于摊铺速度调整到保持一个稳定的速度,均衡地转动,两侧应保持不少于 送料器 2/3 高度的混合料,以减少混合料在摊铺过程中的离析。 7)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最低摊铺温度应根据铺筑层厚度、气温、风速及下卧层表面温度,按《公路沥青路 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5.2.2 条执行,且不得低于该规范中表 5.6.6 的要求。 8) 沥青混合料的摊铺速度宜控制在 2~6/min,上面层摊铺速度不应超过 5m/min,其摊铺用料量应和拌和 机的产量相适应。 9) 移动路脊法一般在上面层实施,其具体施工方法如下: (1) 采用移动路脊法施工的路段长度和路脊横坡应严格遵照设计实施。 (2) 根据采用移动路脊法的施工路段长度,在路段的起始端两侧取对角线,划分为两个板块施工,如 图 20.5.3 所示。 图 20.5.3 移动路脊法施工图示 a)第一板块(阴影部分为铣刨面);b)第二板块(阴影部分为人工补齐面) (3) 施工机械选择及工艺。应采用可自动调节宽度的摊铺机,并辅以人工配合进行摊铺和修整。第一 板块施工时,摊铺机根据路面宽度,可采用不同宽度多幅摊铺,每幅铺筑均采用挂线法控制高程,每幅 按划分的摊铺宽度铺至对角线时开始自动调缩摊铺宽度,直至按摊铺机最小摊铺宽度铺完本幅,再另起 一幅摊铺,直至铺完第一板块,然后迅速以人工方式将对角线以外的多余料铲除,并保证对角线顺直。 第二板块也可采用多幅铺筑,摊铺机不足部分由人工补齐。 10) 在路面狭窄部分、平曲线半径过小的匝道、加宽部分、斜交桥头等不能采用摊铺机的部位可用人工 摊铺混合料。人工摊铺应严格控制操作时间、松铺厚度、平整度等。 11) 严格按照设计衔接路面结构层和桥隧过渡板(图 20.5.4),并至少提前一天准备好工作面,处理好欠压 实、松散、不平整等问题,并扫除松散材料和所有杂物。监理工程师应对此检查验收。 74 图 20.5.4 重庆市常用路面结构层与桥隧过渡板衔接示意图 20.5.4 混合料的压实及成型 1) 沥青结构层的压实厚度一般不得超过 10cm,并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2) 沥青结构层施工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压路机,选择合理的压路机组合方式。铺筑双车道沥青路面的压路 机数量不应少于 5 台,当施工气温低、风大、碾压层薄时,应增加压路机数量;当采用全幅单机摊铺工艺时, 应增加大吨位轮胎压路机数量。 3) 压路机的碾压温度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5.2.2 条的要求,并根据混合 料种类、压路机、气温、层厚等情况经试压确定。 4) 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应分初压、复压和终压(附图 2.24)。 (1) 初压。初压应紧跟摊铺机后碾压,并保持较短的初压长度。宜采用钢轮压路机静压 1~2 遍。 (2) 复压。密级配沥青混凝土结构层的复压宜优先采用两台 25t 以上重型的轮胎压路机分两列并行碾 压,各负责半幅施工,并跟随摊铺机阶梯形前进,压实遍数应达 4-6 遍。对以粗集料为主的沥青稳定碎 石结构层,宜优先采用振动压路机复压。 (3) 终压。终压应紧接在复压后进行,如经复压已无明显轮迹则可免去终压。终压可选用双轮钢筒压 路机或关闭振动的振动压路机碾压不少于两遍,至无明显轮迹为止。最后用 1 台钢轮压路机在终压温度 以上完成消迹碾压。 5) 碾压过程注意事项: (1) 碾压过程中,不得在碾压区内转向、调头、左右移动位置、中途停留、变速或突然制动。 (2) 碾压不到之处,可用手扶振动压路机振压密实,以消除碾压死角。 (3) 在超高路段施工时,应先从低的一边开始,逐步向高的一边碾压。 (4) 当碾压没有侧限的结构层时,可在离边缘 20~30cm 处开始碾压作业,这样可以有效减少铺层塌边 现象。之后碾压边缘时,可人工配合拍边,压路机每次只能向自由边缘方向推进 10cm。 (5) 碾压要遵循“紧跟、慢碾、高频、低幅、小水”的原则。沥青路面的碾压是成功的关键,因此, 必须控制好碾压过程中的各工艺环节。 (6) 路面温度低于 50℃后方可开放交通。因改性沥青的特性,改性沥青路面,一般施工 3 d 以后才能 开放交通。 (7) 当工作完成后,路面摊铺、碾压设备停放应用篷布或彩条布与沥青层隔开,避免设备漏油损坏沥 青结构层及污染路面。 (8) 碾压轮在碾压过程中应保持清洁,有混合料粘轮时应立即清除。 20.5.5 接缝处理 1) 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应错位 lm 以上。各层横向接缝均应采用垂直的平接缝。每天摊铺混合料收工时 用 3m 直尺在碾压好的端头处检查平整度,选择合格的横断面,画上直线,然后用切缝机切出立茬,多余的料 弃掉,并清理干净。切割时留下的泥水必须冲洗干净,待干燥后涂刷黏层油,如图 20.5.5 所示。 图 20.5.5 切缝示意图 2) 在接缝处摊铺沥青混合料时,熨平板应放到已碾压好的路面上,在路面和熨平板之间应垫钢板,其厚 度为压实厚度与虚铺厚度之差。 3) 横向缝接续施工前,应在端面涂刷黏层油。 4) 为了保证横向接缝处的平顺,摊铺后即用 3m 直尺检查平整度,去高补低,之后用双驱双振(不振动) 压路机沿路横向碾压,碾压时压路机的滚筒大部分应在己铺好的路面上,仅有 10-15cm 的宽度压到新摊铺的混 合料上,然后逐渐移动跨过横向接缝。 5) 摊铺机采用梯队作业的纵缝严禁产生冷接缝。对于在特殊段落不可避免地出现冷接缝时,冷接缝处理 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75 20.6 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 20.6.1 沥青拌和厂必须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规定的步骤对沥青混合料生产过 程进行质量控制。 20.6.2 在沥青路面的铺筑过程中,必须随时对铺筑质量进行评定,质量检查的内容、频度、允许差应符合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规定。 20.6.3 沥青路面的施工应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附录 F 的方法,利用计算机实 行动态质量管理,并计算平均值、极差、标准差及变异系数以及各项指标的合格率。拌和楼的所有数据必须打 印并存档备查。 20.6.4 对公路施工的关键工序或重要部位宜拍摄照片或进行录像,作为实态记录及保存资料的一部分。 76 21 水泥稳定桥面沥青铺装工程 21.1 一般规定 21.1.1 桥面板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 桥面板表面必须牢固、结实、无浮浆,不能有钢筋尖锐突出物。 2) 桥面板板面要求完全干燥。 21.2 施工要点 21.2.1 应清除施工作业现场作业区及周围的障碍物。 21.2.2 水泥混凝土桥面板表面应作镜刨拉毛处理,凿除桥面找平层混凝土浮浆,平整凹凸不平处,清除油 污和杂物,用除尘机将桥面灰尘吹除干净。 21.2.3 桥面伸缩缝临时槽应始终保证密实,不应出现松散、空洞现象。 21.2.4 桥面防水层采用改性乳化沥青黏结层并撒布 4.75-9.5mm 预拌碎石以防粘轮, 21.2.5 桥面沥青混合料的施工同热拌沥青混合料结构层。 21.2.6 桥面混合料施工前,应做好桥面横坡低处碎石盲沟的预留,保证桥面排水系统的完善。 21.2.7 在进行桥面沥青铺装层施工时,禁止运输车辆在桥面上调头、紧急制动,避免破坏改性乳化沥青防 水层。 21.3 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77 第三篇 桥梁工程 第三篇 桥梁工程 78 22 施工准备 22.1 一般规定 22.1.1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小组,针对各工序特点,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 天班前安全讲话制,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提醒、警告。 22.1.2 桥梁工程交工前,应及时对临时辅助设施、临时用地和弃土等进行处理,做到工完场清。 22.2 技术准备 22.2.1 承包人接桩后,应在 14 天内完成导线复测、水准点复测、原地面复测和加密测量工作,并做好各 桩点的保护措施,直到工程竣工。 22.2.2 总体开工报告。 22.2.3 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前 14 天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 22.2.4 首件工程制。见后 37.1 节。 22.2.5 各种专项技术交底的下发及培训工作。根据施工内容分类编制专项技术交底,下发到各级管理部门 及施工班组,并组织进行培训、学习,交底内容必须包括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22.3 机具准备 22.3.1 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状态良好。现场各 类机械设备停放位置,应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应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设备带病作 业。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械(具)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清洗。 22.3.2 施工机械的其他具体要求见本书工地建设有关章节。 22.4 材料准备 22.4.1 完成试验室组建及临时资质申报,并完成材料的招标、定购、试验及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等工作。试 验室组建具体要求见本书工地建设相关章节。 22.4.2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及时建立工程材料管理台账,明确材料的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进场日期、数量、 规格、批号及使用部位,还应明确送检日期、代表数量、检测单位、检测结果、报告日期以及不合格材料的处 理情况等内容。 22.4.3 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门设计,施工方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现 浇桥梁模板的支撑系统也应进行设计计算。 22.4.4 钢筋、水泥的供货单位,应通过重庆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资格审查。用于桥梁工程的混凝土, 应使用散装干法旋窑水泥。 22.5 作业条件 22.5.1 桥梁施工现场,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绘制桥梁分段(孔)平面布置图。 22.5.2 桥梁工程开工前,应完成“三通一平”,做好场地平整、施工便道纵向贯通、施工便桥搭建、临时 用电施工等工作。 22.5.3 按照“混凝土集中拌和、构件集中预制、钢筋集中加工”的原则,重点做好拌和站、预制场、钢筋 加工场的建设工作,具体要求见本书工地建设相关章节。 22.5.4 对施工作业人员要求: 1) 工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要求。 2) 特种工人(起吊、机手、电焊工、潜水员等)应接受操作及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确保操作人员熟悉、 掌握施工机械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上岗证,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加以区分,现场 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应穿戴齐全。安全监察人员应佩戴袖标(牌)。 22.5.5 应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布置统一制作的“五牌一图”,各类标示牌、警示牌应齐全。 22.5.6 桥梁工程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现场出入口应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 79 23 桥梁基础 23.1 钻孔灌注桩 23.1.1 一般规定 1) 施工技术人员与工人应全部到位,并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质量、安全、工期、环保等要求;钢筋、水 泥、砂、碎石、泥浆等材料均应到场,并通过检验。 2) 泥浆循环系统已完成,拌制的泥浆经检验,符合规范要求。 3) 钢筋笼加工机具、班组应到位,并完成现场钢筋笼制作技术交底,采用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的应配备 滚丝机和镦粗机。 4) 沿桥走向设置一条施工便道,必须满足钻机就位和吊放钢筋笼的平面要求及混凝土运送要求。 23.1.2 材料要求 对泥浆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泥浆的相对密度应根据钻进方法、土层情况适当控制,一般不超过 1.2,冲击钻孔一般不超过 1.4,尤 其要控制清孔后的泥浆指标。泥浆的具体性能指标参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以下简称《技 术规范》)中的表 6.2.2。 2) 泥浆用水必须使用不纯物含量少的水,没有饮用水时,应进行水质检查。 3) 在护筒底下复杂覆盖层进行大直径钻孔桩施工时,选用的泥浆应根据地质情况、钻机性能、施工经验 等确定,宜参照钻井采用的泥浆或添加剂。 23.1.3 施工工序 1) 在钻孔灌注桩施工前,承包人应编制施工工序流程图,作为各工序施工操作、保证施工进度的依据, 并悬挂在现场。钻孔灌注桩施工工序可参照图 23.1.1。 图 23.1.1 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流程图 2) 当桥梁两端处在软基预压(如加载+塑料排水板等处理措施)段时,靠近预压段落的桩基不可先行施工, 应待预压沉降观测稳定后(宜采取反压措施)再进行桩基施工。 23.1.4 施工要点 1) 护筒设置 (1) 施工场地或工作平台的选择和设置,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当地的洪水情况,浅水区域平台应高出 最高水位 0.5—1.0m;潮水区域平台应高出最高水位 1.5—2m,并有稳定护筒内水头的措施。 (2) 陆上钻孔桩可直接放样桩中心,依据桩中心在四周施放护桩;需搭设水上平台的钻孔桩应先对护 80 筒导向架进行精确放样,导向架内径一般较护筒外径长 5cm。护筒埋设后应核对其位置,护筒位置偏差 不得大于 5cm,倾斜度不得大于 1%。 (3) 钢护筒在普通作业场合及中小孔径的条件下,一般使用不小于 8mm 厚的钢板制作;在深水、复 杂地质及大孔径等条件下,应用厚度不小于 12mm 的钢板卷制。另外,可在护筒上下端和接头外侧焊加 劲肋,以增加其刚度。护筒顶部应设置护筒盖。 (4) 当护筒长度小于 6m 时,有钻杆的正反循环钻护筒内径必须大于桩径 20cm;无钻杆导向的正反潜 水电钻和冲抓、冲击锥护筒内径必须大于桩径 30cm;深水或感潮区且无钻杆导向的护筒内径必须比桩径 大 40cm。 2) 泥浆的循环和净化处理 (1) 深水处泥浆循环和净化方法:在岸上设黏土库、泥浆池,制造或沉淀净化泥浆,配备泥浆船,用 于储存、循环、沉淀泥浆。 (2) 旱地泥浆循环和净化方法:制浆池和沉淀池大小视制浆能力、方法及钻孔所需流量而定,及时清 理池中沉淀,运至弃土场摊铺、晾晒、碾压。 3) 根据钻机种类及适用范围选择适宜的钻机 4) 钻孔施工(以常见的几种钻机成孔方法为例来说明) (1) 正循环回转法 (a) 首先将钻机调平并对准钻孔,装上转盘,要求转盘中心同钻架上的起吊滑轮在同一铅垂线上, 钻杆位置偏差不得大于 2cm。在钻进过程中,要经常检查转盘,如倾斜或产生位移,应及时纠正。 (b) 初钻时,应先启动泥浆泵和转盘,使之空转一段时间,等泥浆输进钻孔中一定数量后,方可开 始钻进。接、卸钻杆的动作要迅速,应尽快完成,避免因停钻时间过长而增加孔底沉淀,甚至引起塌孔。 (c) 开始钻进时,进尺应适当控制,在护筒刃脚处,应低挡慢速钻进,使刃脚处有坚固的泥皮护壁。 钻至刃脚下 1m 后,可按土质以正常速度钻进。 (d) 在黏质土中钻进时,由于泥浆黏性大,钻锥所受阻力也大,易糊钻,故宜选用尖底钻锥、中等 转速、大泵量、稀泥浆钻进。 (e) 在砂类土或软土层钻进时,易塌孔,故宜选用平底钻锥、控制进尺、轻压、低挡慢速、大泵量、 稠泥浆钻进。 (f) 在低液限黏土或卵、砾石夹土层中钻进时,宜采用低挡慢速、优质泥浆、大泵量、两级钻进的 方法钻进。 (2) 反循环回转法 (a) 接长钻杆时,法兰接头之间应垫 3—5mm 厚的橡胶圈,拧紧螺栓,以防漏气、漏水;钻头距孔 底约 20-30cm,注入泥浆,启动钻机时,应慢速开始钻进。 (b) 在硬土中钻进时,用一挡转速,自由进尺;在高液限黏土、含砂低液限黏土中钻进时,可用二、 三挡转速,自由进尺;在砂类土或含少量卵石中钻进时,宜用一、二挡转速,并控制进尺;在进入岩层 后,必要时应根据地质情况增加配重,增强钻头的稳定和钻进强度。 (3) 冲击钻孔 (a) 开钻时应先在孔内灌注泥浆,如孔内有水,可直接投入黏土,用冲击锥以小冲程反复冲击造浆。 (b) 在开孔及整个钻进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孔内水位高出地下水位 1.5-2.0m,并低于护筒顶面 0.3m, 掏渣后应及时补水。 (c) 在淤泥层和黏土层冲击时,钻头应采用中冲程(1.0—2.0m)冲击;在砂层冲击时,应添加小片石 和黏土,采用小冲程(0.5-1.0m)反复冲击,以加强护壁;在漂石和硬岩层冲击时,应更换重锤小冲程(1.0 —2.0m)冲击。在石质地层中冲击时,如果从孔上浮出石子钻渣粒径在 5-8mm 之间,表明泥浆浓度合适; 如果浮出的钻渣粒径小而少,则表明泥浆浓度不够,可从制浆池抽取合格泥浆进入循环。 (d) 冲击钻进时,机手要随进尺快慢及时放主钢丝绳,使钢丝绳在每次冲击过程中始终处于拉紧状 态,既不能少放,也不能多放。放少了,钻头落不到孔底,打空锤,不仅无法获得进尺,反而可能造成 钢丝绳中断、掉锤;放多了,钻头在落到孔底后会向孔壁倾斜,撞击孔壁,造成扩孔。 (e) 在任何情况下,最大冲程不宜超过 6.0m。为正确提升钻锥的冲程,应在钢丝绳上作长度标志。 (f) 在深水或地质条件较差的相邻桩孔,不得同时钻进。 5) 成孔与终孔 (1) 钻孔过程中,应用碳素笔详细记录施工进展情况,包括时间、高程、挡位、钻头、进尺情况等。 (2) 每钻进 2m(接近设计终孔高程时,应每 0.5m)或在地层变化处,应在出渣口捞取钻渣样品,洗净 后收进专用袋内保存,标明土类和高程,以供确定终孔高程。 (3) 钻孔灌注桩在成孔过程中和终孔后,要对钻孔进行阶段性的成孔质量检查,用专用检孔器进行检 81 验,有条件限制时可使用钢筋笼检孔器检验,检孔器外径应比钢筋笼外径大 10cm,长度不得小于孔径的 4~6 倍。 6) 清孔 清孔原则是采取二次清孔法,即成孔检查合格后立即进行第一次清孔,并清除护筒上的泥皮;钢筋笼 下好浇注混凝土前,再次检查沉淀层厚度,若超过规定值,必须进行二次清孔,二次清孔后立即灌注混凝 土。 7) 钢筋笼加工及就位 (1) 钢筋笼应在钢筋加工场或在设置水泥台座及顶棚的硬化场地上进行制作,制好后的钢筋骨架必须 平整垫放,钢筋笼加工应采用模具标准化制作。 (2) 钢筋笼应每隔 1-2m 设置临时十字加劲撑,以防变形;加强箍肋必须设在主筋的内侧,环形筋在 主筋的外侧,并同主筋进行点焊而不是绑扎。 (3) 每节骨架均应有半成品标志牌,标明墩号、桩号、节号、质量状况。 (4) 第一节钢筋笼放人孔内,取出临时十字加劲撑,在护筒顶用工字钢穿过加劲箍下挂住钢筋笼,并 保证工字钢水平和钢筋笼垂直。吊放第二节钢筋笼与第一节对准后进行机械套管连接或焊接,然后再下 放钢筋笼,如此循环。下放钢筋笼时,要缓慢均匀,根据下笼深度,随时调整钢筋笼人孔的垂直度,尽 量避免其倾斜及摆动。 (5) 钢筋笼保护层,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规范的要求。钢筋笼保护层垫块推荐采用绑扎混凝土圆饼形 垫块,混凝土垫块半径应大于保护层厚度,中心穿钢筋焊在主筋上,每隔 2m 左右设一道,每道沿圆周 对称设置不小于 4 块。 (6) Ⅱ级钢筋直径超过 25mm 以上的连接不宜采用焊接,应采用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机械连接,接头 必须按照有关试验规范进行试验和验收。采用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时,应根据不同品牌的钢筋原材料直 径负偏差来控制镦粗机压模内径、滚丝机滚丝轮直径和细微调整螺纹套筒的内径。 8) 水下混凝土灌注 钻孔桩水下混凝土灌注一般采用直升导管法。 (1) 导管选用:导管直径按桩长、桩径和每小时需要通过的混凝土数量确定,可参照表 23.1.1;导管 的壁厚应满足强度和刚度的要求,确保混凝土安全灌注。 表 23.1.1 导管直径表 导管直径(mm) 通过混凝土数量(m³/h) 桩径(m) 200 10 0.6-1.2 250 17 1.0-2.2 300 25 1.5-3.0 350 35 >3.0 (2) 导管在使用前和使用一段时期后,应对其规格、质量和拼接构造进行认真检查,并做拼接、过球 和水密、承压、接头、抗拉等试验。 (3) 导管埋深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4) 水下混凝土的强度、抗渗性能、坍落度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混凝土的生产能力应满足桩 孔在规定时间内灌注完毕的要求。灌注时间不得长于首批混凝土初凝时间,对于灌注时间较长的桩,应 对混凝土生产量和灌注时间进行计算后,设计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5) 灌注前应检查拌和站、料场、灌注现场的准备情况,确定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后方可进行。 (6) 首批混凝土灌人孔底后,应立即测探孔内混凝土面高度,计算出导管内埋置深度,如符合规范要 求,即可正常灌注。如发现导管内进水,表明出现灌注事故,应立即进行处理。 (7) 为防止钢筋骨架上浮,当灌注的混凝土顶面距钢筋骨架底部 1m 左右时,应降低混凝土的灌注速 度。当混凝土上升到骨架底口 4m 以上时,应提升导管,使其底口高于钢筋骨架底部 2m 以上,即可恢复 正常灌注速度。灌注开始后,应紧凑、连续地进行,严禁中途停顿。 (8) 要加强灌注过程中混凝土高度和混凝土灌注量的测量和记录工作,可按照每灌注 8m³测一次(约一 罐车混凝土),及时绘制成曲线,以确定桩的灌注质量。在进行水下混凝土灌注时,严禁用泵车泵管直接 伸人导管内进行灌注,必须要经过料斗进行灌注(若将泵管直接伸人导管里面进行灌注,易产生混凝土离 析,同时在导管内易产生高压空气囊,从而形成堵管)。 (9) 在灌注将近结束时,由于导管内混凝土柱高度减小,超压力降低,而导管外的泥浆及所含渣土稠 度增加,相对密度增大。如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混凝土顶升困难时,可在孔内加水稀释泥浆,并掏出部分 82 沉淀土,使灌注工作顺利进行。为确保桩顶混凝土质量,桩混凝土灌注要比设计高 1.0m 以上。在拔出最 后一段长导管时,拔管速度要慢,以防止桩顶沉淀的泥浆挤入导管下形成泥心。 9) 长度大于 40m 的桩基及水中桩基及水中桩基应设置声测管。 23.1.5 质量控制 钻孔灌注桩质量检验可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以下简称《评定 标准》)。成孔质量标准可参照《技术规范》第 6.8 条。 23.1.6 安全文明 1) 遵守水上作业操作规程,戴安全帽、穿救生衣、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水上作业平台的搭设参照本书 工地建设相关章节。 2) 桩机作业区域应平整,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人内。 3) 禁止随地排放泥浆和钻渣,钻渣应外运到指定弃土场,水上桩基应配备专用的泥浆船或泥浆输送管泵, 用来造浆循环及运送废弃泥浆;所有制浆池、储浆池和沉淀池周围应设立防护设施和安全指令标志,制浆材料 的堆放地应有防水、防雨和防风措施,弃渣泥浆应及时外运,废弃后应回填处理,防止人员落人池内。 4) 沉淀池禁止设在正线路基上,其开挖深度不得超过 2m,以便于晾晒处理。循环池位置选择应在征地 线以内,且不得影响施工便道;桩基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的循环池和沉淀池应清淤回填,分层碾压。 5) 对起吊设备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破损部件应及时更换,确保安全。旋转钻机进钻时,高压胶管下 不得站人。钻孔施工设备停放地点应平整、夯实,并避开高压线。 6) 在有通航要求的水域施工时,应按要求做好通航导航标志。 23.2 挖孔灌注桩 23.2.1 一般规定 1) 施工人员组织、便道修建、技术资料准备和交底、材料进场检验等参照第 23.1.1 条。 2) 挖孔灌注桩适用于无地下水或少量地下水,且较密实的土层或风化岩层。若孔内产生的空气污染物超 过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有可靠的通风保障措施,方可采用人工挖 孔施工。 3) 平整场地要以施工中用到的最大机械为参考。进场前应清除坡面危石浮土,坡面有裂缝或坍塌迹象者 应加设必要的保护,铲除松软的土层并夯实。 4) 准确施放桩基中心线,合理确定开孔高程。在孔周围确立十字线四点,并设置护桩,以及时检查并纠 正偏位情况;挖孔作业的高程水准点由控制水准点引至护壁顶。 5) 对空压机、卷扬机和焊机等用电量大的设备,应设专线供电;需要下护筒的孔桩应根据振动锤的电流 电压设置合适的变压器。 6) 必须集中力量连续作业,以组织四班制作业为宜。每班 3—4 人开挖,每 4 组配备一名电工,井上、 井下人员应该交替更换。 23.2.2 施工工序 挖孔灌注桩施工工序流程可参照图 23.2.1。 23.2.3 施工要点 1) 护壁 (1) 在土质条件下,应设混凝土护壁,以确保施工安全。一般采用等厚度混凝土支护方法,当桩身每 挖掘 1.2—1.5m 深时,即支模浇筑混凝土护壁,厚度为 10-15cm,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0。 (2) 挖孔完成后,应检查护壁并修补,保证其完好。土质较差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护壁,必要时应 抽查护壁混凝土的强度。 (3) 遇到有特别松散的土层或流沙层时,为防止土壁塌落及流沙事故,可采用钢护筒作为护壁,用振 动锤振动下沉,待穿过松软土层或流沙层并嵌入岩石或坚硬土层 1-1.5m 后,再按一般方法边挖掘边筑混 凝土护壁。 83 图 23.2.1 挖孔灌注桩施工工序流程图 (4) 桩孔挖掘及支撑护壁两道工序必须连续作业,期间不宜停顿,以防塌孔。 (5) 挖孔时,如有水渗入,应及时支护孔壁,防止水在孔壁流淌浸泡,造成塌孔。如孔内水量较大时, 应及时抽水。若土层松软、地下水较大时,应对角开挖,避免孔间隔层太薄造成坍塌。 2) 爆破 (1) 孔内遇到岩层需爆破时,应进行专门设计,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打眼放炮,以松动为 主,宜采用浅眼松动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在炮眼附近加强支护,最后 30cm 范围应采用风镐 开挖至孔底。 (2) 打眼放炮必须采用电雷管引爆,严禁裸露药包。对于软岩石炮眼,其深度不应超过 0.8m,硬岩石 炮眼不应超过 0.5m。炮眼数量、位置和斜插方向应按岩层断面方向来定,中间一组集中掏心,四周斜插 挖边。 (3) 经过几轮次的爆破后,总结炮眼布置朝向和用药量的数据,确定最佳爆破方案。孔内放炮后,应 立即排烟,并经检查孔内无有害气体后,人员方可下孔施工。 3) 挖孔及终孔检验 (1) 挖掘时不必刻意修光孔壁,以增加桩的摩擦力。在挖孔过程中,需经常检查桩径尺寸、平面位置 和倾斜度。挖孔掘进和护壁这两道工序必须连续进行,尽量不停顿,以防塌孔。出渣时,卷扬机应慢速 提升。 (2) 挖孔到达设计深度后,应进行孔底处理。必须做到孔底表面无松渣、泥、沉淀土。如地质复杂, 应钎探了解孔底以下地质情况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 挖孔时,应随进度做好地质记录,核对设计地质资料是否相符,以供监理确定终孔高程。终孔后, 应进行孑 L 底处理,做到平整、无松渣、污泥及沉淀等软层。对有渗水的孔桩还应测定渗水量的大小, 相应确定混凝土浇筑方法。 4) 钢筋笼加工及就位 参见本章 23.1.4 条第 7)点有关要求,钢筋笼安放时应控制钢筋笼的垂直度和平面位置,垂直度偏差不得大 于 1%,平面偏位应小于 5cm。 5) 混凝土灌注(干法灌注) (1) 从孔底及附近孔壁渗入的地下水的上升速度较小(小于 6mm/min)时,可直接采用串筒浇筑,对于 大直径桩应设置两道串筒,以减少灌注时间和地下水的影响,同时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当孔底渗入的地 下水上升速度较大时(大于 6mm/min),应视水量,按水下混凝土灌注法灌注。混凝土灌注可参照钻孔桩 的有关要求。 (2) 混凝土的坍落度宜控制在 7-9cm,桩身混凝土应从导管式串筒自由倾落,分层振捣高度不得超过 1.0m,混凝土灌注应连续进行。 23.2.4 质量控制 84 1) 挖孔灌注桩质量检验参照《评定标准》。成孔质量标准可参照《技术规范》。 2) 其他要求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23.2.5 安全文明 1) 桩孔内应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气设施,同时备有逃生安全爬梯,随桩孔深放长至作业面,不得用 人工拉绳运送作业人员或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尺寸在 50cm 以上的洞口必须设置钢筋防护网,网格间距不 得大于 20cm。 2) 桩位处应按照 3.3.1 的要求设立标示牌。在孔边安设警铃,使井下工人可预报险情进行施救。护圈高 度应高于地表 20cm 以上,防止碎石掉落伤人。孔口四周必须搭设防护围栏,围栏应采用钢筋牢固焊制。停止 作业时,应派人值班,孔口加盖,并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牌,夜间要有照明,防止人员掉人孔中。 3) 挖孔桩孔口周边 0.60m 范围内应进行环形硬化,以便于渣土清理及后续钢筋笼、混凝土灌注工作的开 展,在桩间系梁施工前,应将硬化区域凿除。挖出的土石方应用车集中运送,孔口不得堆集土渣、机具及杂物, 严禁随意乱倒土石方。孔口四周挖排水沟,及时排除地表水,搭好孔口雨篷。 4) 爆破开挖时必须设置警报系统,做好爆破前预告、爆破警告、解除爆破工作。紧靠居民区爆破时,孔 口应加钢盖板,上堆砂袋,以防飞石伤人。 23.3 明挖基础 23.3.1 一般规定 1) 施工前人员组织、便道修建、技术资料准备和交底、材料进场与检验等参照本章第 23.1.1 条。 2) 明挖基础宜在少雨季节施工。基坑顶面应在开挖前做好防、排水设施,排水措施应有效。深基坑施工 应采用坑外降水,防止邻近建筑物产生危险沉降。 3) 基坑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 情况确定。 4) 所需的各种车辆、振捣器、开挖机具等应到位,完成基础所在地表测量放样,确定开挖轮廓及开挖数 量。 23.3.2 施工工序 在明挖基础施工前,承包人应编制施工工序流程图,作为各工序施工操作、保证施工进度的依据,并悬挂 在现场。明挖基础施工序可参照图 23.3.1 进行。 图 23.3.1 明挖基础施工工序流程图 23.3.3 施工要点 1) 基坑开挖: (1) 应参照《技术规范》表 4.1.2 所给定的坡率进行开挖,开挖时现场要有专人指挥,边开挖边检查 坡率和坑壁安全。 (2) 弱风化岩层基底若呈倾斜形状,应凿成不小于 30cm 的台阶,在靠近基底 30cm 处开挖需要放炮 时,应采用松动爆破,保证基底地质不受扰动。 (3) 在土石松动地层或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土质松软层进行基坑开 挖前必须先进行支护。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 水、涌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按规定深度挖土或超挖的,应进行基坑支 护变形监测。 (4) 基坑应避免超挖,若超挖应将松动部分清除,处理方案报监理及设计单位批准,严禁超挖回填虚 土。 2) 无水基坑施工时,基坑顶应留有不小于 1.0m 的护道,护道外设排水沟,基坑基础尺寸外各留 0.5—1.0m 作为集水坑和排水沟用地。 3) 挡板施工基坑时,基坑顶不得堆放机具等杂物,挡板间距应按基础尺寸最小值控制,坑顶排水沟离坑 85 壁 1.0m 以上,并采取防渗措施。 4) 有水围堰施工时,场地布置应密切结合总体工程所在位置和现场实际情况,以对河流影响最小为原则, 同时满足自身稳定和防洪要求。 5) 混凝土施工: (1) 明挖扩大基础混凝土浇筑模板严禁使用土模或编织袋,应采用组合钢模。 (2) 混凝土灌注时,应采用泵送或串筒灌注,罐车运输。 (3) 大体积基坑混凝土浇筑必须设置冷却管,通过循环冷却水确保混凝土内外温差不大于 25℃。 23.3.4 质量控制 明挖基础内的钢筋加工及混凝土施工质量检验参照《评定标准》第 8.3.1 条及第 8.5.1 条,对大体积基础的 混凝土质量检验参照《评定标准》第 8.5.10 条。其他工程质量问题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23.3.5 安全文明 1) 基坑防护设施设置参照本书工地建设相关章节。 2) 基坑开挖出的废渣应及时清理,运至指定的弃土场。深基坑施工严禁抛物,应设置禁止标志。 3) 基坑需爆破开挖时,安全措施参照本章第 23.2.5 条有关规定。 4) 基坑施工光线不足时,应设置足够照明。 23.4 承台 23.4.1 一般规定 1) 施工前人员组织、便道修建、技术资料准备和交底、材料进场与检验等可参照 23.1.1 及 23.3.1。 2) 桩基检测应已完成并符合要求。 23.4.2 施工工序 在承台施工前,承包人应编制施工工序流程图,作为各工序施工操作、保证施工进度的依据,并悬挂 在现场。承台施工工序:清理基坑——绑扎钢筋——立边模——混凝土浇筑——养生、与墩柱接触面凿毛。 23.4.3 施工要点 1) 桩头凿除应采用人工凿除,严禁采用炸药或膨胀剂等材料进行。 2) 伸人承台的墩柱与台身钢筋准确预埋到位,并与桩主筋进行焊接,预埋筋轴线偏位不得超过 10mm, 对柱或台身范围内的混凝土表面应进行拉毛,其余部分顶面应抹平压光。 3) 处于潮汐区的钢套箱,应利用水位变化检查套箱底和侧墙的封水情况,侧墙接缝宜采用焊接,套箱内 应设置必要的拉杆或井字横撑。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拉杆或横撑处于工作状态,不得随意割除。 4) 进行水下混凝土封底前,应清除淤积在套箱底的淤泥,并派潜水员检查桩基与套箱预留孔之间的堵水 情况。 5) 混凝土施工: (1) 浇筑干混凝土时,应避开雨天或晴热天气,并提前做好防雨措施,大体积混凝土应设冷却系统等 降低混凝土水化热的设施。 (2) 水中承台的混凝土运输采用输送泵或运输船等方法进行,应充分考虑混凝土的坍落度损失,输送 泵输送混凝土时,坍落度一般控制在 14-16cm 之间。 (3) 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 70%后,方可进行套箱内抽水,抽水时严格控制速度,以确保安全。 (4) 当承台厚度超过 1.5m 时,则必须设置冷却管,通过循环冷却水确保混凝土内外温差不大于 25t。 (5) 大体积混凝土拆模除应保证满足强度要求外,其龄期不得少于 3d。 23.4.4 质量控制 承台的质量检验参照《评定标准》第 8.3.1 条及第 8.5.9 条。 23.4.5 安全文明 1) 对于无水承台基础施工,可参照本章第 23.3.5 条有关要求。 2) 钢套箱围堰的水中运输及下沉抽水速度,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指挥船。 3) 在深水中采用钢套箱围堰施工时,承包人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保障方案,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 后,方可实施。 4) 深水承台施工所需的运输船、浮吊等设备,应经有资质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并应取得相应航道 86 管理部门的许可。 87 24 下部构造 24.1 墩柱、盖梁 24.1.1 一般规定 1) 完成有关墩柱、盖梁的施工技术文件和施工方案编制,并经审核批准。 2) 施工技术人员与工人应全部到位,并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质量、安全、工期、环保等要求;钢筋、水 泥、砂、碎石、泥浆等材料均应到场,并通过检验。 3) 桥梁基础应检测完成,并符合有关要求。完成桥墩、盖梁的测量放样,其精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4) 采用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的应配备滚丝机和镦粗机。 24.1.2 施工工序 在墩柱、盖梁施工前,承包人应编制施工工序流程图,作为各工序施工操作、保证施工进度的依据, 并悬挂在现场。墩柱施工工序可参照图 24.1.1 进行,盖梁略。 图 24.1.1 墩柱施工工序流程图 24.1.3 施工要点 1) 模板: (1) 墩柱、盖梁模板应采用定型钢模,在设计墩柱模板时,面板厚度不得小于 5mm,盖梁模板面板 厚度不得小于 6mm,以保证模板具有一定的刚度,起吊和灌注时不易产生变形。面板的变形量最大不应 超过 1.5mm。模板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规定值,模板上堆料应均匀。 (2) 墩柱、盖梁模板制作完成后应进行试拼,检查模板的刚度、平整度、接缝密合性及结构尺寸等。 (3) 模板与钢筋的安装工作应配合进行,模板不应与脚手架进行连接,避免引起模板变形。板式桥墩 的模板推荐采用无拉杆模板,如采用拉杆固定,拉杆直径不应小于 14mm,外侧套 PVC 管。拆模后,应 抽出拉杆,PVC 套管沿墩柱表面切除。 2) 钢筋: (1) 墩柱钢筋笼、盖梁钢筋骨架加工制作及钢筋接头加工可参见第 23.1.4 条第 7)点的有关要求。盖梁 钢筋应采用梅花形高强砂浆保护层垫块。 (2) 对于固结墩施工盖梁,应注意固结墩钢筋的预埋,非固结墩应注意支座钢板的预埋,以保证位置 准确,钢板的预埋采用与盖梁固定等方式,保持钢板顶面水平。 3) 混凝土: (1) 墩柱和系梁应同步浇筑,拆模后对结构物应立即进行洒水或滴漏养护,达到既保湿又防止污染的 目的。混凝土的洒水养护时间一般为 7d,可根据空气的湿度及周围环境情况适当增加或缩短;当气温小 于 5℃时,应采取蓄热养生。 (2) 混凝土坍落度可根据现场气温适当控制,一般情况下,混凝土在人模后,应保持在 5—7cm 之间, 泵送混凝土可保持在 12—14cm 之间。 4) 模板及支架的拆除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进行,严禁随地乱扔,应及时对模板进行除污、 除锈和防锈等维修保养。拆除的脚手架及模板等应码放整齐、堆码有序。 5) 系梁、盖梁的施工若采用剪力销方案,剪力销的预埋应注意埋设顺直、有规则,施工完毕后,应采用 细石混凝土对预留孔洞进行封堵,严禁用土或砂填补,外侧应与混凝土颜色保持一致。 24.1.4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24.2 桥台 24.2.1 一般规定 参照本章第 24.1.1 条。 88 24.2.2 施工工序 在桥台施工前,承包人应编制施工工序流程图,作为各工序施工操作、保证施工进度的依据,并悬挂 在现场。桥台施工工序可参照图 4.2 进行。 图 4.2 桥台施工工序流程图 24.2.3 施工要点 1) 模板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一般采用大块钢模(尺寸大于 1.5m×1.0m)或大型竹胶板拼装,严禁使用自制木模,模板刚度应满 足规范要求。 (2) 竹胶板在使用过程中的穿眼应采用电钻的方式进行,严禁使用乙炔等方式进行烧割,模板的切割 应采用电锯的方式进行。 2) 桥台顶帽的Ⅱ级钢筋直径超过 25mm 时,连接方法可参照 23.1.4 条第 7)点。 3) 大体积桥台混凝土浇筑应选择适合天气,在一天中气温较低时进行,配合比时应适当控制水化热速度。 混凝土的坍落度宜控制在 5—8cm。 4) 模板及支架的拆除、混凝土养生可参照本章第 24.1.3 条条有关要求。 24.2.4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24.3 高墩 24.3.1 一般规定 1) 高墩施工一般采用翻模法施工。施工前,要做好人员、机具设备、场地等准备工作,编制施工工艺细 则,进行技术培训。 2) 翻模在工厂制作完成后,应检查测试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编号,翻模运到工地后,要进行试 拼。 3) 当墩高超过 30m 时,宜选用塔吊作为材料垂直提升设备;当墩高超过 40m 时,宜选用施工电梯作为 人员上下的提升设备。 4) 其他要求参照本章第 24.1.1 条。 24.3.2 工序 24.3.3 在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编制工序流程图,作为各工序施工操作、保证施工进度的依据,并向班组 交底。高墩翻模施工工序流程可参照图 24.3.1 进行。 24.3.4 施工要点 1) 翻模前,每节墩顶混凝土面应进行充分凿毛,露出新鲜的混凝土,并冲洗干净,在上节混凝土浇筑前, 在底节混凝土面浇筑一层 1~2cm 厚 1:1 的水泥净浆。 2) 墩身钢筋绑扎安装。墩身主筋除顶部分节长度根据各墩高而改变外,中间各节主筋一般均长 9.0m,主 筋连接宜采用镦粗直螺纹连接。钢筋加工及连接可参照 23.1.4 条第 7)点有关要求。 3) 翻模组装。模板采用塔吊辅助提升,人工安装。内外模水平接缝及竖向拼缝可做成平口或企口缝,安 装时填 3~5mm 橡胶条止浆,以防多次周转使用变形、翘曲。 4) 安装内外作业平台。内侧施工平台是在内模支架顶上安设方木,方木上满铺木板;外侧施工平台在顶 面牛腿上满铺方木。施工平台上面应铺设 5cm 厚木板或竹脚手板,以供操作人员作业、行走,并存放小型机具。 5) 安装安全防护系统。在外侧施工平台牛腿外缘沿周边设立防护栏杆,栏杆外侧至模板底部设封闭的安 全网。其他高空作业要求可参照本书工地建设部分相关章节。 89 图 24.3.1 高墩翻模施工工序流程图 6) 混凝土浇筑及养生: (1) 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钢筋及预埋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浇筑。 (2) 墩身混凝土在拌和站集中拌和,罐车运输,泵送人模,采用插入式振动棒人工振捣。混凝土人模 前,要检查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坍落度。 (3) 混凝土浇筑时,按每层 30cm 水平分层,均匀、对称地进行布料,并根据混凝土供应情况及时调 整布料厚度,尽量在下层混凝土初凝前或能重塑前浇筑完上层混凝土。施工人员在内外操作平台上使用 PZ30 或 PZ50 插入式振动器振捣,振捣时移动距离不得超过振动棒作业半径的 1.5 倍,并应与侧模保持 5~10cm 的距离;灌注时,应做到不欠捣、不漏捣,振动棒插入下层混凝土 5~l0cm。每一点应振捣至混 凝土不下沉,不冒气泡,平坦泛浆为止,振完后徐徐拔出振动棒。振捣过程中不得碰撞模板和其他预埋 件,谨防其产生移位或损伤。 (4) 墩身混凝土采用在墩身周边包裹土工布并结合喷淋洒水(在底节模板底部周边设置喷淋水管)或采 用养护水剂的方法进行养生。当外界气温低于 5℃时,对墩身进行覆盖保温,不得洒水。冬季施工时, 采用暖棚法进行混凝土的养护。混凝土强度达到 2.5MPa 前,不得使其承受任何外加荷载。 7) 拆除模板及模板翻升: (1) 正常循环时,在第三节段(顶节)混凝土浇筑后养生期间(当第三节段混凝土强度达到 2.5MPa,第 一节段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5%时),拆除第一节段模板。 (2) 拆除后的底节模板利用塔吊吊装翻升至第四节段,前一个循环中的第三节 3m 模板起支撑作用。 24.3.5 施工监控测量 1) 测点布置及测量监控 (1) 中线垂直度、边线垂直度的测量宜采用自动安平激光铅直仪,每个墩安设两台。 (2) 在浇筑墩身混凝土第一模之前,在承台上准确放出墩身四角点的位置,在墩身相邻两点的延长线 90 上引出 50cm 的 8 个点作为观测点,观测时把激光铅直仪安装在承台的 8 个点上(每角两个点)和桥墩中心, 墩身工作平台上设激光接受靶,能显示光斑并捕捉斑心,激光斑心即为桥墩四角点延长线上 50cm 的点 或墩身竖向轴线上的点。 (3) 通过激光铅直仪将 8 个控制点和桥墩中心点准确地引到工作平台上,同时定期(模板每翻 9m)用全 站仪对矩形空心墩的 4 个角进行定位检查,并及时进行调整。 2) 线形监控措施 (1) 应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测量校合,以满足测量精度要求。定期对全桥的控制网、控制点进行复测、 联测及闭合测量。 (2) 应采取固定的测量方式和测量温差条件,减少外界环境对测量的影响程度。控制测量应选在从晚 上 22:00 到早上日出前(8:00 前)的时间段内完成,测量时应减少旁折光等影响。 24.3.6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高墩质量检验参照《评定标准》第 8.6.1 条及第 8.6.3 条。其他 要求参照本章第 24.3.5 条。 91 25 上部构造 25.1 预制梁施工 25.1.1 一般规定 1) 本节适用于预制 T 梁、预制小箱梁及预制空心板梁的预制施工。 2) 预制场建设应已完成,具备梁片生产的条件。预制场建设有关要求见本书工地建设相关章节。 3) 预制梁施工使用的千斤顶、油泵、钢筋加工机械及压浆机等机械设备均应进场。张拉设备应由相应资 质部门标定。 4) 张拉操作人员必须配有对讲机,以便在现场及时沟通、协调。 25.1.2 材料要求 1) 钢绞线及锚具必须在重庆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发布的材料供货单位名单范围内进行采购。 2) 波纹管、锚具等材料应按相关要求建库保管和加工,做到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有牌,做好防锈、防腐、 防火、防盗工作。 25.1.3 施工工序 在预制梁施工前,承包人应编制工序流程图,作为各工序施工操作、保证施工进度的依据,并向班组交底。 预制梁施工工序流程可参照图 25.1.1 进行。 25.1.4 施工要点 1) 模板 (1) 模板应指定专业厂家进行加工生产,在厂家加工时,承包人应负责对模板质量进行中间检验,出 厂前应进行试拼和交工检验,确保模板接缝密合平顺、不漏浆、无错台。 (2) 模板应符合“模板准入制”的有关要求。由施工单位填写预制梁模板审批表,并上报总监办进行 检查验收。若模板无法满足梁片预制的要求或无法保证梁片质量,则不允许进行梁片生产,应更换或经 整修符合表 5.l 要求后才能进行生产。 图 25.1.1 预制梁施工工序流程图 (3) 应采用标准化整体钢模,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6mm,侧模长度一般比设计梁长 1‰,每套模板还应 配备相应的锲块模板调节,以适应不同梁长的需求。预制箱梁及空心板梁芯模应使用定型钢模,不得使 用气囊或其他材料制作的芯模。 (4) 侧模加劲竖梁宽度要小于翼缘环形钢筋的设计净距,间距应根据翼缘钢筋间距设置,确保不影响 翼缘环形钢筋安装。 (5) 有横坡变化的翼缘板模板应设置螺栓螺杆,确保能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横坡调整,吊装后应保持横 92 坡平顺。 (6) 翼缘梳形模板厚度不得小于 10mm,应设置加劲肋,确保浇筑混凝土时模板不变形、不跑模。 (7) 根据最新《公路桥涵通用图》,将梁顶的负预应力筋张拉槽改为在翼板下设置齿板张拉,齿板模 板应与 T 梁模板连成一体,由工厂进行整体加工。 (8) 横隔板底模不应与侧模连成一体,应采用独立的钢板底模,保证在侧模拆除后,横隔板的底模仍 能起支撑作用。应在张拉施工后才能拆除,避免横隔板与翼缘、腹板交界处出现因横隔板过早悬空而产 生裂纹,同时模板数量应满足施工需要。 (9) 梁端预留的横向钢筋不得贴模预制后再扳起,端部侧模应根据设计规定的横向钢筋位置、间距进 行开槽、开孔,确保 T 梁端头横向钢筋能通长设置,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对与波纹管、钢筋骨架冲突的 横向钢筋应合理避开,不得截断或不安装。 (10) 横隔板端头模板采用整体式模板。模板上应严格按设计规定的钢筋位置、间距进行开槽、开孔, 尤其是横隔板顶端的主筋位置,应确保主筋的平面和水平位置。 (11) 对梳形板、预留孔洞、拼接缝等易漏浆部位应采取有效的堵浆措施,确保模板不漏浆,应采用 强力胶皮或橡胶棒填缝剂止浆。 (12) 应使用专门混凝土脱模剂,并经实践检验后方可正式采用。模板安装前,应认真调制、涂刷均 匀,确保梁片色泽一致,表面光洁。 (13) 模板在安装后、浇筑混凝土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底模台座反拱及模板的安装进行检查,尤其 要检查梁宽、顺直度、模板各处拼缝、模板与台座接缝及各种预留孔洞的位置。 (14) 模板在使用过程中,承包人应加强其维修与保养,每次拆模后应指派专人进行除污与防锈工作, 平整放置,防止变形,并做好防雨、防尘、防锈工作。 (15) 模板在吊装与运输过程中,承包人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模板的变形与受损。 2) 钢筋 (1) 钢筋下料、加工、定位、绑扎、焊接应严格按规范及设计图纸进行。所有钢筋交叉点应双丝绑扎 结实,必要时可用点焊焊牢。 (2) 钢筋绑扎、安装时应准确定位,伸缩缝及防撞护栏预埋筋、翼缘环形钢筋、端部横向连接筋应使 用钢筋定位辅助措施进行定位;横隔板钢筋应使用定位架安装,确保高低、间距一致,符合设计要求, 无漏筋现象。也可采取提前制作,整体安装的方式。 (3) 预制空心板梁绞缝钢筋安装应确保其密贴模板,并保证有效固定,确保混凝土拆模完毕后能够立 即人工凿出。 (4) 与波纹管等相互干扰的钢筋不得切断,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开。 (5) 钢筋的保护层垫块应使用梅花形高强度砂浆垫块,确保垫块能承受足够压力而不破碎,绑扎牢固 可靠,纵横向间距均不得大于 0.8m,梁底位置不得大于 0.5m,确保每平方米垫块数量不少于 4 块。 (6) 钢筋焊接时,注意搭接长度,两接合钢筋轴线应一致,Ⅱ级钢筋应采用结 502 或结 506 焊条。直 径在ɸ25 以上的钢筋应采用机械连接,有关要求参照第 23.1.4 条。 (7) 支座预埋钢板应进行热浸镀锌防锈处理。 (8) 对漏埋、补设的钢筋,应严格按规范进行植筋,不得假植筋、植虚筋。 3) 波纹管、锚垫板 (1) 在钢筋绑扎过程中,应根据设计,精确固定波纹管和锚垫板位置,波纹管 U 形定位筋必须敷设, 每 40—60cm 设置一道,不得缺省。 (2) 冷轧薄钢带卷制的波纹管厚度不宜小于 0.35mm。波纹管的连接应采用管长 200mm 的大一号同型 波纹管作接头管,接头长度不得低于规范要求,并在波纹管连接处用密封胶带封口,确保不漏浆。 (3) 为保证预留孔道位置的精确,端模板应与侧模和底模紧密贴合,并与孔道轴线垂直。在孔道管固 定处,应注明坐标位置,锚垫板应编号,以便布置钢绞线时对号入座。 (4) 钢筋焊接时,应做好金属波纹管的保护工作,如在管上覆盖湿布,以防因焊渣灼穿管壁而发生漏 浆。 (5) 钢绞线下料时,应通过计算确定下料长度,保证张拉的工作长度。下料应在加工棚内进行,切割 应采用切断机或砂轮锯,不得采用电弧切割,同时注意安全,防止钢绞线在下料时伤人。 (6) 端部负弯矩预应力波纹管预留长度为 5-10cm,不得过长或太短,并包裹进行保护,以便吊装后 进行连接。 (7) 圆形波纹管在浇筑前应穿人比波纹管内径小1cm 的塑料软管,负弯矩波纹管穿人 4根小塑料软管, 防止波纹管挤压变形、漏浆,确保在进行预应力施工时的质量。塑料衬管应在混凝土初凝后及时抽出。 (8) 应按以下顺序施工负弯矩预应力:吊装后先接好负弯矩预应力波纹管→再绑扎横向湿接头钢筋→ 93 浇捣横向湿接头混凝土→湿接头混凝土强度达到后才能穿负弯矩预应力钢绞线→最后张拉。不得先穿钢 绞线再搭接波纹管。 4) 混凝土 (1) T 梁混凝土灌注采用斜向分段、水平分层、一次灌注完成不设施工缝的方法。预制小箱梁及空心 板梁浇筑混凝土时,应按底板、腹板、顶板的顺序进行。施工中应加强观察,防止漏浆、欠振和漏振现 象发生。模板边角以及振动器振动不到的地方应辅以插钎振捣。预制梁顶板应用平板振动器振捣。 (2) 在梁体混凝土振捣浇筑完成后,采用木抹子对梁顶进行抹光,初凝之前,再进行二次收浆处理, 最后用扫帚拉毛。 (3) 要避免振动器碰撞预应力管道、预埋件、模板,对锚垫板后钢筋密集区应认真、细致振捣,确保 锚下混凝土密实。 (4) 夏季施工时,混凝土混合料的温度应不超过 32℃,当超过 32℃时,应采用有效的降温措施,防 止蒸发,与混凝土接触的模板、钢筋,在浇筑前应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到 32℃以下。 (5) 梁片预制应制作同条件养生试块,试块放置在梁片的顶板上,与该梁片同时、同条件养生。 5) 预应力 (1) 张拉时,混凝土强度应不小于设计规定值,养生时间应遵从设计规定。 (2) 梁体预制完成后,出坑时间不宜少于 10d,存梁时间不宜超过两个月。 (3) 应对穿人张拉管道的预应力钢绞线原材料进行保护,采取覆盖、包裹塑料布等措施防止钢绞线锈 蚀。不得在钢绞线原材料存放场地及已穿钢绞线的 T 梁端部附近进行焊接作业,防止焊渣溅落到钢绞线 上。 (4) 张拉前,应先做好千斤顶和压力表的校验与张拉吨位相应的油压表读数和钢丝伸长量的计算,尤 其应对千斤顶和油泵应进行仔细的检查,保证各部分不漏油,并能正常工作。 (5) 张拉应采用油表读数与伸长量双控制的方法,如果预应力筋的伸长量与计算值超过 6%,应找出 原因,重新进行校顶和测定预应力筋的弹性模量。 (6) 钢束应采用两端同时对称张拉,对长索应严格控制,张拉顺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原则上应采取 “先上后下,先中间后两边,对称于构件截面的竖直轴线”的张拉顺序。 (7) 应根据预应力筋的松弛级别来选用张拉程序。 (8) 设计控制张拉应力σcon 应是扣除所有损失后的值,如设计中个别影响因素未予考虑且未在设计文 件中明确指出,则在施工中是否采取超张拉应与设计单位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9) 一束拉完后,应检查断丝、滑丝情况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若不满足,则应重新穿束张拉。锚固时 应做记号,防止滑丝。 (10) 预应力钢绞线在张拉控制力达到稳定后方可锚固,端头多余钢绞线切除应使用砂轮机,不得用 电弧焊切割。锚具应用混凝土保护,当需长期外露时,应采取防止锈蚀措施。 (11) 所有张拉工作应统一按规定的格式及要求进行原始数据记录。 (12) 每个预制梁场在第一片梁片张拉完成后,均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其进行锚下应力状态的 检测,对张拉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分析总结经验。同时,在预制梁片生产过程中,按比例随机 抽取梁片进行预应力检测。 6) 压浆 (1) 真空压浆技术 (a) 工艺流程:压浆用水泥浆配合比专项试验→波纹管留孔→压浆设备准备→切割锚头部分钢绞线、 封锚→锚头安装控制阀门→连接真空泵对孔道抽真空→制浆、压浆。 (b) 预应力筋张拉完成后,应切除外露的钢绞线,并进行封锚。 (c) 压浆前,应清理锚垫板上的水泥浆和其他杂物,保证表面平整。 (d) 在正式开始真空压浆前,应用真空泵试抽真空。 (e) 预留孔道及孔道两端必须保证气密性,孔道内无砂石、杂物等;波纹管必须有一定刚度,防止 抽真空过程中孔道瘪凹。 (f) 孔道内的真空度宜控制在 -0.1 MPa 左右。 (g) 保持真空泵在启动状态,开启压浆端阀门,将拌制好的水泥浆往孔道压注,直至与压浆口相同 稠度的浆体从出浆端连接的透明管排出。 (h) 压浆完成后,应立即清洗连接至真空泵的透明管,以便下次压浆观察。 (2) 非真空压浆技术 (a) 压浆作业过程中,最少每隔 3h 应将所有设备用清水彻底清洗一次,每天用完后也应用清水进行 冲洗。 94 (b) 压浆过程及压浆后 2d 内气温低于 5℃时,在无可靠保温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压浆作业。温 度大于 35℃时,不得拌和水泥浆或压浆。 (c) 水泥浆压注工作应在一次作业中连续进行,并让出口处冒出废浆,直至不含水沫气体的废浆排 出,其稠度与压注的浆液同时停止。 (d) 为保证钢绞线束全部充浆,进浆口应予封闭,直到水泥浆凝固前,所有塞子、盖子或气门均不 得移动或打开。 7) 封锚 (1) 孔道压浆后,应立即将梁端水泥浆冲洗干净,同时清除支承垫板、锚具及端面混凝土的污垢。 (2) 封锚宜在梁板架设后进行,以保证外观。封锚模板应固定,立模后应校核梁长,其长度应符合规 定。 (3) 封锚混凝土应仔细操作并认真插捣,确保锚具处的混凝土密实。 (4) 封锚混凝土浇筑后,应静置 1—2h,带模浇水养护。脱模后在常温下的养护时间应不少于 7d。冬 季气温低于 5℃时不得浇水,养护时间应增长,并采取保温措施。 8) 养护及其他 (1) 拆模后,应打开自动喷淋养护装置进行养护,并用土工布覆盖至梁底,保持足够的湿度和温度, 不得只覆盖梁顶部分。 (2) 凡是湿接缝部位,拆模后应立即用专用凿毛机进行凿毛。 (3) 梁顶部位进行拉毛。预制空心板梁铰缝区在拆模后应立即安排凿毛工作。 25.1.5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25.1.6 安全文明 1) 预制施工现场应封闭管理,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人员严禁入内。 2) 现场应配备简易爬梯,使施工人员上下方便,便于预制梁施工、检查。 3) 应严格按规定期限和程序拆卸模板,不得野蛮拆卸模板。 4) 张拉平台及施工架应搭设结实牢固。在油泵运转不正常的情况下,应立即停止,进行检查。在有压情 况下,不得随意拧动油泵或千斤顶各部位的螺栓。 5) 油管和千斤顶油嘴连接时应擦拭干净,防止砂砾堵管,新油管应检查有无裂纹、接头是否牢靠,高压 油管接头应加防护套,以防喷油伤人。 6) 千斤顶带压工作时,正面不能站人,不得拆卸液压系统中任何部件。压浆泵使用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 程进行。压浆工作人员应脚穿雨鞋,戴防护眼镜。 7) 每次压浆机停用时,应及时清洗泵及管道,防止下次使用堵管。 8) 已张拉完而尚未压浆的梁,不得剧烈振动,防止预应力筋断裂而酿成重大事故。 9) 梁片存放 (1) T 梁应用木条支撑到位,斜撑应设于翼板根部,不得撑于翼板外缘,或使用特制的钢支撑架,防 止倾覆。梁片堆放高度不应超过两层。 (2) 预制小箱梁及空心板梁板堆放均必须采用四点支撑堆放,支撑垫块顶面应位于同一平面内,误差 不得大于 2mm。支撑中心顺桥向距梁端 30cm 左右,横桥向距腹板外缘 20cm,支撑垫块平面尺寸为 30cm ×30cm,板梁叠放不得超过 3 层。 10) 梁片编号 (1) 预制完成后,应在各梁片上标注梁片号,在各梁片腹板侧面的大、小里程端部的一个侧面均应进 行标注。应标明桥名、编号、制作日期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称。 (2) 编号标识规格宽度为 90cm、高度为 48cm(平均每行 12cm),中文字体为印刷黑体,规格为 5cm× 8cm,采用红色油漆标注于梁片里程增长方向端外侧。 (3) 标注梁片编号沿路线里程增长方向按左、右幅分别从右侧向左侧第一梁片编起。 25.2 预制梁安装 25.2.1 一般规定 1) 桥梁墩台已经施工完成,并达到承载强度;垫石、支座经验收,高程、平整度、水平度等指标应符合 要求。 95 2) 对负责梁片安装的技术、设备操作手等人员应进行培训,人员配置应全面、合理。如应有起重工、电 工、架子工、电焊工、测量员等特别工种人员,特种人员应持有上岗证。 3) 架梁使用的架桥机、手拉葫芦、电葫芦、千斤顶、架桥机械、钢轨、枕木、配重设备等机械设备材料 均应进场。梁片架设应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架桥机,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采用人字桅杆架 设或使用贝雷片等自行拼装的架桥机。 4) 梁片生产应满足架设需要,并应达到设计要求。 25.2.2 材料要求 桥梁支座供货单位的资格应经重庆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批准。采购时,采购或合同文件应要求材料供 货单位提交质量承诺书,明确产品保质期,承诺在保质期内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时,供货单位应无条件免费 维修或更换。 25.2.3 施工工序 施工工序应参照架桥机的标准施工程序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25.2.4 施工要点 1) 垫石、支座 (1) 支承垫石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用砂浆找平,顶面高程精确且平整。架梁前应进行 检查,避免安装后支座与梁底发生偏歪、不均匀受力或脱空现象。梁板安放后,应再次检查,使梁、板 就位准确,且与支座密贴。就位不准确或支座与梁板不密贴时,应将梁片吊起,采取措施,使梁就位准 确、支座受力均匀。 (2) 支承垫石内或梁底有钢板的,应保证钢板的型号和表面高程。钢板底部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不 得出现钢板悬空现象。 (3) 所有自制支座预埋钢板与其钢筋焊好后应进行热浸镀锌;由厂家成套购买的支座,应要求厂家将 上下钢板进行热浸镀锌,运输中加以保护;盆式支座的钢、铁件也应进行热浸镀锌。热浸镀锌防锈处理 应参照《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7)波型梁护栏的要求实行。螺栓、螺母、垫圈采用镀锌 处理,并应清理螺纹或进行离心处理。 (4) 支座的上下钢板定位螺栓应切割平齐,不得妨碍支座自由变位。支座防尘罩应及时敷设。 (5) 应全面检查支座的各项性能指标,包括支座长、宽、厚、硬度(邵氏)、容许荷载、容许最大温差 以及外观检查等,如不符合设计要求时,不得使用。 (6) 在桥面铺装层和防撞护栏完成后,应注意检查边梁(板)的支座承压情况,并采取措施确保支座均 匀受力。 (7) 支座安装后,要及时清理杂物,拆除临时支座或其他临时固定设施。活动支座应按规定注入润滑 材料。 2) 预制梁运输及架设 (1) 梁体吊离台座时,应检查梁底的混凝土质量(主要是空洞、露筋、钢筋保护层等)。为保证梁体的 安装精度,安装前应保证预制梁符合质量要求,运送至现场前应附有合格证明材料。 (2) 梁体架设前应检查支撑结构的尺寸、高程、平面位置和墩台支座与梁体支座尺寸,清除支座钢板 的铁锈和砂浆等杂物。 (3) 梁板初吊时,应先进行试吊。试吊时,先将梁吊离支承面约 2—3cm 后暂停,对各主要受力部位 的作用情况应做细致检查,经确认受力良好后,方可撤除支垫,继续起吊。 (4) 预制梁的起吊、纵向移动、落低、横向移动及就位等,均需统一指挥、协调一致,并按预定施工 顺序妥善进行。 (5) 梁片装车时,梁的重心线与车辆纵向中心线的偏差不得超过 10mm,梁片应按设计支点放置,梁 片不得偏吊、偏放,放落梁时,应先撑好再松钩。 (6) 梁体安装中,应随时注意梁体移动时与就位后的临时固定(支撑),防止侧倾。梁体的安装顺序应 根据架桥机的性能确定,一般应由边至中、再至边进行安装。 (7) 梁片的起吊应平稳匀速进行,两端高差不得大于 30cm,梁片下放时,应先落一端,再落另一端, 确认梁片两端侧斜撑已固定完好后,方可拆除吊具。捆绑钢丝绳与梁片底面、侧面的拐角接触处,应安 放护梁铁瓦或胶皮垫。 (8) 梁体安装就位后,应进行测量校正,符合设计要求后,才允许焊接或浇筑接头混凝土,在焊完后 必须进行复核,并做好记录。 96 3) 负弯矩预应力施工 (1) 负弯矩预应力施工前应做好孔道封口保护及锚垫板的防锈处理。 (2) 不得先穿束后浇筑梁端连续段混凝土,梁端连续段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穿束进 行负弯矩预应力施工。 (3) 张拉前,应对预留孔道应用通孔器或其他可靠方法进行检查。 (4) 预应力筋的张拉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按先短束后长束,并待短束封槽混凝土强 度达到 80%以上时,方可张拉长束的顺序进行。 (5) 端部预埋板与锚具和垫板接触处的焊渣、毛刺、混凝土残渣等应清除干净,封端混凝土槽口清理 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4) 湿接头施工 (1) 梁板就位后,湿接缝应及时浇筑,相邻梁板之间的缝隙嵌填应密实。 (2) 梁体接头混凝土应按规定进行浇筑。接头处钢筋的焊接或金属部件的焊缝应经过隐蔽工程验收 后,方可浇筑接头混凝土。 25.2.5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梁、板安装质量标准参见《评定标准》第 8.7.1 条,支座安装 质量标准参见《技术规范》第 20.2.5 条。 25.2.6 安全文明 1) 使用钢轨轨道的,钢轨的两侧应设置限位装置,并经常检查限位装置的完好性。 2) 在滑轮运转不正常的情况下,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检查。对钢丝绳应每天进行检查。 3) 加强起重吊装设备检修,对所有起重、运输工具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检修,特别是重型吊装机 械,必须经过荷重试吊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架梁机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确 认,严禁超范围使用和带病作业。 4) 在铺设移跨轨道时,横向坡度应水平,纵向坡度不得超过 3%。枕木距离应能确保安全。 5) 运梁车通道应满足运架梁荷载的要求。运梁应严格按照 3-5km/h 的速度行驶,做好防碰撞措施。运梁 车驮运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运行时或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架桥作业时,高压输电线路距架桥机的最小 安全距离应满足要求。 25.3 支架式现浇 25.3.1 一般规定 1) 支架法施工工期较长,故应制订翔实可行的施工用料、用人计划,并考虑一些突发性天气(暴雨、强风、 大雪等自然因素)的影响。施工方案、预压方案及支架、模板的设计计算书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批。 2) 人员配置合理,应包括测量员、架子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电工、电焊工等。支架搭设、拆 除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证书。 3) 张拉设备要求参见本章第 25.1.1 条。 25.3.2 材料要求 1) 支架现浇施工中的支架、模板、起吊等设备耗用量大,钢筋、水泥、预压材料等用量多,应组织材料、 设备提前进场。 2) 对钢绞线、锚具、波纹管的要求参照本章第 25.1.2 条。 25.3.3 施工工序 本工序流程图(图 25.3.1)系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现浇箱梁的施工流程,其他形式的混凝土结构浇筑只需跳过 相应的预应力施工步骤即可。 25.3.4 施工要点 1) 支架地基的处理 (1) 对地基应进行妥善处理,确保现浇施工安全。一般现浇施工地基承载力应满足在 200kPa 以上, 且无软弱下卧层。 (2) 地基的处理范围至少应宽出搭设支架之外 0.5m,地基处理妥善后,应尽快修整排水设施,以免被 雨水浸泡。 2) 支架、模板的设计 97 (1) 支架的类型 支架按其构造分为支柱式、梁式和梁柱式支架;按材料分为木支架、钢支架、钢木混合支架和万能杆件拼 装的支架。应结合具体的施工情况选择各种类型的支架。 (2) 模板应采用全新的竹胶板。模板、支架的设计原则、一般要求、稳定性等详见相关规范。 图 25.3.1 支架式现浇梁施工工序流程图 3) 支架搭设与预拱度设置 (1) 支架搭设 (a) 搭设支架时应做到横杆水平、立杆竖直,还应加设剪刀撑,以增加整个支架的稳定性。 (b) 支架基础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架立柱应安装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应设置 垫木,用以分散和传递压力,并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发生超容许的沉降量;船只或汽车通行孔的两边支 架应架设护桩,夜间应用灯光标明行驶方向,施工中易受漂流物冲撞的支架应设置三角形导流桩。 (c) 支架排距、间距、扫地杆、纵横剪刀撑设置和扣件螺栓紧固力矩应满足要求。安装后的支架不 得沉陷、变形,连接应牢固,保证安全可靠。具体要求参照本书工地建设部分相关章节。 (2) 预拱度设置 (a) 预拱度设置应按设计要求考虑。若设计未特别注明,可按照有关规范方法计算。 4) 支架预压 (1) 现浇结构施工前,必须进行支架预压,以检验支架设计的合理性和支架结构的可靠性,并可校验 支架变形情况。 (2) 加载方法 支架的预压方式可用水袋或沙袋预压,也可采用水箱滚动预压等方式。预压的重力和时间应能满足设计和 规范的要求,预压前应对临时荷载的重力进行检验。 (3) 布点及观测 加载前应布设好观测点,观测点的布设应上下对应,以观测地基的沉降量(垫木上)及支架、方木的变形量(底 模上)。观测点的数量应为横、纵向每 2m 一个,即每 4m2 上下各一个点。观测次数一般为加载前、加载完毕、 加载 12h、加载 24h、加载 48h 和加载完毕共 6 次。应按时、准确、认真地测量数据。最后,综合分析数据, 删除不合理值,为施工预拱度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 (4) 支架的预压应加强稳定性观测,确保安全,一旦发现变形量不收敛,则应立即采取卸载或紧急撤 离等措施。 (5) 加载和卸载程序应严格根据结构特点和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进行。 5) 内模定位 (1) 内模应避免漏浆,内模与底模之间每隔 1.0m 按底板厚度设置垫块。 98 (2) 每隔 1.0m 用直径 12 钢筋 U 形箍固定在底模上,防止浇筑混凝土时,在振捣过程中内模产生下沉、 移位或上浮。 6) 钢筋加工及安装 (1) 钢筋加工及安装可参照本章第 25.1.4 条。 (2) 安装腹板和底板钢筋时,应将腹板和底板钢筋连接牢固,宜采用焊接方式。 (3) 顶板底层横向钢筋宜采用通长钢筋。 7) 混凝土浇筑 (1) 混凝土宜采用一次性浇筑。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由试验室提前试配,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复。混凝土 的拌和应严格按施工配合比控制。 (2) 混凝土浇筑前,应用高压风将模板吹干净,对掉人钢筋架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3) 混凝土浇筑宜采用水平分层、斜向分段、横桥向全断面(以均匀消除沉降)推进式从低端向高端纵 桥向连续浇筑。对于箱形梁同一截面,浇筑混凝土时应先浇筑腹板处,再从工作口浇筑底板处,最后再 浇筑顶板混凝土。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充分振捣密实,不得漏振或过振。 (4) 混凝土浇筑完毕,待二次收浆后应用土工布覆盖洒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7d。 (5) 表面平整度控制宜采用高程导轨。 8) 预应力施工 (1) 钢绞线宜在一联混凝土全部浇筑完成后再进行穿束。 (2) 其余要求及张拉、压浆等施工参照本章第 25.1.4 条相关条款。 9) 模板拆除及卸架 (1) 对于非预应力结构,当混凝土强度达到 2.5MPa 后,方可拆除非承重模板。拆除承重模板,应按 规范要求进行。拆模时应小心,不得有振动、重敲、强扭,防止薄板、变截面处混凝土产生裂缝。 (2) 对预应力梁,应在预应力筋张拉压浆完,压浆强度达到一定要求后,再拆除承重模板,以免梁体 混凝土受拉造成不良影响。 (3) 梁的落架程序应从梁挠度最大处的支架节点开始,逐步卸落相邻两侧的节点,应对称、均匀、有 顺序地进行;同时各节应分多次卸落,使梁的沉降曲线逐步加大。通常,简支梁和连续梁宜从跨中向两 端进行;悬臂梁则应先卸落挂梁及悬臂部分,然后卸落主跨部分。 (4) 模板拆除及卸架工作宜在白天进行,且卸落支架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 25.3.5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现浇梁板质量标准参见《评定标准》第 8.7.2 条。 25.3.6 安全文明 1) 现浇支架施工为高空、双层作业,必须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具体要求参照本书工地建设部分相关 章节。 2) 安全栏杆、脚手板、爬升梯和安全网等应经过专门设计,各种安全防护材料要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防护设施完成后,经安全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施工现场应布置有序、整洁,避免施工废物、噪声污染周围环境。在已浇筑完的梁顶不得堆放施工垃 圾。 4) 箱体内杂物、垃圾应清理干净,不得有积水,设好通气孔。 25.4 悬臂式现浇 25.4.1 一般规定 1) 应对托架预压、挂篮静载试验方案进行报批,准备相关材料、设施进行施工工作。 2) 悬臂现浇桥梁施工过程由有专业资质且有成熟监控经验的单位对桥梁线形、应力等指标控制进行第三 方监控测量,并指导施工现场控制。监控单位应采用招标方式确定。 25.4.2 材料要求 1) 钢绞线、锚具、波纹管要求参照本章第 25.1.2 条要求。 2) 悬臂段混凝土宜采取早强措施,尽早施加预应力,合拢段宜采取收缩补偿混凝土浇筑或混凝土强度等 级可提高一级,以提高合拢段抗裂能力,尽早施加预应力。 25.4.3 施工工序 在预制梁施工前,承包人应编制工序流程图,作为各工序施工操作、保证施工进度的依据,并向班组交底。 99 悬浇梁施工工序流程可参照图 25.4.1 进行。 图 25.4.1 悬浇梁施工工序流程图 25.4.4 挂篮准备 1) 挂篮设计 (1) 挂篮设计一般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设计。 (2) 挂篮最大载荷能力应为实际施工荷载的 1.2~1.5 倍。 (3) 在最大荷载工况下,浇筑混凝土前后,前吊点最大挠度差值不应超过 20mm,底模纵向钢梁挠度 应控制在 L/400 以内,抗倾覆安全系数应大于 2。 (4) 挂篮全部构件自重与待浇筑混凝土梁段最大单节重力比应介于 0.3—0.45 之间。 (5) 挂篮走行系统应采用自锚机构,不宜使用配重走行方式,自锚走行机构及轨道必须满足局部应力 集中的极端工况验算要求。 (6) 挂篮主桁架不得影响竖向预应力张拉作业。 (7) 挂篮上应设计牢固的通向各个工作面的安全通道、临边防护护栏、照明接入点、喷淋养生水管接 入点、张拉吊具吊点、小型机具及材料存放柜等配套设施。 (8) 挂篮宜采用模块化设计,保证大多数构件的通用性,避免因使用中构件材料损坏影响施工。外模 板应采用大块整体钢模,内模板可用钢木结合模板,对变横坡桥梁,模板应设计相应的调节顶杆,随动 调整。 (9) 对特种钢材的使用应慎重,应尽量采用普通材料构件。构件尺寸不宜过大,以避免运输、吊装、 拼装不便。 (10) 构件连接宜用销接或栓接模式,尽量减少焊连方式;吊杆连接应采用万向节,避免发生断裂事 故。 (11) 挂篮设计软件应采用经过国家认证的正式销售的二维或三维设计计算软件,计算书中应附计算 输人数据说明。 (12) 挂篮设计检算书应包含:设计依据、使用软件、原材强度取值及依据、原始数据及说明、计算 结果及说明、细部结构验算结果及说明、工况分解使用说明书、拼装拆除作业指导书、预留孔位置示意 图等。 (13) 挂篮设计应考虑合龙段施工之需要,以及梁体各断面尺寸之要求。 2) 挂篮加工及验收 (1) 挂篮加工 (a) 宜选用正规钢结构加工厂商进行加工制作,如有特殊情况需采取现场加工时,则应准备以下设 100 施及设备:12m×6m 以上工装平台、自动等离子切割机、钻床、磁力钻、10t 龙门吊、电焊机、超声波 焊缝检测仪、焊接校形设备。 (b) 加工图纸中应对焊缝厚度、焊接部位、焊接方式、焊剂材料做出明确要求,加工过程中,应严 格遵守对不同材料、构件的焊接要求。 (c) 所有构件的预留孔均应有台钻式磁力钻钻孔,禁止用气割烧孔。 (d) 模板尺寸应通过放样严格控制,对变截面桥梁结构应采用可调机构来满足不同尺寸的要求。 (e) 构件加工精度应严格按图纸要求执行,避免拼装时构件不匹配。 (f) 所有构件外露面应涂刷一道防锈漆及一道橘红色亮光漆,所有螺栓孔及旋转机构均应用黄油涂 抹防护。 (2) 挂篮验收 (a) 挂篮试拼合格(主桁架部分)。 (b) 结构焊缝应做超声波探伤检查并记录。 (c) 特种材料应具备满足要求的合格证书或材质报告。 (d) 构件应按清单查收。 3) 挂篮静载试验 挂篮静载试验的目的在于取得挂篮结构刚度与挠度值之间的线性关系,同时检验结构自身的安全性(图 25.4.2)。目前,静载试验方法主要有两类,即原位堆载法及静载试验台座法。 (1) 荷载值取用应选取对挂篮施工的最不利工况进行验算(并不一定是最大重力的节段)。 (2) 试验中荷载等级应按以下几级分别计算: 模板安装完毕为初始状态;加载到钢筋绑扎完毕;加载到底板混凝土浇筑完毕;加载到腹板混凝土浇筑完 毕;加载到顶板混凝土浇筑完毕;在超载 20%荷载状态下,如此反复加载减载 3 次,每阶段均做记求。 (3) 静载试验报告编制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编制依据(图纸、计算书);方案执行程序;加载等级计算结果列表及图示;加载设备及各项荷载换算的配 重或油表读数;各级读数下的挠度测量结果(监理签认);数据分析表及结论。 25.4.5 施工要点 1) 0 号段施工 (1) 方案设计包含托架或支架设计、地基处理方案、临时墩设计、预埋件位置交底等。 (2) 严格按设计方案要求及规范要求加设剪刀撑、扫地杆等构件,并进行超载预压。 (3) 0 号段模板、托架式支架应考虑到悬灌施工挂篮安装及推进的技术要求。 (4) 0 号段临时墩设计应满足拉压双重荷载工况之要求,建议使用易于拆装的钢结构或带有隔离夹板 的高强度等级混凝土结构。 (5) 0 号段宜一次浇筑成型。 (6) 0 号段隔墙厚度大于等于 1.5m 的应设冷却水管,防止水化热导致内外温差过大。 (7) 混凝土浇筑应按由外向内的顺序分层对称浇筑,分层厚度不得大于 30cm。 (8) 模板应采用整体式钢模,垫块应采用高强砂浆垫块。 2) 悬臂段施工 (1) 挂篮拼装应由加工厂家派专人现场指导,由持有起重工、架子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事过类似挂篮 安装的熟练工人进行安装作业。 (2) 挂篮拼装完毕后,应由项目部、驻地监理代表组织验收小组逐个对挂篮的构件、连接高强螺栓、 销子、精轧螺纹钢吊杆螺帽进行联合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认可。 (3) 正式施工前,应由项目部组织、总监办对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班组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 形成正式纪要文件。 (4) 监控单位进场并做好基准点埋设,相关监控方案需得到审批通过。 3) 悬臂段施工 (1) 挂篮拼装应由加工厂家派专人现场指导,由持有起重工、架子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事过类似挂篮 安装的熟练工人进行安装作业。 (2) 挂篮拼装完毕后,应由项目部、驻地监理代表组织验收小组逐个对挂篮的构件、连接高强螺栓、 销子、精轧螺纹钢吊杆螺帽进行联合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认可。 (3) 正式施工前,应由项目部组织、总监办对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班组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 形成正式纪要文件。 (4) 监控单位进场并做好基准点埋设,相关监控方案需得到审批通过。 101 (5) 纵坡大于等于 2%时,挂篮应设置限位装置,防止其纵向滑移。 (6) 悬臂施工应对称进行,宜采用可控方向的三通泵管来控制,最大容许不平衡重应以临时墩设计数 据控制,但实际施工中宜控制偏差方量为 l~2m3 混凝土。 (7) 混凝土浇筑顺序应按由外向内的顺序,分层浇筑,分层厚度为 30cm。 (8) 悬臂浇筑梁段养护应采取固定喷淋与人工辅助洒水养护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梁体表面在养护期内 保护湿润。 (9) 悬臂浇筑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除强度指标外,还应做弹性模量指标试验,确定 85%及 100%弹性模 量的龄期时间,以作为节段张拉时间的依据。 (10) 所有顺桥向预应力管道应在混凝土浇筑时使用衬管,防止漏浆。 图 25.4.2 挂篮静载试验示意图(尺寸单位:mm) a)静载试验装置侧视图;b)静载试验装置正视图 4) 合龙段施工 合龙段施工应根据确定的合龙顺序及配重方案执行,应按照以下几个要求执行: (1) 合龙段配重方案是合龙施工的关键,应按工序逐一计算每一工况配重,根据容许不平衡重最大值 逐一确定配重,并进行操作作业交底。 (2) 加载过程应有专人指挥,根据浇筑混凝土进展,进行统一调度。 (3) 合龙段应在设计图纸要求的合龙气温条件下完成浇筑工作,并养护至合龙束张拉作业开始。 25.4.6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悬臂浇筑质量标准参见《评定标准》第 8.7.4 条。 25.5 桥面铺装 25.5.1 一般规定 1) 梁顶平顺,高程符合设计要求,预应力筋应张拉完成并封锚。 2) 平板振捣器、振捣梁、振捣梁行车轨道、操作平台、凿毛风镐、空压机、高压水枪、3m 靠尺等机具 设备应已进场。 3) 桥面铺装施工前应对伸缩缝处预埋钢筋进行检验,对缺、漏、错位的钢筋应整改合格后,才能开始桥 面铺装施工。 4) 对双车道桥面铺装宜采用全幅施工;对 3 车道以上桥梁应尽量采用全幅施工。分幅施工原则上只能分 两幅施工,以减少纵向接缝。分幅应合理划分,纵向接缝应设置在车道标线处。 102 25.5.2 施工工序 清除桥面浮浆、油迹并凿毛——清洗桥面——测量放样——铺设、绑扎钢筋网片——安装振捣梁行走轨道 ——支垫钢筋网片——混凝土搅拌及运输——混凝土浇筑、摊铺、整平——一次抹面——二次抹面——拉毛— —覆盖养生——桥面铺装高程及平整度验收——反馈施工班组。 25.5.3 施工要点(沥青混凝土桥面略) 1) 施工前,应采用凿毛风镐对梁顶面进行人工凿毛,去除表面松散的混凝土、浮浆及油迹等杂物,对每 片梁顶面进行详细检查、补凿,采用空压机及高压水枪将梁面冲洗干净。 2) 绑扎钢筋网时,需先在梁顶面进行画线,然后铺设绑扎钢筋网,钢筋网片绑扎应做到横平竖直,钢筋 网片交叉点采用扎丝绑扎结实,扎丝成梅花形布置,钢筋接头应注意错位。宜使用成品钢筋网片。 3) 轨道采用 2cm 钢带,在需浇筑的桥面两边每 3m 放样一个纵向控制点,把所有控制点利用墨线连成一 条线,轨道沿墨线纵向布置。在控制点处,用电锤钻孔,打人钢筋,钢筋锚固深度应在 30mm 以上,外露 50mm 以上。用水准仪在锚固钢筋上测设桥面高程,然后焊接钢筋顶托,架立轨道,确保轨道顶面高程与桥面设计高 程一致。为保证轨道刚度,需将轨道支撑加密(一般宜每间隔 1m 加密 1 个支撑点),之后用铝合金水平尺检验 轨道表面平整度,用高强度砂浆对轨道下方空隙塞垫密实,但应严格控制,严禁砂浆侵入护栏。 4) 采用短节钢筋对已绑扎好的钢筋网片进行支垫,利用两边已安装好的轨道拉线控制钢筋网片顶面高 程,确保整幅钢筋网片保护层厚度均为 2cm,支垫钢筋呈梅花形布置,为保证钢筋网片表面刚度,支垫钢筋宜 适当加密。负弯矩张拉槽加强钢筋网在桥面铺装钢筋网安装之前就应铺设完成。 5) 振捣时,先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使得骨料分布均匀,一次插入振捣时间不少于 20s,然后采用平 板振捣器纵横交错全面振捣,其振捣面重合 100-200mm,一次振捣时间不宜少于 30s。最后采用振捣梁沿轨道 进行全幅振捣,直至振捣密实。 6) 一次抹面:振捣梁作业完毕后,作业面上架立人工操作平台,作业工人在操作平台上用木抹子进行第 一次抹面,用短木抹子找边,第一次抹面应将混凝土表面的水泥浆排出,并应控制好大面平整度。二次抹面: 混凝土初凝前,采用钢抹子进行二次抹面。二次抹面应控制好局部平整度。 7) 混凝土在二次抹面后,应立即采用尼龙丝刷进行表面拉毛处理,然后采用土工布进行覆盖养身,但开 始养生时不宜洒水过多,防止混凝土表面起皮,待混凝土终凝后,再浸水养生,养生期在 7d 以上。 8) 对需安装伸缩缝处的水泥混凝土桥面,应先连续浇筑混凝土,然后再切缝开槽安装伸缩缝。 25.5.4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钢筋网质量标准参见《评定标准》第 8.3.1 条,桥面铺装质量 标准参见《技术规范》表 20.7.5。 25.6 护栏 25.6.1 一般规定 1) 施工前,应对防撞护栏预埋钢筋进行复检,对缺、漏、错位的钢筋应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后才能开始进 行防撞护栏的施工。 2) 先施工桥面铺装的应在桥面铺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且养护期结束后才开始进行桥面铺装施工。 25.6.2 施工工序 精确放样→凿毛、预埋筋调整→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安装→浇筑混凝土→拆模→养生。 25.6.3 施工要点 1) 精确放样 对护栏进行放样,应画出其内边线,根据线形进行微调,确保护栏线形顺畅。放样时,对于直线段,每 10m 测一护栏内边缘点,曲线段应根据实际计算确定,确保其误差不得大于 4mm。护栏的高程以桥面铺装层作为 控制基准面,在此之前,应对桥面铺装层进行检验,保证其竖直度,确保顶面高程。 2) 钢筋制作与安装 钢筋的骨架按设计要求制作,并与梁顶预埋筋连接。安装时,应根据放样点拉线调整钢筋位置,确保保护 层。应采用梅花形高强砂浆保护层垫块。 3) 模板安装 103 (1) 模板应采用整体式钢模,模板交角处采用倒圆角处理,使其线形平顺,尺寸严格按设计要求制作。 对制作好的模板应进行试拼编号,对于有错台和平整度不符要求的应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应确保模板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确保其在施工中不变形。护栏模板的安装应严格按规范要求 进行,确保混凝土在施工时不出现跑模、错台、变形、漏浆等现象,并保证混凝土的外观质量。 (3) 选用专用脱模剂,保证混凝土颜色均匀、表面光滑。 (4) 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护栏截面尺寸准确、模板牢固稳定。 (5) 模板接缝采用塑料胶带粘贴于模板接缝处,模板之间采用螺栓扣紧,模板与铺装层接缝采用海绵 材料进行填缝,保证接缝严密,不漏浆,不污染。安装模板时,应严格控制错台现象。 (6) 应按照设计位置设置断缝及诱导缝,断缝宜采用易于拆除的板材断开,端头模板应采用钢板。模 板拆除后应立即进行诱导缝的切割。在伸缩缝处应预留槽口,以便于伸缩缝安装。 4) 混凝土施工 (1) 同一跨内的单侧护栏应一次性浇筑。混凝土浇筑采用分部、分三层斜向浇筑的方法,第一层宜控 制在 25cm 左右,第二层浇筑到护栏顶 35cm 左右,然后浇筑到护栏顶。 (2) 浇筑至顶面时,应派专人进行顶面抹面修整,确保护栏成型后,顶面光洁,线形顺畅。 (3) 护栏模板底砂浆找平层不得侵入护栏混凝土,护栏施工完毕后,应予以清除。 (4) 夏季施工时,宜采用低水化热水泥。 (5) 模板拆除应避免破坏混凝土面和棱角。模板拆除后,应及时进行整修和保洁。 (6) 混凝土浇筑时间宜选在下午 17:00 以后进行。雨季施工时应备有塑料膜,遇雨时应及时覆盖。 5) 养生 应采用干净的无纺土工布覆盖,自动滴水养生,养生时间不少于 7d。 25.6.4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护栏质量标准参见《评定标准》。 25.7 伸缩缝 25.7.1 一般规定 1) 伸缩缝应由厂家或专业队伍到现场负责安装施工。 2)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制订合理的材料进场计划,伸缩缝材料应固定平放,以防变形。伸缩缝产品必须 有合格证,经验收后才能用于安装。 3) 应在桥面铺装前检查和整改预留槽宽度,预埋钢筋应定位准确,并经验收合格。 4) 伸缩缝预留槽在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之前,应用沥青混凝土填平,缝底垫衬板。 5) 应先安装一条工艺试验性伸缩缝,待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5.7.2 材料要求 1) 伸缩缝供货单位的资格应经重庆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批准。采购时,采购员应要求材料供货单位 提交质量承诺书,明确产品保质期,承诺在保质期内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时,供货单位应无条件免费维修或 更换。 2) 混凝土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般为钢纤维混凝土,钢纤维掺入量应符合相关规范或设计要求。 25.7.3 施工工序 无论是水泥混凝土还是沥青混凝土桥面,均应采用反开槽施工。 施工工序为:预留槽口放样→切割伸缩缝预留槽→调整伸缩缝预埋钢筋→清除槽口杂物→安放伸缩缝→高 程检查→锁定、绑扎钢筋→支模→检查、浇筑混凝土。 25.7.4 施工要点 1) 钢制支承式伸缩缝安装 (1) 施工前,应做好伸缩装置部位的清渣工作,严禁残渣弃留在墩、台帽上,影响支座。 (2) 采用焊接接长梳形钢板时,应按设计的锚栓孔位置及平面尺寸弹线定位,并用夹板固定,应对焊 后的变形进行矫正。 (3) 按设计高程将锚栓预埋人预留孔内,然后焊接锚板,并调整封头板使之与垫板齐平。 (4) 安装时,应将构件固定在定位角钢上,以确保安装精度,同时应防止产生梳齿不平、扭曲及其他 变形,要严格控制好梳齿间的间隙。 104 (5) 应在钢梳齿根部钻适量小孔,以便浇筑混凝土时混凝土中的空气能顺利排出。 (6) 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将定位角钢拆除,并做好混凝土养生。 2) 模数式、毛勒式伸缩缝安装技术与工艺 (1) 伸缩缝安装之前,应按照安装时的气温调整安装时的伸缩值,用专用卡具将其固定。 (2) 应用水平尺检查伸缩缝顶面高度与桥面沥青铺装高差是否满足要求,一般伸缩缝应比桥面沥青铺 装低约 2mm。伸缩缝混凝土模板应严格安装,确保不漏浆。 (3) 伸缩缝平面位置及高程调整好后,用两台电焊机由中间向两端将伸缩缝的一侧与纵向预埋筋点焊 定位;如果位置、高程有变化,应采取边调边焊的方式,且每个焊点焊长不得小于 5cm,点焊完毕再加 焊,点焊间距应控制在小于 1m;焊完一侧后,用气割解除锁定,调整伸缩缝在某温度下的上口宽度,上 口宽度调整正确后,焊接所有连接钢筋。 (4) 浇筑混凝土前将间隙填塞,防止浇筑混凝土时把间隙堵死,影响伸缩。采取一定措施,防止混凝 土渗入模数式装置位移控制箱内或密封橡胶带缝中及表面上,如果发生此现象,应立即清除,然后进行 正常养护。 3) 开槽及浇筑混凝土 (1) 铺筑沥青混凝土时,应保证连续作业,在伸缩缝两边各 20m 范围内不能停机,以免因机器停止、 启动影响此段路面的平整度,从而影响伸缩缝的安装质量。 (2) 伸缩缝开槽应顺直,且确保槽边沥青铺装层不悬空,层下混凝土密实。 (3) 混凝土应避免在高温下施工,浇筑混凝土时,应振捣密实,不得有空洞。混凝土现场坍落度宜控 制在 8—l0cm。 (4) 待混凝土接近初凝时,应及时进行第二次压浆抹面,使混凝土表面平整,二次抹面后用土工布覆 盖养生。 (5) 每条伸缩缝混凝土必须做一组混凝土试块,并同条件养生。 25.7.5 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伸缩缝安装质量标准参见《评定标准》。 25.8 搭板和锥坡 25.8.1 一般规定 1) 台背回填已完成并符合要求,具体施工细则详见本书路基工程相关内容。 2) 应对桥头搭板(埋板)处路基进行测量,保证高程、横纵坡、平整度符合要求,并经弯沉检测合格后, 方可施工搭板。 3) 对桥头锥坡进行放样、清表,用坡度尺检查坡度。 4) 现场应安排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桥头锥坡施工应安排至少两名修砌专业工人。 25.8.2 施工工序 桥头搭板应与桥面铺装同时施工。肋式桥台台背回填与锥坡应同时填筑,具体要求参见本书路基工程、路 面工程相关内容。 1) 桥头搭板(埋板)施工工序 施工放样→基层高程测量→人工修整底基层、找平→做承载力试验→安装钢筋、立模→检查→混凝土浇筑 →拉毛→养生。 2) 桥头锥体护坡施工工序 施工放样→刷坡→挂线、找平、修整坡面→检验承载力→砌筑。 25.8.3 施工要点 1) 锥体填土应按设计高程及坡度填筑到位,根据砌筑片石厚度,不够时再进行刷坡。当坡面土小部分不 足时,不得进行回填。 2) 石砌锥坡应在坡面或基面夯实、整平后方可开始砌筑,砌筑时要挂线施工。 3) 片石护坡的外露面和坡顶、边口,应选用较大、较平整并略加修凿的石块。浆砌片石护坡,石块应相 互咬接,砌缝砂浆饱满,缝宽尽量小。干砌片石护坡时,铺砌应紧密、稳定,表面平顺,不得用小石块塞垫找 平,砌缝宽度应均匀。 105 4) 锥、护坡应设置踏步,以便对桥台支座等构造进行检查和养护。 25.8.4 质量控制 1) 桥头搭板质量标准参见《评定标准》第 8.12.13 条。 2) 锥、护坡质量标准参见《评定标准》第 6.9.2 条。 106 第四篇 隧道工程 第四篇 隧道工程 107 26 施工准备 26.1 驻地建设 可参见本书工地建设相关内容。 26.2 施工供风、供水、供电 26.2.1 施工供风 1) 压风站应在洞口旁边选址修建,并宜靠近变电站,应有防水、降温、保温和防雷击设施。 2) 压风站供风能力须满足隧道正常施工需要,供风管路布置应尽量避免压力损失,保证工作面使用风压 不小于 0.5MPa。 3) 供风管道前端至开挖面距离不应大于 20m。 26.2.2 施工供水 1) 项目部在实施和维修本工程期间,应确保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的提供、安装和保养满足施工及生活需 要,并保证施工用水要求和按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持续不断地供水。 2) 寻找水源,按施工需要的供水压力(水压不小于 0.3MPa)合理选址修建高位水池,安装上、下水管路。 3) 对于修建高位水池困难的隧道,宜采用变频高压供水装置满足施工需要。 4) 管道前端至开挖面一般不超过 20m。 26.2.3 施工临时供电 隧道施工临时供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及维护除应符合设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长隧道及特长隧道应考虑高、中压进洞,以满足施工需要。 2) 隧道施工供电应采用 400/230V 三相五线供电系统;动力设备应采用三相 380V;照明电压一般作业地 段不宜大于 36V,成洞段和不作业地段可采用 220V,瓦斯地段不得超过 110V,手提作业灯为 12~24V;选用 的导线截面应使低压线路末端要点电压降不应大于 10%;36V 及 24V 线不得大于 5%;高压分线部位应设明显 危险警告标志;所有配电箱和开关应全部进行责任人和用途标识。 3) 洞外变电站应设置防雷击和防风装置,且宜设在靠近负荷集中地点和设在电源来线一侧;当变电站电 源线需跨越施工地区时,其最低点距人行道和运输线路的最小高度应满足:电压 35KV 时 7.5m,电压 6~10KV 时 6.5m,电压 400V 时 6m;变压器容量应按电气设备总用量确定,当单台电动设备容量超过变压器容量 l/3 时, 宜适当增加启动附加容量。 4) 洞内变电站应设置在干燥的紧急停车带或不使用的横通道内,变压器与周围及上下洞壁的最小距离, 不得小于 300mm,同时应按规定设置灯光、轮廓标等安全防护设施;洞内高压变电站之间的距离宜为 1000m, 由变电站分别向相反两方向供电,每一方供电距离宜采用 500m;洞内高压变电站应采用井下高压配电装置或 相同电压等级的油开关柜,不应使用跌落式熔断器,应有防尘措施。 5) 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胶皮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应采用橡套电缆;瓦 斯地段的输电线必须使用密封电缆,不得使用皮线;涌水隧道的电动排水设备应采用双回路输电,并有可靠的 切换装置;动力干线上每一分支线,必须装设开关及保险装置;严禁在动力线路上加挂照明设施。 6) 照明和动力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电线悬挂高度应满足:110V 以下电线离地面距离 不应小于 2m,400V 时应大于 2.5m,6—10kV 时不应小于 3.5m。供电线路架设一般要求高压在上、低压在下, 干线在上、支线在下,动力线在上、照明线在下。 26.2.4 施工期间“三管两线”应架设、安装顺直、整齐。 26.3 技术准备 26.3.1 施工前的调查和设计文件核对 1) 隧道施工对地表和地下既有结构物的影响。 2) 施工场地布置与洞口相邻工程、弃渣利用、农田水利、征地等的关系。 3) 建筑物、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和电信、电力线路等设施的拆迁情况和数量。 4) 施工中和运营后对自然环境、生活环境的影响及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 108 5) 项目部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并做好图纸审核工作。 6) 在施工调查和设计文件核对完成后,应将结果及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呈送相关建设管理单位。 26.3.2 物资准备 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做好材料的招投标工作,组织材料及时进场。材料进场时应按有关规范规 程按批次取样及检测试验。 26.3.3 施工测量 1) 项目部应根据合同图纸和有关勘测资料,对交付使用的隧道轴线桩、平面控制三角网基点桩以及高程 控制的水准基桩等,进行详细的测量检查和核对,不得有误,并将测量成果报送监理。 2) 项目部在放线中除公里桩、平曲线基本桩外,应设置必要加桩;在工程实施中隧道中桩最大间距直线 上不得大于 10m,曲线上不得大于 5m,并明确标出用地界桩、路面和排水沟中心桩、辅助基准点以及其他为 控制正确放线的水平和垂直标桩。 26.3.4 施工方案 1) 根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工期要求、施工队伍、机械设备、施工中的现场监 控量测等因素,正确选定施工方案,制订施工顺序,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 对于长大隧道、地质复杂的隧道(如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项目部应当组织 专家编制、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 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6.3.5 第三方监测 “第三方监测”制度是保证隧道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有效避免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 项目业主应在工程开工前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宜进行公开招标。对地质条件复杂、特长 隧道以及在洞口段和地质构造带等典型段落应同时委托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26.4 作业条件准备 26.4.1 材料的采备 1) 隧道施工前应做好水泥、砂石料、钢筋(材)、外加剂、防水板、透水管等各项材料的招标订购工作, 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定材料供应计划;特别是做好隧道前期施工支护所需材料的采备工作,如:水泥、中 (粗)砂、小碎石、速凝剂、钢纤维、钢筋等材料以及早强锚固药卷、钢拱架等成品、半成品等。 2) 材料采购应严格按材料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供应能力强、质量合格、价格优惠的供应厂家。 3) 材料进场前严格进行检查验收和取样送检,试验合格经监理人认可后方可进料;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 现场。 26.4.2 组织机械设备进场 1) 隧道进洞前,二次衬砌模板台车必须进场。 2) 隧道前期上场的机械设备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土石方施工设备:包括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和自卸汽车等; (2) 隧道开挖及出渣运输设备:凿岩机、台车(架)、装载机、大吨位自卸汽车等; (3) 隧道支护设备:湿喷机、管棚钻机、注浆机等; (4) 台车(模板、拱架)等; (5) 钢筋(结构)加工设备:钢筋调直机、切断机、弯曲机、电焊机等; (6) 风、水、电供应设备:内燃空压机、电动空压机、水泵、(变频高压供水装置)、变压器、发电机 等。 (7) 相应阶段配备的检测仪器和设备。 3) 机械设备应本着性能优良、配套合理、工效高的原则配备,满足污染小、能耗低、效率高的要求,并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分阶段、分期组织上场,以满足施工需要。 26.4.3 组织人员进场 1) 隧道工程严禁转包,可选择优良施工队伍进行工序分包和劳务分包,严禁列入黑名单的分包队伍进场 施工。 2) 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和技术难度配备相应的管理、技术、测量、试验、环保、专职质量检查和安全 管理人员。 109 3) 隧道施工的钻爆、运输、支护、模筑衬砌等作业均宜安排专业化队伍进行施工,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 度计划、施工技术水平等制定详细的劳动力计划,及时组织上场,以满足施工需要。 4) 应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包括劳务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 于两次、不低于 40 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新进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 新的施工现场或者转入新的岗位前,承包人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 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 项目部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口罩、耳塞等)和安全防护服装, 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使用、采购和管理应符合《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26.4.4 材料样品及有关技术条件资料应列入建设档案备查。 110 27 洞口与明洞工程 27.1 施工准备 27.1.1 隧道洞口开挖前,项目部应对洞口段地形地貌进行复测,认真调查地质情况,应注重环境保护,严 禁大开大挖。 27.1.2 隧道进出口联测已完成,且贯通误差符合规范要求;测放出进洞控制桩,并保护良好;边、仰坡开 挖边线、明暗洞交界里程等测量放样已按规范完成。 27.1.3 洞顶截水沟已砌筑完成,洞口初步形成畅通的洞口排水系统。 27.1.4 对洞口情况已进行了详细调查,如洞口的地形情况,有无不良地质或偏压;植被分布情况;征地拆 迁情况,对地表沉降要求严的构筑物分布及结构特点;洞口及附近的地表水系对隧道施工的影响程度:洞口地 表有无泉眼出露,地下水分布情况,对围岩的影响程度,洞口土体含水量、塑性指数等原始参数等等。 27.1.5 洞顶沉降观测点、基点已布设完成,并取得第一组数据。 27.1.6 机械设备及人员均已到位,材料已完成报验。 27.2 施工程序 洞口与明洞工程的施工程序为:洞顶截水沟开挖、砌筑一洞口其他排水工程一洞口土石方开挖一边仰坡及 成洞面临时防护一洞口套拱、管棚棚架式体系等辅助进洞措施施工一明洞基础及洞身施工一明洞防排水施工一 明洞回填一洞门施工。洞口套拱+超前小导管(超前管棚)的棚架式体系是洞口山体坡脚切方后保证坡脚稳定的重 要措施。当洞口地质很差且覆盖层很薄时,采用超前管棚支护,洞口设混凝土套拱,稳定坡脚并兼做管棚导向 墙。 27.3 施工要点 27.3.1 洞口土石方开挖 1) 洞口土石方施工宜避开降雨期,如确需在雨季施工时,应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同时应加 强对山坡稳定情况的监测、检查。洞门端墙处的土石方,应视地层稳定程度、洞口施工季节和隧道施工方法等 选择施工时机和施工方法。 2) 洞口边坡、仰坡土石方的开挖应减少对岩、土体的扰动,严禁采用大爆破;边坡和仰坡上可能滑塌的 表土、灌木以及边坡和仰坡上的浮石、危石要清除或加固,坡面凹凸不平应予整修平顺。 3) 应在进洞前按设计要求对地表及仰坡进行加固防护;松软地层开挖边、仰坡时,宜随挖随支护,随时 监测、检查山坡稳定情况。当洞口可能出现地层滑坡、崩塌时,应及时采取预防和稳定措施稳定坡体、确保施 工安全。可采取地表砂浆锚杆、地表注浆等辅助工程措施或路基施工中稳定边坡的措施。 4) 偏压洞口施工应做好支挡、反压回填等工作后再开挖;开挖方法应结合偏压地形情况选定,不得因人 为因素加剧偏压。 5) 洞口边坡及仰坡采用明挖法施工,自上而下分阶段、分层进行开挖。第一阶段挖至设计临时成洞面, 并视围岩情况,结合暗洞开挖方法,预留进洞台阶;第二阶段开挖其余部分,形成永久边仰坡。不得掏底开挖 或上下重叠开挖。洞口有邻近建(构)筑物时,应采取微震控制爆破。 6) 洞口边仰坡排水系统应在雨季之前完成。隧道排水应与洞外排水系统合理连接,不得侵蚀软化隧道和 明洞基础,不得冲刷洞口前路基边坡及桥涵锥坡等设施。 7) 洞口永久性挡护工程应紧跟土石方开挖及早完成。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8) 洞口仰坡上方洞身范围内禁止修建施工用水池。 9) 进洞前必须完成应开挖的土石方,废弃的土石方,应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边坡、仰坡上方不得堆置弃 土、石方。 27.3.2 排水工程 1) 洞外排水工程包括边坡和仰坡外的截水沟、排水沟和洞口排水沟、涵管组成的排水系统。 2) 边坡、仰坡外的截水沟或排水沟应于洞口土石方开挖前完成,防止地面水冲刷而导致边坡、仰坡落石、 塌方。截水沟及排水沟的上游进水口应与原地面衔接紧密或略低于原地面,下游出水口应妥善地引入排水系统。 3) 边坡、仰坡以外的山体表面,如有坑洼积水时,应按设计要求予以处理;但不得用土石方填筑,以免 流失堵塞排水沟渠,影响洞口安全。 111 4) 路堑两侧边沟应与排水设施妥善连接,使排水畅通。土路肩及碎落台,应按设计要求予以加固。 5) 反坡施工洞口,施工期间洞口应设渗水盲沟,并将两侧排水沟于洞口部位设浆砌片石隔墙和洞外隔离。 27.3.3 坡面临时防护 1) 由于洞口边仰坡开挖成型距洞门完成、永久防护到位间隔时间较长,结合重庆多雨的气候特点,为防 止地表水渗入开挖面,保证此间洞口坡体的稳定性,一般采取锚喷网防护的形式。洞口土石方开挖完成,应随 之及时进行防护。 2) 坡面临时防护施工前,应将岩面浮渣及危岩清除干净并用高压风将坡面清理干净。 3) 锚杆施工时,应先在坡面上确定锚杆位置,并控制钻孔方向进行钻孔,孔深和孔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钻孔完毕应将孔内岩粉吹干净。 27.3.4 如坡体含水量较大或有地下水,坡面渗漏水较多,应增设泄水孔或平孔进洞辅助措施 1) 超前管棚及超前小导管等辅助工程措施的施工方法按本指南第 5 章的相应项目执行。超前管棚推荐采 用履带式潜孔钻机。 2) 辅助工程措施所用钢筋、钢管等材质、环向间距、纵向搭接长度、方向等布设参数,以及锚固所用材 料均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 对有采用注浆施工的,承包人注浆前应认真分析围岩性质,选择合理的注浆设备和施工工艺,考虑采 用单液注浆还是双液注浆,并确定合理的注浆初始压力、终压力。应认真进行旁站,记录单孔注浆压力和单孔 实际注浆量,记录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施作里程范围、小导管(管棚)根数、长度、最大单根注浆量、最小 单根注浆量、总注浆量(注浆量以使用水泥袋数或公斤为单位)、注浆控制压力。对小导管、管棚的安装和注浆 必须要有影像资料。 4) 套拱基础应设置在符合图纸要求且稳固的地基上,地基承载力满足合计要求,基坑的渣体杂物、风化 软层和积水应清除干净。 5) 以套拱内预埋的孔口管定向、定位,严格控制其上抬量和角度,确保钻孔定位准确。 27.3.5 明洞与洞门施工 1) 边墙施工 (1) 明洞边墙基础应设置在符合图纸要求且稳固的地基上,地基承载力满足合计要求,基坑的渣体杂 物、风化软层和积水应清除干净。严禁超挖回填虚土。 (2) 偏压隧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偏压墙。 (3) 偏压和单压明洞的外边墙基底,在垂直路线方向应按设计要求挖成一定坡度的向内的斜坡,以提 高基底的抗滑力,如基底松软,应采取措施增加基底承载力。 (4) 深基础开挖,应注意核查地质条件;如挖至设计标高,不符合图纸要求时,应提出变更设计。 (5) 基础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回填,避免雨水等侵蚀地基。 2) 明洞衬砌及防水 (1) 明洞衬砌及防水的施工要点与洞内二次衬砌基本相同,明洞衬砌与暗洞衬砌应连接良好。 (2) 明洞拱圈外模拆除、拱圈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 50%后,应及时按设计规范要求施作防水层及拱 脚纵向排水管、环向盲沟,防水板应向隧道内延伸不小于 0.5m,并与暗洞防水板连接良好。 3) 明洞回填 (1) 拱圈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拱墙背防水设施完成后,方可回填拱背土方。 (2) 明洞段顶部回填土方应对称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得大于 0.3m,两侧回填的土面高差不得大于 0.5m;底部应铺填 0.5~1.0m 厚碎石并夯实;回填至拱顶后应分层满铺填筑,顶层回填材料宜采用粘土以 利于隔水。明洞粘土隔水层应与边坡、仰坡搭接良好,封闭紧密。石质地层中墙背与岩壁空隙不大时, 可采用与墙身同级混凝土回填;空隙较大时,可采用片石混凝土或浆砌片石回填密实;土质地层,应将 墙背坡面开凿成台阶状,用干砌片石分层码砌,缝隙用碎石填塞紧密,不得任意抛填土石。 (3) 使用机械回填时,拱圈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且需先用人工填筑夯实回填至拱顶以上 1.0m 后,方可使用机械施工。 (4) 在人工回填筑时,拱顶中心回填高度达到 0.7m 以上方可拆除拱架;若使用机械施工回填时,则 应在回填土石全部完成后方可拆除拱架。 4) 洞门施工 (1) 洞门基础开挖应注意基坑的支护,基础必须置于稳固的地基上,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应做 好防水、排水工作,防止基底被水浸泡。基坑废渣、杂物等必须清除干净。 112 (2) 洞门拱墙应与洞内相邻的拱墙衬砌同时施工,连成整体。洞门端墙应与隧道衬砌紧密相连接。 (3) 洞门端墙的砌筑(或浇筑)与墙背回填,应两侧同时进行,防止对衬砌产生偏压。 (4) 洞门建筑完成后,洞门以上仰坡坡脚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并应检查与确保坡顶以上的截水沟 和墙顶排水沟及路堑排水系统的完好与连通。 (5) 隧道明洞回填、洞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做好洞口边坡及仰坡的地表恢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做好水土保持。 (6) 洞门砌筑 (a) 面层料石一丁一顺分层砌筑。石料宜选用颜色清一,不含 锈迹,石料精雕细凿,方正,表面 修凿的纹路整齐统一,色泽一致,条石和丁石的尺寸要一致,边线要直顺,棱角要分明,缺边掉角的料 石不得使用。墙背浆砌片石部分与面层咬合砌筑避免“两层皮”,砌缝砂浆插捣密实。 (b) 砌筑砂浆按试验确定的配合比,机械拌制。 (c) 勾凹缝后,可按要求在缝内喷涂,以增强视觉效果。 (d) 砌体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按设计布置泻水孔,对个别出水点及时将水引出,并做好墙背后反滤层、 排水盲沟等。 (e) 砌体的大面要平整,缝宽要一致。条石外露面的尺寸为 60cm×30cm,丁石外露面的尺寸为 30cm ×30cm,缝宽为 2cm。 (f) 隧道洞门不允许粘贴石板材,尤其是抛光的石板材。 113 28 洞身开挖 28.1 一般要求 28.1.1 洞身开挖应根据隧道长度、断面大小、结构形式、工期要求、机械设备、地质条件等,选择适宜的 开挖方案(包括开挖顺序、爆破、施工照明、通风、排水、支护、出渣等)。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围岩自承能力, 必须采用有利于减少超挖、减少围岩扰动的开挖方法进行洞身开挖。 28.1.2 开挖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挖断面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应采用有效的测量手段控制开挖轮廓线,边沟、电缆沟及边墙基础应同 时开挖,所有开挖应按图纸标明的开挖线并加入预留沉降量后的尺寸进行施工,开挖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 求,严禁二次爆破开挖。在开挖过程中,项目部应随时测定隧道轴线位置和高程。 2) 开挖后应做好地质构造的核对,及时做好监控量测工作,地质变化处和重要地段,应有相应照片或文 字描述记载; 3) 开挖爆破作业应在上一循环喷射混凝土终凝不少于 4h 后进行。 28.1.3 隧道爆破应采用光面爆破,必要时采用预裂爆破技术;爆破作业及爆破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现行《爆 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施工中应优化钻爆设计、提高钻眼效率和爆破效果,降低工料消耗。 开挖爆破应采用合理的起爆方式、选用适当的炸药品种和型号(宜选用直径 150mm 或 200mm 的小药卷),在漏 水和涌水地段应采用非电导爆管起爆。 28.1.4 隧道双向开挖的贯通应选择在Ⅳ级以上围岩地段,双向开挖距离 25m 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统 一指挥,并采取浅眼低药量,控制爆破震动。当两开挖面间的距离为 15m 时,应改为单向开挖,一端必须停挖、 将人员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开挖侧每次爆破作业时应提前 30min 通知停挖侧,停挖侧施 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应撤至安全距离以外。单向开挖时应反打不少于 30m 且不小于洞口超前管棚长度,严禁在隧 道洞口处贯通。 28.1.5 瓦斯地层隧道施工应按《煤矿安全规程》(2009 年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28.1.6 承包人应安排好施工过程的测量,以保证隧道按设计方向和坡度施工,使开挖断面符合图纸所示尺 寸,尽量做到不欠挖和不超挖。洞内还应每隔 50m 设置一个水准点。 28.1.7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对开挖面的直接观察、围岩变形的量测结果,辅以超前地质预报,结 合岩层构造、岩性及地下水情况,提出围岩分类的修改意见,并判定坑道围岩稳定性,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28.1.8 隧道开挖过程中应设置逃生管道。 28.1.9 仰拱部位开挖应满足:挖至设计高程时,底面应圆顺,渣物应清除;做好排水设施,清除积水;隧 道底两隅与侧墙连接处应圆顺;应采取措施保证施工交通安全。 28.2 分离式隧道 28.2.1 施工程序 分离式隧道是高速公路施工中的常见隧道,常采用左右洞同时掘进或单洞贯通掘进其总体施工程序见图 28.2.1。 28.2.2 开挖方法的选定 隧道的开挖应根据隧道长度、断面大小、结构形式、工期要求、机械设备、地质条件等,选择适宜的开挖 方案,开挖方案应具有较大适应性,且必须与支护、衬砌施工相协调。应按照设计要求的开挖方式施工,如需 变换开挖方法时应有过渡措施,并按以下原则进行控制: 1) Ⅳ~V 级围岩或一般土质围岩的中小跨度隧道宜采用环形开挖留核心土法施工。 2) 三车道浅埋段的 V、Ⅵ级围岩应按中隔壁法、交叉中隔壁法或双侧壁导坑法施工。 3) 围岩较差、跨度大、浅埋、地表沉降需要控制的场合应采用中隔壁法(CD 法)或交叉中隔壁法(CRD 法) 施工。 4) 浅埋大跨度隧道及地表下沉量要求严格而围岩条件很差时应选用双侧壁导坑法施工。 5) V 级围岩和浅埋段的Ⅳ级围岩每循环进尺控制在 2 榀钢拱架长度以内。 114 图 28.2.1 分离式隧道总体施工程序框图 28.2.3 浅埋段施工 1) 浅埋段开挖应根据围岩及环境条件确定开挖方法,宜采用中隔壁法、交叉中隔壁法、双侧壁导坑法或 环形开挖留核心土法。围岩的完整性较好时,宜采用台阶法开挖,不应采用全断面法施工。 2) 浅埋隧道开挖时应严格控制地表沉陷,减小循环开挖进尺和防止塌方。 3) 开挖后应尽快进行初期支护施工; 4) 浅埋段围岩自稳能力差时,可采用地表砂浆锚杆、超前管棚、超前小导管、注浆等加固围岩稳定地层 的辅助工程措施。 5) 应增加地表沉降、拱顶下沉的量测及反馈,量测频率不宜小于深埋段的 2 倍。 6) 应采取措施控制围岩变形:爆破开挖时,应短进尺、弱爆破、早支护,减少对围岩的扰动;敷设拱脚 锚杆,提高拱脚处围岩的承载力;及时施工仰拱或临时仰拱;地质条件差或有涌水时,可采用地表预注浆结合 洞内环形固结注浆。 28.3 小净距隧道 28.3.1 施工方案 小净距隧道施工应结合中岩墙厚度、围岩条件及埋深等制订单项施工技术方案。该方案应严格贯彻设计意 图,并包括以下内容:先行洞和后行洞开挖方法;先行洞和后行洞爆破设计和爆破震动控制;先行洞和后行洞 开挖错开距离;先行洞衬砌与后行洞开挖错开距离;中岩墙保护方法;各相互影响工序的滞后时间;非小净距 隧道施工方案中的其他内容等。 28.3.2 开挖方法的选定 1) 小净距隧道开挖方法的选择,应以减小对中岩墙的扰动,控制中岩墙的围岩变形,保证开挖过程中围 岩的稳定性为原则,合理安排施工方法及施工顺序。 115 不同围岩条件、不同净距的小净距隧道按设计采用不同的开挖方法,V 级围岩应以机械开挖为主,辅以微 量的弱爆破。 28.3.3 监控量测 1) 小净距隧道监控量测应根据不同围岩级别制订量测计划。应将中夹岩稳定、地表沉降和爆破震动对相 邻洞室的影响作为监控量测的重要内容。根据施工中所得到的现场量测资料,对施工方法和工序应及时进行调 整,以确保工程安全、经济、合理。 2) 后行洞开挖时应加强对中岩墙的监控量测。 116 29 初期支护与辅助工程措施 29.1 一般要求 29.1.1 初期支护与辅助工程一般要求 1) 初期支护应配合开挖作业及时进行,确保围岩稳定及施工安全;施工作业台架应牢固可靠,并应设置 安全围栏。 2) 当掌子面自稳能力差时,应采取增加辅助工程措施或改变开挖方法等措施。 3) 软弱围岩地段施工必须坚持“早预报、预注浆、管超前、半断面、留核心、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 紧封闭、勤量测”的施工原则,初期支护紧跟掌子面。Ⅳ~Ⅵ级围岩初期支护必须保证尽早封闭成环。 4) 隧道支护宜根据现场监控量测结果,分析施工中的各种信息,及时调整支护措施和支护参数。 5) 施工中应做好地质描述、超前地质预报,根据围岩条件的变化,因地制宜,提前采取相应措施,做到 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6) 辅助工程措施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做好相应的工序设计。 (2) 必须坚持“先支护(强支护)、后开挖(短进尺、弱爆破)、快封闭、勤量测”的施工原则。 (3) 应准备所需的材料及机具,制订有关的安全施工措施。 (4) 施工中应注意观察地形和降水、地质条件和地下水的变化以及量测数据的突变等情况,预防突发 事故的发生。 (5) 做好详细的施工记录。 29.2 喷射混凝土 29.2.1 一般要求 1) 喷射混凝土不得采用干喷工艺,应采用湿喷工艺进行施工,使用普通湿喷机,鼓励采用混凝土喷射机 组进行喷射混凝土施工。液体速凝剂应采用环保无碱速凝剂。湿喷混凝土的坍落度宜控制在 80~120mm。 2) 喷射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并满足设计强度和喷射工艺的要求。 3) 隧道开挖后及时初喷,硬岩地段复喷作业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 50m,软岩地段初期支护应紧跟掌子面。 在每一开挖面应始终最少有一台可正常操作的喷浆机组,在使用前应经检查并批准。还应配备备用设备,当出 现故障时,能立即投入使用,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29.2.2 施工工艺 喷射混凝土施工工艺流程见图 29.2.1。 117 图 29.2.1 喷射混凝土施工工艺流程图 29.2.3 施工要点 1) 喷射混凝土作业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 岩面有渗水出露时,应先引排处理。当局部出水量较大时,可采用埋管、凿槽、树枝状排水盲沟 等措施,将水引导疏出后再喷射混凝土。混凝土中可根据试验结果增添外加剂以确保喷射混凝土质量。 (2) 应埋设标志或利用锚杆外露长度以控制喷射混凝土的厚度,以确保最小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3) 检查材料、机具、劳力的准备情况,检查风、水、电等管线路,并试运转,作业面具有良好的通 风和照明条件。 (4) 喷射设备应能连续均匀混料并喷射。混料设备应严格密封,以防外来物质侵入。在混合料中添加 钢纤维时,宜采用钢纤维播料机。 2) 混凝土原材料 水泥: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特种水泥,采用特种水泥时应进行现场试 验,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粗集料:应采用连续级配、坚硬耐久的碎石,最大粒径不应大于 13.2mm,其压碎值应≤16%,针片状颗 粒含量≤25%,含泥量≤2.0%。 细集料:要求采用连续级配、坚硬耐久、颗粒洁净、粒径小于 4.75mm 的河砂或机制砂,细度模数宜大于 2.5,其含泥量≤5.0%。 外加剂:应对混凝土的强度及围岩的黏结力基本无影响,对混凝土和钢材无腐蚀作用,易于保存,不污染 环境,对人体无害。外加剂使用前必须进行相应性能试验。凡喷射混凝土拟用于堵塞漏水灌浆,或要求支撑加 固尽快达到强度值,可掺加早强剂于混合料中。为使喷射混凝土在喷射后达到速凝,可掺加速凝剂于混合料中。 速凝剂:应根据水泥品种、水灰比等,根据不同掺量的混凝土试验选择掺量,使用前应做好速凝效果试验, 要求初凝不应大于 5min,终凝不应大于 l0min。应采用液体速凝剂,严禁采用粉体速凝剂。 水:应采用清洁的饮用水,pH 值不小于 4、硫酸盐含量(以 SO42—计)不超过 1%的清水(按重量计)。在喷射 混凝土的用水中,含有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应以不损害混凝土的质量为准。 外掺料:外掺料剂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加外掺料后的喷射混凝土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 喷射作业 (1) 隧道开挖后应立即对岩面喷射混凝土,以防岩体发生松弛。 (2) 喷射作业应分段、分片依次进行,喷射顺序自下而上进行,每次作业区段纵向长度不宜超过 6m。 (3) 喷射混凝土作业需紧跟开挖面时,下次爆破距喷射混凝土作业完成时间的间隔不不小于 4h。 (4) 喷射混凝土混合料应随拌随喷,回弹物不得重新用作喷射混凝土材料。 (5) 一次喷射厚度应根据设计厚度和喷射部位确定,初喷厚度不小于 40~60mm。复喷一次喷射厚度 拱顶不得大于 100mm、边墙不得大于 150mm。首层喷砼时,要着重填平补齐,将小的凹坑喷圆顺。岩 118 面有严重坑洼处采用锚杆吊模模喷砼处理。 (6) 喷射作业应以适当厚度分层进行,后一层喷射应在前一层混凝土终凝后进行。若终凝后间隔 1h 以上且初喷表面已蒙上粉尘时,受喷面应用高压风水清洗干净。 (7) 喷射混凝土作业时喷嘴应垂直岩面;喷嘴距岩面距离以 0.6m~1.2m 为宜,喷射料束与受喷面垂线 成 5º~15°夹角时最佳;喷射时,应使喷射料束螺旋形运动;喷射机工作压力应控制在 0.1—0.15MPa。 (8) 钢架与壁面之间的间隙应用混凝土充填密实;喷射混凝土应由两侧拱脚向上对称喷射,并将钢架 覆盖、保证将其背面喷射填满,粘结良好。拱脚基础喷射混凝土要密实,严禁悬空。 (9) 喷混凝土终凝 2h 后,应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 7d;隧道内环境温度低于+5℃时,不得喷水 养护。 29.3 锚杆 29.3.1 一般要求 1) 为保证拱部锚杆的施作质量,要求对拱部锚杆采用专门锚杆机进行施作,锚杆机性能必须适合硬岩条 件下的钻孔要求。侧墙及拱腰部位可采用一般气腿式凿岩机钻孔。 2) 所有锚杆都必须安装垫板,垫板应与喷射混凝土紧密接触。Ⅳ、V 级围岩系统锚杆的垫板可在复喷完 成后安装,以便于锚杆质量检测。 3) 锚杆施作位置用红漆进行标识。 4) 隧道现场监理人应准备锚杆验收专用记录本。对每次锚杆的检查验收,应详细注明锚杆施作的里程桩 号、围岩等级、锚杆施作情况、设计数量、实做数量等。每期锚杆计量必须附隧道现场监理人签认的锚杆验收 记录复印件。 5) 对中空锚杆的注浆,监理必须要有旁站记录,严禁未注浆行为。 6) 全长黏结式锚杆安设后不得敲击,其端部 3d 内不得悬挂重物。 29.3.2 施工工艺 中空注浆锚杆施工工艺流程见图 29.3.1,其他种类的锚杆施工工艺流程基本相同,可参照执行。 图 29.3.1 中空注浆锚杆施工工艺流程图 29.3.3 施工要点 1) 钻孔深度不应小于锚杆杆体有效长度,但深度超长值不应大于 100mm。 2) 钻孔宜保持直线,系统锚杆钻孔方向宜与开挖面垂直,当岩层层面或主要结构面明显时,应尽可能与 其成较大交角,但与开挖面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 20°;局部锚杆应尽可能与岩层层面或主要结构面成大角度相 交。 3) 锚杆深度要求:水泥砂浆锚杆孔深允许偏差为 4-50mm;早强药包锚杆孔深应与杆体长度配合适当。 119 4) 锚杆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1)锚杆杆体宜选用 HRB335、HRB400 钢,杆体直径 20~28mm,杆体屈服抗拉力≥150kN,强屈比≥1.2;(2)锚杆用的各种水泥砂浆强度不应低于 M20;(3)锚杆垫 板材料宜采用 Q235 钢材。 5) 安装垫板时,应确保垫板与锚杆轴线垂直,确保垫板与喷射混凝土层紧密接触。当锚杆孔的轴线与孔 口面不垂直时,可采用两种方法进行调整:一是在螺帽下安装楔形垫块;二是在垫板后用砂浆或混凝土找平。 锚杆砂浆凝固前不得加力。 6) 普通水泥砂浆锚杆 (1) 普通水泥砂浆锚杆与中空注浆锚杆施工顺序不同,施工顺序为成孔后先注浆再安装锚杆。 (2) 普通水泥砂浆锚杆宜选用螺纹钢筋作锚杆。锚杆外露端应加工 120~150mm 的标准螺纹,并采用 配套标准螺母。 (3) 砂浆配合比(质量比):水泥:砂:水宜为 1:l~1.5:(0.45~0.5),砂的粒径不宜大于 3mm。 (4) 砂浆应随拌随用,一次拌和的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已初凝的砂浆不得使用。 (5) 采用单管注浆工艺,灌浆管应插至距孔底 50~l00mm 处,开始注浆后反复将注浆管向孔底送,使 砂浆将孔内多余的水挤压出孔外,之后随水泥砂浆的注入缓慢匀速拔出。灌浆压力不宜大于 0.4Mpa。 (6) 注浆开始或中途暂停超过 30min 时,应用水润滑灌浆罐及其管路。 (7) 砂浆灌注后应及时插入锚杆杆体,锚杆杆体插到设计深度时,孔口应有砂浆流出,若孔口无砂浆 流出,则应将杆体拔出重新灌浆。全长黏结锚杆应灌浆饱满。 7) 中空注浆锚杆 (1) 对中空锚杆的注浆,监理必须要有旁站记录,严禁未注浆行为。 (2) 中空注浆锚杆施工时应保持中空通畅,并留有专门排气孔。螺母应在砂浆初凝后拧紧,并使垫板 与喷射混凝土面紧密接触。 (3) 中空注浆锚杆应有锚头、垫板、螺母、止浆塞等配件。 (4) 注浆过程中,注浆压力应保持在 0.3MPa 左右,待排气口出浆后,方可停止灌浆。 8) 水泥砂浆药包锚杆 (1) 应对药包做泡水检验,药包包装纸应采用易碎纸。 (2) 药包不应有受潮结块现象,药包宜在清水中浸泡,随用随泡。 (3) 药包应以专用工具推入钻孔内,防止中途破裂。 (4) 锚杆宜采用手送插入并转动锚杆,也可锤击安装,但不得损伤锚头螺纹。 (5) 锚杆插到设计深度时,孔口应有砂浆流出,无流出时应补灌砂浆。 (6) 砂浆的初凝不得小于 3min,终凝不得大于 30min。 (7) 应使垫块与喷射混凝土紧密接触。 29.4 钢筋网 29.4.1 钢筋网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钢筋网钢筋在使用前应调直、清除锈蚀和油渍。 29.4.2 推荐采用模具加工钢筋网。 29.4.3 应在初喷一层混凝土后再进行钢筋网的铺设。钢筋网宜随受喷面起伏铺设,并在锚杆安设后进行, 与受喷面间隙宜控制在 20~30mm 之间。 29.4.4 钢筋网应与锚杆或其他固定装置连接牢固,在喷射混凝土时不得晃动。 29.4.5 钢筋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35 倍钢筋直径,并不得小于一个网格长边尺寸。 29.5 钢架 29.5.1 钢架加工要点 1) 钢架应分节段制作,每节段长度应根据设计尺寸及开挖方法确定,不宜大于 4m。每片节段应编号, 注明安装位置。型钢钢架宜采用冷弯法制作成型。钢架节段可采用工厂化加工制作方案,亦可在现场加工制作。 现场加工的格栅钢架应按 1:1 胎模控制尺寸,所有钢筋节点必须采用焊接,焊接长度应不小于 40mm,对称 焊。 2) 拱架接头钢板厚度及螺栓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接头钢板螺栓孔必须采用机械钻孔,孔口采用砂轮 机清除毛刺和钢渣,要求每榀之间可以互换,严禁采用气割冲孔。 3) 钢架加工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形状应与开挖断面相适应。 4) 不同规格的首榀钢架加工完成后,应放在平地上试拼,周边拼装允许偏差为 4-30mm,平面翘曲应小 120 于 20mm。当各部尺寸满足设计要求时,方可批量生产。 5) 工字钢钢架的连接方式:工字钢通过 A3 连接钢板和 4 个 M20 螺栓进行连接。 6) 钢格栅钢架的连接方式:采用 A3 角钢通过 4 个 M20 螺拴进行连接,同时钢格栅之间用符合设计要求 的纵向连接筋焊接牢固。 29.5.2 钢架安装施工工艺 钢架安装施工工艺流程见图 29.5.1。 图 29.5.1 钢架安装施工工艺流程框图 29.5.3 钢架安装施工要点 1) 钢架安装前应检查开挖断面轮廓、中线及高程。 2) 钢架安装应确保两侧拱脚必须放在牢固的基础上。安装前应将底脚处的虚渣及其他杂物彻底清除干 净;脚底超挖、拱脚标高不足时,应用喷射混凝土填充;拱脚高度应低于上半断面底线 15~20cm,当拱脚处围 岩承载力不够时,应向围岩方向加设钢垫板、垫梁或浇注强度不低于 C20 的混凝土以加大拱脚接触面积。 3) 钢架应分节段安装,节段与节段之间应按设计要求连接。连接钢板平面应与钢架轴线垂直。 4) 相邻两榀钢架之间必须用纵向钢筋连接,连接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8mm,连接钢筋间距不应大于 1.0m。 5) 钢架立起后,根据中线、水平将其校正到正确位置,然后用定位筋固定,并用纵向连接筋将其和相邻 钢架连接牢靠。钢架安装时应垂直于隧道中线,竖向不倾斜、平面不错位,不扭曲。上、下、左、右允许偏差 ±50mm,钢架倾斜度应小于 2°。 6) 钢架在初喷砼后安装,应尽可能与围岩或初喷面密贴,有间隙时应采用混凝土垫块楔紧,严禁采用片 石回填。 7) 钢架应严格按设计架设,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拱架安装位置采用红油漆进行标注,并编写号码。 8) 下导坑开挖时,预留洞室的位置也要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护,只有在施工二衬时方可拆除,以确保安全。 9) 钢架安装就位后,钢架与围岩之间的间隙应用喷射混凝土充填密实,并使钢架与喷射混凝土形成整体。 喷射混凝土应由两侧拱脚向上对称喷射,并将钢架覆盖,临空一侧的喷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不小于 20mm。 10) 钢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破裂、倾斜、弯扭、变形以及接头松脱填塞漏空等异状,必须立即加固。 11) 钢架的抽换、拆除,应本着“先顶后拆”的原则进行,防止围岩松动坍塌。 29.6 初期支护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29.7 超前锚杆支护 29.7.1 施工工艺 超前锚杆施工工艺流程见图 29.7.1。 121 图 29.7.1 超前锚杆施工工艺流程框图 29.7.2 施工要点 1) 测量开挖面中线、标高,画出开挖轮廓线,并点出锚杆孔位,孔位允许偏差为±20mm。 2) 钻孔台车或凿岩机就位,对正孔位钻孔,达到设计要求后,用吹管、掏勺将孔内碎渣和水排出。 3) 超前锚杆安装 4) 注浆或填塞锚固药卷:将早强锚固剂药卷放在水中,泡至软而不散时取出,再人工持炮棍将药卷塞满 至孔深 l/3~l/2 处。注浆施工按本指南第 5.3 条执行。安装锚杆:用人工持铁锤将锚杆打入,以锚杆达孔底且 孔口有浆液流出为止。 5) 将锚杆的尾部和系统锚杆的环向钢筋或钢架焊连,以增强共同支护作用。 6) 超前锚杆搭接长度应大于 lm,锚杆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小于设计长度。 7) 超前锚杆宜和钢架支撑配合使用,外插角宜为 5º~20°。锚杆长度宜为 3~5m,并应大于循环进尺的 2 倍。锚杆沿开挖轮廓线周边均匀布置,尾端与钢架焊接牢固,锚杆入孔长度符合要求。 8) 当超前锚杆和钢架配合使用时,宜先安装钢架,再穿过钢架腹部钻孔、安装锚杆,以利于钢架顺利安 装。 29.8 超前小导管预注浆支护 29.8.1 施工工艺 超前小导管预注浆施工工艺流程见图 29.8.1。 29.8.2 施工要点 1) 超前小导管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和加工,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纵向搭接长度应不小于 1.0m。和 钢架联合支护时,应从钢架腹部穿过,尾端与钢架焊接。超前小导管沿隧道纵向开挖轮廓线向外以 10°~30° 的外插角钻孔,将小导管打入地层。亦可在开挖面上钻孔将小导管打入地层,小导管环向间距宜为 200—500mm。 2) 钻孔、安装小导管后,管口用麻丝和锚固剂封堵钢管与孔壁间空隙,管口安装封头和孔口阀,并能承 受规定的最大注浆压力和水压。 3) 注浆前,应对开挖面及 5m 范围内的坑道喷射厚为 50~l00mm 混凝土或用模筑混凝土封闭,以防止注 浆作业时,发生孔口跑浆现象。 122 图 29.8.1 超前小导管预注浆施工工艺流程框图 4) 注浆压力应为 0.5~1.0MPa,注浆按由下至上的顺序施工,浆液先稀后浓、注浆量先大后小。 5) 结束标准:以终压控制为主,注浆量较核。当注浆压力为 0.7Mpa—1.0Mpa,持续 15min 即可终止。 6) 注浆后至开挖的时间间隔,应视浆液种类决定。当采用单液水泥浆时,开挖时间为注浆后 8h,采用水 泥一水玻璃浆液时为 4 h 左右。开挖时应保留 1.5~2.0m 的止浆墙,防止下一次注浆时孔口跑浆。 7) 对小导管注浆要有旁站记录,记录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施作里程范围、小导管根数、长度、最大 单根注浆量、最小单根注浆量、总注浆量、注浆控制压力。(注浆量以使用水泥袋数或公斤为单位)。同时对小 导管、管棚的安装和注浆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严禁未注浆行为。 29.9 超前管棚支护 29.9.1 施工工艺 超前管棚施工工艺流程见图 29.9.1。 图 29.9.1 超前管棚施工工艺流程图 29.9.2 施工要点 123 1) 超前管棚支护的长度和钢管外径应满足设计要求。纵向搭接长度应不小于 3m。在钢架上沿隧道开挖 轮廓线纵向钻设管棚孔,其外插角以不侵入隧道开挖轮廓线越小越好。孔深不宜小于 10m,孔径比管棚钢管直 径大 20~30mm,钻孔顺序由高孔位向低孔位进行。 2) 管棚钢管外径宜为Φ(70~180)mm,单根长度宜为 4~6m。接长管棚钢管时,接头应采用厚壁管箍,上 满丝扣,丝扣长度不应小于 150mm。接头应在隧道横断面上错开。钢花管上按设计要求钻孔。 3) 管棚定位:以套拱内预埋的孔口管定向、定位,严格控制其上抬量和角度。 4) 钻孔施工采用管棚钻机,利用套管跟进的方法钻进、长管安装一次完成。为保证长管棚施工质量,在 拱脚部位,选 2 个孔作为试验孔,找出地层特点,并进行注浆和砂浆充填试验。 5) 安装钢管时,先打有孔钢花管,注浆后再打无孔钢管。每钻完一孔便顶进一根钢管。 6) 为确保注浆质量,在钢花管安装后,管口用麻丝和锚固剂封堵钢管与孔壁间空隙,钢管自身利用孔口 安装的封头将密封圈压紧,压浆管口上安装三通接头。 7) 用双液注浆泵按先下后上,先单液浆、再双液浆,先稀后浓的原则注浆。注浆量由压力控制,初压 0.5~1.0Mpa,终压为 2.0MPa。达到结束标准后,停止注浆。 8) 注浆后,扫排管内胶凝浆液,用水泥砂浆紧密充填,增强管棚的刚度和强度;对于非压浆孔,直接充 填即可。 29.10 超前预注浆 29.10.1 施工工艺 超前预注浆施工工艺流程见图 29.10.1。 图 29.10.1 超前预注浆施工工艺流程框图 29.10.2 注浆材料 1) 注浆材料及浆液配合比运营根据地质条件、注浆目的、注浆工艺等因素确定。 2) 一般情况下注浆材料应选用水泥系浆材,不宜采用化学浆材,水泥一般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3) 在细小裂隙岩层、断层泥、砂层中,可采用超细水泥类浆液或渗透性好、无毒及遇水膨胀的化学类浆 液。 4) 在富水和动水条件下,可采用普通水泥—水玻璃双液浆。 5) 采用水泥浆液时,水灰比可采用 0.5:l~1:1。采用水泥—水玻璃浆液,应根据胶凝时间配制。一般水 泥浆液的水灰比为 0.5:l~1:1,水玻璃浓度为 25~40 波美度,水泥浆与水玻璃的体积比宜为 l:l~1:0.30 注浆 过程中应根据浆液扩散情况、注浆量、注浆压力等参数调整注浆材料和配合比。 29.10.3 施工要点 1) 超前预注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注浆段的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注浆管的布置角度及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注浆孔的布置角度及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24 (4) 注浆管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相应规格的钢管加工或袖阀管。 (5) 注浆压力应根据岩性、施工条件等因素在现场试验确定。 (6) 注浆方式可选用前进式、后退式或全孔式,注浆顺序宜为先内圈孔、后外圈孔,先无水孔、后有 水孔,从拱顶顺序向下进行。 当钻孔遇到较大涌水时,应暂停钻孔,待压浆后钻孔,重复钻孔、注浆,这种注浆方式称为前进式注浆。 当钻孔中涌水量较小时,则钻孔可直接钻到设计深度,然后从孔底向孔口分段注浆,这种注浆方式称为后 退式注浆。 当钻孔直到孔底,然后一次注浆完毕,这种注浆方式称为全孔式注浆。 2) 钻孔施工 8~15m 的浅孔可采用钻孔台车或重型风钻钻孔,当孔深超过 15m 时,则应采用地质钻机钻孔。 3) 注浆作业: 注浆机具设备应性能良好,满足使用要求。 (1) 注浆前应进行压水或压入稀浆试验,判断地层的吸浆和扩散情况,确定浆液种类、浓度和注浆压 力,发现与设计不符时,应立即调整。 (2) 在涌水量大、压力高的地段钻孔时,应先设置带闸阀的孔口管;当出现大量涌水时,拔出钻具、 关闭孔口管上的闸阀,做好准备后进行注浆;当掌子面围岩破碎时,应先设置止浆墙和孔口管。孔口管 埋入止浆墙深度应根据最大注浆压力而定;孔口管应为无缝钢管,直径不宜小于 90mm。 (3) 安装注浆管时,应在注浆管孔口处用胶泥和麻丝缠绕,使之与钻孔孔壁充分挤压塞紧,实现注浆 管的止浆与固定。胶泥凝固到有足够强度后方可进行注浆。 (4) 分段注浆时,应设置止浆塞,止浆塞应能承受注浆终压的要求。 (5) 注浆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施工记录应包括孔位、孔径、孔深、浆液配合比、注浆压力、注浆 量、跑浆、串浆等情况的说明。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 浆液的浓度、胶凝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任意变更。 4) 注浆结束条件 (1) 单孔结束条件:注浆压力达到设计终压并稳定 10min,且进浆速度小于开始进浆速度的 l/4,或注 浆量不小于设计注浆量的 80%。 (2) 全段结束条件:所有注浆孔均已符合单孔结束条件,无漏注情况。 5) 注浆后必须对注浆效果进行检查,如未达到要求,应进行补孔注浆。 注浆效果的检查方法通常有三种: (1) 分析法:分析注浆过程,查看每个孔的注浆压力、注浆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注浆过程中漏浆、 跑浆是否严重,从而以浆液注入量估算注浆扩散半径,分析是否与设计相符。 (2) 检查孔法:用地质钻机按设计孔位和角度钻检查孔提取岩芯进行鉴定,同时测定检查孔的吸水量 (即钻机漏水量),单孔时应小于 1L/(min·m);全段应小于 20L/(min·m)。 (3) 物探无损检测法:用地质雷达、声波探测仪等物探仪器对注浆前后岩体声速、波速、振幅及衰减 系数等进行无损探测来判断注浆效果。 29.11 地表砂浆锚杆 地表砂浆锚杆是对地层预加固的一种方法,它适用于浅埋、洞口地段和某些偏压地段。施工工艺及施工要 点参照本章第 29.3 节锚杆执行。 施工时注意: 1) 锚杆宜垂直地表设置,根据地形及岩层层面具体情况也可倾斜设置。 2) 锚杆长度可根据隧道覆盖层厚度和实际施工能力确定。 3) 为使预加固有较好的效果,锚固砂浆在达到设计强度的 70%以上时,才能进行下方隧道的开挖。 29.12 地表注浆 地表注浆是对于隧道埋深小于 50m,围岩稳定性较差,开挖过程中可能引起塌方的不良地质地段,通过从 地面向下钻孔注浆,对围岩、地层进行预先加固。其施工工艺及施工要点参照本章第 29.10 节超前预注浆执行。 施工时还需注意: 1) 注浆钢管宜垂直地表面或坡面设置。 2) 考虑到加固带的厚度,钢管宜呈梅花形深浅不同错落布置。 125 3) 根据注浆设计、注浆工艺、地表特点及地质条件等进行各种材料、设备和浆液配合比的选择和调整。 4) 合理的进行注浆施工组织,制定严格的现场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预案,防止注浆施工破坏和污染环境。 29.13 处理涌水措施 29.13.1 处理涌水的原则 隧道涌水处理应符合“预防为主、疏堵结合、注重保护环境”的原则。涌水处理措施主要包括:超前围岩 预注浆堵水、开挖后补注浆堵水、超前钻孔排水、坑道排水、井点降水等。下面介绍常用的集中处理涌水措施。 29.13.2 超前钻孔排水 1) 超前钻孔排水或坑道排水一般用于开挖面前方有高压地下水或有充分补给源的涌水,且排放地下水不 会影响围岩稳定及隧道周围环境条件。 2) 超前钻孔排水和坑道排水是防止承压水突然袭击的措施。为了达到较好的效果,地质和水文地质进行 详细调查分析,判明地下水流方向,估计可能发生的涌水量,然后布置钻孔位置、方向、数目和每次钻进深度。 应备足抽水设备,在钻口预先埋管设阀,控制排水量,以防承压水冲击人身及机械设备、以及淹没坑道等意外 险情发生。必要时施工人员撤出危险区。 3) 应保证钻孔排出的水迅速排至洞外。 4) 应使用轻型探水钻机或凿岩机钻孔。 5) 钻孔孔位(孔底)应在水流上方。 6) 超前钻孔深度不宜小于 10m,一般宜在 20~50m 之间,且满足孔底超前开挖面 l~2 倍循环进尺。 7) 超前钻孔排水一般是根据钻孔长度进行分类,其分类标准及施工工法的基本特征如表 29.13.1。 表 29.13.1 超前钻孔排水分类标准及施工工法特征 分类 标准 施工 位置 施工 机械 工法 工法特征 长度大于 500m 从断面 外 旋转式 55KW 级 双重管方式, 有岩芯 能偶确实的获得长距离的钻在固结的围岩中能够取岩芯 长度约 300m 左右 从断面 外 旋转式 30~55KW 级 双重管方式, 有岩芯 是排水对策的主流,通常设叉作业区间,反复进行钻孔进速度快; 与普通方法比较速度快,有可能取岩芯 长度 30~60m 从掌子 面中心 旋转式 30KW 级 无岩芯方式, 无岩芯 作业停止时可以钻孔,多与长度约 300m 左右的钻孔同时实施 长度 10~30m 从掌子 面中心 冲击式 无岩芯方式, 无岩芯 采用风钻钻孔,视围岩状况,不能确保按计划钻孔 长度 3m 左右 从掌子 面中心 冲击式 无岩芯方式, 无岩芯 采用风钻钻孔 29.13.3 井点降水 1) 当降水深度为 3~6m 时,可采用井点降水;深度小于 5m 时,可采用单排井点。 2) 井点降水的方法、设备应满足降水要求,并编制降水施工方案。 滤水管应深入含水层,各滤水管的 高程应相同。 3) 降水后水位线应低于隧底开挖线 0.5~1.0m。 4) 降水过程中应设水位观测井,及时测定动水位。调整降水参数,保证降水效果。 5) 重视降水影响范围内地表环境的保护,建立监控量测体系,制定回灌措施,防止地表超限下沉。 126 30 仰拱与铺底 30.1 一般要求 30.1.1 隧道设有仰拱时,应及时安排施工,使支护结构早闭合,改善围岩受力状况、控制围岩变形、保障 施工安全。 30.1.2 仰拱顶上的填充层及铺底应在拱墙混凝土及二衬施工前完成,宜保持超前 3 倍以上衬砌循环作业长 度,以利于衬砌台车模筑混凝土施工,铺底与掌子面距离不超过 60m。 30.1.3 仰拱宜整断面一次成型,不宜左右半幅分次浇筑。铺底混凝土可半幅浇筑,但接缝应平顺做好防水 处理。 30.1.4 仰拱开挖应严格按已批审开挖方案进行,并结合拱墙施工抓紧进行仰拱初期支护和仰拱模筑混凝土 施工,实现支护结构早闭合。 30.1.5 Ⅱ、Ⅲ级围岩地段铺底应全断面一次开挖成型,铺底混凝土应及时进行浇注,以改善洞内交通状况 和施工环境。 30.1.6 仰拱、铺底施工时,应按图纸要求预埋路面下横向盲沟、拱脚纵、横向排水管等排水设施,并注意 设置与二衬贯通的变形缝。 30.1.7 近洞口段仰拱应尽快封闭成环。 30.1.8 仰拱、铺底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洞内临时交通通畅。可采用搭过梁或栈桥施工方案,设临时 车辆通行平台保证不中断运输。 30.1.9 隧道底部(包括仰拱),超挖在允许范围内应采用与衬砌相同强度等级混凝土浇筑;超挖大于规定时, 应按设计要求回填,不得用洞渣随意回填,严禁片石侵入衬砌断面(或仰拱断面)。 30.1.10 铺底混凝土厚度和强度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避免在车辆反复行驶后损坏。 30.2 施工工序 仰拱和铺底的施工工艺流程分别见图 6.2-1、图 6.2-2。 图 6.2-1 仰拱施工工艺流程框图 图 6.2-2 铺底施工工艺流程框图 30.3 施工要点 30.3.1 开挖 1) 仰拱土层开挖应以人工配合机械开挖为主。 2) 隧道底两隅与侧墙联接处应平顺开挖,避免引起应力集中。边墙钢架底部杂物应清干净,保证与仰拱 钢架连接良好。 3) 仰拱开挖当遇变形较大的膨胀性围岩时,底面与两隅应预先打入锚杆或采取其他加固措施后,再行开 挖。 4) 软岩地段特别处于洞口部位或洞内断层破碎带的隧道仰拱开挖必须严格按批审方案进行施工,宜跳格 进行开挖,须严防一次开挖范围大,造成隧道侧墙部位收敛变形过大,影响施工安全。 30.3.2 初期支护 1) 仰拱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仰拱初期支护施工。先施作混凝土垫层,再打锚杆、安装仰拱钢架,然 127 后安装仰拱二次衬砌钢筋、模板、一次浇筑仰拱混凝土。 2) 初期支护混凝土强度、厚度、钢架加工安装质量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 当仰拱底无初期支护层时,宜先施作混凝土垫层,形成良好的作业面,以利于进行仰拱钢筋安装、立 模等作业。 4) 仰拱钢支撑的数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与边墙拱架的牛腿要进行认真焊接,确保焊接质量。 30.3.3 二衬钢筋 1) 仰拱钢筋的制作及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仰拱两侧二衬边墙部位的预埋钢筋伸出长度应满足和 二衬环向钢筋焊连要求,且将接头错开,使同一截面的钢筋接头数头数不大于 50%。 2) 仰拱二衬钢筋的绑扎必须要保证双层钢筋的层距和每层钢筋的间距符合要求,层距的定位一般通过焊 接定位钢筋来确定。 3) 仰拱二衬两侧边墙部位的预埋钢筋的弯曲弧度应与隧道断面设计的弧度相符,伸出长度应满足和二衬 环向钢筋焊接的要求(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同时钢筋间距应均匀并满足设计要求。 30.3.4 混凝土施工 1) 仰拱混凝土应超前拱墙混凝土施工,仰拱和铺底施工前应清除积水、杂物、虚渣等。 2) 仰拱、仰拱上的填充层及铺底混凝土施工应混凝土配比准确,必须使用模板、机械捣固密实。仰拱混 凝土可采用泵送浇注,应使用拱架模板保证成型尺寸符合设计要求。仰拱和填充层一次立模施工时,应先按设 计完成仰拱砼施工,适当间歇后,再改变砼配比,进行填充层砼施工。 仰拱和铺底的施工缝和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水处理,应按照本指南第 7 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仰拱超挖在允许范围内时,应采用与衬砌相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进行浇;超挖大于规定时,应按设计及规 范要求进行回填,不得用洞渣随意回填,严禁片石侵入仰拱断面。 3) 仰拱填充采用片石混凝土时,片石应距模板 50mm 以上,片石间距应大于粗集料的最大粒径,并应分 层摆放,捣固密实。 4) 仰拱以上的混凝土或片石混凝土应在仰拱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 70%后施工。 5) 仰拱和铺底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100%后方可允许车辆通行 128 31 防水与排水 31.1 一般要求 31.1.1 隧道施工防排水设施应与营运防排水工程相结合;应按设计做好防水混凝土、防水隔离层、施工缝、 变形缝、诱导缝防水,盲沟、排水管(沟)排水通畅;防排水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并有 出厂合格证明,不得使用有毒、污染环境的材料;隧道防排水不得污染环境,隧道排水不得直接排入饮用水源。 31.1.2 隧道施工防排水应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施工,保证隧 道结构物和运营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并对地表水、地下水妥善处理,行成一个完整通畅的防排水系统。 31.1.3 隧道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制定防排水方案。施工中应按现场施工方法、机具设备 等情况,选择不妨碍施工的防排水措施。 31.1.4 洞内出现的地下水,经化验确认对衬砌结构有侵蚀性时,应按图纸要求针对不同侵蚀类型采取相应 的抗侵蚀措施。 31.1.5 要加强衬砌背后的防排水设施,强调结构自身防水,对可能的疑点进行封堵及引排。衬砌背后防排 水设施施工应根据隧道的渗水部位和开挖情况适当选择排水设施位置,并配合衬砌进行施工;隧道侧沟、横向 盲沟等排水设施亦应配合衬砌等进行施工。如图纸无特殊要求,衬砌背后之流水均应排入隧道内侧排水沟。若 有压浆时,不得将排水设施堵塞。 31.1.6 防水层应在初期支护基本稳定时施工。软岩地段衬砌和开挖距离近时,须做好防水板的保护工作; 硬岩地段应组织开挖、铺防水层、二衬平行作业,以加快施工进度。 31.1.7 停车带、洞室与正洞连接处的防排水工程应与正洞同时完成,其搭接处应平顺,不得有破损和折皱。 31.1.8 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开挖和衬砌作业不得损坏防水层,当发现层面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防水层在 下一阶段施工前的连接部分,应采取措施保护。 31.2 施工工序 隧道防排水包括结构防排水和施工防排水。结构防水及排水施工工艺见流程见图 31.2.1,施工防排水施工 工艺流程见图 31.2.2。 图 31.2.1 结构防水与排水施工工序图 图 31.2.2 施工防水与排水施工工序图 31.3 施工防、排水 31.3.1 地表防、排水 129 1) 隧道洞口及辅助坑洞(井)口应及时做好排水系统,完善防排水措施。 2) 隧道进洞前应做好洞顶、洞口、辅助坑道口的地面排水系统,防止地表水的下渗和冲刷。对于覆盖层 较薄和渗透性强的地层,地表水应及早处理。处理地表水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洞口附近和浅埋隧道洞顶不得积水; (2) 黄土陷穴和岩溶孔洞等特殊地质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3) 洞顶上方如有沟谷通过且沟谷底部岩层裂缝较多,地表水渗漏对隧道施工有较大影响时,应及时 用浆砌片石铺砌沟底,或用水泥砂浆勾缝、抹面; (4) 洞顶附近有井、泉、池沼、水田等时,应妥善处理,不宜将水源截断、堵死; (5) 洞顶已有排水沟槽应予整治,确保水流通畅,必要时应进行铺砌; (6) 洞顶设有高压水池时,水池位置宜远离隧道轴线,水池应有防渗措施,对水池溢水应有疏导设施; (7) 隧道地表沟谷(槽)、坑洼、钻孔、探坑等,宜采用疏导、勾补、铺砌和填平等措施,废弃的坑洞、 钻孔等应填实密闭,防止地表水下渗。 3) 边坡、仰坡坡顶的截水沟应结合永久排水系统在洞口开挖前修建,其出水口应防止顺坡面漫流,洞顶 截水沟应与路基边沟顺接组成排水系统,应防止水流冲刷弃渣危害农田和水利设施。 4) 洞外路堑向隧道内为下坡时,路基边沟应做成反坡,向路堑外排水。必要时还应在洞口外适当位置设 横向截水沟。应做好防止洞口仰坡范围内地表水下渗和冲刷的防护措施。 31.3.2 洞内顺坡排水 洞内顺坡排水一般采用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断面应满足隧道中渗漏水和施工废水的需要,并经常清理 排水设施,防止淤塞,确保水路畅通。水沟位置应远离边墙,宜距边墙基脚不小于 1.5m。 在膨胀岩、土质地层、围岩松软地段等特殊或不良地质地段隧道中,排水不宜直接接触围岩,宜根据需要 对排水沟进行铺砌或用管槽代替,排水沟中不得有积水。 台阶法施工时,上台阶应在下台阶开挖前架槽(管)将水引排至下台阶排水沟内,横向分幅开挖时应挖横向 排水沟将水引至未开挖一侧,严禁漫流浸泡下台阶基坑。 31.3.3 洞内反坡排水 对于反坡排水的隧道,可根据距离、坡度、水量和设备等因素布置排水管道,或一次或分段接力将水排出 洞外。接力排水时应在掌子面设置临时集水坑,并每隔 200m 设置集水坑,通过水泵逐级抽排至洞口。 抽水机功率应大于排水所需功率的 20%,并应有备用抽水机;做好停电时的应急排水准备工作;集水坑容 积应按实际排水量确定,其设置的位置不得影响洞内运输和安全。 31.3.4 洞内水量较大时的处理措施 1) 洞内有大面积渗漏水和股水时,宜集中汇流引排。 可采用钻孔集中汇流引排,并将钻孔位置、数量、孔径、深度、方向和渗水量等做详细记录,在确定衬砌 拱墙背后排水设施时应考虑上述因素。 在地下水发育的易溶性岩层中施工,为防止水囊、暗河及高压涌水的突然出现,开挖工作面上应布设超前 钻孔,并制订防止涌水的安全措施。 明挖基坑和隧道洞口处,应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开挖线 0.5m 以下,必要时采取降水措施。如洞内涌 水或地下水位较高时,可采用井点降水法和深井降水法处理。超前钻孔排水及井点降水施工按本相关章节和有 关规范执行。 2) 承压水的排放 当预计开挖工作面前方有承压水,而且排放不会影响围岩稳定,或进行注浆前排水降压,可采用超前钻孔 或辅助坑道排水。 超前钻孔及辅助坑道应保持 10~20m 的超前距离,最短亦应超前 l—2 倍掘进循环长度。 3) 地下水的处理 地下水不大时可引入临时排水沟内排出。 地下水较丰富,无法排出或排水费用昂贵,以及不允许排水的情况下,经技术、经济比选,可采用注浆堵 水措施。根据隧道埋深,或采用地面注浆,或开挖工作面注浆。 4) 高压涌水的处理 隧道施工中遇有高压涌水危及施工安全时,宜先采用排水的方法降低地下水的压力,然后用注浆法进行封 堵。 封堵涌水注浆应先在周围注浆,切断水源,然后顶水注浆,将涌水堵住。 31.3.5 其他情况下的施工防排水措施 130 1) 隧道施工有平行导坑或横洞时,应充分利用辅助导坑排水,降低正洞水位,使正洞水流通过辅助道坑 引出洞外。必要时设置永久排水沟,使坑道封闭后能保持水流畅通。 2) 隧道通过不透水和透水性强的互层时,应根据设计文件和调查资料提供的情况,在可能进入滞水带前 20~30m,用深孔钻机钻孔穿入透水层,以利预探和排水。当涌水量很大,用钻孔不能满足排水需要时,应在 衬砌完成地段或围岩坚硬稳定地段开挖迂回侧洞,排除滞水带内储水。泄水洞施工前,应参照设计文件提供的 水文资料和涌水处理措施确定施工方法。 3) 松散破碎含水地层中,洞内工作面可采用人工降水法;浅埋隧道可采用地表深井降水法减小水压,降 低地下水位。当含水量大且地段超长时,可采用超前预注浆堵水。围岩注浆堵水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 件,通过试验做出设计,再进行压浆。在施工过程中应修正各项注浆参数,改进工艺操作,提高堵水效果 31.3.6 防涌(突)水(泥)安全措施 隧道施工前应制订涌(突)水(泥)的安全措施。 制定防涌(突)水的安全措施时,应在开挖面布置超前钻孔,预防水囊、暗河、高压涌水等的危害。应对工 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作详细的调查分析,先判明地下水流方向,再确定钻孔位置、方向、数目和钻孔深度,并应 采取下列措施: 1) 非施工人员必须撤出危险区; 2) 应及时测算水量、水压、流速、含泥量等,备足配套的抽水设备: 3) 在钻孔前预先埋管设阀,控制排水量,防止承压水冲击及淹没坑道等意外险情发生。 4) 水平钻孔钻到预期的深度尚未出水时,可会同设计单位进一步进行地质和水文的勘测工作,重新判定 地下水情况。 31.4 结构防、排水 31.4.1 防、排水结构原材料 1) 防排水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并有出场合格证明,不得使用有毒、污染环境的 材料。 2) 防排水外购材料质量要求 (1) 为确保隧道营运期间有良好的防水效果,所有在建高速公路隧道防水卷材不得使用复合片,要求 采用均质片+无纺土工布的防水层结构形式或者直接采用点粘片。 (2) 均质片、点粘片的母材厚度(不含无纺土工布)不低于 l.2mm;无纺土工布规格不低于 300g/m³。 (3) 对第一次进场的防水卷材,厂家必须提供合格的型式检验证书。采用均质片或点粘片的防水板性 能必须符合 GBl8173.1—2006 标准,无纺土工布性能必须符合 GB/T17638—1998 标准。 (4) 防水板宜选用高分子材料,一般幅宽为 2~4m,耐刺穿性好、柔性好、耐久性好。 (5) 由于隧道存在基面凹凸不平的特殊性,对隧道防水卷材的指标要求高于其它工程,各项目业主在 选材时应优先选择物理性能指标高的防水卷材。应具有耐老化、耐细菌腐蚀、有足够强度及延伸率、易 操作、易焊接且焊接时无毒气的特点。 (6) 防水板、土工布、止水带、塑料排水盲沟、PVC 排水管等特殊材料应由项目业主统一现场抽检, 执行“盲样”送检的制度。送检的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规格尺寸、外观质量、常温拉伸强度、常温扯 断伸长率、撕裂强度、低温弯折、不透水性能。 31.4.2 衬砌背后防、排水设施施工要点 1) 衬砌背后防排水设施施施工总要求 衬砌背后防排水设施有纵、横、环向盲管、中心排水管(沟)等;应配合衬砌进行施工,施工时既要防止因 漏水而造成浆液流失,还要注意灌筑混凝土或压浆时,浆液不得浸入沟管内,确保预埋的透水盲沟不被堵塞; 并注意排水孔道的连接,以形成一个有机、通畅的排水系统。 衬砌背后防排水设施施工应注意: (1) 排水盲管的材质、直径、透水孔的规格、间距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环向排水盲管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在地下水较大的地段应适当加密; (3) 环向排水盲管应紧贴支护表面或渗水岩壁安设,排水盲管布置应圆顺,不得起伏小干。 (4) 排水管系统应按设计连通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管路连接宜采用变径三通方式,连接牢固、畅通, 安装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5) 中心排水管(沟)直径符合设计要求。中心排水管(沟)基础的总体坡度、段落坡度、单管坡度应协 调一致,并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高低起伏。 131 2) 衬砌背后防排水设施施工要点 (1) 环向盲沟:严格按照设计间距设置洞内环向盲沟,环向盲沟的底部要插入“三通接头”并与拱脚 纵向排水管相连。 (2) 拱脚纵、横向排水管:纵向排水管与三通接头连接后,要用土工布进行包裹。 (3) 用防水板将纵向排水管进行反包,并在防水板上剪一圆孔,将三通接头的出水口穿过该孔。要做 好纵向排水管的标高控制,确保排水通畅。 (4) 将横向排水管与三通接头的出水口相连,横向排水管的出水口直通隧道排水边沟。 (5) 拱脚的横向排水沟要能够及时有效地将二衬背后的水排入边沟,施工过程要经常检查,以确保整 个排水系统的通畅。。 (6) 隧道排水边沟:排水边沟的几何尺寸和沟底纵坡要严格按设计施工,以使洞内水顺利排出。 (7) 中心排水管(沟)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路埋设好后,应进行通水试验,发现积水、漏水应及时 处理。 31.4.3 防水板铺设施工要点 1) 防水板的拼焊及铺挂采用热合焊接吊环铺挂工艺;其施工工艺流程图见图 31.4.1。 图 31.4.1 防水板施工工艺流程框图 2) 施工要点 (1) 防水板铺设应超前二次衬砌施工 l~2 个衬砌段,并应与开挖掌子面保持一定距离、在爆破的安全 距离以外,其铺设应采用专用台架,铺设前进行精确放样,画出标准线后试铺,确定防水板每环的尺寸, 并尽量减少接头。防水板应采用木螺钉或无钉铺设,并留有余量,表面应保证圆顺。 (2) 基面处理 防水板施工前,应复核中线位置和高程,检查断面尺寸,保证衬砌施工后的衬砌厚度和净空满足规范和设 计要求。 防水板铺挂前应进行的基面检查及处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初期支护表面应平整,无空鼓、裂缝、松酥,对于初支表面外露的锚杆头、钢筋网头等坚硬物 应采用电焊或氧焊将齐根切除,并用 1:2 水泥砂浆抹平,以防止顶破排水板; (b) 对局部凹凸部分,应修凿、喷补,使其表面平顺,对超挖较大的部位必须挂网喷锚; (c) 基面明水应提前设盲管引排,对于洞顶的大面积渗水,可用防水板配合盲管集中引排到临时排 水边沟; (d) 初期支护表面平整度应满足拱脚 D/L≤1/6,拱顶 D/L≤l/8(D 为初期支护表面相邻两凸面间的距 离,L 为该两凸之间凹进去的深度)。 (3) 防水板的挂前拼焊 在洞外据拟铺挂面积的大小将 2~3 幅幅面较窄的成卷防水板下料,然后将其平铺在地面上拼焊成便于运 输、铺挂的大幅面防水板,减少洞内作业的焊缝数量,以提高焊接质量。防水板应减少接头。 防水板拼接采用热合机双焊缝焊接,要求搭接宽度不小于 l00mm,控制好热合机的温度和速度,保证焊缝 质量。焊缝应严密,单条焊缝的有效焊接宽度不应小于 12.5mm。焊接前待焊接头板面应擦净,并应应根据材 质通过试验确定焊接温度和速度。焊接时应避免漏焊、虚焊、烤焦或焊穿。 沿隧道纵向一次铺挂长度宜比本次二次衬砌施工长度多 10m 左右,以使与下一循环的防水层相接;同时可 132 使防水层接缝与衬砌混凝土接缝错开 10m 左右,有利于防止混凝土施工缝渗漏水。 (4) 铺挂防水板 为保证防水板铺挂质量,应先进行试铺定位。 固定点间距的控制:尺量检查,固定点间距拱部 0.5~0.7m,侧墙 1.0~1.2m,在凹凸处应适当增加固定点, 布置均匀。 松弛率:防水板吊环间距需根据其铺挂松弛率要求来确定,环向松弛率经验值一般取 10%,纵向松弛率一 般取 6%。根据初期支护表面平整程度适当调整,以保证灌筑混凝土时板面与喷混凝土面能密贴。 防水板洞内铺挂宜由下至上、环状铺设,将预先焊接在防水板上的吊环用木螺钉固定在膨胀管上固定。 防水板铺设应超前二衬施工 1~2 个衬砌段,形成铺挂段一》检验段一》二衬施工段,流水作业。 (5) 铺后续接 防水板的“铺后续接”是指前后两幅大幅面防水板之间的连接,应先用热合焊机焊接环向接缝。施工应将 待焊的两块板面接头擦净、对齐,保证搭接长度,严格控制焊接温度、焊机行走速度,保持焊机与焊缝良好接 触,做到行走平稳。热合焊机焊完,应加强检查,对个别漏焊处用电烙铁补焊;对丁字焊缝因焊接困难、易漏 焊或焊缝强度不足,采取用焊胶打补丁的方法补强处理。 (6) 焊缝检查 防水板的接头处不得有气泡、折皱及空隙,接头处应牢固,焊缝强度应不低于母材,通过抽样试验检测。 防水板的搭接缝焊缝质量采用“充气法”检查,当压力达到 0.25MPa 时停止充气,保持压力 15min 压力下 降在 10%以内,焊缝质量合格。 (7) 成品防护 当衬砌紧跟开挖时,衬砌前端的防水板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爆破飞石砸破防水板;开挖、挂防水板、衬 砌三者平行作业时,铺设防水层地段距开挖面不应小于爆破安全距离,并在施工中做好防水板铺挂成形地段防 水板的保护:绑扎钢筋时,钢筋头加装保护套;焊接钢筋时在焊接作业与防水板之间增挂防护板;防水层安装 后严禁在其上凿眼打孔;振捣混凝土时,振捣棒不得接触防水板。 在浇筑二次衬砌混凝土前,应检查防水层铺设质量和焊接质量,如发现有破损情况,必须进行处理。 防水板需要修补时,修补防水层的补丁不得过小,补丁形状要剪成圆角,不应有长方形、三角形等的尖角。 防水层修补后一般用真空检查法检查。 (8) 铺设防水层安全保护和记录。 铺设防水层地段距开挖工作面不应小于爆破安全距离。二次衬砌时,不得损坏防水层。 防水层应按隐蔽工程办理,二次衬砌前应检查质量,并认真填写质量检查记录。 31.4.4 施工缝的处置 1) 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尽量减少施工缝,拱圈及仰拱不应留纵向施工缝。墙体若有预留孔洞时,施工缝 距孔洞边缘不宜小于 300mm。 2) 水平施工缝 墙体水平施工缝不应设在剪力和弯矩最大处或铺底与边墙的交接处,宜设置在高出铺底面不小于 300mm 的墙体上。拱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设置在拱墙接缝线以下 150~300mm 处。 水平施工缝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者,先刷不低于结构混凝 土强度等级的净浆,再铺 25~30mm 厚的 l:l 水泥砂浆,及时浇筑混凝土。 3) 垂直施工缝 垂直施工缝设置宜与变形缝相结合。垂直施工缝施工时,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刷不低于结构混凝 土强度等级的净浆或涂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及时浇筑混凝土。端头模板应支撑牢固,严防漏浆。端头应埋设表 面涂有脱模剂的楔形硬木条(或塑料条),形成预留浅槽,其槽应平直,槽宽比止水条宽 l~2mm,槽深为止水条 厚度的 l/2~l/3,将遇水膨胀止水条牢固的安装在预留浅槽内。 4) 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止水带位置准确,固定牢固。 5) 根据拱圈、边墙和仰拱等各自不同长度的施工环节,设置施工缝,允许各部位的施工缝互相错开,不 必贯通;施工缝应近于水平或垂直,并用模板或其他措施,形成预定的形状,以保证与后续工程紧密地联接。 施工缝一般不设键槽。 31.4.5 变形缝的处置 变形缝应满足密封防水、适应变形、施工方便、检修容易等要求,变形缝的施工应注意: 1) 沉降变形缝的最大允许沉降差值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 30mm。当计算沉降差值 大于 30mm 时,应采取特殊措施。 2) 沉降变形缝的宽度宜为 20~30mm。伸缩变形缝的宽度宜小于此值。 133 3) 变形缝处的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 300mm。 4) 缝底应设置与嵌缝材料无黏结力的背衬材料或遇水膨胀止水条。 5) 变形缝嵌缝施工时,缝内两侧应平整、清洁、无渗水;缝内应设置与嵌缝材料无黏结力的背衬材料, 嵌缝应密实。 6) 变形缝的设置位置应使拱圈、边墙和仰拱在同一里程上贯通。 31.4.6 止水带施工 1) 止水带常设在衬砌沉降缝、施工缝或伸缩缝处。二衬止水带按设计提供的型号购买和安装,一般采用 中埋式橡胶止水带,现场分段安装固定在挡头板上,其接头根据现场情况,可采用热接或冷接方法。 2) 止水带施工时应注意: (1) 止水带的接头不得设在结构转角处,并尽可能不设接头。 (2) 止水带埋设位置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应与变形缝的中心线重合;止水带定位时,应使其在界面 部位保持平展,防止止水带翻滚、扭结,如发现有扭结不展现象应及时进行调正。在固定止水带和灌筑 混凝土过程中应防止止水带偏移,以免单侧缩短,影响止水效果。可采用位钢筋认真定位。 (3) 止水带先施工一侧混凝土时,其端头模板应支撑牢固,严防漏浆。 (4) 隧道断面变化处或转角处的阴角应抹成半径不小于 50mm 的圆弧,以便止水带施工。止水带在隧 道断面变化处或转角处应做成弧形,橡胶止水带的转角半径不应小于 200mm,钢片止水带不应小于 300mm,且转角半径应随止水带的宽度增大而相应加大。 (5) 不得在止水带上穿孔打洞固定止水带。在固定止水带和灌筑混凝土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止水带不被 钉子、钢筋和石子等刺破。如发现有刺破、割裂现象,必须及时修补。 (6) 宜加强混凝土振捣控制,排除止水带底部气泡和空隙,使止水带和混凝土紧密结合,应注意防止 振捣造成止水带偏位或破损。 (7) 止水带的长度应根据施工需要事先向生产厂家定制,尽量避免接头。如确须接头,应连接牢固, 宜设置在距铺底面不小于 300mm 的边墙上。根据止水带材质和止水部位可采用不同的接头方法。橡胶止 水带的接头形式应采用搭接或复合接;塑料止水带的接头形式应采用搭接或对接。止水带的搭接宽度不 应小于 l00mm,冷粘或焊接的缝宽不应小于 5mm。 134 32 二次衬砌 32.1 一般要求 32.1.1 执行隧道二衬台车准入制度,二衬台车进场前必须进过验收合格. 32.1.2 为保证衬砌工程质量,隧道一般地段(含洞身、明洞、加宽段)的二衬施工必须采用全断面模板台车 和泵送作业。 32.1.3 隧道洞口段二衬必须及时施作,掘进超过 50m 的,必须停止开挖进行二衬施工;洞口及洞内软岩段 二次衬砌尽早施工,其他段落根据监控量测结果适时施工,二衬距掌子面距离不超过 200m;二衬作业面距铺 底作业面距离一般为 30m,距矮边墙作业面距离一般为 50m,以保证正常二衬施工进度。 32.1.4 二衬施工前须对初期支护断面进行激光测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处理。 32.1.5 洞内出现的地下水,经化验确认对衬砌结构有侵蚀性时,应按图纸要求针对不同侵蚀类型采取不同 类型的抗侵蚀性混凝土。设计无要求时,应及时上报变更处理。 32.1.6 当围岩级别有变化时,衬砌断面的级别亦应相应变化,但需获得设计批准。围岩较差地段的衬砌, 应向围岩较好地段伸延 10m。 32.1.7 隧道防排水设施、预埋件及预留洞室模板等的安装质量要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2.1.8 业主委托的检测单位对二衬钢筋、保护层厚度、空洞情况进行检测,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施工单 位必须进行整改处理。 32.1.9 为确保衬砌不侵入隧道建筑限界,在放样时可将设计的轮廓线适当予以扩大。 32.1.10 对已完成的衬砌地段,应继续观察二衬的稳定性,注意变形、开裂、侵入净空等现象,及时记录。 32.2 施工工序 二次衬砌施工工艺流程见图 32.2.1。 图 32.2.1 二次衬砌施工工艺流程框图 32.3 施工要点 135 32.3.1 衬砌模板台车 1) 台车制作 (1) 二次衬砌施工(含加宽段)应采用全液压自动行走的整体衬砌台车,衬砌台车应结构尺寸准确,各 种伸缩构件、液压系统、电气控制系统运行良好,合理设置各支承机构;应满足自动行走要求,并有闭锁 装置,保证定位准确。 (2) 二衬台车必须在隧道进洞前进场,小净距隧道一端必须要有两部二衬台车,以确保左右线开挖、 二衬的合理步距,确保结构安全。对加宽段处在Ⅳ、V 级围岩段落的,应专门配备加宽段整体衬砌台车, 以确保加宽段二衬及时施作。 (3) 台车整体模板板块由面板、支撑骨架、铰接接头、作业窗等组成,当衬砌断面较大,所承受荷载 较大时,支撑骨架应制成桁架结构,并尽量减少板块接缝数量。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 稳定性和抗上浮能力,能安全的承受所浇筑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在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 模板不凹凸、支架不偏移、不扭曲,满足多次重复使用不变形。台车设计应便于整体移动、准确就位。 (4) 台车模板支撑桁架门下净空应满足隧道衬砌前方施工所需大型设备通行要求;桁架各层平台的高 度要满足砼施工要求,利于工人进行安管、砼捣固等施工作业,必须要有上下行的爬梯。 (5) 为保证衬砌净空,模板外径应考虑变形量适当扩大,作为预留沉降量。 (6) 两车道二衬台车面板钢板厚应不小于 10mm;三车道隧道二衬台车面板钢板厚应不小于 12mm; 四车道的二衬台车必须经过计算。为减少二衬模板间痕迹,外弧模板每块钢板宽度推荐采用 2m,但不应 小于 1.5m,板间接缝按齿口搭接或焊接打磨。为确保二衬台车具有一定的刚度和强度,推荐两车道台车 每延米重量应不低于 6.8 吨,三车道台车每延米重量应不低于 8.5 吨。 (7) 应在 3m、5.3m、拱顶处设置作业窗,作业窗口间距纵向不宜大于 3m,横向不宜大于 2.5m,窗 口尺寸 50cm×50cm,且应整齐划一;作业窗周边应加强,防止周边变形,窗门应平整、严密、不漏浆。 (8) 二衬台车的长度应根据隧道的平面曲线半径、纵坡合理选择,长度一般为 10~12m,对曲线半径 小于 1200 米的台车长度不应大于 9m。 (9) 衬砌台车应工厂制造、现场拼装,现场拼装时应检查其中线、断面和净空尺寸等;衬砌前对模板 表面进行彻底打磨,清除锈斑,涂油防锈;对模板板块拼缝进行焊联并将焊缝打磨平整,抑制使用过程 中模板翘曲变形而影响砼表面质量,避免板块间拼缝处错台。 (10) 对已使用过的二衬台车。对各种伸缩构件、液压系统、电气控制系统运行状况进行严格的调试, 确保使用状态良好,否则应予更换。必须更换新的外弧模板,并经专业模板厂家整修合格。 2) 台车拼装调试及施工过程加固要求 (1) 二衬台车现场拼装完成后,必须在轨道上往返走行 3—5 次后,再次紧固螺栓,并对部分连接部 位加强焊接以提高其整体性。 (2) 检查台车模板尺寸要求准确,其两端的结构尺寸相对偏差宜不大于 3mm,否则需进行整修。 (3) 衬砌前对钢模板表面采用抛光机进行彻底打磨,清除锈斑,涂油防锈。 (4) 挡头模板应满足承受混泥土压力的刚度,厚度应适当加厚,安装稳固、严密。 (5) 施工过程中出现二衬错台,应暂停二衬施工,全面查找原因,重点查找台车就位加固措施是否有 效、混凝土输送管是否固定、挡头模板或两边模板是否变形等,要及时整修加固,经监理同意后方可继 续二衬施工。 (6) 每施作衬砌 500~600m,台车应全面校验一次,校验可在隧道加宽带进行。 3) 台车的验收共分为两阶段,每座隧道的隧道二衬台车由指挥部组织验收。 (1) 第一阶段(二衬台车进场前报批):项目部进场后应立即着手进行二衬台车进场前的准备工作,进 场前两个月内向指挥部上报拟进场二衬台车的数量、台车长度、外观几何尺寸、新旧程度、面板厚度及 每块板的宽度,每台台车重量等主要台车参数,经批准许可后方可组织进场。 (2) 第二阶段(二衬台车验收):二衬台车进场后,由项目部填写验收表,报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才可 进行二衬台车的拼装调试,若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移入洞内进行二衬施 工。 32.3.2 二衬混凝土的性能要求及配合比设计要点 1) 性能要求 (1) 各种原材料及外加剂满足规范要求,满足设计强度要求。 (2) 流动性好、坍落度衰减慢、初凝时间相对较长、终凝时间相对较短,以满足泵送砼施工要求,减 少裂纹出现。 (3) 干缩性小,满足抗渗性要求。 136 (4) 水化热低且水化热高峰值发生在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之后,以承受由于水化热产生的温度应力。 (5) 砼有早强性能,特别是拱肩部位,以利于模板早拆,满足衬砌快速施工需要。 2) 配合比设计要点 (1) 配合比根据原材料质量及设计砼所要求的强度、耐久性、抗渗指标、施工和易性、凝固时间、运 输灌注和环境温度条件通过试配确定,推荐采用“双掺”技术。 (2) 砼坍落度一般控制在 13~18cm,根据砼灌注部位不同,墙部砼坍落度宜小,拱部砼坍落度宜大。 在保证砼可泵性的情况下,宜尽量减小砼的坍落度,并提高砼的和易性、保水性,避免砼泌水。 (3) 配合比设计时应采取措施以使反弧部位混凝土减少气泡、麻面等质量通病的发生。 32.3.3 矮边墙施工 1) 矮边墙顶面标高按台车侧模底部标高确定;施工时按规范预埋连接钢筋或榫石,并对与二衬混凝土接 触面进行凿毛,在围岩变化处设置好沉降缝;二衬砼浇注前用水将其表面湿润,清除杂物。边墙模板应采用一 次成型的弧形钢模。 2) 如二衬与矮边墙同时浇筑,要求二衬台车下增加矮边墙模板。 3) 对设计有二衬钢筋的段落,预埋的接地扁铁应与钢筋焊接,无衬砌钢筋的也应尽量与锚杆头进行焊接, 以确保接地电阻满足设计要求。 4) 注意按设计布设纵向透水盲管及其与沉砂井的连接管,预留环向软式透水盲管和防水板接头,以及设 置预埋件和预留洞室等。 32.3.4 二次衬砌钢筋 1) 钢筋应集中加工、统一配送。 2) 钢筋安装应满足: (1) 横向钢筋与纵向钢筋的每个节点均必须进行绑扎或焊接; (2) 钢筋焊接搭接长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受力主筋的搭接应采用焊接,焊接搭接长度及焊缝应 规范要求; (3) 相邻主筋搭接位置应错开,错开距离不应小于 1000mm; (4) 同一受力钢筋的两个搭接距离不应小于 1500mm; (5) 箍筋连接点应在纵横向筋的交叉连接处,必须进行绑扎或焊接; (6) 钢筋其他的连接方式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7) 安装钢筋时,钢筋长度、间距、位置、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 钢筋制作必须按设计轮廓进行大样定位。 4) 为确保二衬钢筋定位准确、钢筋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需采取以下措施: (1) 先由测量人员用坐标放样在调平层及拱顶防水层上定出自制台车范围内前后两根钢筋的中心点, 确定好法线方向,确保定位钢筋的垂直度及与仰拱预留钢筋连接的准确度。钢筋绑扎的垂直度采用三点 吊垂球的方法确定。 (2) 用水准仪测量调平层上定位钢筋中心点标高,推算出该里程处圆心与调平层上中心点的高差,采 用自制三角架定出圆心位置。 (3) 圆心确定后,采用尺量的方法检验定位钢筋的尺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不满足要求位置重新进 行调整,全部符合要求后固定钢筋。钢筋固定采用自制台车上由钢管焊接的可调整的支撑杆控制。 (4) 定位钢筋固定好后,根据设计钢筋间距在支撑杆上用粉笔标出环向主筋布设位置,在定位钢筋上 标出纵向分布筋安装位置,然后开始绑扎此段范围内钢筋。各钢筋交叉处均应绑扎。 (5) 钢筋保护层应全部采用高强砂浆垫块来控制,不得使用塑料垫块。 (6) 要求主筋纵向间距、分布筋环向间距、内外层横向间距、保护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32.3.5 预留洞室和预埋件 预留洞室模板及预埋件在钢筋砼衬砌地段,宜固定在钢筋骨架上;在无筋衬砌地段采取在衬砌台车模板上 钻孔,用螺栓固定。 预留洞室模板宜采用钢模,承托上部混凝土重量时应加强支撑、确保混凝土成型质量合格。 32.3.6 台车就位 1) 台车模板就位前应仔细检查防水板、排水盲管、衬砌钢筋、预埋件等隐蔽工程并做好记录;台车就位 后应检查其中线、高程及断面尺寸等并做好记录。 2) 台车模板定位采用五点定位法,即:以衬砌圆心为原点建立平面坐标系,通过控制顶模中心点、顶模 137 与侧模的铰接点、侧模的底脚点来精确控制台车就位。曲线隧道应考虑内外弧长差引起的左右侧搭接长度的变 化,以使弧线圆顺,减少接缝错台。 3) 台车模板应与混凝土有适当的搭接(≥10cm,曲线地段指内侧),撑开就位后检查台车各节点连接是否 牢固,有无错动移位情况,模板是否翘曲或扭动,位置是否准确,保证衬砌净空。为避免在浇注边墙砼时台车 上浮,还须在台车顶部加设木撑或千斤顶。同时检查工作窗状况是否良好。 4) 衬砌台车必须由经培训过的台车司机专人操作,对控制面板、油路、顶缸等重点部件要加强管理维修。 5) 风水电管路通过衬砌台车时,应按规范办理,并布置整齐;照明应满足混凝土捣固等操作需要;管线 台车施工区域内的临时改移,要加强洞内外的联系,班组间密切配合,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教育,设专人巡查, 严防触电及管路伤人事故。 6) 台车作业地段进行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统一指挥,并设标志,禁止通行。 32.3.7 安装挡头模板、止水带等 1) 台车端部的挡头模板应按衬砌断面制作以保证设计衬砌厚度,并可适当调整以适应其不规则性,其单 片宽度不宜小于 300mm,厚度不小于 30mm。 2) 挡头模板结构应能保证衬砌环接缝榫接,以保证接头处质量,增强其止水功能。 3) 挡头板应定位准确、安装牢固,其与岩壁间隙应嵌堵紧密。 4) 挡头板顶部应留有观察小窗口,以观察封顶混凝土情况。 5) 止水带等安装应满足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 32.3.8 混凝土施工 1) 二衬砼灌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几点: (1) 复查台车模板及中心高是否符合要求,仓内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2) 台车及挡头模安装定位是否牢靠; (3) 衬砌钢筋、防水板、排水盲管、止水带等安装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 模板接缝是否填塞紧密; (5) 脱模剂是否涂刷均匀; (6) 基仓清理是否干净,施工缝是否处理; (7) 预埋件、预留洞室等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8) 输送泵接头是否密闭,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9) 输送管道布置是否合理,接头是否可靠。 2) 混凝土浇注采用泵送浇注工艺,机械振捣密实 (1)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拌制混凝土 拌合物时,水泥质量偏差不得超过±1%,集料质量偏差不得超过±2%,水及外加剂质量偏差不得超过 ±1%。 (2) 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将基底石渣、污物、和基坑内积水排除干净,严禁向有积水的基坑内倾倒混 凝土干拌合物。 (3) 泵送混凝土前应采用按设计配合比拌制的水泥浆或按骨料减半配制的混凝土润滑管道。 (4) 混凝土应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确保在运送过程中不产生离析、撤落、及混入杂物。 (5) 砼由下至上分层、左右交替、从两侧向拱顶对称灌注。每层灌筑高度、次序、方向应根据搅拌能 力、运输距离、灌筑速度、洞内气温和振捣等因素确定。为防止浇注时两侧侧压力偏差过大造成台车移 位,两侧砼灌注面高差宜控制在 50cm 以内,同时应合理控制砼浇注速度。 (6) 浇筑混凝土应尽可能直接入仓,砼输送管端部应设接软管控制管口与浇筑面的垂距,砼不得直冲 防水板板面流至浇筑位置,垂距应控制在 1.2m 以内,以防砼离析。 (7) 施工过程中,输送泵应连续运转,泵送连续灌筑,宜避免停歇造成“冷缝”。如因故中断,其中 断时间应小于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能重塑时间,当超过允许时间时,应按施工缝处理:应在初凝以 前将接缝处的混凝土振实,并使缝面具有合理、均匀稳定的坡度。凡是未振实又超过该水泥初凝时间的 混凝土,应予清除。 (8) 当砼浇至作业窗下 50cm,作业窗关闭前,应将窗口附近的砼浆液残渣及其它杂物清理干净,涂 刷脱模剂,将其关紧,防止窗口部位砼表面出现凹凸不平的补丁甚至漏浆现象。 (9) 隧道衬砌起拱线以下的反弧部位是砼浇注作业的难点部位,应对砼性能、坍落度及捣固方法进行 有效控制,以减少反弧段气泡,有效改善衬砌砼表面质量。 (10) 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在冬季施工时不应低于 5℃,夏季施工时不应高于 32℃。 138 (11) 混凝土应采用振动器振捣密实,并应采取确实可靠的措施确保混凝土密实。振捣时,不得使模 板、钢筋、防排水设施、预埋件等移位。 (12) 封顶采用顶模中心封顶器接输送管,逐渐压注砼封顶。当挡头板上观察孔有浆溢出,即标志封 顶完成。 (13) 拱部混凝土衬砌浇筑时,应在拱顶预留注浆孔,注浆孔间距应不大于 3m,且每模板台车范围内 的预留孔应不少于 4 个。拱顶注浆填充,宜在衬砌混凝土强度达到 100%后进行,注入砂浆的强度等级应 满足设计要求,注浆压力应控制在 0.1MPa 以内。 (14) 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的废弃混凝土及垃圾,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32.3.9 拆模 按施工规范采用最后一盘封顶砼试件达到的强度来控制。不承受外荷载的拱、墙砼强度应达到 5MPa 或在 拆模时混凝土表面和棱角不被损坏并能承受自重时拆模;当衬砌施作时间提前,拱、墙承受有围岩压力及封顶、 和封口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70%以上。 32.3.10 养护 应配备养护喷管,在拆模前冲洗模板外表面,拆模后用高压水喷淋混凝土表面,以降低水化热。在寒冷地 区,应做好衬砌的防寒保温工作。 护时间要求:洞口 100m 养护期不少于 14d,洞身养护不少于 7d,对已贯通的隧道二衬养护期不少于 14d。 32.3.11 缺陷处理 拆模后,若发现缺陷,不得擅自修补,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处理。 1) 气泡:采用白水泥和普通水泥按衬砌表面颜色对比试验确定的比例掺拌后,局部填补抹平。 2) 环接缝处理:采用弧度尺画线,切割机切缝,缝深约 2cm,不整齐处进行局部修凿或经砂轮机打磨后, 用高标号水泥砂浆修饰,用钢镘刀抹平,使施工缝圆顺整齐。 3) 对于表面颜色不一致的采用砂纸反复擦拭数次。 4) 预留洞室周边还应先行清理干净,然后喷水湿润,采用高标号、与二衬颜色相统一的砂浆,抹平压光。 32.3.12 紧急停车带、车行横洞及人行横洞二次衬砌施工 1) 紧急停车带 (1) 紧急停车带的开挖与衬砌,及与洞身衬砌相连接的一段,应制订专门的施工方法和程序。 (2) 紧急停车带应布置在同一级别围岩地层中。开挖过程中,若发现不在同一级别围岩时,应上报处 理。 (3) 紧急停车带衬砌两端与洞身衬砌以嗽叭口形式连接、应圆顺平整。 2) 车行、人行横洞 (1) 应按图纸所示位置与正洞同时进行开挖与衬砌。 (2) 交叉段衬砌结构构造,应制订专门的施工方法和程序。 (3) 对车行横洞、人行横洞等特殊洞室,宜采用移动式模架和拼装模板施工。 边墙基础应与边墙一次浇筑完成,分次浇筑时应处理好接缝。 拱、墙模板拱架的间距,应根据衬砌地段的围岩情况、隧道宽度、衬砌厚度及模板长度确定。 架设拱、墙支架和模板安装时,应位置准确,连接牢固,严防移位。围岩压力较大时,拱架、墙架应增设 支撑或缩小间距。 移动式模架或拼装模板重复使用时,应注意检查,如有变形应及时修整。 在拱架外缘应采用沿径向支撑与围岩顶紧,以防混凝土浇筑时拱架变形、移位。 拱架、支架应于隧道中线垂直方向架设。拱架的螺栓、拉杆、斜撑等应安装齐全。拱架(包括模板)高程应 预留沉落量。施工中应随时测量、调整。 (4) 交叉段衬砌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不得中断。交叉段的钢筋应相互连接良好,绑扎牢固使之成为整 体。 32.4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139 33 隧道路面及附属工程 33.1 隧道路面 33.1.1 一般要求 1) 隧道路面施工宜在排水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施工过程应确保排水设施完好,排水通畅。隧道洞外转 向车道水泥砼路面应和洞内统筹安排施工,一气呵成。 2) 由于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抗折强度要求高,对碎石的强度和洁净度也相应要求较高。因此必须选择符合 隧道路面使用质量要求的碎石,使用前应认真清洗。 3) 砼路面正式施工前,应铺筑砼试验段以确定施工工艺参数。水泥砼路面侧模必须采用新的槽钢进行施 工。试验段长度宜为 150~200m。 4) 隧道路面施工过程中,隧道内必须保持良好通风,并应设置满足施工需要的照明系统。为保证洞内空 气质量,路面施工进洞的各类施工机械与车辆,应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动力,汽油动力机械不宜进洞。 5) 隧道水泥路面施工应由专业化队伍进行施工,选用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械设备施工,形成流水线作 业。 6) 水泥混凝土路面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连续浇筑;在浇筑过程中,应使已铺设路面地段的修整、防护、 养生等作业,得以正常进行。水泥混凝土路面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前,不得开放交通。 7) 路面施工应选用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械设备施工。各种机械设备(如三辊轴机组、振捣机及路面切缝 机、刻槽机等机械设备)应提前进场,并在施工前做好安装调试工作。 8) 按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要求,在高速公路隧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应 推广使用滑模摊铺工艺,对特大隧道和总长超过 3000m 的隧道群必须采用滑模施工。 33.1.2 施工工艺 隧道路面施工工艺见图 33.1.1。 图 33.1.1 隧道路面施工工艺流程框图 33.1.3 施工要点 1) 基底处理 路面施工前应对调平层进行专项报验,其几何尺寸、标高、纵横向坡等均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表面应 冲洗干净、不积水,且排水系统良好。当调平层产生纵、横向断裂、挤碎、隆起、碾坏或大面积标高偏高而影 响路面厚度时,应挖除修复;当调平层只是局部小面积标高偏高影响路面厚度时,应予以凿除处理,确保面板 厚度。 140 2) 模板安装 (1) 路面施工模板应采用强度、刚度足够的新槽钢,模板高度应与面板设计厚度一致,模板长度宜为 3~5m。 (2) 模板安装前,应按模板支立边线,将基层与模板的接触带整平,然后,沿立模边线将其贴立在基 层顶面,对个别不平整处采取支持措施,并用砂浆填塞;模板之间采用螺栓连接,使接头连接紧密;模 板侧面每米应埋设 l 处地锚牢固支撑,保证在浇注砼时能经受冲击和振动。 (3) 模板应安装稳固,接头紧密平顺,不得有离缝、前后错茬、高低错台等现象。禁止在基层上挖槽, 嵌入安装模板。模板底部悬空处用砂浆封堵,模板接头和拉杆插入孔用塑料薄膜等密封,以免漏浆。模 板与混凝土的接触表面应涂隔离剂。 (4) 模板安装完毕,应对立模的平面位置、高程、横坡、相邻板高差、顶面接茬平整度等安装精确度 进行全面检查。 3) 混凝土摊铺 (1) 混凝土摊铺前,基层表面清扫干净,并应洒水湿润,但不得积水。 (2) 应由专人指挥车辆均匀卸料。布料应与摊铺速度相适应,摊铺厚度应考虑振实预留高度(数据由 铺筑砼试验段确定)。 4) 混凝土振捣 铺料长度大于 l0m 时,可开始振捣作业。当采用密排振捣棒组间歇插入振实时,每次移动距离不宜超过振 捣棒有效作用半径的 1.5 倍,并不得大于 500mm,振捣时间宜为 15~30s。当采用排式振捣机连续拖行振实时, 应匀速缓慢、连续不间断地振捣行进,作业速度应视作业效果确定(以拌和物表面不露粗集料,液化表面不再 冒气泡并泛出水泥浆为准),但宜控制在 4m/min 以内。同时应使用 2 根手持振捣棒,对靠近模板、钢筋位置等 不易振实部位应辅以插入式振捣棒振实。 5) 整平 (1) 混凝土经振捣机振实后,应立即用三辊轴进行提浆和整平。三辊轴滚压整平时,应有专人处理轴 前料位的高低情况,过高时应辅以人工铲除,轴下有间隙时,应使用混凝土找补。 (2) 三辊轴整平后,表面宜采用横向通长的铝合金刮尺往返 2~3 遍进行精确刮平,使混凝土表面的平 整度基本达到σ=1.2 之要求。同时应进行清边整缝,清除粘浆,修补缺边、掉角。 (3) 混凝土用直尺刮平后,待其表面泌水完毕后及时进行精平,以保证路面表面平整度。 6) 精平完成后,必须再拉毛处理,以恢复细部抗滑构造。 7) 接缝施工 (1) 纵缝施工 (a) 为便于水泥混凝土路面标线,隧道路面纵缝应设置在中心线向左 l0cm。 (b) 在面板振实过程中,应随即安装纵缝拉杆。为使拉杆安装牢固、水平、居中、并与接缝垂直, 应用手持振动棒边振捣边调整拉杆,使之符合要求。 (c) 横向面板连接摊铺前,若有发现因跑模而引起纵向施工缝不顺直的应弹线用切割机进行切割顺 直;对模板底部漏浆混凝土也应凿除清理;侧边拉杆应校正扳直,若发现拉杆松脱或漏插,应钻孔重新 植入。 (d) 横向面板连接摊铺时,应在纵向施工缝上半部涂满沥青,然后硬切缝并填缝。 (2) 横向缩缝施工 (a) 路面横向缩缝一般有两种,一种为不设传力杆假缝型,一种为假缝加传力杆型,均应采用切缝 法施工。有传力杆缩缝的切缝深度应为 l/3~l/4 板厚,最浅不得小于 70mm;无传力杆缩缝的切缝深度为 l/4~l/5 板厚,最浅不得小于 60mm。 (b) 缩缝传力杆的施工方法应采用前置钢筋支架法,钢筋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传力杆应准确定 位,摊铺之前应在基层表面放样,并用钢钎锚固,宜使用手持振捣棒先振实传力杆高度以下的混凝土, 然后再摊铺上层混凝土。传力杆无防粘涂层一侧应焊接,有涂料一侧应绑扎。 (3) 每天摊铺结束或摊铺中断时间超过 30min 时,应设置横向施工缝,其位置宜与胀缝或缩缝重合, 横向施工缝在缩缝处采用平缝加传力杆,施工缝传力施工方法同缩缝传力杆。在胀缝处其构造与胀缝相 同。 (4) 隧道进出口应按要求设置胀缝,洞内需要设置胀缝时,应结合洞内衬砌沉降缝设置。胀缝应采用 前置钢筋支架法施工。前置法施工,应预先加工、安装和固定胀缝钢筋支架,并在使用手持振捣棒振实 胀缝板两测的混凝土后再摊铺。宜在混凝土未硬化时,剔除胀缝板上部混凝土,嵌入(20~25)mm×20 mm 的木条,整平表面。胀缝板应连续贯通整个路面板宽度。 141 (5) 砼面板养生期满后,应及时灌缝,灌缝前应先采用切缝机清除接缝中的杂物,再使用压力水和压 力空气彻底清除接缝中的尘土及其他染物,确保缝壁及内部清洁、干燥。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接缝填缝 料必须采用橡胶沥青类,胀缝接缝板采用沥青纤维类或橡胶泡沫板,其各项指标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填 缝必须饱满、均匀、厚度一致并连续贯通,填缝料不得缺失、开裂和渗水。 8) 抗滑构造施工 路面砼抗压强度达到 40%后即可开始硬刻槽,并宜在两周内完成。刻槽深度应为 2~4mm,宽度 3~5mm, 槽间距 15~25mm。硬刻槽后应随即将路面冲洗干净,并恢复路面的养生。 9) 养生 一般在砼路面拉毛 2h、表面具有一定强度后立即覆盖土工布进行保湿养生,一般保湿养生天数宜为 14~21d,高温天气不宜少于 14d,低温天气不宜少于 21d。养生期间,禁止车辆和人员在其上行走。 33.2 设备洞、横通道及预留洞室 33.2.1 消防洞、设备洞、车行或人行横通道及其他各类洞室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当原定位置地质条件不 良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3.2.2 隧道边墙内的各类洞室以及消防洞、设备洞和横通道等与正洞连接地段的开挖,宜在正洞掘进至其 位置时,将该处一次开挖成形。 33.2.3 各类洞室及横通道初期支护宜采用锚喷支护,必要时增设钢架支撑。支护应紧跟开挖。 33.2.4 设备洞、横通道及其他各类洞室的永久性防、排水工程,应与正洞一次同时完成。各类洞室及横通 道与正洞连接的折角处,防水层应根据铺设面的形状平顺铺设,不得出现空白。洞室不得设在衬砌断面变化及 各种衬砌接缝处 33.2.5 设备横洞、横通道、预留洞室等二次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洞、横通道与正洞连接处的钢筋应互相连接可靠,绑扎牢固。该处衬砌应与正洞一次同时完成。 2) 复查防排水工程的质量,防排水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二次衬砌施工。 3) 衬砌中各类预埋管件、预留孔、槽及边墙内的各类洞室应按设计位置定位;宜尽早落实各种附属设施 之间以及他们与排水系统之间有无冲突,如有冲突,应会同有关方面尽早解决。模板架设时应将经过防腐与防 锈处理后的预埋管、件绑扎牢固,留出各类孔、槽及边墙内的各类洞室位置。灌筑混凝土时应确保各类预埋管 件、预留孔、槽不产生位移。 33.3 水沟、电缆沟 1) 水沟、电缆槽开挖应与边墙基础开挖同时进行,不得在边墙浇筑后再爆破开挖。 2) 电缆槽壁与边墙应连接牢固,必要时可加设短钢筋。 3) 水沟可采用预制或现浇,采用预制边沟安装时应保证边沟接头紧密、不渗漏,与相邻路面接缝平整。 4) 水沟应与衬砌排水、路面排水的管路连通,保持顺畅。 5) 电缆槽盖板应平顺、整齐、无翘曲;盖板铺设应平稳,盖板两端与沟壁的缝隙应用砂浆填平,不得晃 动或吊空;盖板规格应统一,可以互换。 6) 如在施作矮边墙时未一次成型电缆沟侧墙,施工电缆沟侧墙前应凿毛,并配置连接钢筋和水平钢筋。 7) 电缆沟靠路面一侧应滞后路面施工,以免影响路面机械摊铺。 33.4 蓄水池 33.4.1 蓄水池混凝土的浇筑应做到外光内实,无渗漏,并选择在地基坚固处; 33.4.2 设置避雷设备时,应进行接地电阻试验,其冲击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33.5 预埋件 33.5.1 通风机的机座与基础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对于通风机底盘与机座相连的地脚螺栓应按设计要求的风 机底盘螺栓孔布置预留灌注孔眼。螺栓埋设时,灌浆应密实。螺栓应与机座面垂直。 33.5.2 水泵基础应稳固可靠,并按设计要求埋设水泵地脚螺栓或预留孔位。 33.5.3 安装工程所用各种预埋件应按设计进行防锈蚀处理。 33.5.4 预埋钢管管口应打磨平整,管内穿 5 号铁丝,并在二衬混凝土浇筑后进行检查、试通。 142 34 超前地质预报与监控量测 34.1 实行“第三方监测”制度 “第三方监测”制度是保证隧道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有效避免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 指挥部在工程开工前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对地质条件复杂、特长隧道以及在洞口段和地 质构造带等典型段落同时委托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34.1.1 第三方监测工作内容 1) 隧道监控量测项目 隧道拱顶下沉和周边位移收敛监测;地表沉降,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及周围地下管线的垂直位移、水平位 移、倾斜等;隧道结构裂缝及渗漏水;地下水位;爆破振动监测;现场巡视;其他根据工程特点选择监测项目。 2) 隧道质量检测项目 隧道净空;喷射砼厚度、背后空洞位置;衬砌砼厚度、衬砌钢筋;锚杆长度、注浆饱满程度;钢拱架间距; 仰供。 3) 隧道超前预报内容 地质超前预报;隧道围岩涌水量预报;隧道围岩稳定位移与突发失稳时间预报。 34.1.2 监测单位资格条件 1)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2)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3)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4) 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5) 具有桥隧工程类乙级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3) 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座隧道的检测技术服务工作; 4) 具有一定量的从事过实际监测工作的监测工程师; 5) 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6) 与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及承包人不应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4.1.3 “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测人员技术素质,加强科学监测、信息化传输和反馈 控制,提高隧道安全预测预报以及防治技术。 34.1.4 “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提供数的据和报告负责;执行“第三方监测”的隧道不能免除《公路隧道施 工技术规范》所规定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34.2 超前地质预报 34.2.1 一般要求 1) 隧道施工应加强地质工作,以达到地质预测预报的目的。常规地段应实施跟踪地质调查,不良地质地 段应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地质预测预报应作为必备工序纳入施工组织管理。 2) 跟踪地质调查与超前地质预报,应达到下列主要目的: (1) 在施工前期地质勘察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掌子面前方一定范围内围岩的地质条件,进而预 测前方的不良地质以及隐伏的重大地质问题。 (2) 为信息化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3) 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 (4) 为编制竣工文件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3) 隧道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地勘资料,编制地质预报方案和实施大纲,并报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后 执行。 4) 跟踪地质调查与超前地质预报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 5) 地质预报、信息化设计和信息化施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方应协调一致,紧密配合,既为量测作业 创造条件,又避免因抢工程进度而忽视量测工作。同时应做到信息传递顺畅,反馈及时,快速决策处理。 143 6) 现场照明、通风等作业条件良好,满足正常预报作业需要。 34.2.2 超前地质预报的分级 1) 隧道施工中地质预测、预报方案应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和设计文件制定,以达到预报准确、节省资源的 目的。 2) 根据地质对隧道安全的危害程度,地质灾害分为 A、B、C、D 四级。 3) 复杂地质的预测、预报应坚持隧道洞内探测与洞外地质勘探相结合,地质方法与物探方法相结合,辅 助导坑与主洞探测相结合,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4) 不同地质灾害级别的预报方式可采用: (1) 级预报可用于 A 级地质灾害。采用地质分析法、地震波反射法、超声波反射法、 陆地声纳法、 地质雷达法、瞬变电磁法、红外探测法、超前水平钻探法等进行综合预报。 (2) 级预报可用于 B 级地质灾害。采用地质分析法、地震波反射法、超声波反射法、 陆地声纳法, 辅以地质雷达法、瞬变电磁法、红外探测法,必要时进行超前水平钻孔。 (3) 级预报可用于 C 级地质灾害。以地质分析法为主。对重要地质(层)界面、断层或物探异常地段宜 采用地震波反射法或超声波反射法进行探测,必要时采用红外探测法和超前水平钻孔。 (4) 级预报可用于 D 级地质灾害。采用地质分析法 34.2.3 超前地质预报的内容 1) 地质情况及水文地质 地层岩性,如软弱夹层、破碎地层、煤层及特殊岩土。 地质构造,特别对断层、节理密集带、褶皱构造等。 不良地质,特别是溶洞、暗河、人为坑洞、放射性、有害气体、高地应力、高地温、高岩温等发育情况。 地下水,特别是岩溶管道水、富水断层、富水褶皱轴及富水地层地带等。 2) 对照图纸提供的地质资料,预报地质条件变化情况及对事故的影响程度。 3) 预报可能出现的不良地质及其对施工的影响,以及处理措施 可能出现的塌方、滑动的部位、形式、规模、及发展趋势,提出处理措施。 可能出现突然涌水的地点、涌水量大小、地下水泥砂含量及对事故的影响。 软岩内鼓、片帮掉块地段及对施工的影响。 岩体突然开裂或原有裂隙逐渐加宽的位置及其危害程度。 对隧道将要穿过不稳定岩层、较大断层作出预报,以便及时改变施工方法或做应急措施。 隧道附近或穿过瓦斯地段的岩(煤)层中,预报瓦斯影响范围。 4) 位移量测中发现围岩变形速率加快时,应预报对围岩稳定性的影响程度。 5) 浅埋隧道地面出现下沉或裂缝时,预报对隧道稳定和施工的影响程度。 6) 隧道施工中由于措施不当,可能造成围岩失稳,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34.2.4 超前地质预报分类 根据预报范围的不同,超前地质预报科分为以下三类: 1) 长距离预报:对不良地质及特殊地质情况进行长距离宏观预测预报,预报距离一般在掌子面前方 200m 以上,并根据揭示情况进行修正。 2) 中距离预报:在长距离预报基础上,采用地震波反射法、超声波反射法、瞬变电磁法、深孔水平钻探 等,对掌子面前方 30~200m 范围内的地质情况较详细的预报。 3) 短距离预报:在中长距离预报的基础上,采用红外探测法、瞬变电磁法、地质雷达和超前钻孔,微观 的探明掌子面前方 30m 范围内地下水出露、地层岩性及不良地质情况等。 34.3 监控量测 34.3.1 一股要求 1) 监控量测是新奥法设计理论核心,是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复合式衬砌的隧道,必须将现场监控 量测项目列入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中认真实施,施工、设计单位必须紧密配合,分析各项量测信息,确认或 修正设计参数。 2) 隧道开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并结合隧道规模、地形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类型和参数、工期 安排,以及所确定的量测目的等制订施工全过程量测方案。编制内容应包括:量测项目、量测仪器选择、测点 144 布置、量测频率、数据处理、反馈方法,以及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等。量测计划应与施工进度计划相适应。 3) 监控量测工作应结合开挖、支护作业的进程,按要求布点和监测,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补充, 量测数据应及时分析、处理和反馈。 4) 监控量测是施工工艺流程中的一个重要工序,应贯穿施工的全过程。监控量测应达到下列目的: (1) 掌握围岩和支护的动态信息并及时反馈,指导施工作业。 (2) 通过对围岩和支护的变形、应力量测,为修改设计提供依据。 5) 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隧道、长隧道、特长隧道,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监控量测。 6) 周边位移、拱顶下沉和地表下沉等必测项目宜布置在统一断面,其量测面间距及测点数量应根据隧道 埋深、围岩级别、断面大小、开挖方法、支护形式等确定。 7) 隧道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围岩、初期支护的周边位移量测、拱顶下沉量测。当围岩差、断面大或地表沉 降控制要求高时宜进行围岩体内位移量测和其他量测。洞口段、浅埋段或地表有建(构)筑物,应进行地表沉降 量测。 8) 围岩松弛范围量测:可采用弹性波法或位移法。 9) 当围岩条件差、变形过大或初期支护破损变形较大时,应进行支护结构内的应力及接触应力量测。 10) 各项量测作业均应持续到变形基本稳定后 l~3 周。对于膨胀性和挤压性围岩,位移没有减小趋势时, 应延长量测时间。 11) 各预埋测点应牢固可靠,并设置专用标识牌,标明测点的名称、部位、编号、埋设日期等;要加强 教育,提高所有进洞人员保护意识,对测点进行妥善保护, 12) 不得任意撤换和遭到破坏;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性能良好;量测人员进洞 应满足隧道洞内作业施工要求。 13) 现场照明、通风等作业条件良好,满足正常量测作业需要。 34.3.2 工作程序 监控量测工作程序见图 34.3.1 所示。 图 34.3.1 监控量测工作程序 34.3.3 量测项目 1) 必测项目 在复合式衬砌和喷锚衬砌隧道施工时必须进行必测项目的量测,必测项目见表 34.3.1。 (1) 洞内必测项目,各测点应在不受到爆破影响的范围内尽快安设,并应在每次开挖后 12h 内取得初 145 读数,最迟不得超过 24h,并且在下一循环开挖前必须完成。选测项目测点埋设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进行。 测点应牢固、可靠、易于识别,应能真实的反应围岩、支护的动态变化信息。洞内必测项目各测点应埋 入围岩中,深度不应小于 0.2m,不应焊接在钢支撑上,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 表 34.3.1 隧道现场监控量测必测项目 序 号 项目 名称 方法和 工具 布置 测试 精度 量测频率 1~15d 16 d~一个月 1~3 个月 大于 3 个月 1 洞内 外观 察 现场观测、地质罗 盘等 开挖及初期支护后进行 — — — — — 2 周边 位移 各种类型收敛计 每 5~50m 一个断面,每 个断面 2~3 个对测点 0.1mm 1~2 次/d 1 次/2d 1~2 次 /周 1~3 次/月 3 拱顶 下沉 水准测量的方法, 水准仪、钢尺等 每 5~50m 一个断面 0.1mm 1~2 次 /d 1 次/2d 1~2 次 /周 1~3 次/月 4 地表 下沉 水准测量的方法, 水准仪、钢尺等 洞口段、浅埋段(h0<2b) 0.5mm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前后<2b 时,1~2 次/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前后 <5b 时,1 次/2~3d。开挖面距量测断面前后>5b 时,1 次/3—7d。 2) 选测项目 应根据设计要求、隧道横断面形状和断面大小、埋深、围岩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支护类型和参数、施工 方法等综合选择选测项目。选测项目见表 34.3.2。 表 34.3.2 隧道现场监控量测选测项目 序 号 项目 名称 方法和工具 布置 测试精 度 量测频率 1~15d 16 d~1 个月 1~3 个月 大于 3 个月 1 钢架内力及外 力 支柱压力计或其它 测力计 每代表性地段 l~2 个断面,每 断面钢支撑内力3~7 个测点, 或外力 l 对测力计 0.1MPa 1~2 次/d 1 次/2d 1~2 次 /周 1~3 次/月 2 围岩体内位移 (洞内设点) 洞内钻孔中安设单 点、多点杆式或钢 丝式位移计 每代表性地段 l~2 个断面,每 断面 3~7 个钻孔 0.1mm 1~2 次/d 1 次/2d 1~2 次 /周 1~3 次/月 3 围岩体内位移 (地表设点) 地面钻孔中安设各 类位移计 每代表性地段 l~2 个断面,每 断面 3~5 个钻孔 0.1mm 同地表下沉要求 4 围岩压力 各种类型岩土压力 盒 每代表性地段 l~2 个断面,每 断面 3~7 个测点 0.1MPa 1~2 次 /d 1 次/2d 1~2 次 /周 1~3 次/月 5 两层支护间压 力 压力盒 每代表性地段 l~2 个断面,每 断面 3—7 个测点 0.1MPa 1~2 次 /d 1 次/2d 1~2 次 /周 1~3 次/月 6 锚杆轴力 钢筋计、锚杆测力 计 每代表性地段 l~2 个断面,每 断面 3~7 根锚杆(索),每根锚 杆 2~4 测点 0.1MPa 1~2 次 /d 1 次/2d 1~2 次 /周 1~3 次/月 7 支护、衬砌内 应力 各类混凝土内应变 计及表面应力解除 法 每代表性地段 l 一 2 个断面, 每断面 3~7 个测点 0.1MPa 1~2 次 /d 1 次/2d 1~2 次 /周 1~3 次/月 8 围岩弹性波速 度 各种声波仪及配套 探头 在有代表性地段设置 — — 9 爆破振动 测振及配套传感器 临近建(构)筑物 — 随爆破进行 10 渗水压力、水 流量 渗压计、流量计 — 0.1MPa — 11 地表下沉 水准测量的方法, 水准仪、钢尺等 洞口段、浅埋段(h0<2b) 0.5mm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前后<2b 时,1~2 次/d。 开挖面距量 测断面前后<5b 时,1 次/2~3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 前后>5b 时,1 次/3~7d。 146 注:b-隧道开挖宽度;h0-隧道埋深 3) 监控量测项目策划 根据隧道结构形式的不同,分离式隧道、小净距隧道及连拱隧道各有不同的监控量测项目,现推荐各类型 隧道的监控量测项目规划见表 34.3.3、表 34.3.4 及表 34.3.5。 表 34.3.3 分离式隧道监控量测项目规划表 注:1.√:必须进行的项目;○:宜进行项目;△:必要时进行项目 表 34.3.4 小净距隧道监控量测项目规划表 注:1.√:必须进行的项目;○:宜进行项目;△:必要时进行项目 2.增加必测项目:后行洞爆破震动速度、中岩墙土压力,量测方法及频率见表 4.4.4。 表 34.3.5 连拱隧道监控量测项目规划表 注:1.√:必须进行的项目;○:宜进行项目;△:必要时进行项目 2.增加必测项目:先进洞与后进洞的对比量测(主要包括周边位移、拱顶下沉、地表下沉、围岩体内位移及压力、 支护应力等项目的对比);中隔墙的倾斜度、内应力、表面应力及裂缝; 3.增加选测项目:底部土压力。 34.3.4 量测操作要点 1) 洞内外观察 隧道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洞内、外观察,洞内观察分开挖工作面观察和已支护地段观察两部分: (1) 开挖工作面观察应在每次开挖后进行。观察工作面状态、围岩变形、围岩风化变质情况、节理裂 隙、断层分布和形态、地下水情况以及喷射混凝土的效果。观察后及时绘制开挖工作面地质素描图,填 写开挖工作面地质状态记录表和施工阶段围岩级别判定卡。对已支护地段的观察每天应进行一次,主要 观察围岩、喷射混凝土、锚杆和钢架等的工作状态。观察中发现围岩条件恶化时,应立即上报设计、监 理单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147 (2) 洞外观察重点应在洞口段及岩溶发育区段地表和洞身埋置深度较浅地段,其观察内容应包括地表 开裂、地表沉陷、边坡及仰坡稳定状态、地表水渗透情况、地表植被变化等。 2) 净空位移和拱顶下沉 (1) 量测坑道断面的收敛情况,包括量测拱顶下沉、净空水平收敛以及铺底鼓起(必要时)。 应按表 34.3.6 和表 34.3.7 检查净空位移和拱顶下沉的量测频率。施工状况发生变化时(开挖下台阶、仰拱 或撤除临时支护等),应增加检测频率。 表 34.3.6 净空位移和拱顶下沉的量测频率(按位移速度) 位移速度(mm/d) 量测频率 ≥5 2~3 次/d 1~5 1 次/d 0.5~1 1 次/2~3d 0.2~0.5 1 次/3d <0.2 1 次/3~7d 表 34.3.7 净空位移和拱顶下沉的量测频率(按距开挖面距离) 量测断面距开挖面距离(m) 量测频率 (0~1)B 2 次/d (1~2)B 1 次/d (2~5)B 1 次/2~5d >5B 1 次/3~7d 注:b 隧道开挖宽度 (2) 拱顶下沉和水平收敛量测断面的间距为:Ⅲ级及以上围岩不大于 40m;Ⅳ级围岩不大于 25m;V 类围岩应小于 20m。围岩变化处应适当加密,在各类围岩的起始地段增设拱顶下沉测点 l~2 个,水平收 敛 l~2 对。当发生较大涌水时,Ⅳ、V 类围岩量测断面的间距应缩小至 5~10m。 (3) 各测点应在避免爆破作业破坏测点的前提下,尽可能靠近工作面埋设,一般为 0.5~2m,并在下 一次爆破循环前获得初始读数。初读数应在开挖后 12h 内读取,最迟不得超过 24h,而且在下一循环开 挖前,必须完成初期变形值的读数。 (4) 净空水平收敛测线的布置应根据施工方法、地质条件、量测断面所在位置、隧道埋置深度等条件 确定。在地质条件良好,采用全断面开挖方式时,可设一条水平测线;当采用台阶开挖方式时,可在拱 腰和边墙部位各设一条水平测线。 (5) 拱顶下沉量测应与净空水平收敛量测在同一量测断面内进行,可采用水准仪测定下沉量。当地质 条件复杂,下沉量大或偏压明显时,除量测拱顶下沉外,尚应量测拱腰下沉及基底隆起量。 3) 地表下沉量测 (1) 位于Ⅳ~V 级围岩中且覆盖厚度小于 40m 的隧道,应进行地表沉降量测。根据图纸要求或监理人 指示,应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地表塌陷之处设置观测点,地表下沉观测点按普通水准基点埋设。并在 预计破裂面以外 3~4 倍洞径处设水准基点,作为各观测点高程测量的基准,从而计算出各观测点的下沉 量。地表下沉桩的布置宽度应根据围岩类别、隧道埋置深度和隧道开挖宽度而定,地表下沉量测断面的 间距按表 34.3.8 及表 34.3.9 采用。 表 34.3.8 地表下沉量测断面的间距及频率 变形速度(mm/d) 量测断面及挖工作面的距离 量测频率 >10 (0~1)B 1~2 次/d 10~5 (1~2)B 1 次/d 5~1 (2~5)B 1 次/2 <1 >5B 1 次/周 注:B 表示隧道开挖宽度 表 34.3.9 地表下沉量测断面的间距 埋置深度 H 地表下沉量测断面的间距(M) H>2B 20~25 B1.5%。无杂质,无病菌、虫卵,无有害物质以及大于 25mm 的石块、 棍棒、垃圾等。 3) 各边坡绿化方法对土壤物理性状的要求: (1) 边坡覆土:土壤为壤性土,粘砂适中,颗粒粒径为 1~5mm,容重 1.2~1.5g/cm3,孔隙度 40%~50%, 含水量 15%~20%左右。 (2) 挂 CF 网网包内回填种植土(泥):细粒土土壤团粒小于 CF 网网孔,喷射或人工覆设泥浆由细粒土 调制,其稠度由现场试验确定,以便于覆设为宜。 (3) 框格内填土:土壤为团粒结构,含水量 15~20%左右,密实度良好。 (4) 树坑内回填土:土壤为团粒结构,疏松多孔,含水量 15~20%左右,密实度良好。 35.3.4 性质试验 在取土回填前应采样对取土场土壤的理化性质进行试验分析。 1) 取样: 每个取土场都应取样,采样点的多少,根据取土场取土数量大小而定,一般每 100m2 取 5 个样,按 S 形路 线采集。若取土深度>50cm,则在 50cm 以下也应采样进行试验,样品重量 1Kg 左右。 2) 试验项目 表 35.3.1 种植土理化性质试验项目 项次 项目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颗粒分析(mm) ±0.2 参见《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T0115-93 2 有机质含量(%) ±0.5 参见《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T0150-93 3 PH 值 ±0.5 参见《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T0149-93 4 含水量(%) ±3 参见《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T0103-93 5 容重(g/cm3) 0.15 参见《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T0107-93 6 孔隙度(%) 5 土壤孔隙度(%)=(1-土壤容重/土壤比重)×100,比重一般取平均值 2.65。 35.3.5 种植土改良 取土前应采样对取土场土壤的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见表 35.3.1)若试验结果不满足要求,则应进行土壤 改良。其主要措施为: 1) 增施有机肥(如腐叶土、饼肥、锯木粉等),利用有机质疏松多孔、吸收性好的特点,改变土壤颗粒之 间的联结性质,以降低粘质土壤的粘结性。 2) 在土中掺入沙粒可有效降低土壤的可塑性。 3) 土壤中若含有杂草、虫卵等,可在种植前 2 周用高效低毒的灭生性除草剂及杀虫剂进行处理,还可用 熏蒸法消毒,将熏蒸地段用塑料薄膜覆盖,用导管引入熏蒸 24-48 小时后,撤走塑料膜,在种植前 1-2 周内进 行。 35.3.6 回填种植土质量验收 1) 土壤验收应参照表 35.5.1 在回填种植土前进行。 2) 外观验收,其特征为: (1) 土壤呈细裂状,土块外干内湿。 (2) 取一把土捏紧时可粘结成团,放开使其自然落地时,土团松散。 153 (3) 进行试耕,以土块可被犁抛散而不粘附农具时为宜。 35.4 边坡绿化工程 35.4.1 说明 本节内容包括在进行边坡绿化过程中所需的工程作业。 35.4.2 材料 1) 钢筋 钢筋应符合其它国家标准的相应章节的要求。 2) 混凝土预制件 混凝土预制件的混凝土等级及尺寸应符合图纸所示,并应符合其它国家标准的相应要求。 表 35.4.1 小型预制构件成品的质量要求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s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 JTJ071-98 附录 D 检查 2 断面尺寸(mm) ≤80 ±5mm 用尺量二处,每批抽查 10% >80 ±10mm 3 长度(mm) +5,-10 用尺量,每批抽查 10% 4 光洁度 主要面不允许有麻面 直观检查 3) 水泥、集料 应符合其它国家标准的的有关规定,水泥标号不得低于 325 号,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4) 砂浆 砂浆等级应符合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规定,砂浆所用水泥、砂、水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锚杆灌 注砂浆配比为水泥:砂宜为 1:1~1:2,水灰比宜为 0.38~0.45,水泥一般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为使砂浆锚杆 及时提供锚固力,可使用硫铝酸盐早强水泥配制水泥砂浆,或制成速凝水泥砂浆药卷使用,但应保证锚杆抗拔 力不小于设计值。 5) CF 网 应符合图纸要求的规格和强度及《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和《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 技术规范》(JTJ/T019-98)的规定。生产厂家必须具有 ISO9001 质量认证体系,具备大规模生产的实力,CF 网 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技术参数标准详见表 35.4.2。 表 35.4.2 椰纤维 CF 网技术参数表(每 100 平米) 指标型号 厚度(mm) 柔韧性 抗拉强度(bs) 伸长率(%) 重量 (Kg) 空格面积 (m2) 水流速度 (m/s)干 湿 干 湿 CT-4 7-8 19920×16790 59/541 38/401 38/29 33/30 46 65 3 6) 铁丝网 铁丝网用铁丝应符合《一般用途热镀锌低碳钢丝》(GB3087-82)规定,铁丝网设计为热镀锌机编铁丝网,铁 丝直径不小于 2.2mm,网孔 5cm×5cm 左右,严禁采用焊接铁丝网。 7) 种植土 应符合图纸规定及本技术规范第 35.3 节的要求。 35.4.3 施工要求及质量检验 1) 一般要求 在进行预制件砌筑、挂网、锚杆施工、骨架现浇之前,应按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作好各项准备工 作: (1) 人工修整坡面符合图纸要求及本规范第 35.2 节的规定,并检验合格。 (2) 备好符合图纸规定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材料,并经检验合格。 2) 挂 CF 网喷播植草绿化 (1) CF 网按图纸规定的设计指标要求,按《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019-98)所列的试 验项目和频率,委托具有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材料性质试验,以确定所购土工合成材料质 量是否符合要求。其它绿化方法使用 CF 网同。 (2) 将稻草切成 5~10cm 长拌合在种植土中,人工将处理过的坡面补平顺;对于直接挂 CF 网的边坡, 154 要求覆 3~5cm 厚的土壤于平整好的坡面上,覆土可适当喷湿以不出现浮土和粉尘为宜,覆土后的坡面平 整度应满足 35.2 节的相关要求。 (3) 沿坡面顺势而下铺挂 CF 网与坡面接触,铺设应平顺不要拉紧。两幅网顺坡面搭接 10~15cm,周 边应卷边 5~10cm,坡顶平台处按图纸规定埋压固定。 (4) 按图纸要求及监理工程师指示用 U 型钉或木钉固定 CF 网,要求固定平顺、牢靠、不鼓包、不翘 起为宜。 (5) CF 网上必须覆泥,并确保覆土和网下填土形成一整体。 覆泥方式为:采用泥浆泵喷射种植土调制成的泥浆,边喷射边人工擀压,使泥浆完全覆盖 CF 网。施工中 应严格控制营养泥的稠度,过稀则喷后易流失,且失水收缩开裂,过干则不易擀入网包内。 (6) 挂 CF 网喷播植草一般与挖坑植树相结合绿化,或作为码砌预制砼框格绿化等方法的表面工程。 表 35.4.3 挂 CF 网喷播植草质量检验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CF 网 在合格标准内 按《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JTJ/T 019-98)表 8.2.1 项目、频次检验 2 网的铺设、搭接、固定 铺设平顺,搭接满足设计要求,坡脚、坡顶、坡 面、平台处埋压、固定牢靠 每 20m 检查一个断面 3 坡面、CF 网覆土 平均厚≥设计厚,最小厚≥3cm,无 U 形钉、 CF 网外露现象,表面平整 每 20m 检查一个断面,每 3m 检查一 点,用直尺确定厚度 3) 有机基材喷播植草绿化 (1) 在人工修整并经检验合格的坡面上按图纸规定确定锚杆孔位,进行钻孔,孔深及孔径应符合图纸 要求。钻孔完毕,应将孔内岩粉吹干净。 (2) 安装锚杆,一般采用先注后插式,锚杆杆体材料为Φ16mmⅡ级螺纹钢筋(带螺纹),粘结材料设计 为 30 号水泥砂浆,端头采用 M16 或 AM16 型螺母固定。为使砂浆锚杆及时提供锚固力,可用早强水泥 调制早强砂浆作为粘结材料,或制成速凝水泥砂浆药卷使用,但锚杆的抗拔力应满足图纸规定或监理工 程师要求,锚杆须作抗拔试验,通过试验修正施工系数,指导大面积施工。锚杆检验参见原土建技术规 范,可参照隧道锚杆制作,严禁用绑扎、焊接等固定来代替锚头螺母固定。 (3) 沿坡面铺设铁丝网,铁丝网应符合图纸规定,网间搭接宽度不小于 5cm,并每隔 30cm 用 18 号铁 丝绑扎,铁丝网在平台、坡顶处应按图纸要求埋压固定,铁丝网与锚杆亦应连接牢固。 (4) 有机基材作为植物生长的基盘,其配料是绿化成功的因素。施工单位应对其使用的有机基材负责, 使用的有机基材必须提供成功的试验工点资料。设计喷播厚度 10cm,若检验喷射厚度<10cm,可视为不 合格。有机基材不能使用水泥作粘合剂。 (5) 把绿化基材、纤维、种植土及混合种子按比例依次倒入搅拌机中搅拌,搅拌时间不应小于 1 min。 (6) 有机基材喷射时应尽可能从正面进行,均匀喷射,基材混合物的喷射可分两次进行,首先喷射不 含种子的基材混合物,然后喷射含种子的基材 2cm 厚。 (7) 坡面有地下渗水的地方应设置适当的导水管引排地下水。 (8) 有机基材喷播植草多与挖坑植树相结合立体绿化边坡,应精心组织、协调施工。 (9) 有机基材喷播坡面养护较其他喷播有特殊性,应特别重视。浇水时应用高压喷雾器使水成雾状均 匀的湿润坡面基材混合物,注意控制好喷头与坡面距离和移动速度,以防高压射流水冲击坡面形成径流 冲走基材和种子,影响发芽。湿润深度控制在 3~5cm,幼苗期逐渐加大到 5~15cm。 表 35.4.4 有机基材喷播检查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锚杆材料 符合设计要求,端头为螺母固定方式 参见原土建技术规范 2 锚杆抗拔力(kN) 长度小于1m 锚杆拔力均值≥35kN,长度大于1m 锚杆拔 力均值≥50kN,最小拔力≥0.9 设计抗拔力 按锚杆数5‰,且不少于3 根作拔力试验。不同类型、 不同质地单元均应抽取不少于3 根作拔力试验 3 有机基材喷射 ①基材应无流失、无剥离、无收缩裂缝 ②喷射厚度满足图纸规定,允许偏差±5%设计厚度 ③团粒化度>60% ④有效持水量>35% ⑤PH 值 6.5~7.0 ①随机抽取 1m×1m 范围检验 ②每段边坡随机抽取两处 3m×1m 范围测试 10 个点 ③按 GB7847-87 测定 ④按 GB7835-87 测定 ⑤按 GB7859-87 测定 155 4 铁丝网 热镀锌机编铁丝网,镀层重量≥110g/m2,防锈年限达 8~10 年,铁丝直径2.2mm,网孔5cm×5cm 按国标GB/T343-1994 及GB/T15393-94 相关要求检 验 用尺量,每20m 抽查5 处 4) 挂 CF 网喷射有机基材绿化 施工顺序:人工清坡→施工坡面锚杆→喷射有机基材(5~7cm)→挂设铁丝网(用垫圈等来调节距坡面高度, 使网距坡面 5~7cm)→挂 CF 网→喷射有机基材(3~5cm,含草种)→点播栽植灌木→养护。 (1) 坡面锚杆施工、铁丝网挂设同“有机基材喷播植草绿化”。 (2) CF 网平顺挂设在铁丝网上,网间连接用铁丝固定,距坡面 5~7cm。 (3) CF 网表面喷射 3~5cm 有机基材。 表 35.4.5 CF 网喷播检查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锚杆材料、锚杆抗拔力(kN)、有机基材喷 射、铁丝网 详见有机基材喷播植草绿化 2 CF 网 在合格标准内 详见挂 CF 网喷播植草 5) 砼框架内码砌框格填土绿化 (1) 预制混凝土构件应符合图纸规定的尺寸,质量满足表 35.4.2 要求。 (2) 现浇混凝土框架材料及配比应符合原土建技术规范的要求。砼框架嵌入坡面符合图纸规定。现浇 框架应平直,横梁与路线走向一致,竖梁垂直于坡面走向,框架尺寸符合图纸规定。 (3) 框架的伸缩缝设置应符合图纸规定和其它国家标准的要求。 (4) 需要加设锚杆时,锚杆的施工要求详见其它国家标准的要求。 (5) 码砌预制框格技术要求及检验参见“预制砼框格填土绿化”。 (6) 回填种植土满足本规范 35.3 节要求,填土应密实、饱满,覆盖整个坡面。 (7) 全坡面铺设铁丝网,采用Φ6mm 带尾钩的膨胀螺钉按设计间距打入框架(锚粱)侧面,将铁丝网固 定在坡面上,铁丝网应铺设平顺,适度张紧。 表 35.4.6 砼框架内码砌预制框格填土绿化检查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混凝土强度 在合格标准内 按 JTJ071-98 附录 D 检查 2 砼框架外型尺寸 符合图纸规定,平直,尺寸满足设计要求,偏差± 5cm 每 20m 抽查 2 处 3 现浇框格坡面起伏 表面平顺,一个伸缩单元起伏≤5cm 每个伸缩单元量测 4 处 4 填土厚度 平均填土厚度符合图纸规定值允许偏差±5cm 每 20m 直尺量测 5 铁丝网铺设固定 铁丝网材料满足设计要求; 采用带尾钩膨胀螺钉固定,铺设平顺,适度张紧 每 20m 抽查 2 处 6 喷射有机基材 同有机基材喷播植草绿化 6) 砼框架内码植生袋绿化 (1) 砼框架的现浇砼、钢筋以及锚杆由土建实施。 (2) 植生袋规格一般为 50cm×50cm,但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不同规格的植生袋合理配置。 (3) 植生袋装填的绿化基质由 5 份黄土、2 份合砂、3 份泥炭土以及少量复合肥拌和而成,其制作关 键时草种的合理配比。 (4) 在大框架内码放植生袋时,应在坡面贴紧压平,保证植生袋的稳固。沉降后需进行二次码砌。 (5) 喷播植草要求同“挂 CF 网喷播植草绿化”。 (6) 喷播植草后,在植生袋上点播和点栽灌木, 7) 窗式护面墙绿化 根据土建实施边坡防护后,窗孔内换填种植土后进行绿化挂 CF 网喷播植草绿化,施工要求及质量检验要 求同“挂 CF”网喷播植草绿化。 8) 菱形骨架内挂网喷播植草绿化 根据土建实施边坡防护后,挂 CF 网喷播植草绿化,施工要求及质量检验要求同“挂 CF”网喷播植草绿化。 9) 自然式绿化 自然式绿化法的关键在于选择适宜的攀缘性、垂吊性植物。施工单位应具有在西南地区栽植藤蔓植物的成 功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资料,证明其施工水平及能力。对适应当地气候的藤蔓植物有一定研究的专业绿化施工 156 队伍宜优先选择。 35.5 中央分隔带、路线两侧植树绿化 35.5.1 范围: 本节工作包括路基中央分隔带、两侧植树的回填种植土、施肥,植物的选择、栽植及养护管理的有关作业。 35.5.2 材料: 1) 苗木要求 (1) 选择根系发达而完整,主根短直,接近根颈一定范围内有较多的侧根和须根,起苗后大根系应无 劈裂的苗木。 (2) 绿化用苗宜用经过移植的苗木。供氮肥和水过多的苗木,地上部徒长,不宜采用。 (3) 球形苗必须按照设计栽植图的规格,用已修剪培养成形的球形植物。同一个组合、同一个品种植 物颜色、大小必须一致。 (4) 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球根花卉 ,根茎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观叶植 物,叶色应鲜艳,叶簇丰满。 (5) 设计文件中要求的苗木规格为苗木栽植修剪后的规格;作行道树的乔木应具有 3~5 个分枝,丛生 灌木主侧枝不少于 5 枝,匍匐型灌木各分枝均应达到规定标准长度,蔓生苗木应分枝均匀,主枝条 5 枝 以上,主枝直径 1cm 以上,单干型灌木分枝均匀,基径 2cm 以上,绿篱干下部枝叶无光秃。一般苗木树 龄上下限控制为 2~3 年。 (6) 部分乔木不宜裁尖稍的,如杜英、天竺桂等均不应裁掉尖稍,不“露脚”。 2) 土壤: (1) 应符合本规范第 35.3 节中有关规定。 (2) 路堑边沟平台回填土后,栽植灌木、小乔木,其坑穴高应大于 20cm,多余部分回填土数量表不 单独计量,包括在植物单价中;路肩外路堤植小乔木、灌木,挖坑、回填土未单独计量,包括在植物的 单价中;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厚度按 55cm 厚计量。 3) 肥料: 优先选用经过沤制的有机肥。化肥应为标准农用化肥并按袋装提供,化学肥料应含有不低于 10%的氮、15% 的磷酸盐和 10%的碳酸钾。 4) 植物用水: 栽植和养护用水应无油、酸、碱、盐或其他对植物生长有害的物质,并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1992)的要求。 35.5.3 施工场地准备 1) 按图纸要求清除施工现场垃圾、渣土,保证使绿地排水通畅。对于不合要求的土壤应作土壤改良或换 填,见 35.3 小节。 2) 清除杂草,除草剂应于植物种植前 2~3 周使用,以免除草剂对绿化植物造成损伤。 3) 施基肥及耕翻:在清除杂草以后撒施基肥,然后普遍进行一次耕翻,基肥最好选用有机肥料,可结合 使用一些氮肥。对于带土球的乔灌木,在挖完种植穴后,还应在种植穴内施入基肥(原则上以有机肥、污泥、 腐熟土等),基肥与种植土拌匀后方可将苗木入穴。基肥用量见表 35.5.1(中央分隔带、边沟平台、行道树绿化 植物一览表)。 35.5.4 苗木的挖掘、运输 1) 起苗方法: (1) 裸根起苗:多用于落叶灌木,按株高的 1/3 为半径定根幅圆,尽量多保留较大根系,留些宿土, 切忌强按树干硬切粗根,如不能及时运走,应进行假植。 (2) 土球起苗:多用于乔木及常绿灌木,乔木以干为圆心,母干的 8~12 倍为半径,高度可比宽度少 5~10cm,灌木按株高的 1/2 为半径定根幅,土球一般为冠幅的三分之一。土球应用蒲包、草袋、塑料袋 或草绳捆扎。 (3) 起苗时,要保证苗木根系完整,对已劈裂之根应进行修剪。 35.5.5 种植穴的挖掘 1) 定点放样 (1) 中央分隔带、行道树等行列式栽植,穴位按路线中心里程桩号及设计的横断面规定的位置放线, 株位中心用铁锹铲出一小穴,撒上白灰,或打木桩作定位标记。 157 (2) 对于自然式的绿化种植,可采用方格网法放样,大致划出树群栽植范围,定点时应注意植株的生 态要求,并注意植株株形美观和高低乔灌木配植的自然美观。 (3) 放线定点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验点合理后方可施工。 2) 种植穴的挖掘 穴的大小根据土球规格及根系情况而定,应比土球大 16~20cm;穴的深度一般比土球高度稍深些。栽植绿 篱则应挖沟,而不是挖单穴。栽色块与绿篱挖沟形式类似。 3) 种植穴的检验 (1) 实测项目见表 35.5.1 及本章其它有关要求,抽查 15%处。 表 35.5.1 种植穴检验项目表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内壁高(cm) ±3 尺量 2 底部直径(cm) ±3 尺量 3 穴底施肥(cm) ±2 尺量 (2) 回填土应符合第 35.3 节要求。 35.5.6 苗木栽植 1) 栽植过程应按照先乔木,再灌木,后草本的栽植序列进行。如有特殊需要,可按要求顺序种植。 2) 片植或群植时,应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时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彩色丛植时, 宜分区分块。应选择枝叶繁茂,株形一致的植物,株行距尽量一致,以确保所构图案、色彩保持外形统一。 各类花卉种植时,在睛朗天气、春秋季节、最高气温 25℃以下时可全天种植;当气温高于 25℃时,应避 开中午高温时间。 花苗种植时,种植深度宜为原种植深度,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球茎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 1~2 倍。块根、块茎、根茎类可覆土 3cm。 花卉种植后,应及时浇水,并应保持植株清洁。 3) 栽地被植物应严格按每平方米及每延米栽的数量控制栽植密度,每株地被的根必须全被土覆盖;块根 植物应严格按每株栽多少个块根的栽殖要求栽,量好栽植距离,栽时尽量不要伤到块茎。 35.5.7 养护管理 1) 整形与修剪 根据不同的树木种类,进行适时修剪,以确保造型、色块优美。 绿篱:每年在春季芽萌动前和雨季休眠期用绿篱剪进行整行。上部宽度不大于下部,当若干年后绿篱过高 时,对萌芽力强的树种可进行截短更新。对自然式绿篱不用绿篱剪整形,只按一般灌木剪。 灌木:花后修剪及冬季修剪。 乔木:下部枝条不修剪,只对上面的病虫枝、枯死枝及影响树形的枝条进行修剪。 2) 施肥 土壤施肥:每 2 年进行 1 次土壤施肥,可采用穴施、撇施等。 3) 中耕除草 (1) 中耕深度依栽植植物及树龄而定,浅根性的中耕深度宜深,一般为 5cm 以上,如结合施肥则可 加深深度。中耕宜在晴天,或雨后 2~3 天进行。土壤含水量在 50%~60%时最好。中耕次数:花灌木一年 内至少 1 次,小乔木二年至少一次,大乔木至少三年一次。夏季中耕同时结合除草一举两得,宜浅些; 秋后中耕宜深些,且可结合施肥进行。 (2) 除草是一顶繁重的工作,一般用于拔除或用小铲、锄头除草,结合中耕也可除去杂草。用化学除 草剂除草方便、经济、除净率高。除草剂有灭生性和内吸性两类。灭生性除草剂能杀死所有杂草,除草 剂应在晴天喷洒,且应谨慎应用。 4) 病虫害防治 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防治”。选苗时应选抗病性的品种,在养护过程中发现病虫害应及时采取措施, 生物防治或喷洒农药。 5) 养护管理过程中,若灌木死亡,应立即换苗补上。 35.5.8 工程验收 1) 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100%,树木生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树冠丰满。 2) 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 158 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3) 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匀。 4) 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100%。 5) 草坪、地被无杂草,无枯黄,生长良好,单块死亡面积小于 1m2,种植覆盖率应达到 95%。 6) 绿地整洁,表面平整。 35.6 隧道左右线间、互通式立交绿化 35.6.1 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隧道进出口仰坡及左右线间、互通式立交场地的平整、绿化植物的种植养护的有关作业。 土建施工单位在满足土建规范施工要求后,可移交给绿化单位。绿化实施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场地地形 整理,杂草的清除等相关工作,此项工作不单独计量,含入相关单价中。 35.6.2 材料 1) 苗木要求 工程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枝干、根系造成机械 损伤的,应在伤处截枝截根以防病菌感染。 (1) 乔木:具主轴的应有主枝、主枝分布均匀,干径在 3cm 以上;针叶乔木应具主轴。 (2) 灌木:丛生型灌木丛要求灌丛丰满、主侧枝数不少于 5 枝,至少有 3 枝以上达到规定标准,匍匐 型灌木要求至少有 3 枝以上主枝达到规定标准长度,蔓生苗木应分枝均匀、主条数 5 枝以上、主条直径 1cm 以上;单干型灌木要求具主干、分枝均匀,基径在 2cm 以上;绿篱用灌木要求灌丛丰满、分支均匀, 干下部枝叶无光秃,树龄 2 年以上。 2) 用于植物生长和养护的水,应不含任何有碍植物生长的酸、碱、盐等物质。 3) 应选用适宜本地区植物生长的土壤和肥料。 4) 土壤中应含有有机质,不应含有盐、碱及垃圾等对植物生长有害的物质。 5) 应符合本规范第 35.5 节中有关规定。 35.6.3 绿化工程施工要求 1) 在缺少表土或厚度不足的的表土层上种植植物时,承包人应撒铺适宜植物生长的土壤,使土壤厚度达 到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最低土层厚,全场土壤厚度平均 30cm,局部栽植乔、灌木土壤厚度(树穴),见表 35.6.1。 表 35.6.1 植物生存的最小厚度要求 植物种类 植物生存的最小厚度(cm) 短草 15 小灌木 30 大灌木 45 浅根性乔木 60 深根性乔木 90 在种植乔灌木之前,应对场地进行整理,清楚碎石、杂物等,地形大致平顺,对不满足种植要求的土壤需 要更换。 2) 植株密度及间距、品种、规格符合图纸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改变植物品种、规格和栽种 地点。 3) 所有苗木种植前都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栽种,不合格的苗木,不得栽种,并自费清理出 场。 4) 现有情况下,进行有利于景观效果的微地形处理。 35.6.4 乔、灌木植物的装卸运输 1) 苗木 (1) 苗木的选用应符合图纸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2) 树苗要发育正常,苗干粗而直,生长充实,上下均匀,有良好的顶芽;根系发达,有较多的须根、 根幅大、主根短而直,苗木未受虫害损伤。 (3) 带土球植物必须原土栽植。土球直径一般为树木基径的 6~8 倍,土球厚度为土球直径的 2/3 以上, 159 用草袋包装牢固,树冠捆好,防止折断。 (4) 裸根植物应将植物浸入调制的泥浆中,待粘满泥浆后取出,必须衬以青苔或草类,用竹筐或草袋 包装。 (5) 苗木土球规格及挖穴规格如下: 土球直径(cm) 20 30 40 50 坑口直径×底径×深 40*30*30 50*40*40 60*50*50 80*60*60 土球直径(cm) 60 70 80 坑口直径×底径×深 90*70*70 100*80*80 110*90*90 2) 运输 所有的乔木、灌木等植物,在运输过程中都应用湿麻袋、帐棚布或其他适合的覆盖,防止太阳、大风和恶 劣气候的损害。 35.6.5 乔、灌木植物的种植与管理 1) 定点放线:按施工平面图所示具体尺寸定点放线,如为不规则造型,应用方格网法定点放线。图中未 表明尺寸的种植,按图比例移实放线。 2) 适时种植苗木。 3) 乔木树坑的直径至少应大于土球直径或树木根部伸展宽度 40cm;树坑深度至少为 80cm 的圆筒形,超 过树根深度或土球深度至少 20cm。大灌木树坑直径应大于土球直径或根部伸展宽度 30cm;深度至少要超过灌 木土球或根部底部 15cm。树坑在种植前应先灌透底水,待底水全部渗透后才可进行苗木的栽种,其埋置深度 应比在苗圃中深 10cm。 4) 当树坑土质不适宜树木、花草生长时,应换填适宜的土。 5) 苗木放入坑内须苗舒展,分层填土分层踩实,边填边踩,并注意提苗避免塞根,填土要高于原地面。 6) 干径大于 30cm 以上的大树定植后应搭架支撑。 7) 栽植后要立即浇水,第一次应彻底浇透。浇前应先筑土堰,堰埂要筑在土坑边以外,土埂应结实。一 般隔 3~5 天浇第二次水,再隔 7~8 天浇第三次水。 8) 承包人在种植工作结束,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后到缺陷责任期终止前,应进行有效的管理,使植物保持 良好的生长条件,达到植物全部存活。管理工作包括洒水、施肥、修剪、清除杂草、杂物、垃圾、防治病虫害 以及保持种植带的整洁美观。 9) 大树栽植 (1) 移植胸径在 20cm 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 15cm 以上的常绿乔木,应属大树移植。 (2) 移植前应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移栽时间最好在早春进行。 (3) 大树移栽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移植时对树木应标明主要观赏面和树木阴、阳面。 (b) 一般地区大树移植时,必须按树木胸径的 7~10 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 (c) 挖前先铲除树干周围的浮土,以树干为中心,比规定的土球大 3~5cm 划一圈,并顺此圈往外挖 沟,沟宽 60~80cm,深度以到土球所要求高度为止。 (d) 修土球用锋利铁锨,遇到较粗的根时,应用锯或剪将根切断,不能用铁锨硬扎,以防土球松散。 当土球修整到 1/2 深度时,可逐渐向里收底,底为土球直径 1/3。 (e) 土球修好后,用草绳打腰箍,其宽度一般为 20cm 左右。再用草绳包装,如井字包,五角包。 (f) 大树移植卸车时,应将主要观赏面安排适当,土球(或箱)应直接吊放种植穴内,拆除包装,分 层填土夯实。 (4) 定植后养护 (a) 大树移植后,必须设立支撑,防止树身摇动。 (b) 夏天多对地面和树冠喷洒清水。 (c) 移植后第一年秋天应施一次追肥,第二年早春和秋季,也至少要施肥 2-3 次。 (d) 可在浇灌水中加入 0.02%的生长素。促使根系提早健全。 (e) 夏季为降低蒸腾量,可在树冠周围抬荫棚或挂草帘。裹干可用浸湿的草绳从树基往上密密地缠 绕树干,一直缠裹到主干顶部,再将调制的粘土泥浆厚厚地糊满草绳,以后可经常喷水保湿。 10) 在管理期间,监理工程师认为有病虫害或严重不符合生长条件的植物,应由承包人重植。养护、管 理详见 35.5.7 节相关内容。 160 11) 本项目所有使用的植物均需“带冠移植”。 35.6.6 草坪地被藤本的铺种与养护 1) 喷播草种:9~10 月喷冷季型草高羊茅,次年 4~5 月剪除冷季型草,再播狗牙根,为每平方米 40 克。 2) 苗木养护管理应满足第 35.5 小节的相关规定。 3) 草坪及地被的整地翻土深度不得小于 25cm,多年生草本花卉翻土深度不得小于 30 厘米。翻土深度内 土壤中的混杂物(如草根、碎砖、石块、玻璃等)应清除干净。 4) 草坪铺植面必须平整,排不良好。 5) 藤木、攀援植物栽植后应根据环境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 6) 缺陷修复,在养护期间发生的死苗、草坪地被空秃应及时补种。 35.6.7 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满足第 35.5 小节的相关规定。 35.7 景观 35.7.1 范围 包括武水路全线隧道装饰、洞铭牌、涂装工程。 35.7.2 涂装 1) 材料: 设计适用寿命:5 年以上;找平层:柔性干粉腻子(层厚 500um);封闭层:水性渗透性封闭漆(;中涂层: 水性丙烯酸中涂料(干膜厚度≮30um); 表涂层:水性氟硅丙面涂料(干膜厚度≮70um)。 2) 表涂材料 耐水性:96h,无异常 耐碱性:48h,无异常 耐沾污性:≤10% 耐擦洗性:≥3000 次 3) 中涂材料 应具有高耐水性、高耐碱性和高附着性,应达到以下技术指标: 遮盖力:≤250g/m2 耐水性:96h 不起泡、不脱落,允许轻微失光和变色; 耐碱性:48h 不起泡、不脱落,允许轻微失光和变色 4) 封闭层材料 采用水性封底漆,应具有良好的渗透性和封闭性,应达到以下技术指标: 干燥时间:10min 固含量:≥20% 5) 验收要求 按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质量的检验验收。 (1) 原材料:须提交国家质检机构的产品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可按设计提出的各材料 性能要求对各项技术指标抽查验收。 (2) 基面处理:验收采用目测法,不允许存在表面缺陷、油污、尘土等。 (3) 涂膜厚度:采用涂膜测厚仪检测;抽验方式进行,每个洞门抽测 1 处,抽验值不低于设计膜厚。 (4) 外观:找平层目视平整;涂层表面:不允许掉粉、起皮,不允许漏涂、透底,不允许反碱、咬色、 有明显流坠现象;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明显色差。 35.7.3 洞铭牌 施工工艺:在场外先用 5 厚亚光不锈钢板制成,字宽 2m,字体为隶书(可根据业主需要更改字体),把它们 焊接在已固定好的由 50×70 亚光不锈钢管制成的支架上(表面黑色烤漆),字表面红色烤漆。 35.7.4 装饰 洞门装饰施工后要满足承载抗震 6 度及达到重庆地区抗风要求。 161 管理标准化 第三部分 管理标准化 162 36 工作流程标准化 36.1 设计管理工作流程 设计管理人员 配合交委、高 速 集 团 开 展 项 目 前 期 工 作,参与各勘 察 设 计 阶 段 中 间 协 调 及 成果审查 负 责 组 织 施 工图设计(含 设计监理)的 委托、协调、 检查、评审 配 合 落 实 招 标 文 件 中 工 程量清单、技 术 规 范 及 合 同 专 用 条 款 的编制工作 负 责 零 星 工 程设计、地勘 的委托、管理 任务 负 责 设 计 后 续服务工作 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部门负责人 及时汇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各阶段应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分管领导 公司领导 领 导 批示 领 导 批示 反馈领导及部门批示、 意见 进入下阶段工作 163 36.2 招标标管流程 招投标管理人员 检 查 招 投 标 前 期 的 各 项 审 批 程 序 及 施 工 图 的 完 成情况 负 责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变 质、组织资格 预 审 文 件 的 审查、负责资 格 预 审 结 果 的报批 负 责 招 标 文 件的编制、发 布招标公告、 组 织 招 标 文 件审查 组 织 变 迁 会 议、评标、合 同 谈 判 等 工 作,负责评标 结 果 的 报 批 及 合 同 文 本 的准备 非 招 标 项 目 合同的立项、 合同审查、参 与费用审核 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部门负责人 及时汇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各阶段应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分管领导 公司领导 领 导 批示 领 导 批示 反馈领导及部门批示、 意见 进入下阶段工作 164 36.3 合同立项会签工作流程 经办部门提出立项意见和相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以及费用初审资料 成立 项目的提出 如需公司组织讨论,应形成纪要 其他相关部门就合同内容、费用等提出相关意见并进行复审 财务部门就费用、税收、支付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 公司领导审核意见 按立项意见完善合同,并完成合同 签署、盖章、登记和发放 项目立项取消 不成立 合同的初步谈判 165 36.4 工程变更 36.4.1 分类 工程变更按工程数量的自然增减和结构物改变或调整的增减金额进行分类如下: I 类变更:单项工程数量的自然增减和结构物改变或调整变更金额在 10 万元以内的工程变更。 Ⅱ类变更:单项工程数量的自然增减、结构物一般调整和特殊工程处置变更金额增减在 10~50 万元以内(含 50 万元)的工程变更。 Ⅲ类变更:单项工程数量的自然增减、结构物一般调整和特殊工程处置变更金额增减在 50~500 万元(含 500 万元)的工程变更。 Ⅲ类重大变更:单项工程数量的自然增减、结构物一般调整和特殊工程处置变更金额增减在 500 万元以上的工 程变更。 36.4.2 审批流程 1) Ⅰ类变更方案: 2) Ⅱ类变更方案: 3) Ⅲ类变更方案: 4) Ⅲ类重大变更方案: 方 案 提 出 监理、业主代表核实 项目部负责人确认进入变更实施 及办理程序 监理、业主代表、 设计代表现场核 实,提出方案 工程量自然增减 结构物改变或调整 项目部核实 项目部负责人确认进入变更 实施及办理程序 方 案 提 出 监理提出 明确意见 项目部负责人确认进入变更实施及 办理程序 监理提出 书面意见 工程量自然增减 项目部 复核 分管领导审批,并经变更委 员会审批形成审查纪要后 进入变更实施及办理程序 项目部核 实 监理、业主代 表、设计代表现 场核实,提出方 案 方 案 提 出 监理提出 明确意见 业主组织会议审查,分管领导审批, 由变更委员会审批形成审查纪要后, 进入变更实施及办理程序。 监理提出 书面意见 工程量自然增减 结构物一般改变 业主组织会议审查,分管领导审批, 由变更委员会审批形成审查纪要 后,进入变更实施及办理程序。 项目部核 实 监理、业主代 表、设计代表现 场核实,提出方 案 结构较大改变、 处治、调整 监理提出 书面意见 监理、业主代 表、设计代表现 场核实,提出方 案 业主组织会议审查,由变更委员会审 批出审查纪要后,进入变更实施及办 理程序。 业主组织会议审查,由变更委员会 审批出审查纪要后,进入变更实施 及办理程序。 金额<200 万 金额≥ 200 万 金额≥ 200 万 金额<200 万 结构物重 大调整 方 案 提 出 结构物较 大调整 监理、业主代 表、设计代表 现场核实,提 出方案 业主组织会 审,并书面报 告项目总公 司 项目总公司 审核后书面 报告市交委 市交委审批,进入变更实施及办理 程序 市交委审批,进入变更实施及办理 程序 166 36.5 设计变更工作流程 属设计错漏或需设计验 算的 属设计与实际不符或处 治等需现场勘察的 属设计与实际不符或处 治等需现场勘察的 业主相关部门讨论确认 业主通知设计方到场,与 监理方、申请人共同讨 论,需设计则委托设计; 需设计方书面确认的,设 计及时书面确认 设计单位接到业主通知 或委托后,在业主规定时 间内,以规定的格式和要 求提交变更资料、设计文 件或明确回复业主 业主代表转总工办 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 通知单,提交资料给业主 技术合同部复核、验收 技术合同部牵头组织审 查 分管领导组织审查 合理 不合理 不合理 技术合同部审核,设计资 料归档 进入单价调整或新增单 价程序 单价有问题 单价无问题 分管领导审批 总经理审批 上级部门审批 下发设计变更通知书 认为不需上报 项目部、技术合同部、档 案管理归档 发总监办转监理组及施 工单位 组织实施 总经理认为需上报 进入变更令办理程序 167 36.6 新增单价审核 变更申请人报送设计新增单价或单价调整申请表及附件 对工程量及审核单价涉及所 需的工艺措施、地质及相关资 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确 认,同时按合同规定对单价调 整或新增单价提出调整意见 监理组、总监办审签,提出审核意见 业主代表初审,提出意见 项目部初审 技术合同部审核 技术合同部审核,设计资 料归档 分管领导审批 总经理审批 上级部门审批 发总监办转监理组及施 工单位 组织实施 进入变更令办理程序 总经理认为需上报 合理性、成立的条件,工程量及其细部 构成工程量的确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 168 36.7 计量支付工作流程 36.8 计划统计工作流程 承包商提交相关资料,填写计量支付表 监理审核签署 业主代表签署审核表 项目部签署意见 技术合同部签署意见 财务部门签署意见 副总经理签署意见 总经理签署意见 办理计量支付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各项目部汇总报表审核 技术合同部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公司领导签字 省(直辖市)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交 委 计 划 处 交 委 建 管 处 省 ( 直 辖 市 ) 统 计 局 省 ( 直 辖 市 ) 计 委 省 ( 直 辖 市 ) 重 点 办 169 36.9 科研项目工作流程 技术合同部根据讨论结果上报科研项目 省(直辖市)高速集团组织、省(直辖市) 交委主持审查科研大纲、提出立项意见 省(直辖市)高速集团牵头着急有关公司 和人员确定依托工程 申报科研项目计划 分公司核定科研经费 填写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申报省(直辖市)科委立项 设计单位、院校、项目公司等提出科研项 目(同时报送科研大纲) 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开会讨论是否有必要 上报立项 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由联合研究单位负责编写,科研管理相关 人员审核 由省(直辖市)高速集团申报给省(直辖 市)交委,并由急哦阿伟列入年底科技项 目计划下达 经省(直辖市)交委认可后转报省(直辖 市)科委,由科委列入年底计划下达 有联合研究单位编制,经分公司审查认可 后报省(直辖市)科委签字盖章 170 36.10 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36.11 高速公路建设正线征地工作流程 施工单位根据《竣工文件编制 办法》编制工程档案 工程档案的自检 工程档案的验收 工程档案的移交 高 速 集 团 城 建 档 案 馆 管 养 单 位 业主指导、监理督促 建设单位组织、高速集团、施 工、设计、监理、质检等单位 参加 市档案局主持,建设主管单位 组织,并会同市城建档案馆有 关单位组成档案验收组 总指挥部组织征地边线确认放线 区县指挥部组织明确边界(如挖沟筑埂) 总指挥部组织有资质的单位现场勘界 总指挥部向区县指挥部下达用地计划 区县指挥部组织人员对建设用地范围的土地等清理登 记、补偿兑付 区县指挥部向总指挥部提出移交土地的请示 总指挥部组织人员现场查勘是否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北方指挥部、相关区县指挥部联合将土地移交施工单位 督促加快进度 否 是 171 36.12 高速公路建设零星补征地工作流程 施工单位书面提出补征地报告(报告中必须具有补征地的相关依据 由相关合同段的业主代表 和征地拆迁人员审核补征 地是否成立 不予办理 施工单位现场放出拟用地边线 征地拆迁人员和相关合同段的业主代表会同区县指挥部现场踏勘,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征地(临时用地)方案 征地拆迁管理人员按所确定的征地方案起草征地通知 指挥部下达征地通知 征地拆迁人员督促区县指挥部实施并按时交地 征地拆迁人员录补征地台帐 否 是 172 36.13 高速公路建设管线拆迁流程 总指挥部会同区县指挥部就公路红线范围内需拆迁的管线现场踏勘或由施工单位将需拆迁的管线上报总指挥部 区县指挥部督促产权单位制订拆迁方案和费用 区县指挥部通知产权单位制订拆迁方案编制拆 迁费用 区县指挥部和产权单位现场核定拆迁方案是否 合理 总指挥部会同区县指挥部和产权单位现场核定 拆迁方案是否合理 现场合适拆迁工程量 现场合适拆迁工程量 区县指挥部审核产权单位上报预算 总指挥部征迁人员对产权单位上报预算进行审 核 区县指挥部与产权单位签订协议 总指挥部向区县指挥部下达拆迁费用通知、委 托签订协议 由区县指挥部根据拆迁协议实施拆迁 是 是 否 否 173 37 质量控制办法 37.1 首件工程制 37.1.1 首件工程的定义 为了获得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组织、工艺流程和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控制数据,用于 指导本合同段内类似工程的施工;每合同段承包人在本合同段某分项工程规模化生产之前,必须选取同类工程 的某一分项工程作为首件工程进行施工。实施的结构应得到业主和总监办得批准之后才能开始规模化生产。 37.1.2 首件工程的范围 首件工程的范围应该涵盖本合同段内的所有分项工程,现规定如下:(本合同段内无下列工程的除 外),如本合同段内的分项工程超出本办法的范围,各合同段承包人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监办,再由总监办 进行确定。如果某一类工程数量太少,不能用于指导同类产品施工的,上报总监办批准后可不做首件工程。本 办法包括路面工程、交通拱、绿化工程、房建工程,待上述工程正式开始实施之前,再行另文通知。 (1) 路基挖方:1 个自然段挖方段且不少于 5 米高,不小于 100 平方米。 (2) 路基填筑:1 个自然段填筑段且不少于 100 米长。94 区以下,可结合路基试验路段来做。 (3) 挡土墙:每类挡土墙各 1 段,(一个沉降缝)长度不小于 10 米;外露面不小于 50 平方米。 (4) 护面墙:每类护面墙各 1 段,长度不小于 50 米的自然段。 (5) 护坡:每类护坡各 1 段,长度不小于 50 米的自然段。 (6) 边沟、水沟:1 处,长度不小于 50 米的自然段。 (7) 涵洞、通道:每类涵洞各 1 个沉降段,长度均不小于 5 米。 (8) 洞门:前置式洞门一处。 (9) 隧道开挖:3 个开挖循环。 (10) 隧道初期支护:3 个开挖循环。 (11) 隧道二衬:1 个衬砌段。 (12) 隧道路面:1 个沉降段。 (13) 桥梁墩柱:1 组,2-3 根,总长不少于 20 米。含盖梁和系梁。 (14) 空心板:每合同段 1 片。 (15) T 梁:每合同段 1 片。 (16) 箱梁:每合同段 1 片。 (17) 混凝土防撞栏杆:长度不小于 10 米。 37.1.3 首件工程施工及审批程序 (1) 各合同段承包人在本合同段《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或总监办批准之后,应立即据此 编制本合同段首件工程实施计划,确定首件工程项目及数量,做好工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 承包人在各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必须编制首件工程施工方案并提出开工申请报驻地 办进行初审,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 (3) 驻地办在初审之前,应对现场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和有关数据进行详细检查审核,确认具备开工 条件方可批准。总监办在批准之前应对现场施工准备工作和有关数据进行抽检。 (4) 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应随时取样,检测试验。监理人员要全过程进行旁站监 督,做好施工记录。 (5) 首件工程实施借宿后,承包人应按规定进行自检,然后报请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首件工 程的现场验收工作由总监办主持,经质量检查小组验收认可后开始其它同类工程的施工。 (6) 首件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驻地监理办提交首件工程施工总结报告,驻地监理办初审后 提交总监办进行审批,总监办对首件工程施工总结报告进行审查批复。 (7) 验收合格后获得总监办批准的首件工程可作为永久的正式工程投入使用。 (8) 首件工程如果经验收不合格,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办、承包人共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制定新的 施工方案重新进行首件工程施工,直至获得成功为止。 (9) 对验收合格的各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在施工期内承包人应一直挂牌明示,以备合同段内其他 类似工程施工时参照执行。 (10) 不符合要求的首件工程应予以清除,且 10 天内必须清除完毕,不得混入整体工程中。 37.2 对施工环节质量、进度跟踪管理办法 174 本管理办法包括以如下程序规范施工环节质量,跟踪进度,有助于对工程质量速度的控制。其中需要产生 的各种必须提交的表格和报告为: 1) 开工报告 2) 工序自检报告 3) 工序检查认可 4) 中间交工报告 5) 中间交工证书 6) 中间计量 7) 施工放样 8) 试验与检验 9) 工序质量控制 10)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11)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 37.3 项目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交付履约保证金是为了有效控制低价抢标,对低价中标的单位加大其违约或毁约的风险与压力,保 障项目业主合法权益,促进项目建设顺利完成。为确保项目保质按期完成,保证承包人资金及时供应并鼓励先 进,针对规范承包人所交纳履约保证金返还、扣罚与管理,建议参考如下条目。 37.3.1 履约现金保证金指由承包人按业主要求打入业主指定账户并由业主统一管理的具有履约担保性质 的现金。 37.3.2 业主将履约现金保证金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信誉担保金,其金额为承包人合同价的 5%,第二 部分为中期返还金,其金额为承包人所交纳履约保证金与信誉担保金的差额。信誉保证金将在工程建设后期结 合工程进度和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返还。中期返还金将在工程建设前期综合考虑承包人合同履行情况和业主统一 组织的季度检查情况进行返还。中期返还金的第一次返还:工程开工令发出后,且承包人主要人员和主要施工 设备均到达现场,各项工作经业主和监理验收合格后再返还中期返还中期返还金的 40%,否则不予返还。中期 返还金的第二次返还在第一次返还的两个月后,业主对合同履约情况和进度、施工管理、质量、安全文明生产 等内容进行检查合格后,再返还中期返还金的 20%,否则不予返还。中期返还金的第三次返还在第二次后的三 个月,业主将对合同履约情况等前述情况再次检查,合格后再次返还 20%,否则不予返还。第四次返还在第三 次后的三月后,业主再次检查上述项目,合格后再次返还 20%,至此中期返还金已经全部退还。 37.3.3 信誉保证金的第一次返还在承包人质量、进度、安全的情况下进度达到 60%,且无拖欠工人工资的 情况下,返还信誉保证金的 20%,如业主和监理方认定有严重违约的情况,业主可扣留部分保证金用于处理相 关问题。信誉保证金的第二次返还在如前述情况下进度达到 80%时进行,返还额度为信誉保证金的 20%,如存 在业主和监理方认定的严重违约情况,业主可扣留部分保证金用于处理相关问题。第三次返还在如前述情况下 工程完工验收后返还,额度为信誉保证金的 60%,此时信誉保证金已经全部返还,如存在如业主和监理方认定 有严重违约的情况,业主可扣留部分保证金用于处理相关问题。 37.4 公路建设项目主要岗位人员信用管理办法 37.4.1 总则 1)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简称“市交委质监站”)实施监督 的重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其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 本办法所称主要岗位人员,是指在我市重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从事管理、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工 作的以下人员: (1) 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和现场业主代表。 (2) 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副经理(分管施工、质量、安全),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及 质检工程师,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现场专业工程师。 (3) 监理现场机构的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驻地总监、副高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4) 工地试验室取得交通部试验检测考试合格证书的试验检测工程师和检测员。 37.4.2 岗位管理 175 1) 建设单位在制定主要岗位人员的任职条件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应满足本办法表 37.4.1 至表 37.4.3 的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对执业资格的有关 规定。 (2) 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岗位人员,应当取得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考试合格证书。 2) 项目开工前,符合本办法表 37.4.4 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主要岗位人员,可直接申请领取《重庆市公路水 运建设从业人员信息卡》(简称“从业信息卡”),其他人员应当通过岗位能力测试,取得“从业信息卡”, 不满足免试条件的且未通过岗位能力测试人员不予发放“从业信息卡”。 3) 岗位能力测试工作由市交委质监站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半年组织实施 1 次,并根据实际需求作相 应调整。 37.4.3 从业行为管理 1) 从业行为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好行为。 主要岗位人员存在良好从业行为的(认定标准见表 37.4.5),由所在单位或本人在获奖当年或次年 3 月底 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交委质监站,经核实和录入其个人信用评价记录中。 对主要岗位人员不良行为的信用扣分,视其行为和问题的严重和复杂程度,由现场监督检查人员、市交委 质监站或专家委员会按以下原则确定: (1) 一次信用扣分值≤3 分,且不良行为事实明晰的,由市交委质监站监督检查人员取证,并现场签 发《不良行为(问题)确认通知单》(表 37.4.13),相关责任单位在 5 个工作日内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将 《不良行为(问题)处理回执通知单》(表 37.4.14)报送市交委质监站,进行信用扣分 (2) 3 分<一次信用扣分值<10 分,且不良行为事实明晰的,由市交委质监站监督检查人员取证并提出 初步处理意见,经市交委质监站单位审定后发送《不良行为(问题)确认通知单》,相关责任单位在 5 个工作日内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将《不良行为(问题)处理回执通知单》报送市交委质监站,进行信用 扣分 (3) 一次性信用扣分值≥10 分,或对不良行为认定存在异议的,由市交委质监站组织取证并提出初步 处理意见,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后,向相关责任单位发送《不良行为(问题)确认通知单》,相关责任单位 在 5 个工作日内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将《不良行为(问题)处理回执通知单》报送市交委质监站,进行 信用扣分 从业人员或其所在单位对不良行为(问题)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不良行为(问题)确认通知单》 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市交委质监站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收到《不良行为(问题)确认通知单》,在 5 个工作日内不向市交委质监站报送《不良行为(问题)处 理回执通知单》,也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直接对责任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的主要岗位人员进行相应的 信用扣分。 2) 主要岗位人员信用评价等级分为 A、B、C、D 四个等级,评价周期为 1 年(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各信用等级对应的不良行为累计扣分值 X 分别为: A 级:X<5 分且有良好行为记录,信用好; B 级:X<20 分,信用较好; C 级:20≤X<40 分,信用较差; D 级:X≥40 分,信用差。 3) 信用等级确定为 A 级的主要岗位人员,2 年内参与我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时,可在评标中予以适 当加分。 4) 主要岗位人员存在不良行为,在信用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 C 级的,限制从业 1 年;累计扣分达到 D 级的,限制从业 3 年。处于从业限制期内的,不得在我市重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从事主要岗位。 从业单位使用处于从业限制期内的 C 级或 D 级人员从事主要岗位的,或派驻现场的主要岗位人员在表 37.4.15 规定的不良行为或总体信用评价结果较差的,视情节轻重,扣减该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总分或降低信用评 价等级。 5) 主要岗位人员存在不良行为,并经司法部门认定构成犯罪的,终身禁止在我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从 事主要岗位。 37.4.4 信用评价信息管理 1) 项目或合同段开工前,各从业单位应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主要岗位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建设单位对 建设、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单位主要岗位人员基本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凡未按规定及时填报项目和合 同段主要岗位人员信息的,市交委质监站不予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并督促限期整改。 176 2) 工程建设过程中,主要岗位人员发生变更的,按合同约定审批后 15 个工作日内,其所在单位通过信 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至市交委质监站备案。 3) 市交委质监站加强对主要岗位人员的信息填报,履约和变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下列情形的, 应督促限期整改: (1) 主要岗位人员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行业相关规定的; (2) 未取得“从业信息卡”,或取得“从业信息卡”不满足岗位测试科目要求的; (3) 项目登记人员未到岗的; (4) 人员变动未按规定办理调换手续或未报送相关信息的; (5) 项目使用处于从业现在期内的 C 级或 D 级人员的。 37.4.5 附则 1) 本办法由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2) 表格 表 37.4.1 建设单位主要任职人员基本要求 岗位 基本条件 分管领导 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年以上从事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经历 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年以上从事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经历 质量管理人员 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年以上从事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经历 安全管理人员 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年以上从事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经历 现场业主代表 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 年以上从事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经历 表 37.4.2 施工单位主要任职人员基本要求 岗位 基本条件 项目经理 取得相应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在本企业注册; 取得交通行业 A 级或 B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证书有效范围内。 副经理 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取得交通行业 A 级或 B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证书有效范围内。 总工 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取得交通行业 A 级或 B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证书有效范围内。 质检负责人 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 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取得交通行业 B 级或 C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证书有效范围内。 专职安全员 取得交通行业 C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证书有效范围内。 专业工程师 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表 37.4.3 监理单位主要岗位人员任职基本条件 岗位 基本条件 总监 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监理工程师证书 取得交通运输部安全和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 副总监 总监代表 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监理工程师证书 取得交通运输部安全和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 驻地高监 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监理工程师证书 取得交通运输部安全和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 177 岗位 基本条件 驻地副高监 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取得交通运输部安全和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 安全监理工程师 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取得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 环保监理工程师 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取得交通运输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 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专业) 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重庆市交通 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 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重庆市交通 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其监理专业包括试验检测。 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专业) 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取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含非交通行业)颁发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通过监理 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注:主要专业包括:公路工程中的合同管理、工程计量、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机电等专业监理工程师。 表 37.4.4 主要岗位人员能力测试必测科目及面试条件 178 表 37.4.5 主要岗位人员良好为认定标准 序 号 行为代码 良好行为 备注 1 JLH002001 工程管理成绩突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 劳动模范等国家级荣誉 以表彰文件(有明确的被表彰人)或个人获奖证书 为准 2 JLH002002 工程管理成绩突出,获得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人民政府的 通报表彰 3 JLH002003 工程管理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通报表彰 或表扬 4 JLH002004 工程管理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交通质监机构的 通报表彰或表扬 5 JLH002005 工程管理成绩突出,承担的交通建设项目获得国家级奖 励 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 员(以证明材料为准) 6 JLH002006 工程管理成绩突出,承担的交通建设项目获得省部级奖 179 励 7 JLH002007 工程管理成绩突出,承担的交通建设项目获得重庆市“路 港杯”、“巴渝杯” 表 37.4.6 建设单位主要岗位人员不良为扣分标准 序 号 行为代码 不良行为 扣分标准 1 JJS002001 在建设管理活动中,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犯罪的 当事人扣 40 分 2 JJS002002-1 发生一级重人质量事故、特别重人安全事故或特大环境事件负有责任 的 责任人扣 10 分/次 部门负责人扣 5 分/次 分管领导扣 2.5 分/次 JJS002002-2 发生二级重人质量事故、重人安全事故或重人环境事件负有责任的 责任人扣 8 分/次 部门负责人扣 4 分/次 分管领导扣 2 分/次 JJS002002-3 发生三级重人质量事故、较人安全事故或较人环境事件负有责任的 责任人扣 6 分/次 部门负责人扣 3 分/次 分管领导扣 1.5 分/次 JJS002002-4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环境事件负有责任的 责任人扣 4 分/次 部门负责人扣 2 分/次 分管领导扣 1 分/次 3 JJS002003 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环境事件不按规定上报的 责任人扣 4 分/次 部门负责人扣 2 分/次 分管领导扣 1 分/次 4 JJS002004-1 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责任人扣 4 分/次 部门负责人扣 2 分/次 分管领导扣 1 分/次 JJS002004-2 受到项目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责任人扣 2 分/次 部门负责人扣 1 分/次 分管领导扣 0.5 分/次 5 JJS002005 未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或施工许可的(在符合条件 15 个工作日内未 向相关部门提供完整材料的) 部门负责人扣 2 分 分管领导扣 1 分 6 JJS002006 施工、.监理主要岗位人员调换未审查批复,或审批后的人员资格条件 低于合同要求的 现场代表扣 2 分/次 部门负责人扣 1 分/次 总工扣 0.5 分/次 7 JJS002007 施上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而开上实施的 现场代表扣 1 分/次 部门负责人扣 0.5 分/次 总工扣 0.3 分/次 8 JJS002008 对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的整改意见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或 回复情况不属实的 部门负责人扣 2 分/次 分管领导扣 1 分/次 9 JJS002009 未按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有关资料 的 部门负责人扣 1 分/次 分管领导扣 0.5 分/次 10 JJS002010 未对现场设立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初审,或经签认的试验室备案资料不 属实的 相关人员扣 2 分 部门负责人扣 1 分 11 JJS002011 甲供材料未按规定开展进场检验,或不合格材料未清除施工现场 现场代表扣 2 分/次 部门负责人扣 1 分/次 分管领导扣 0.5 分/次 12 JJS002012 未按规定在投入试运行前完成项日交工验收工作的 分管领导扣 3 分 注: 1、表中“相关人员”包括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业主代表,涉及某项不良行为扣分时,仅对负有 相应工作职责的人员进行扣分。 2、涉及某项不良行为须对部门负责人扣分时,按部门管理职责仅对相应部门负责人扣分。 180 表 37.4.7 监理单位主要岗位人员不良行为扣分标准 181 182 表 37.4.8 工地试验室主要敢为人员不良行为扣分标准 183 表 37.4.9 施工单位主要岗位人员不良行为扣分标准 184 185 表 37.4.10 现场施工工艺问题信用扣分表 186 187 188 表 37.4.11 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问题信用扣分标准 189 表 37.4.12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问题信用扣分表 190 191 192 表 37.4.13 不良行为(问题)确认通知单 193 表 37.4.14 不良行为(问题)处理回执单 194 表 37.4.15 主要岗位人员与所属单位关联信用扣分认定条款 195 196 37.5 质量通病治理 37.5.1 路基工程 1) 片石混凝土支挡工程施工 (1) 片石混凝土挡墙野蛮施工,超粒径块石堆放,水泥含量严重不足,空洞现象明显,溜槽长度不足, 混凝土极易离析;片石不规格,掺量严重超标。(图 37.5.1) 图 37.5.1 预防措施: (a) 加强技术交底工作; (b) 对类似质量问题进行坚决返工处理,同时建议对相关监理、施工单位及人员进行必要处罚; (c) 相关单位人员应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2) 片石混凝土支挡工程外观较差,大面平整度差,有漏漿现象。(图 37.5.2) 图 37.5.2 预防措施: (a) 将刚度不够的木模改为钢模,同时采用大模板。 2) 锚杆(索)格子梁施工 锚杆(索)格子梁下部未按设计设置基础墙,基脚悬空。(图 37.5.3) 197 图 37.5.3 预防措施: (a) 加强技术交底工作; (b) 相关单位人员应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3) 边坡锚喷支护施工 锚喷支护厚度普遍不够。(图 37.5.4) 图 37.5.4 预防措施: (a) 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b) 对厚度严重不足段落进行补喷处理。 37.5.2 路面施工 1) 片石混凝土硬路肩施工 (1) 片石混凝土路肩仅在面上抹一层砂浆,“活埋片石”,空洞较多。(图 37.5.5) 图 37.5.5 预防措施: (a) 加强技术交底,以及对龙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b) 加强现场监管; (c) 对不合格段进行返工处理。 37.5.3 桥梁工程 198 1) 混凝土施工 (1) 钢筋加工场地设置不规范(图 37.5.6); 图 37.5.6 预防措施: (a) 项目经理部应重视钢筋场地预留、硬化工作,合理布置钢筋加工场地,并做好场地排水工作; 监理单位应对钢筋制作场地进行验收,并加强过程检查; (b) 不同品牌、规格的钢筋应分开堆放,并有明显标识; (c)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2) 钢筋、钢绞线锈蚀,钢筋焊接、搭接绑扎、安装不符合规范规范要求;(图 37.5.7) 图 37.5.7 预防措施: (a) 施工技术人员应在正式施工前对钢筋工进行技术交底; (b) 相关施工监理人员应加强现场监督。 (3) 钢筋保护层偏差较大 预防措施: (a)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保护层垫块,必要时进行加密; (b) 确保钢筋骨架定位准确、绑扎牢固;(图 37.5.8) 图 37.5.8 (c) 模板应根据设计图要求进行加工,要有足够的刚度和平整度,支撑固定牢固,确保保护层厚度 达到设计要求; (d) 在混凝土浇筑前认真检查钢筋的保护层厚度; (e) 避免混凝土振捣时对钢筋骨架造成较大扰动。 (4) 混凝土结构局部出现酥松、砂浆少、石子多、石子之间形成空隙类似蜂窝状的窟窿(图 37.5.9)。 199 图 37.5.9 (5) 混凝土局部表面出现缺浆和许多小凹坑、麻点,形成粗糙面。 预防措施: (a) 模板表面清理干净,不得粘有干硬水泥砂浆等杂物; (b) 模板不得有缝隙,应用油毡纸、腻子等止水; (c) 应选用长效隔离剂,涂刷均匀,不得漏刷; (d) 混凝土应分层均匀振捣密实。 (6) 混凝土结构物内部有尺寸较大的空隙,局部没有混凝土或蜂窝特别大,钢筋局部或全部裸露。(图 37.5.10) 图 37.5.10 预防措施: (a) 在钢筋密集处及复杂部位,采用细石子混凝土浇筑,在模板内混凝土充满并选派经验丰富的工 人进行振捣; (b) 分层振捣密实; (c) 在较大的预留孔洞处应两侧下料,必要时侧面加浇灌孔,严防漏振。 (7) 混凝土内部钢筋局部裸露在构件混凝土表面。(图 37.5.11) 图 37.5.11 预防措施: (a) 加强检验,保证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准确; (b) 钢筋密集构件应选用细石子混凝土; (c) 保证混凝土配合比准确和良好的和易性; (d) 混凝土浇注高度超过 2 米,应用串筒或溜槽下料,防止离析; 200 (e) 采取有效固定措施避免钢筋骨架上浮; (f) 确保混凝土浇筑方量。 (8) 混凝土表面凹凸不平。 预防措施: (a) 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浇筑混凝土后,表面应找平、压光; (b) 混凝土未达到一定强度时,严禁踩踏或碾压; (c) 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d) 模板应平整,模板安装后内侧接缝应平顺,不得有錯台。 (9) 混凝土强度偏低,混凝土构件强度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 预防措施: (a) 水泥储存罐必须能防潮,否则应控制水泥进场数量,减少存放时间,避免水泥受潮; (b) 严格控制砂石料质量; (c) 确保拌合楼计量准确; (d) 应选择符合规范的拌合用水; (e) 认真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施工时严格按照审批的配合比施工,并根据集料含水量的变化及 时调整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f) 混凝土浇筑后应加强养生,尤其是夏季要保证湿度,冬季要保证温度;(图 37.5.12 图 37.5.13 图 37.5.14) (g) 选用合适的外加剂,使用前应检验合格,性能稳定。 图 37.5.12 梁场预制梁养生 图 37.5.13 冬季养生 201 图 37.5.14 立柱点滴养生。在立柱顶端放置水桶,让水通过底部的小孔缓慢、均匀流入塑料薄膜内部。 (10) 混凝土强度不均匀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时各测区强度离散较大,强度推定值偏小。 预防措施: (a) 严格按照规范和施工配合比进行混凝土拌合,要确保拌合时间; (b) 确定合适的施工配合比,确保混凝土的和易性; (c) 应确保构件各部位混凝土均振捣均匀; (d) 拌合楼要定期标定、维修和保养,确保工作性能稳定; (e) 应根据砂石含水量及时调整用水量; (f) 养生时要确保混凝土各处养生条件均匀一致。 (11) 混凝土结合面强度不足、松散,结合面混凝土表面松散或表面凿毛不充分等(图 37.5.15)。 预防措施: (a) 强化管理,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督促施工人员认真施工; (b) 两次混凝土浇注时间差超过初凝时间时,必须凿毛处理; (c) 凿毛处理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施工技术规范中的相应要求; (d) 应采取合适的方式及工艺进行凿毛处理,应凿至 1/2 石子外露,严禁采取划痕或插捣等方式进 行凿毛,凿毛效果可参考下图。(图 37.5.16) 图 37.5.15 T 梁翼缘板未凿毛 202 图 37.5.16 2) 下部结构 (1) 钻孔灌注桩偏位,实测桩中心坐标与设计值偏差超出允许范围。 预防措施: (a) 加强施工人员责任心,确保测量放样精度; (b) 尽量保证钻机定位准确; (c) 钢筋笼定位要准确、牢靠; (d) 选用合适型号的钻机。 (2) 桩顶高程偏低 桩顶标高低于设计标高。 预防措施: (a) 强化管理,增强责任心,保证混凝土浇注时的预留高度; (b) 测深锤宜加重,灌注将近结束时加注清水稀释泥浆并掏出部分沉淀土,以便准确测量桩混凝土 标高; (c) 认真监测实际浇筑桩顶高程; (d) 凿除桩头时应控制好标高,避免出现欠凿、超凿现象。 (3) 在浇灌混凝土的过程中,钢筋笼骨架出现上浮现象。 预防措施: (a) 在沉放导管过程中必须注意其垂直度,使钢筋笼内径与导管外壁之间的最小间距要大于粗骨料 最大粒径的两倍; (b) 严格控制钢筋笼骨架加工质量; (c) 在浇灌混凝土过程中,随时观测混凝土面位置,接近钢筋笼底时,控制混凝土浇灌量和浇灌速 度; (d) 浇灌前应确认导管与钢筋笼之间无挂带现象; (e) 浇筑前应检查钢筋笼的固定质量,浇筑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如发现钢筋笼松动,应及时处理。 (4) 断桩。桩基两层混凝土夹有泥浆渣土,或混凝土灌注间隙时间长,前一批混凝土已初凝乃至硬化。 预防措施: (a) 护筒埋入深度应符合要求,护筒周围一定范围内不得堆放重物,不得有机械振动; (b) 严格控制导管上拔速度,在提升前应准确测量混凝土面高度,计算导管埋入混凝土中长度及本 次可提升高度; (c) 应保证导管连接部位的质量; (d) 在浇灌混凝土过程中,应勤提勤拆导管,合理配置起重设备,施工设备要勤检查,勤保养,保 证施工设备在良好状态; (e) 混凝土初凝时间一定要保证在正常灌注时间的两倍以上,夏季施工时应加缓凝剂,保证混凝土 的连续供应、浇筑,避免浇筑间隔时间过长; (f) 浇筑时确保导管埋深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g) 导管位置应放置准确,避免导管挂带钢筋笼。 (5) 挖孔桩桩基护壁混凝土质量差(图 37.5.17),砼拌合不规范,场地简陋,未硬化,水泥存放存在问 题,无计量工具,配合比难以有效控制。 203 图 37.5.17 预防措施: (a) 加强培训教育; (b) 加大处罚力度; (c) 加强监管力度。 (6) 墩柱施工,钢筋笼质量差。 预防措施: (a) 施工技术人员加强对钢筋工的技术交底; (b) 返工处理; (c) 监理人员应加强施工过程旁站。 3) 上部构造 (1) 梁体预制过程不规范:梁体侧面凿毛不足;封锚不及时;预应力失效位置不准确;梁体几何尺寸 控制差;钢筋加工质量差等; 预防措施: (a) 加强技术交底,加强技术工人劳动技能; (b) 监理加强工序验收工作,严格工序验收程序,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坚决不得进行下一道工 序施工。 (c) 对于责任心不强的施工、监理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与人员信用评价挂钩。 (2) 板梁存放不规范:堆梁场地地基沉陷;梁体堆梁层数过多;上层梁支点与下层支点偏位过大等。 预防措施: (a) 根据实际施工情况,仔细规划预制梁场,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设置存梁场地面积且应有所富余; (b)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存梁场地进行地基处理; (c) 梁场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存梁方式、时间及成品保护的要求。 (3) 锚下混凝土质量差:负弯矩张拉工作孔周围混凝土浇注质量差;锚下混凝土不密实,甚至出现空 洞(图 37.5.18)。 预防措施: (a) 立模应准确,模板固定牢固,接缝处密封好; (b) 混凝土浇筑振捣时应小心,避免对模板产生较大扰动; (c) 对于锚下难振捣部位应优化施工工序,可采用小直径振捣设备,施工时严格控制,不得漏漿。 (4) 防撞栏出现大量麻面;线形有明显波折、错台;墙角或接缝露浆;表面多处露筋,应作返工处理。 预防处理措施:加强现场监理检查,采用定型钢模板;搅拌、拆模等环节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 图 37.5.18 二次张拉槽口不规范,混凝土不密实,且积水严重 (5) 箱梁梁体混凝土质量差(图 37.5.19) 204 图 37.5.19 底板混凝土有空洞;露筋,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够 预防措施: (a) 1) 加强技术交底工作,对于关键部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现场督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b) 2) 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于关键部位应加强监管理力度; (c) 3) 建设单位应加大处罚力度,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彻底整改。 (6) 预应力施工的质量问题:预应力钢筋张拉前后发生锈蚀;预应力筋滑丝、断丝;预应力钢材切割 不规范等。 预防措施: (a) 后张法施工尽量在临近张拉时穿入,并对钢绞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b) 后张法钢绞线在张拉后应及时压浆、封锚; (c) 将实际使用的预应力筋与锚夹具配套进行锚固性能试验,确保其具有良好的匹配性; (d) 按标准要求对锚夹具硬度进行检验; (e) 穿束过程中加强检查表面质量,及时切除有损伤的预应力筋; (f) 预应力筋编束时,应逐根理顺,不得交错缠绕; (g) 将预应力筋表面清理干净; (h) 钢绞线应用切割机进行切割; (i) 加强教育培训,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7) 梁板安装:梁板边角破损严重;挡块混凝土损坏;梁板安装纵横向偏位较大;相邻梁板錯台较大; 支座剪切变形。 预防措施: (a) 加强管理,增强施工人员责任心; (b) 梁体调整位置时应脱离支座; (c) 张拉应力要控制准确,同一跨梁存梁期应保持一致; (d) 严格按照设计图要求进行梁板安装。 (8) 绞缝及湿接缝:板梁绞缝成品质量问题;钢筋连接不规范,钢筋焊接长度不足;湿接缝钢筋连接 不规范;湿接缝成品质量问题;板缝用不合格材料填充等。 预防措施: (a) 在绞缝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前严禁施工车辆通行; (b) 认真做好混凝土振捣工作; (c) 及时充分养生; (d) 板梁绞缝浇筑前,底部杂物应清理干净,严禁用其它杂物填充代替底模; (e) 首先在底部浇筑绞缝砂浆,振捣密实,待砂浆达到设计强度 50%后再浇筑绞缝混凝土; (f) 绞缝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考虑到其强度增长过程中的收缩情况,应配置成无收缩混凝土; (g) 在绞缝混凝土浇筑前准确计算混凝土用量,立模后确保绞缝一次成型;绞缝应逐条浇筑并加强 振捣工作;绞缝混凝土的浇筑面应低于板梁顶面 1-2 厘米; (h)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增强责任心,并加强检查。 4) 支座(垫石) 质量问题: (a) 高程偏差较大; (b) 厚度达不到要求; (c) 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205 (d) 未一次成型,出现贴补薄层现象; (e) 表面不平整。 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图纸认真进行支座垫石施工; 2)严格按照配合比进行施工并认真成型强度试块; 3)确保一次成型并做好抹平、收光工作; 4)加强养生工作。 37.5.4 隧道工程 1) 隧道初期支护 质量问题:初期支护厚度不够;初期支护开裂;初期支护有空洞等(图 37.5.20、图 37.5.21)。 图 37.5.20 违规采用石棉瓦,初期支护后有较大空洞未作有效处理 图 37.5.21 初期支护成波浪状,厚度明显不足 预防措施: (a) 加强监控量测工作,围岩收敛稳定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b) 加强技术交底工作,严禁违规作业; (c) 对于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d) 初期支护表面应分层喷射找平(凹陷或突出部分的矢跨比不超过 1/6); (e) 加强监督检查。 2) 隧道二次衬砌 (1) 质量问题:矮边墙混凝土结合面处理不当;二次衬砌渗水;二次衬砌环向施工缝錯台明显;二次 衬砌混凝土不密实;厚度不够等。 206 图 37.5.22 二衬环向施工缝錯台严重 图 37.5.23 二次衬砌渗水严重 预防措施: (a) 加强技术交底工作; (b) 加强监管力度和日程监督检查; (c) 严格按照施工文件和规范进行施工。 207 38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38.1 项目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管理办法 38.1.1 文明施工管理 (1) 各合同段进口应设置宣传门架,横幅应标明“欢迎进入 x x 合同段”,门架立柱应为反映本单位 精神风貌的对联。 (2) 各合同段主要进口处应设置标牌,标牌大小不得小于 1.5m x 2m,标牌主要内容包括:本合同段 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以及监理驻地办负 责人姓名,开工和计划交工日期等。 (3) 各合同段自己修建的线外便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且与原来乡村道路相接的段落应硬化或用 泥结碎石路面处理 20m。施工现场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无积水,设有路标。 (4) 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图(或横道图)、年度目标计划、工序流程、 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各级监理驻地必须上墙的内容包括:部门及岗位 职责权限、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图、重点工程形象进度图、廉政公约等,并在各总监办设置意见投诉箱, 公布投诉电话。 (5)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所佩带胸卡上应附(照片、姓名、职 务、岗位等)。 (6) 施工机具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放整齐,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必须悬挂于显目位置。 (7) 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地材应分类有序分隔堆放,料场进口必须设冲洗轮胎的 设备,保证运输车辆不将工地的泥土带入堆料场,对水泥、钢材等材料设备必须按规范进行存放,要求 水泥、钢材必建库房,且必须架空 30CM,库房四周应设排水沟,钢材加工房需配备相关图纸和量测设备。 施工现场其他材料如防水板、止水带、止水条、排水管、土工格栅、外加剂等必须按要求妥善存放,避 免因存放不当造成材料老化变质。标示、标牌大小统一,防水耐用,且尺寸不得小于 60CM x 80CM,其 所示内容包括:材料品名、规格、产地、用于工程部位、监理检测情况、检测时间等。 (8) 各类结构物(桥涵、隧道、房建)施工地点也必须在醒目处设置标牌,标牌大小统一,防水耐 用,且尺寸不得小于 60CM x 80CM,所示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及桩号、结构形式、开工和计划交工日期、 施工单位及监理现场负责人姓名等。 (9) 在混凝土或砂浆的拌和地必须在醒目处设置混凝土或砂浆的配合比标牌,标牌大小统一,防水 耐用,且尺寸不得小于 60CM x 80CM,其所示内容包括:各种混凝土或砂浆标号、施工配合比、施工单 位及监理及现场负责人姓名等。 (10) 驻地现场外观做到“三洁”:施工现场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工地厂区及 施工范围的沟道地面无颜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办公室、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 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的食堂、供排水、浴室、医务室、宿舍及厕所应符合防水、卫生、通风、照明等 要求。 (11) 施工现场中沿线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须适当设置反映精神文明风貌的标语、口号等。 38.1.2 环境保护管理 1) 生态保护 (1) 在雨季来临前应完成对开挖回填、弃土场边坡的处理,防止水土流失。 (2) 施工取土时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平整、边绿化、计划取土,及时还耕。 (3) 施工现场应及时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边坡崩塌、滑坡产生。 (4) 对施工临时用地及取弃土场在使用前,应将地表土铲除收集,待施工完毕后,用于恢复原地表。 2) 噪声保护 (1) 当施工路段距住宅区距离过近时,须保证居民夜间休息,禁止休息时间内施工。 (2) 主动与施工路段附近的学校和单位协商,对施工时间进行调整和采取其他措施,尽量减少施工 噪音对教学和工作的影响。 3) 大气污染防护 (1) 公路施工堆料场、拌和站设在空旷地区,相距 200M 范围内,不应有集中地居民区、学校等。 (2) 施工便道(包括施工单位自建的临时道路和因施工需要而通信的缘由道路),应进行日常养护, 保证晴而通车,经常清扫、洒水、防止尘土飞扬,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活动运输粉状材料要加 208 以遮盖。 (3) 沥青路面施工,沥青混凝土拌和厂设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以为的下风向处,既方面生 产,又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采用开敞式、半封闭式沥青加热工艺,废料必须倾倒于环境污染小的场所。 4) 水污染防治 (1) 沥青、油料、化学用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 河流湖泊。 (2) 施工驻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等集中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3) 对桥梁施工机械、船只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油料、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中。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办法,保证本项目文明施工、减小对环境的破坏。项目建设过程中,业主将根据合同 及本办法,对文明施工和保护环境加强监督和检查,并纳入季度评比中。对不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单位,业主将 根据合同进行处理。 38.2 路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38.2.1 一般规定 1) 路基填筑必须挂线施工,确保填筑质量。路基外观做到表面平整、排水畅通、边线顺直、边坡顺适, 并应修筑边坡临时急流槽及排水沟;路基挖方应坡面平整。 2) 每层路基填筑均应设报验牌,注明桩号、层次、压实度、抽检时间、合格率、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进 行下一道工序等内容。 3) 修筑挡墙、边沟所用的块、片石及砂石材料堆放整齐,严禁在已施工的路面堆放或者拌合砂浆。 4) 通道、涵洞工程施工占用桥头路基作为施工场地的,应参照预制场建设的有关规定,规范施工场地布 置,与路基总体文明施工形象保持一致。 5) 弃方应整齐堆放在指定的弃方场地,四周要修筑必要的挡墙及排水沟。弃方边坡应按水保方案绿化, 防止水土流失。 38.2.2 安全文明施工 1) 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应完善,管理机构应健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已建立,明确工区施工负 责人。 2) 施工现场应布置“五牌一图”及各类标示牌、警示牌。 3) 施工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上岗证,对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加以区分,劳动 保护用品要穿戴齐全,安全监察人员应佩戴袖标(牌)。 5) 对施工现场的水、电灯等临时设施必须合理规划,管路、电力线、通信线等各种管、线、路布置应整 齐美观。 6) 对于现场液态、固态等各类废弃物,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排放于生活用水水源附近,禁止擅自 掩埋或焚烧。 7) 施工现场应有防止大气和噪声(振动)污染、水土保持和其他保护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临近居民区施 工时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12523—90)的规定,强夯场地与建筑物间应按设 计要求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影响时,应进行监测。 8) 采用粉状材料对路基填料进行现场拌和施工时,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条件下作业,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 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并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裸露场地和集中 堆放的土方应考虑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9) 地下管线不明时,应挖十字沟进行探测,并标出显著位置,加以保护。 10) 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对管线、电缆、光缆等进行迁移;无法迁移的,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采用防 护措施进行保护。路面施工单位应设置安检机构,项目部及各工区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 施工用电应由有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操作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设置用电安全告示牌。 12) 应在炸药库、施工用电、油料、拌和楼、沥青仓库及存放地点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工序 设置危险地点及危险物品地点安全警告标志牌,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同时设置专职安检员对其进行定期和 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施工安全。 209 13) 拌和机运行中,禁止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也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或清理,搅拌鼓内需 要清理时,必须停机,人员进入鼓内工作时,鼓外应有专人监护;料斗提升时,严禁有人在斗下工作或通行。 14) 从事沥青路面施工、监理的人员工作前必须熟悉沥青的性能和防止沥青烫伤、皮肤过敏等注意事项, 工作时应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如手套、耐高温鞋等;使用煤沥青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工作人员吸人煤沥青或避 免皮肤直接接触煤沥青造成身体伤害;进行沥青或沥青混合料试验时,应防止烫伤,使用三氯乙烯做沥青抽提试 验时,应在专用的通风房间内进行,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 15) 严禁路面施工人员疲劳作业,禁止在施工机械附近休息。 16) 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如有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时,必须上报夜间施工保证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批 后方可实施;且项目部必须安排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值班。 17) 宜避开雨季作业,加强现场排水,防止已处理的地基被水浸泡。 18) 路基工程标示标牌 (1) 施工现场应布置“五牌一图”及各类标示牌、警示牌。 (2) 路基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现场出人口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 19) 其他注意事项 (1) 施工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 施工现场水、电灯临时设施必须合理规划,管路、电力线、通信线等各种管、线、路布置整齐美 观。 (3) 对于现场液态、固态等各类废弃物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排放于生活用水水源附近,禁止擅 自掩埋或焚烧。 (4) 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设施,对施工道路或路基本体进行灭尘,不得出现天晴“扬灰”、下雨“水 泥”现象。 38.3 路面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路面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完善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加 强参建人员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培训,使安全文明的理念贯穿施工的始终。 38.3.1 安全生产 1) 路面施工单位应设置安检机构,项目部及各工区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施工用电应由有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操作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设置用电安全告示牌。 3) 应在炸药库、施工用电、油料、拌和楼、沥青仓库及存放地点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工序设 置危险地点及危险物品地点安全警告标志牌,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同时设置专职安检员对其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施工安全。 4) 拌和机运行中,禁止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也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或清理,搅拌鼓内需要 清理时,必须停机,人员进入鼓内工作时,鼓外应有专人监护;料斗提升时,严禁有人在斗下工作或通行。 5) 从事沥青路面施工、监理的人员工作前必须熟悉沥青的性能和防止沥青烫伤、皮肤过敏等注意事项, 工作时应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如手套、耐高温鞋等;使用煤沥青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工作人员吸人煤沥青或避 免皮肤直接接触煤沥青造成身体伤害;进行沥青或沥青混合料试验时,应防止烫伤,使用三氯乙烯做沥青抽提试 验时,应在专用的通风房间内进行,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 6) 严禁路面施工人员疲劳作业,禁止在施工机械附近休息。 7) 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如有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时,必须上报夜间施工保证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 方可实施;且项目部必须安排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值班。 38.3.2 文明施工 1) 施工现场布置 (1) 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路段起终点、拌和楼、片石开采及破碎场等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文明生 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各标识牌应符合本系列指南工地建设分册的相关要求。 (2) 现场必须设置宣传栏,以及时反映现场安全、质量和进度情况。 (3) 项目部应根据重庆市的季节特点,做好"防汛抗台"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 (4) 现场机械设备应布置有序,必要时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规程采用白底黑字的形式。 (5) 现场各种防火、防高空坠落、安全帽等安全标识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 210 位置。 (6) 施工现场主要出人口应设置"工程施工告示牌",其他主要施工点和道路交叉口,可根据实际情况 设置必要的指路牌、限速牌等标志牌。 2) 各个工序的施作应严格按技术规范、安全生产要求施工,坚决杜绝违章施工、野蛮施工的事故发生; 严禁打架、斗殴、赌博、偷窃等不文明现象出现。 3) 加强路面养生及交通管制工作,保持施工路面的干净、整洁。当拌和站、停车区和服务区的施工车辆 无法避免与路面工程交叉施工时,必须在进出口处设置轮胎冲洗设施,其面积和配套设施应满足使用要求,污 水应集中排放。 4) 路面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便道、拌和厂内外及高速公路进出口一定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同时对已完成 的沥青路面进行经常性巡查,对所有进人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轮胎干净程度的检查,并严禁直接在任何路面结 构层上堆放砂石、拌和砂浆等,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路面不受污染。 5) 若施工时不可避免的有交叉作业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使污染源与结构层隔离,避免路面受污染 0 6) 对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防止材料沿途泄漏,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7) 施工废料应倒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倒,并应采取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8) 保持道路通产,避免占道,阻车等现象发生。 9) 应处理好机电、房间、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防护工程等交叉施工项目与路面工程的关系,减少路面 污染。 38.4 桥梁工程 38.4.1 一般规定 1) 桥梁基础及下部施工场地应按本指南中的施工预制场地要求,做到基础及下部施工场地平整,排水顺 畅。陆上和水上施工均应设置陆上和船上专用沉淀池、泥浆池,不得随意排放泥浆,排污工作规范到位。 2) 施工场地内的水泥袋、钢筋头等杂物应及时清理,确保施工场地清洁、整齐。做到一天一清理,并有 专门的地点分类存放。 3) 桥梁构件等外露钢筋均必须采用塑料薄膜等包裹,防止钢筋锈蚀;桥梁护栏钢扶手要及时进行防锈油 漆。 4) 立柱、盖梁、梁板上应标注构件编号、制作时间、养生周期,梁板还应注明张拉时间和封头施工时间 和养生周期。立柱、盖梁脱模后应采取塑料薄膜紧密包覆等养生措施,梁板养生期内要定期洒水、覆盖等,宜 采用自动喷淋养生等先进养生方法,确保梁板质量。 38.4.2 安全文明施工 1) 施工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应佩戴安全帽和上岗证,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安全监察人员应 佩戴袖标(牌)。 2) 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要求,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状态良好。现场各类机械设 备停放位置应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带病作业。施工单位应定期对 施工机械(具)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洗。 3) 钻孔桩口、钢管桩口、预留口、坑槽口、操作平台空口等均设防护。 4) 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门设计,施工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现浇混凝 土模板的支撑系统要经设计计算。 5) 钻孔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桩机作业区域应平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人内。孔口 区布置同本条第(5)款。 (2) 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 锚应牢固。钻机需设工程标示牌,标明所施工桥名、墩台及桩位编号、护筒顶高程、设计桩长及桩底高 程等,施工中并做好详细钻孔记录,保留好渣样。 (3) 旋钻钻机进钻时,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 (4) 钢筋笼不得直接在泥土地上进行加工。 (5) 制浆池、储浆池和沉淀池周围应设立防护设施和安全指令标志,制浆材料的堆放地应有防水、防 211 雨和防风措施,弃渣泥浆应及时外运,废弃后应回填处理。 6) 基坑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坑宜在少雨季节施工。基坑顶面应在开挖前做好防、排水设施,排水措施有效。深基坑施工应 采用坑外降水措施,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 (2) 在土石松动地层或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做好安全防护。土质松软层基坑开挖必须先进 行支护。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沙时, 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按规定深度挖土或超挖的,应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3) 基坑内作业人员有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有隔离防护;上下设置牢固通畅的专用通道,宽度 不小于 80cm。 (4) 基坑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 小等情况确定。 (5) 基坑位于现场通道或居民区附近时,应沿边缘设立两道护栏,夜间加设红色标志灯。 (6) 基坑防护设置双横杆钢管防护栏,栏杆柱打人地面深度不少于 50cm,防护栏埋设距基坑边缘不 能小于 50cm,立柱间距不大于 3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防护栏应挂设安全 指令标志。 7) 模板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模板不应与脚手架连接。模板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 (2) 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且专人监护,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及模板工程经过验收手续。 (3) 模板上施工荷载不超过规定,模板上堆料均匀。 (4) 高度在 2m 以上作业处应设置可靠立足点,走道垫板稳固。 8) 脚手架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脚手架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安装脚手架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应 符合要求。 (2) 脚手架基础应坚固平实,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底部纵横连接,脚手板铺满,无探头板。脚手架 高度在 7m 以上时,架体与结构物拉结。 (3) 脚手架荷载不超过规定,施工荷载堆放均匀,有积雪、杂物及时清理。 (4) 作业平台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平台上应设栏杆及梯步,作业层下有防护措施。墩台高 度超过 2m 时,应张挂安全网。 9) 满堂支架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满堂支架基础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架立柱必须安装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应 设置垫木,用以分散和传递压力,并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发生超容许的沉降量;船只或汽车通行孔的两 边支架应架设护桩,夜间应用灯光标明行驶方向;施工中易受漂流物冲撞的支架应设置三角形导流桩。 (2) 支架搭设、拆除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证书。 (3) 采用架空移动支架架设预应力混凝土梁时,导梁安装应平稳坚固,滑道和支架支腿应能保证支架 的稳定和移动。 (4) 支架排距、间距、扫地杆、纵横剪刀撑设置和扣件螺栓紧固力矩应满足要求。安装后的膺架不得 沉陷、变形,连接应牢固,保证安全可靠。 (5) 加载的顺序和重量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并检查加载量测数据、弹性变形量、非弹性变形量测量 记录表。 (6) 支架平移搭设的临时支架应坚实牢固,支架平台及人行通道上应铺满脚手板,四周应设置防护栏, 贝雷梁下应挂设安全网。 (7) 支架顶部应安装平台、栏杆、梯子等防护设施。 (8) 施工处所应设置的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10)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桁架挂篮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挂篮组拼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并做静载试验;挂篮两侧前移要对称平衡进行,大风、雷雨天 气不得移动挂篮;挂篮移动到位以后要检查前后锚点、吊带、零号块临时锚固是否到位;挂篮移动中应 设观察哨进行监护,并设限位装置。 (b) 进行零号块施工,并以斜托架做施工平台时,平台边缘应设安全防护设施。墩身两侧托架平台 之间搭设的人行道必须连接牢固。 (c) 对使用的机具设备(如千斤顶、滑车、手拉葫芦、钢丝绳等),应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 212 使用。 (d) 遇有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挂篮行走作业。 11) 提、运、架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架桥机必须是由专业厂家生产,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严禁使用由贝雷片等自己拼装的架桥机。 (2) 提、运、架梁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对运架进行安全巡视,信号正确清楚,密切 观察各部位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止作业。 (3) 架梁机械通过型式试验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超范围使用和带病作业。 (4) 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及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作业。 (5) 提梁作业应设专人清理走道,场地平整;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提梁机械,做到四点同步, 行驶平稳。 (6) 运梁车通道应满足运架梁荷载的要求。运梁应严格按照 3-5km/h 速度行驶,做好防碰撞措施。运 梁车驮运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运行时或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架桥作业时,高压输电线路距架桥 机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要求。 (7) 预制梁架设期间,运梁通道上应停止其他施工作业,禁止其他车辆上道。运梁通道上设置运梁车 运行标线、标志、警示标牌。 (8) 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桥下严禁车辆、船只及行人通过,有相应的安全禁止标志,并派专人值班 巡视。 (9) 提运架设备的醒目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0) 夜间、五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天气下禁止架梁作业。夜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12) 跨公路、铁路桥梁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架施工同本条第(9)、(10)款。 (2) 高速公路影响范围封闭防护要有专项方案,封闭防护必须可靠牢固。跨公路、跨在建铁路的桥梁 施工中,应设置桥下限高架和防撞设施,高速公路设置减速信号标志。 (3) 跨既有公路、铁路、在建铁路、改建和在建公路桥梁,施工期间应设置防护棚架和防护网。改建 和在建公路桥开通前,铁路路基、桥梁和隧道在建中,不得通过非施工车辆。 (4) 对于跨路时封闭的道路,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隔离栏杆和醒目的标志牌、限速牌,夜间要 设置指示灯。对于要在支架中设行车通道的,行车道两旁的支架要设置防撞设施,两头要有专人指挥交 通。通道顶部要设置一层隔离板,侧面挂设安全防护屏,使施工材料、机具不能落到行车道上,以策安 全。 13) 桥梁水上、高空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空作业、水上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通道必须封闭防护。对移动模架、悬浇 箱梁、水上作业平台的临边部位,尽量采用永久性防护结构进行封闭。 (2) 高空临边作业、提运架梁机械等有可能造成坠落的处所,均应设置防护栏。防护栏应由上、下两 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高度为 1~1.2m,下杆高度为 0.5~0.6m。横杆长度大于 2m 时,要加设栏杆立 柱。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 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 14mm,栏杆立柱直径不应小于 18mm,采用 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横杆及栏杆立柱均采用 的管材,以扣 件或电焊固定;以其他钢材(角钢、槽钢等)做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栏杆立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的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 1000N 的 外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立网封闭,栏杆根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8cm 的挡脚板,挡脚 板要固定牢固。 (3) 操作平台采用直径 48—51mm × 壁厚 3.5mm 的钢管以扣件连接,或采用角钢、槽钢等坚固材 料制作,台面满铺 5cm 厚的木板并绑扎牢固,不得出现翘头板。 (4) 水上作业平台必须配备救生衣、救生圈、打捞杆等救生器材。在通航或禁航河道施工时,在河道 两侧及施工处设置警示标识信号,水下障碍物处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配 备夜间警示灯。 (5) 上下立体重叠、交叉作业和通道上方以及可能坠物的处所,应设置能够防止伤害的隔离棚挡。棚 挡要坚固可靠、覆盖有效。 (6) 施工时间较短的临时工点,外围应设置防护栏,并采用密目安全网防护,木桩或钢管桩为立柱, 高度不低于 1.5m,立柱间距按 4~6m 设置,埋设应牢固可靠,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 固定作业区防护应采用铁丝网或网栅防护,间隔支柱采用 钢管,立柱高不低于 1.5m, 立柱间隔 5~8m 设置,埋设牢固,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13 (8) 高空、水上等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悬空 和攀登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可靠处并高挂低用;跨大江大河施工时, 在进入水上施工作业现场人口处设置值班室,实行水上作业人员出入场翻牌制度和危险源动态管理制度。 夜间作业和高处、水上、临边等危险环境的零星作业至少安排两人以上,严禁安排单人作业。 38.4.3 桥梁工程标示标牌 1) 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布置统一制作的“五牌一图”及各类标示牌、警示牌,已完成工墩台在统一高 度喷绘墩台号。 2) 桥涵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现场出入口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 38.4.4 其他注意事项 1) 施工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 施工现场水、电、灯临时设施必须合理规划,管路、电力线、通信线等各种管、线、路布置整齐美观。 施工临时用电要求参见 4.1.5。 3) 桥涵工程施工过程检查控制见本书第三部分。 38.5 隧道工程 38.5.1 一般规定 1) 隧道开工前应绘制施工场地总体布置图,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场地布置应结合工程规模、工 期、地形特点、弃渣场和水源等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合理布置、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 2) 承包人在隧道施工点搭建的临时生活、办公用房采用活动板房或用砖砌的房屋时,必须搭设稳固,室 内外地面需采用 5cm 厚的 B15 混凝土进行硬化。生产用房、生活及办公用房应分开建设。 3) 临时驻地设施应做好场、房内的安全用电和防火工作,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做好防台风各 项准备工作。 4) 隧道施工洞外场地的建设与管理,应参照本指南中预制场地建设管理标准执行。洞口施工场地布设要 安全、规则、平整,排水良好。洞口处应设置进洞作业人员动态牌和施工作业告示牌(正在掘进、爆破、出渣 等),告示进洞施工人员和作业动态情况。 5) 隧道内通风、排水设备、设施完善。施工要严格落实各环节施工工艺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钻孔、 爆破、出渣、支护各工序有机衔接有序进行;电线、通风管、混合料输送管等应整齐设置在隧道两侧;洞内两 侧设临时排水沟,临时路面保持平整、不积水、不扬尘。拱部及侧墙渗漏水应及时排、堵。 6) 现场布置: (1) 施工现场布置应靠近隧道洞口,便道、料场、搅拌站等位置应结合场地、隧道工作量、进口数量 综合考虑,洞内水电管路应分开布置。 (2) 拌和站 (a) 按照“三个集中”的要求,隧道施工用混凝土应由拌和站集中供应。 (b) 隧道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可由拌和站集中供应,也可在隧道洞口建设专门用于喷射混凝土施工 的小型拌和站,但须采用具有两仓自动计量的搅拌设备,并配备散装水泥罐,采用散装水泥拌和施工。 (3) 弃渣场 (a) 隧道弃渣必须运至确定的弃渣场弃置,不得随意乱弃。 (b) 隧道施工前应详细调查,和业主及当地政府配合,选择出渣运输方便、距离短的场所作为弃渣 场,场地容量应可容纳隧道弃渣量。 (c) 弃渣场选址不得占用其他工程场地和影响附近各种设施的安全;不得影响附近的农田水利设施, 不占或少占农田;不得堵塞河道、河谷,防止抬高水位和恶化水流条件;不得挤压桥梁墩台及其他建筑 物。 (d) 弃渣场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当设计要求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或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对弃渣 场的防护进行设计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复,以确保边坡的稳定,防止水土流失及泥石流、滑坡等危害。 38.5.2 安全文明施工 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 对于长大隧道和地质复杂的隧道[如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施工单位应 组织专家编制、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 214 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 施工单位应成立监控量测小组,制订施工全过程监控量测计划,并配备合格的人员及设备。对于 长大隧道和地质复杂的隧道,应配备专业人员实施监控量测。 2)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工班长带领。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 3) 隧道施工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制订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和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施工前应组织人员对预案进行演练。 4) 炸药库的设置: (1) 炸药库应远离人群集中之地而设,并经公安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距离洞口不小于 500m。 (2)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及月循环进尺核定炸药库库容量。 (3) 雷管库和炸药库必须分开建造,两者距离不得小于 30m,库房四周进行全封闭。 5) 隧道施工应制订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配备超前地质预报设备,按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认真实施超 前地质预报,以预报成果指导施工。 6) 洞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物品。工程采用钻爆法施工时,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应随用随进, 不得隔夜存放。 7) 施工供风、供水、供电: (1) 施工供风 (a) 压风站应在洞口旁边选址修建,并宜靠近变电站,应有防水、降温、保温和防雷击设施。 (b) 压风站供风能力须满足隧道正常施工需要,供风管路布置应尽量避免压力损失,保证工作面使 用风压不小于 0.5MPa;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内燃压风机满足隧道前期施工需要。 (c) 供风管道前端至开挖面距离不应大于 20m。 (2) 施工供水 (a) 寻找水源,按施工需要的供水压力(水压不小于 0.3MPa)合理选址修建高位水池,安装上、下 水管路。 (b) 供水水池位置不宜设在隧道的顶部,供水管路铺设宜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管路 铺设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 (c) 对于修建高位水池困难的隧道,宜采用变频高压供水装置满足施工需要。 (3) 管道前端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超过 20m。 (4) 施工临时供电 (a) 施工单位向业主申请用电应包括以下内容:临时用电负荷的计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平面布置图; 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方案㈠临时用电的安全组织机构。 (b) 变电站宜设在洞口附近,并应靠近负荷集中地点和设在电源来线一侧。 (c) 供电、照明线路布置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根据施工需要计算变压器容量、台数。当隧道附近 有高压线路通过时,应和当地电力部门协商确定高压电梯接位置。 (d) 对于短隧道应采用高压至洞口,再低压进洞;长、特长隧道施工应考虑高中压进洞,以满足施 工需要。 (e) 隧道照明,在成洞地段和不作业地段采用 220V,瓦斯地段不得超过 110V,作业地段一般不大 于 36V,动力设备采用三相 380V。漏水地段应采用防水灯头和灯罩。在有瓦斯的隧道内,供电照明及 其他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性设施。 (f) 动力线、照明线安全可靠,不侵限、不漏电。 (g) 施工临时用电要求同 4.1.5。 8) 现场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类进洞车辆应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在洞口、平交 洞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2) 车辆在装卸隧道碎渣时应制动停稳,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应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3) 隧道内施工设备应靠边停放,远离爆破点;停放点处岩石完整性好、无渗水;支护或衬砌作业地 段停放设备处应灯光明亮。停放点前后应架设红色警示灯,显示限界。 (4) 施工准备阶段应完成临时施工便道、供电线路、供水管路的铺设。 (5) 洞口场地开挖完成后,应安装和修建隧道供风、供水、供电、混凝土生产、钢构件加工等设备与 设施;砌筑洞顶截、排水沟,进行洞顶地表加固。 (6) 洞口的排水系统宜在施工期的雨季之前完成。 (7) 隧道的排水应与路基排水系统合理连接,不得冲刷路基坡面、桥涵锥体护坡、农田房舍。 215 (8) 隧道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9) 进洞坡道顶与隧道口之间需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保证车辆进出安全,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5m。 (10) 洞门附属工程完工后,及时对洞口进行绿化。 9) 洞内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洞身作业面及时做好铺底、排水,确保洞内干燥无积水。 (2) 洞内运输道路平顺、整洁,排水设施良好,并有人定期维护。各种机械车辆、人员能顺利到达作 业面。 (3) “三管二线”安全可靠,布局合理,顺直成线,做到“四不”,场地平整。 (4) 隧道内的台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留足施工净空。平台上满铺底板,周边应设置栏杆。跳板、 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作业时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警示、承载等标志, 并宜派专人防护。 (5) 现场各类通风管路应敷设平顺,接头严密,无扭曲、褶皱、漏风,并有专人负责检查、养护,破 损时及时修复。 (6) 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并应保证隧道作业环境空气 中含有的有害气体、瓦斯、粉尘等的浓度不超标。 10) 辅助坑道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斜井、竖井及隧道其他辅助坑道人口的选择应考虑防洪要求。 (2) 斜井、竖井及隧道施工主要设备(主通风机、竖井提升人员的绞车等),应设置两路电源供电。 (3) 井口、井下及卷扬机房间应有联络信号,提升、下放与停留应有明确的色灯或音响等信号规定。 11) 隧道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危险源辨识和确认工作,确定危险源的位置、规 模、性质和监控处置措施及处置方案,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详细说明隧道 质量和安全的有关技术要求和重大危险源,技术和安全交底台账必须签字确认。 12)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审查隧道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 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3) 监理单位应认真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监督施工单位是否用于购买和更新合格 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14) 高压气、水钢管应尽可能靠近掌子面;软弱围岩地段应配备可手动拆卸的逃生钢管,钢管壁厚必须 不小于 10mm,管径必须大于 600mm,每节管长 150-200mm;钻孔台车应常备卸管头的扳手和应急照明工具。 15) 在隧道所有作业台架上安装防护彩灯,二衬上宜挂灯箱,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在台架底部配置消防 器材,便于火灾事故的处理。 16) 爆破作业及火药物品的管理,必须遵守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对有瓦斯逸出 的隧道,应根据工点的地质情况、瓦斯逸出程度和设备条件,制订适宜的施工方案。 17) 运输车辆不得人料混装。洞内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15km/h)。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 洞口、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宜安排人员指挥交通。 38.5.3 其他注意事项 1) 隧道施工要制订监控量测实施细则,安排专业测量人员认真实施监控量测。隧道内监控量测布点应规 范,标识清晰;里程、高程等常用工程数据宜用红色油漆标注。 2) 隧道施工应对进(出)洞施工、不良地质、可能突泥涌水、瓦斯和支护侵限、衬砌厚度不足等地段制订 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审查和审批。 3) 隧道开挖必须按规定进行支护、衬砌等,洞内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巡视,负责安全。 4) 隧道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标志, 定期进行检查、补充和更换。 5) 隧道弃渣处理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施工前应就弃渣场向当地环保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证后再开始弃渣。 (2) 隧道弃渣“先挡后弃”,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弃渣场。在弃渣场坡脚设挡碎墙。挡墙埋人地面以下 不小于 1m,确保挡墙的强度。 (3) 在弃渣场顶外缘设环形截水沟,弃渣场顶的排水坡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水畅通,防止雨水冲走 弃渣,填塞河道。 216 (4) 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照批准的弃渣规划场地,合理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严禁随 意堆放,避免出现影响河道泄洪能力、其他标段施工和下游居民的生活等问题。 (5) 弃渣符合环保规定,施工过程中保护渣场四周的植被,工程竣工后对渣场进行平整、覆盖耕土层, 喷播植草,并植树,有条件的予以复耕,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6) 弃渣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设施、河道、交通 和环境等。不能满足时应加设挡护或采取其他措施。弃渣堆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 (7) 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人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人 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6) 隧道工程施工过程检查控制见表 A-12。 38.6 现场作业禁令 38.6.1 高处作业“十不准” 1) 安全帽未系紧和安全带为托牢不准作业;2) 身体状况不适应不准从事高处作业;3) 防护栏、安全网防 护不到位不准作业;4) 上下通道(梯子)不牢固不准上下攀爬;5) 脚手板绑扎不牢固不准作业;6) 悬挂式脚手 架悬挂点不牢固不准作业;7) 模板支撑和绑扎好的钢筋不准攀爬;8) 工具材料不准相互和上下抛掷;9) 六级 强风和恶劣天气不准作业;10) 其他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38.6.2 电气操作“十不准” 1) 未持特种操作证和未经岗前安全培训不准作业;2)未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不准作业;3) 没有 可靠的安全防护不准带电作业;4)不符合 TN-S 标准不准作业;5) 不使用电工专业工具不准作业;6) 雷雨天气 不准测定接地电阻;7) 电路修理不准单人操作;8)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不准供电;9) 末实行“一 机一闸”制不准供电;10) 其他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38.6.3 电(气)焊作业“十不准” 1) 未持特种操作证和未经岗前安全培训不准作业;2) 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作业;3) 焊钳与把 线连接不牢、绝缘不良不准施焊;4) 未装回火装置、仪表损坏和两瓶距离不够不准施焊;5) 雷雨天气不准施 焊;6) 搭接线连接不牢不准施焊;7) 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未覆盖或未有效隔离不准施焊;8) 更换场地不切断电 源不准移动电焊机;9) 燃烧的焊枪不准离手;10) 具他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38.6.4 脚手架作业“十不准” 1) 未持特种操作证和未经岗前安全培训不准作业;2) 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作业;3) 未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不准作业;4) 工具材料不准相互和上下抛掷;5) 六级以上强风和恶劣天气不准作业;6) 作业中不准跳越架子;7) 搭拆过程中不符合方案要求不准继续作业;8) 与电线路距离不够或未设防护措施不 准作业;9) 搭拆时地面未设置围栏或警戒标志不准作业;10) 其他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38.6.5 起重作业“十不准” 1) 无特殊操作证不准操作;2) 身体不适不准操作;3) 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瞌睡;4) 无关人员不准随便 进入驾驶室;5) 吊钩不准过人头;6) 作业时不准上下车;7) 吊物时不准长时间悬空;8) 安全装置不准当开 关使用;9) 三个动作不准同时开动;10) 工作时间不准调整机器。 38.6.6 爆破作业“十不准” 1) 没有《爆破员作业证》和未经岗前安全培训不准作业;2) 未经爆破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不准作业; 3) 未确定联络信号或信号不良不准作业;4) 爆破器材未经检验合格不准作业;5) 作业场所不准吸烟;6) 所 有人员未撤离安全处所不准起爆;7) 未设置安全警戒不准起爆;8) 剩余爆破器材必须运回仓库不准存放现场; 9) 爆破后未检查所有炮孔或发现瞎炮未处理不准继续作业;10) 其他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38.6.7 张拉作业“十不准” 1) 未经岗前安全培训不准作业;2)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不准作业;3) 张拉千斤顶未检定或检 定周期超限不准作业;4) 未确定联络信号或信号不良不准作业;5) 锚具使用前未检定合格不准使用;6) 高压 油管未经耐压试验合格不准使用;7) 油泵、千斤顶、锚具发现异常现象不准作业;8) 千斤顶支架未与构建对 准和不稳固不准作业;9) 张拉时不准人员从千斤顶正面通过或停留;10) 其他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38.6.8 钢筋作业“十不准” 1) 未经岗前安全培训不准作业;2) 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作业;3)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 不清不准作业;4) 工具和机械设备不合格不准作业;5) 夜间照明不足不准作业;6) 靠近架空线路未采取有效 隔离措施不准作业;7) 雷雨天气不准进行露天作业;8) 操作平台不稳定不准作业;9) 不准在绑扎好的钢筋或 模板支撑上行左或攀爬;10) 其他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38.6.9 混凝土作业“十不准” 217 1) 未经岗前安全培训不准作业;2) 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作业;3) 作业场所的环境和安全;状 况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4) 工具设备不合格不准作业;5) 夜间照明不足和未使用安全电压工作灯不准作业;6) 使用震动泵时电源线有破皮漏电现象不准作业;7) 人工推送混凝土未在坡道上设置防滑装置不准作业;8) 混 凝土吊斗未停稳不准下料;9) 拌和机运转时不准将工具伸入筒内作业;10) 其他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38.6.10 运输车司机作业“十不准” 1) 证照不齐全或证照与车辆不符合不准开车;2) 饮酒后或身体疲劳不准开车;3) 车辆有故障不准开车; 4) 不准超载、超员、超速;5) 客货混装不准开车;6) 道路状况不明不准开车;7) 货物装载不稳或捆扎不牢 不准开车;8) 自卸汽车未检视上方或环境周围不准卸车;9) 自动翻斗车与坑槽安全距离不够时不准卸车;10) 不准违反交通规则。 38.6.11 进入施工现场“八不准” 1) 未佩戴安全帽不准进入现场;2) 未穿救生衣不准进入水上施工现场;3) 饮酒后不准进入施工现场;4) 穿高跟鞋、拖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5) 赤膊赤脚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6) 带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7) 闲杂 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8) 外界公务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18 39 过程检查验收表 重庆市 高速公路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拌和站建设验收表 表 A-1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 自查情况 监理单位 初验情况 项目业主 验收情况 1 场地 布置 1.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区域功能分明; 2.变压器、电线设施符合规定; 3.场地面积、生产能力、料仓数量满足要求; 4.办公、生产房屋设置满足要求 2 标志 1.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 图、安全质量环保目标公示牌、平面布置图等明示 标志; 2.出入口、拌和楼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3.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应符合规 定; 4.配合比标识牌符合规定 3 机械 设配 1.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检查; 2.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3.运输车辆数量及运输能力符合要求; 4.计量设备及时检查标定 4 场地 处理 1.场地混凝土硬化处理; 2.集水池、沉淀池和污水过滤池纳入场区规划,与 搅拌站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 原材料堆 放 1.散装水泥储存器的数量。按不同厂家、品种、强 度等级、批次分罐保存; 2.粗集料分级存放,粗、细集料存放应分为合格区 和待检区,用隔墙隔开; 3.设置的明示标志应符合规定; 4.轻型钢结构顶棚的安设情况; 5.冬季和夏季施工措施 6 施工 用电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审批; 2.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3.固定电力设备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禁止标 志、警告标志符合规定; 4.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 5.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应有门、锁,有防雨措施; 7.夜间施工照明设施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7 文明 施工 1.沉淀池和洗车区布设排水系统,标志符合要求; 2.场地内专人清扫、洒水,场地整洁; 3.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处理; 4.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管理 施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监理单位意见 219 年 月 日 (盖 章) 220 重庆市 高速公路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钢筋加工场建设验收表 表 A-2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 自查情况 监理单位 初验情况 项目业主 验收情况 1 场地 布置 1.场地布置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区域功能分明; 2.场地规模(面积、台座、梁片数量)符合要求;; 3.场地及便道硬化、排水设施满足要求; 4.设备移动钢筋棚,数量满足要求 2 标志 1.厂内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质量环保目标 公示牌等明示标志规定; 2. 焊接切割场所,安全通道,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 所,易发生火灾场所禁止与警告标志设置符合要求; 3. 消防器材放置场所设置、分区标识牌的提示标志设置 符合要求; 4. 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符合规定 3 机械 加工 设备 1.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识牌符合规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做好设备使 用、维护、保养记录; 3. 运输车辆、起吊设备、钢筋加工制作设施满足要求 4 钢筋加工 场 1. 是否露天加工; 2.. 钢筋吊装作业符合要求 3.人工断料安全防护; 4.钢筋进行防腐处理、焊接时的防护 5 原材料及 半成品的 堆放 1. 是否露天堆放; 2. 钢筋应垫高堆放; 3. 已经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的堆放; 4. 成品、半成品标识牌符合规定 6 临时 用电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 批准; 2.动力和照明线分开架设; 3.固定电力设备禁止、警告标志符合规定;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规定; 5.电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 6.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有门、锁,有防雨措施; 7.夜间施工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7 文明 施工 1. 易产生粉尘、有害气体的材料加工场、存放场防护; 2. 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处理; 3. 加工剩余的短小材料或废料处理; 4.不易腐化的合成草料、化工原料处理 施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221 重庆市 高速公路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预制场建设验收表 表 A-3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 自查情况 监理单位 初验情况 项目业主 验收情况 1 标志 1.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锅炉房入口处设置标志符合规定; 2.制梁场的混凝土搅拌站、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 域设置标志符合规定; 3. 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符合规定 2 机械 设备 1.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 维护、保养记录; 2.施工辅助设施(钢筋定位架等)配备情况; 3.养生设施(自动喷淋养护等)配备情况及数量; 4.施工设备(龙门吊等)满足要求 3 预制厂布 置 1. 场地布置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 2. 办公区、生产区、操作工的生活区区域功能分明; 3. 梁场规模(面积、台座、梁片数量)符合要求; 4. 变压器、电线设置符合规定; 5. 办公、生产房屋设置满足要求 4 钢筋加工 场 1. 存放区大小满足要求; 2. 存梁台座和地面排水系统符合规定; 3. 有防止梁体倾覆的措施; 4. 原材料分仓堆放; 5. 支撑位置准确; 6. 生产标示清晰 5 简支梁预 制 1. 采用金属波纹管制孔时,有防止划伤手脚的措施; 2. 钢绞线穿束后、张拉时梁端防护; 3. 操作油泵、管道压浆关闭阀门作业人员防护; 4. 建立钢筋进料、存储、下料、成形流水线生产车间; 5. 设计合理的吊架,保证预绑扎好的钢筋骨架在吊装时不变形的措 施 6 库房 1. 锚具库房账目与管理; 2. 钢绞线库房账目与管理; 3. 内模液压设备车间账目与管理; 4. 工具房管理 7 制梁台座、 模板 1. 台座静载试验情况; 2. 箱梁的模板生产厂家制造与质量检查; 3. 箱梁内模板液压系统检查 8 混凝土浇 筑 1. 配合比审批,配合比标识牌符合要求; 2. 原材料合格; 3. 混凝土采用罐车运输,振捣情况 9 临时 用电 1.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批准; 2. 动力和照明线分开架设; 3. 固定电力设备安全防护符合规定; 4. 临时用电符合规定; 5.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锁,有防雨措施; 7. 夜间施工设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222 10 文明 施工 1. 废水沉淀池和洗车区、排水系统标志符合要求; 2. 场地应及时冲洗、清扫,地面应定期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 挡; 3. 成品存放区场地及养生平台平整夯实,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4. 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及时清洗机具与现场; 5. 噪声满足规定; 6. 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处理; 7. 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管理; 8. 按设计要求和规定及时恢复植被或土地复垦 施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223 重庆市 高速公路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试验室建设验收表 表 A-4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 自查情况 监理单位 初验情况 项目业主 验收情况 1 组织机构设 置 1. 有成立试验室组织机构的批文,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 责人应有母体授权书; 2. 办公区、生活区独立; 3. 有组织框图、人员分工表,人员符合约定且满足工作需要 2 人员 配置 1. 符合合同约定且满足工作需要; 2.主要人员实际在岗时间大于 95%; 3.人员变更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 3 资质 持证 1. 符合合同约定且满足工作需要; 2. 应有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计量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检测人员应持有职称证、毕业证、岗位证; 4. 检测人员持证率应达到 100% 4 试验仪器设 备配置 1. 符合合同约定且满足工作需要; 2.. 应有拟投入检测和试验设备一览表,建立设备档案,仪器 设备检定率 100%,检定状态标识明显,保证运转正常; 3. 试验室平面布置得到项目管理单位的认可 5 实验用房和 试验环境 1. 试验室布局合理,标准养护室符合条件,水泥室有空调; 2. 水泥室、力学室、土工室分开设置; 3. 有专门的办公资料室和样品封存间; 4. 压碎的混凝土试件等废弃物处理符合要求 6 资料 整理 1. 试验报告检测数据真实、准确; 2. 资料发放登记清晰; 3. 各类制度完备,台账清晰、准确 施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224 重庆市 高速公路项目 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试验室日常检查表 表 A-5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 自查情况 监理单位 初验情况 项目业主 验收情况 1 标志 1. 授权委托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试验人员公示牌、试验 人员职责、试验流程图等符合规定; 2. 试验区域、有毒有害气体存放处所设置禁止、指令标志符 合规定; 3. 消防设施存放处所设置提示标志符合规定; 4. 废旧物品存放区设置明示标志符合规定 2 试验室 布局 1. 检测室的布局; 2. 水泥检验室和标准养护室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 3 实验 人员 资格、职责划分 4 试验 设备 1. 机械设备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识牌; 2..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3. 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4.各类试验设备定期标定、检查 5 工作 环境 1. 水泥室温度控制; 2. 水泥混凝土、砂浆试件养护室温度控制; 3. 检测室的检测环境条件 6 样品 管理 1. 样品预留房屋设置和标示; 2. 样品储存环境安全、无腐蚀、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 全; 3. 易燃、易潮和有毒样品隔离存放,明显标记 7 资料 管理 1. 分类收集整理,目录编写清楚,具有可追溯性; 2. 各类试验报告、施工配料单等资料及时签认、归档; 3. 依据准确 8 文明 检测 1. 试验废弃原材料回收或存放符合环保要求; 2. 对电磁干扰、灰尘、振动、电源电压的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225 重庆市 高速公路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检查表 表 A-6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 自查情况 监理单位 初验情况 项目业主 验收情况 1 防护 要求 各类材料的存放符合规定 2 材 料 水泥 1. 袋装水泥存放及标志应符合规定; 2. 散装水泥存放方式应符合规定,夏季高温施工时,应 在罐体设置降温设施 3 砂石 料 1. 砂石料存放方式及分区标志符合规定; 2. 砂石料按规定进行检验,状态标识符合规定; 3. 石料清洗区排水设置; 4. 片石堆放及防护 4 金属 1. 线材存放方式符合要求; 2. 型材存放措施满足要求; 3. 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措施得当; 4. 分区明示标志、材料标识符合规定 5 半成品、成 品 1. 存放场地通风良好; 2. 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存放方式; 3. 板材、木材堆放点选择; 4. 材料储存分类、分批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 5. 分区、成品、半成品标识牌符合规定 6 周转 料具 1. 周转料具的存放符合要求; 2. 大模板存放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3. 材料标识符合规定 7 装配式构件 1. 根据构件的使用先后和吊装顺序进行堆放,留出适当 的通道; 2. 堆放构件按构件刚度、受力情况放置; 3. 构件堆放方式符合要求; 4. 水平分层堆放构件方法 施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226 重庆市 高速公路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库房建设验收表 表 A-7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 自查情况 监理单位 初验情况 项目业主 验收情况 1 标志牌 1. 平面布置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值班人员公示牌等明示标 志符合规定; 2. 各分区标识牌、消防器材提示标志、材料库房材料标识符合 规定; 3. 易燃易爆处所设置的禁止标志、氧气与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 禁止标志和明示标志符合规定 2 材 料 水泥、 掺合料 1. 应采用库房储存,库房内地面应硬化处理,水泥应架空、 离墙存放,满足防潮要求; 2. 库房宜设置进、出库门,确保水泥的正常循环使用; 3. 袋装水泥存放符合要求 3 外加剂 库房应和水泥库房分开设置,标识明显 4 火 工 品 1. 仓库经公安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 2. 库区应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3. 库房通风、防爆照明设备和防静电措施符合防爆、防雷、防 潮、防火、防鼠、防盗要求; 4. 火工品库应有专人值守; 5. 工作人员住房和看守房设置 5 危 险 品 1. 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存放; 2. 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存放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 防鼠、防盗等要求; 3. 润滑油料应专门设库房存放 6 油 库 1. 制订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 按设计规定装油,不能混装;夏季露天装轻质油料的油罐应 有降温、隔热措施; 3. 露天存放的桶装油料符合规定; 4. 油库应划分消防区域,制订明确的报警信号,设置消防工具 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5. 油罐区内禁止存放危险晶、爆炸晶和其他易燃物资; 6. 库区、库房应保持清洁整齐,秩序良好 施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227 重庆市 高速公路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施工便道、便桥验收表 表 A-8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 自查情况 监理单位 初验情况 项目业主 验收情况 1 标志牌 1. 施工便道、便桥设置必要的标志标牌符合规定; 2. 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等转角、视线不良地段设置 的明示标牌符合规定; 3. 跨越(临近)道路施工设置的警告标牌符合规定; 4. 道路危险段设置的“危险地段,注意安全”警告标牌符合 要求; 5. 施工现场(站)区、办公区、生活区等拐弯处标识牌符合要 求 2 施工 便道 1. 平原地段便道设置符合要求; 2.山区地段便道设置符合要求; 3.平原地段便道底基层为片石(或三七灰土),面层为混凝土、 泥结碎石、砂石等结构,在软土或水田地带防护方法; 4.山区地段便道路面为泥结碎石路面防护方式; 5.便道、路面表面质量、排水情况; 6.与国道、省道相接处理 3 施工 便桥 1.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设计,其承载负荷满足施工车辆 通行的需要; 2.便桥基础必须落到稳定坚实的基岩上,可采用浆砌片石或混 凝土墩台; 3 桥面高度不低于上年最高洪水位,桥面设栏杆扶手,栏杆 颜色标准统一; 4.便道、便桥的养护应符合要求 4 文明 施工 1.便道、便桥设专人养护,定时清扫,定时洒水抑尘; 2..有条件的工程要求选择混凝土路面,以减少扬尘以及对周 边农作物等的影响 施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228 重庆市 高速公路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验收表 表 A-9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 自查情况 监理单位 初验情况 项目业主 验收情况 1 场地布 置 1.各区域功能分明; 2.变压器、电线设置符合规定; 3.场地面积、生产能力满足要求 2 标志 1.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 质量环保目标公示牌、平面布置图等明示标志; 2.出人口、拌和楼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3.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应符合规定; 4.配合比标识牌符合规定 3 机械设 备 1.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检查; 2.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 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3.计量设备及时检验标定 4 场地处 理 1.场地混凝土硬化处理; 2..集水池、沉淀池和污水过滤池纳入场区规划,与预制场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 施工用 电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经审批; 2.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3.固定电力设备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禁止、警告标志 符合规定; 4.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 5.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应有门、锁,有防雨措施; 7.夜间施工照明设施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6 文明施 工 1.沉淀池布设排水系统,标志符合要求; 2.场地内专人清扫、洒水,场地整洁; 3.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处理 施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229 重庆市 高速公路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路基工程日常检查表 表 A-10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施工单 位 自查情 况 监理单 位 初验情 况 项目 业主 验收 情况 1 五牌一图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 牌、施工现场平面图设置符合规定 2 作业人员 进场 1.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上岗证; 2.安全监察人员按规定佩戴袖标(牌) 3 施工 机械 1.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 2.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 3.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4.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查,线缆接头必须绑扎牢固;专人指挥监控作业;安全隔离设 施; 5.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四严禁 4 基底 处理 1.地下管线不明时应挖十字探沟探测,管线迁移及时; 2.测量专项方案、桩位埋设; 3.爆破作业手续齐全、专人防护; 4.各类桩基地面孔口防护、桩机作业过程 5 路基 填筑 1.设置沉降观测,定期测量,记录完整; 2.各个阶段明显分区,“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里程桩清晰准确; 3.加强现场排水,防止已填筑的路基被水浸泡; 4.外观质量. 6 过渡段施 工 1.桥台后和横向结构物后 2m 范围内及横向结构物的顶部填土厚度小于 1m 时,应 使用小型机械夯实; 2.防止水浸泡、随时整修; 3.施工前路基变形稳定 7 相关工程 施工 1.各工序间的衔接; 2.与路基同步施工; 3.防止路基污染,成品保护 8 临时 用电 1.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3.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规定,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5.电力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有门、锁,有防雨措施; 7.夜间施工有照明设施 9 文明 施工 1.有防止大气、噪声(振动)污染,有水土保持和其他保护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2.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影响时,应进行监测; 3.粉状材料施工应采取环境保护措施; 4.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处理符合要求; 5.取土场的设置和处理满足要求; 6.弃土堆放处标志设置和处理措施 施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监理单位意见 230 年 月 日 (盖 章) 231 重庆市 高速公路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桥涵工程日常检查表 表 A-11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施工 单位 自查 情况 监理 单位 初验 情况 项目 业主 验收 情况 1 五牌 一图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 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设置符合规定 2 作业人员进场 1.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上岗证; 2.安全监察人员按规定佩戴袖标(牌) 3 施工 机械 1.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机械单位资质符合要求,相关人员到场把关; 2.转场、施工方案审查,相关人员到场把关; 3.打桩机、钻孔、搅拌机、旋喷桩安装和使用符合要求; 4.起重机、卷扬机、气瓶使用符合规定; 5.大型机械施工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机械设备标识牌符合规定; 6.使用机械设备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制作要求和安装符合规定; 7.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场站出人口及工点路口处设置警示标符合规定; 8.机械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9.各类机具设备应定期检查; 10.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机械作业范围内如有高压线、管线等,注意按规范 作业; 11.运输车辆防护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 12.使用提升架运送石料有专人指挥和操作; 13.施工场地狭小、行人和机械作业繁忙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员 4 挖孔桩 1.作业区域警示标志设置符合要求; 2.孔口无杂物及重车通过; 3.基桩地面孔口四周搭设防护围栏,并设置围栏和警告、警示标志,符合规定; 4 作业人员规范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5 经常检查孔内有害气体浓度并采取措施; 6 井孔内搭设应急时使用的安全绳和软爬梯 5 钻孔桩 1.钻机安装、护筒埋设符合要求; 2.钢筋笼加工方法、形式符合要求; 3.制浆池、储浆池和沉淀池设立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符合规定 6 基坑 施工 1.基坑顶面应做好防、排水设施,排水措施有效; 2.土石松动地层或在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做好安全防护; 3.坑内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4.有动载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5.通道或居民区附近施工应设立护栏,夜间加设红色标志灯; 6.防护栏设置、挂设安全警告标志符合规定; 7.光线不足应设置足够照明 7 模板 施工 1.模板安装、模板拆除符合要求,警示标志按规定设置且专人监护; 2.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及模板工程有验收手续; 3.模板上施工荷载不超过规定; 4.高空作业处所措施有效 8 脚手架施工 1.安装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材质符合要求; 2.脚手架基础坚固平实,应按规定设置各项连接; 3.脚手架荷载不超过规定、堆放均匀; 4.作业平台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栏杆及梯步防护措施具体可行 232 9 满堂 支架 法施工 1.基础和结构符合要求,使用前进行全面检查; 2.支架搭设、拆除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证书; 3.架空移动支架架设混凝土梁要符合要求; 4 支架排距、间距、扫地杆、纵横剪刀撑设置、加载的顺序和重量等满足要求; 5 临时支架坚实牢固,四周防护栏符合要求 10 预应力混凝土连 续梁悬臂灌注 1.进场调试、组拼,由专人统一指挥;调试组拼后必须做静载试验;灌注混凝 土前,应对挂篮限位装置进行全面检查; 2.挂篮的悬挂系统绝缘处理符合要求; 3.零号块工作平台边缘处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4.挂篮前、后锚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应坚韧可靠,行走滑道符合要求; 5 连续梁合龙前梁上荷载按照要求进行清理; 6.挂篮临边防护应符合要求 11 移动支(模) 架法架设预应力 混凝土梁 1. 移动模架的“工厂化”管理符合要求; 2. 模架拼装过程设专人全过程监控,拼装完成后对安全性能全面检查和验收; 3.支架平移搭设的临时支墩必须牢固; 4.机械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完好齐全; 5.支架平台及人行道、栏杆按要求设置各类警示标志; 6.上下移动模架的爬梯应安装稳固,防坠落标志符合规定; 7.模架跨越道路无法封道施工悬挂限高、限速、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进行道路 口防护; 8.预应力张拉区标志明显; 9.当风力达到 6 级时,无露天起吊、装卸、高处作业、泵送混凝土等作业; 10.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12 提、运、架梁 1.设专人统一指挥、巡视; 2.梁机械通过型式试验; 3.业前对机械设备及安全装置全面检查; 4.梁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5.梁车通道、速度等应满足运架梁荷载要求; 6.制箱梁架设期间,运梁通道上应停止其他施工作业,设置运梁车运行标线、 标志、警示标牌; 7.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桥下派专人值班巡视; 8.架设备的醒目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架梁吊机四周设置防护栏杆、上下踏梯、人行通道等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10.夜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13 跨公路铁路 桥梁 施工 1.高速公路影响范围封闭防护要有专项方案,封闭防护必须可靠牢固; 2.应设置桥下限高架和防撞设备,高速公路设置减速信号; 3.施工期间应设置防护棚架和防护网; 4.改建和还建公路桥开通前,铁路路基、桥梁和隧道在建中,不得通过非施工 车辆 14 桥梁 水上 高空 施工 1.作业场所人员步行上下专用通道封闭防护; 2.可能造成坠落的处所,均应设置防护栏; 3.操作平台安全防护; 4.作业平台必须配备救生器材;在通航或禁航河道设置警示标志信号,水下障 碍物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配备夜间警示灯; 5.上下立体重叠、交叉作业和通道上方以及可能坠物的处所设置隔离棚挡,并 坚固可靠、覆盖有效; 6.施工时间较短的临时工点设置防护栏、安全警示标志; 7.固定作业区防护采用铁丝网或网栅防护、安全警示标志; 8.作业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233 15 临时 用电 1.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3.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规定,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5.电力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标记,有门、锁,有防雨措施; 7.夜间施工有照明设施 16 文明 施工 1.桩基施工泥浆应回收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2.设置防护栏; 3.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 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4.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 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5.不得随意占用或破坏与施工现场周围相邻的土地、道路、绿地以及各种公共 设施场所; 6.弃土堆(场)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明示标志符合规定 施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234 重庆市 高速公路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隧道工程日常检查表 表 A-12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 自查情况 监理单位 初验情况 项目业主 验收情况 1 标示牌 1.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 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设 置符合规定; 2.各类流程牌、警示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要求 2 进洞人员 等级 洞口设专人进行进出洞人员登记 3 作业人员 进场与作 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正式职工带领; 2.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上岗证; 3.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应符合规定 4 机 械 设 备 车 辆 各类车辆应处于完好状态,在洞口、平交洞口及施工狭窄 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 5 施 工 设 备 1.应靠边停放,远离爆破点;支护或衬砌作业地段停放设 备处应灯光明亮;停放点前后应架设红色警示灯 2.使用中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 公示牌和警示牌 6 洞口 施工 1.临时施工便道、线路、供水管路、供风、供水、供电、 混凝土生产等设备与设施; 2.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 3.进洞坡道顶与隧道口之间的安全距离; 4.洞口绿化 7 洞内 施工 1.洞内道路通畅; 2.台架、工作平台、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 作业时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警示、承载等标志并宜派 专人防护; 3.仰拱衬砌与掌子面的距离;W 级、V 级围岩支护紧跟掌 子面; 4.进出口相向开挖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5.有轨运输专人维修和养护; 6.通风管路应敷设平顺; 7.照明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合理分 布 8 辅助坑 道施工 1.辅助坑道人口的选择应考虑防洪要求; 2.主要设备应设置两路电源供电; 3.井口、井下及卷扬机机房间应有联络信号,提升、下放 与停留应有明确的色灯或音响等信号规定 235 9 临时 用电 1. 临时用电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应编制临时用 电施工组织设计; 2.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3.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设置明 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规定,必须采用 TN-S 接零 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 一漏”; 5.电力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锁, 有防雨措施; 7.电器设备性能良好,铁壳开关箱接地; 8.洞口夜间施工现场照明设施 10 文明 施工 1.现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做到“三同时”; 2.零配件、边角料和水泥袋、包装纸箱等及时收集、 清理,现场卫生状况良好; 3.隧道弃渣处理符合规定; 4.爆破施工后灭尘措施; 5.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处理 施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236 40 高速公路现场安全文明标志 40.1 说明 40.1.1 编制目的 编制目的为加强重庆市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标志的制作、安全和设置。 40.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庆市高速公路施工现场。 40.2.1 引用标准 GB/T 15565-2008 图形符号 术语 GB/T 2893-2008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 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40.2.2 类型 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害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明示标志:上述四种标志都不能包括但现场需明示相关信息的图形标志。 40.2.3 材料 标志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铝合金板、薄钢板、合成树脂类板材等。有触电危险的 场所使用绝缘材料。材料表面毛刺、空洞等影响使用的庇病。边缘和尖角适当倒棱,呈圆滑状,若有毛边处打 磨光滑。 40.2.4 形状及尺寸 标志牌形状分为矩形和圆形 矩形标志牌尺寸(长 x 宽)一般为 300mm×400mm、400mm×300mm、600mm×800mm、800mm×600mm、 1 500mm×1 000mm、1 500mm×2 000mm、2 000mm×1 500mm、2 500mm×2 000mm,圆形标志牌直径一般 为 300mm 和 500mm。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现场确定标志牌尺寸,但不得影响明示效果。 40.2.5 颜色与字体 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颜色参照《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T 2893-2008) 的基本规定执行,明示标识颜色参照《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T 2893-2008)执行。标志中的文字均 采用黑体。 40.2.6 设置位置 标志的设置位置合理、醒目,能提醒观察者引起注意、迅速判读、有必要的反应时间或操作距离。 设置的安全文明标志,使用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 90°。 标志不得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标志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当采用悬挂安装方式时,在防护栏上的悬挂高度为 800mm;采用粘贴方式时,粘贴在表面平整的硬质底 板或墙面上,粘贴高度宜为 1600mm;当采用竖立方式安装时,支撑件要牢固可靠,标志距离地面高度为 800mm。 高度均指标志牌下缘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是现场情况确定。 40.2.7 检查与维修 经常检查标志的状态,保持清洁醒目、完整无损。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及时修正 或更换。 40.2.8 其他 便桥、便道的相关标志视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的规定执行。 标志的其他制作、安装和设置要求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37 本图表中所标的尺寸单位均为毫米。 238 40.3 制作、安装和设置要求 40.3.1 禁止标志(表 B-1) 表 B.1 禁止标志制作、安装和设置要求 编号 图 形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路禁 1 尺寸为 300x400 详见图 B.3.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具有明火设备或高温的作业场所,如各种焊 接、切割等动作场所 路禁 2 尺寸为 300x400 详见图 B.3.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用电设备或线路检修时,相应开关处 路禁 3 尺寸为 300x400 详见图 B.3.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不允许攀爬的危险地点,如有危险的建筑 物、构筑物、设备处 路禁 4 尺寸为 300x400 详见图 B.3.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抛物易伤人的地点,如高处作业现场、深沟 (坑)等 路禁 5 尺寸为 300x400 详见图 B.3.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已造成事故或对人员有伤害的场所,如高压 设备室、配电房等入口处 路禁 6 尺寸为 300x400 详见图 B.3.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对人员具有直接危险的场所,如危险路口、 吊装作业区、输送带下方、预制梁架设区等 处 路禁 7 尺寸为 300x400 详见图 B.3.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有乙类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氧气或乙炔 存放区、有关存放处及其他易燃易爆处 路禁 8 尺寸为 300x400 详见图 B.3.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应急通道、安全通道及施工操作平台等处 路禁 9 尺寸为 400x300 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8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处所 路禁 10 尺寸为 400x300 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8 悬挂或粘贴详见 说明 跨越通航河道、铁路、公路等施焊场所 239 编号 图 形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路禁 11 尺寸为 400x300 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8 悬挂或粘贴详见 说明 临近既有线的防护栏 路禁 12 尺寸为 400x300 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8 悬挂或粘贴详见 说明 水上施工作业场所 路禁 13 尺寸为 400x300 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8 悬挂或粘贴详见 说明 水上施工作业场所 路禁 14 尺寸为 400x300 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8 悬挂或粘贴详见 说明 水上施工作业场所 路禁 15 执行《道路交通标志 和标线》(GB 5768-2009)(以限速 2km 为例)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1 悬挂或粘贴详见 说明 场内道路及隧道洞口设置 5km 限速牌,隧道 成洞段设置 15km 限速牌 路禁 16 尺寸为 400×300 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8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拌和站、加工场、制梁场(预制场)现浇梁、 隧道洞口等现场的出入口、重点部位 路禁 17 尺寸为 400×300 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8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拌和站、制梁场(预制板)的控制室和发电机 房、抽水机房等处 路禁 18 尺寸为 400×300 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8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锅炉房入口处 40.3.2 警告标志(表 B-2) 表 B-2 警告标志制作、安装和设置要求 编号 图 形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路警 1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2 悬挂或粘 贴 详见说明 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如配 电箱(柜)、开关箱、变压器、用电设备处 路警 2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2 悬挂或粘 贴 详见说明 有吊装设备作业的场所 路警 3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2 悬挂或粘 贴 详见说明 由于弧光可能造成眼部伤害的各种焊接作业场 所 路警 4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2 悬挂或粘 贴 详见说明 易发生火灾的危险场所,如可燃性物质的储运、 使用等场所 240 编号 图 形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路警 5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2 悬挂或粘 贴 详见说明 易发生机械卷入、轧压、辗压、剪切等机械伤 害的作业场所 路警 6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2 悬挂或粘 贴 详见说明 具有坑洞易造成伤害的作业地点,如预留洞口 及各种深坑的上方等处 路警 7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2 悬挂或粘 贴 详见说明 易发生落物危险的地点,如高空作业、立体交 叉作业等的下方 路警 8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2 悬挂或粘 贴 详见说明 易发生塌方危险的地段、如边坡及土方作业的 深坑、深槽等场所 路警 9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2 悬挂或粘 贴 详见说明 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 路警 10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2 悬挂或粘 贴 详见说明 易造成脚步伤害的作业地点 路警 11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2 悬挂或粘 贴 详见说明 易造成坠落事故的作业地点 路警 12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2 悬挂或粘 贴 详见说明 易造成人员伤害的场所及设备等处 241 编号 图 形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路警 13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2 悬挂或粘 贴 详见说明 易落石的地带,如隧道出入口、路基砌筑边坡 等处 路警 14 尺寸为 400×300 黄底黑字 详见图 B.3.8 悬挂与粘 贴详见说 明 施工现场狭小、低矮通道处 路警 15 尺寸为 1500×2000/字 (以“保”字为 例)红底白字 详见图 B.3.11 竖立 详见说明 临近林区施工场所 路警 16 尺寸为 400×300 黄底黑字 详见图 B.3.8 悬挂与粘 贴 详见说明 施工场所变压器、高压电力设备等处 路警 17 尺寸为 800×600 黄底黑字 详见图 B.3.9 竖立 详见说明 跨越(临近)道路施工处 路警 18 尺寸为 800×600 黄底黑字 详见图 B.3.9 竖立 详见说明 场站出入口及工点路口处 40.3.3 指令标志(表 B-3) 表 B-3 指令标志制作、安装和设置要求 编号 图 形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路指 1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3 悬挂与粘贴 详见说明 易伤害脚部的作业场所, 如具有腐蚀、灼热、触电、 砸(刺)伤等危险的作业地 点 路指 2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3 悬挂与粘贴 详见说明 头部易受伤害的作业场所 路指 3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3 悬挂与粘贴 详见说明 易造成人体紫外线辐射的 作业场所,如电焊作业场 所 242 编号 图 形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路指 4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3 悬挂与粘贴 详见说明 易伤害手部的作业场所, 如具有腐蚀、污染、灼热、 冰冻及触电危险等的作业 场所 路指 5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3 悬挂与粘贴 详见说明 对眼睛有伤害的作业场所 路指 6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3 悬挂与粘贴 详见说明 易发生坠落危险的作业场 所 路指 7 尺寸为 300×400 详见图 B.3.3 悬挂与粘贴 详见说明 空气不流通,易发和窒息、 中毒等的作业场所 路指 8 尺寸为 600×800 详见图 B.3.10 悬挂与粘贴或竖立详见 说明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等醒目 位置 路指 9 尺寸为 400×300 蓝底白字 详见图 B.3.8 悬挂与粘贴 详见说明 泥浆池防护栏上 路指 10 尺寸为 400×300 蓝底白字 详见图 B.3.8 悬挂与粘贴 详见说明 拌合站、制梁场(预制场)、 沉淀池 路指 11 尺寸为 400×300 蓝底白字 详见图 B.3.8 悬挂与粘贴 详见说明 制梁场(预制场)、现浇梁 预应力张拉处 路指 12 尺寸为 400×300 蓝底白字 详见图 B.3.8 悬挂与粘贴 详见说明 涵洞、桥梁基坑靠便道侧 防护栏 243 编号 图 形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路指 13 尺寸为 400×300 蓝底白字 详见图 B.3.8 悬挂与粘贴 详见说明 高处作业、临边作业、悬 空作业等场所 244 40.3.4 提示标志(表 B-4) 表 B-4 提示标志制作、安装和设置要求 编号 图 形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路示 1 尺寸为 400×300 详见图 B.3.4 悬挂与粘贴 详见说明 需指示灭火器的处所 路示 2 尺寸为 400×300 详见图 B.3.4 悬挂与粘贴 详见说明 需指示灭火器的处所 40.3.5 明示标志(表 B-5) 表 B-5 明示标志制作、安装和设置要求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路识 1 尺寸为 400×300 红布白字详见图 B.3.6 路识 2 直径为 500 白底红字红圈 (以 A89 墩为例)详见图 B.3.14 粘贴(喷涂) 详见说明 桥梁墩位处 路识 3 直径为 300 白底红字红圈 (以 06 号座为例) 详见图 B.3.14 悬挂、粘贴(喷 漆) 详见说明 梁场制梁台座或箱梁外膜 处 路识 4 尺寸为 800x600 白底红字 (以清洗区为例) 详见图 B.3.9 竖立、悬挂 详见说明 涵洞、桥梁基坑靠便道侧 防护栏 路识 5 尺寸为 800x600 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9 竖立 详见说明 复耕土存放处 路识 6 尺寸为 400x300 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8 粘贴(喷涂) 详见说明 氧气存放处 路识 7 尺寸为 400x300 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8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乙炔存放处 路识 8 尺寸为 400x300 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8 竖立、悬挂 详见说明 废品物品存放处 245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路识 9 尺寸为 800x600 白底红字 (以废弃场为例) 详见图 B.3.9 竖立 详见说明 弃土(渣)堆放处 路识 10 尺寸为 800x600 白底红字 详见图 B.3.9 竖立 详见说明 取土场 路识 11 尺寸为 800x600 详见图 B.3.18 悬挂、粘贴 详见说明 施工机械设备处 路识 12 尺寸为 400x300 白底红字 (应清洗区为例) 详见图 B.3.16 竖立、悬挂 详见说明 各种材料的半成品、成品 存放区 路识 13 尺寸为 400x300 详见图 B.3.17 竖立 详见说明 储料区 路识 14 尺寸为 800x600 详见图 B.3.15 竖立、悬挂 详见说明 拌和机及拌和楼操作等 路识 15 尺寸为 800x600 详见图 B.3.9 竖立、悬挂 详见说明 既有线施工场地值班室 路识 16 尺寸为 800x600 详见图 B.3.9 悬挂 详见说明 既有线施工场地值班室 路识 17 尺寸为 800x600 详见图 B.3.10 竖立、悬挂 详见说明 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场所 路识 18 尺寸为 400x300 详见图 B.3.11 竖立 详见说明 既有线施工场地值班室 路识 19 尺寸为 400x300 详见图 B.3.17 竖立、悬挂 详见说明 关键工序施工处 246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路识 20 尺寸为 2000x1 500 详见图 B.3.12 竖立 详见说明 既有线施工场地 路识 21 尺寸为 2000x1 500 详见图 B.3.12 竖立 详见说明 既有线施工场地 路识 22 尺寸一般为 2 500x2 000 详见图 B.3.13 (在大型枢纽等工程处可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尺寸) 竖立 详见说明 桥梁、隧道、站场、拌和 站、梁场等重点工程的醒 目位置 路识 23 尺寸一般为 2 500x2 000 详见图 B.3.13 (在大型枢纽等工程处可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尺寸) 竖立 详见说明 桥梁、隧道、站场、拌和 站、梁场等重点工程的醒 目位置 路识 24 尺寸一般为 2 500x2 000 详见图 B.3.13 (在大型枢纽等工程处可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尺寸) 竖立 详见说明 桥梁、隧道、站场、拌和 站、梁场等重点工程的醒 目位置 路识 25 尺寸一般为 2 500x2 000 详见图 B.3.13 (在大型枢纽等工程处可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尺寸) 竖立 详见说明 桥梁、隧道、站场、拌和 站、梁场等重点工程的醒 目位置 路识 26 尺寸为 1 500x2 000 详见图 B.3.11 竖立 详见说明 既有线施工场地 路识 27 尺寸一般为 700x500 详见图 B.3.19 (在大型枢纽等工程处可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尺寸) 竖立或悬挂 详见说明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 项工程、总工室、工程部 路识 28 尺寸一般为 3 000x1 200 长度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定 悬挂 会议室、项目经理办公室、 总工室、工程部 路识 29 尺寸为 600x800 悬挂 项目部各部室 路识 30 尺寸一般 1 200x1 200 悬挂 项目部会议室 247 40.4 基本形式 40.4.1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图 B-1) 40.4.2 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图 B-2) 图 B-1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 图 B-2 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 注:禁止标志的制作要求按《安全标志及 注:警告标志的制作要求按《安全标志及 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执行。 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执行。 40.4.3 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图 B-3) 40.4.4 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图 B-4) 图 B-1 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 图 B-2 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 注:指令标志的制作要求按《安全标志及 注:提示标志的制作要求按《安全标志及 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执行。 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执行。 40.4.5 安全帽 1) 红色安全帽(图 B-5) 佩戴规定:建设单位管理、现场管理人员 佩戴红色安全帽。 文字标准: 字体:中黑简 字号:大字为 50 号,小字为 30 号 2) 白色安全帽(图 B-6) 佩戴规定:监理单位管理、现场管理人员 图 B-5 红色安全帽 佩戴红色安全帽。 文字标准: 字体:中黑简 字号:大字为 50 号,小字为 30 号 3) 黄色安全帽 佩戴规定:施工单位管理、现场管理人员 佩戴红色安全帽。 文字标准: 字体:中黑简 字号:大字为 50 号,小字为 30 号 图 B-6 白色安全帽图 40.4.6 安全员袖标(图 B-8) 248 图 B-8 安全员袖标 40.4.7 400x300 标志牌的基本形式(图 B-10) 40.4.8 800x600 标志牌的基本形式(图 B-11) 图 B-10 400x300 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图 B-11 800x600 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40.4.9 600x800 标志牌的基本形式(图 B-12) 40.4.10 1500x2000 标志牌的基本形式(图 B-13) 40.4.11 2000x1500 标志牌的基本形式(图 B-14) 40.4.12 2500x2000 标志牌的基本形式(图 B-15) 图 B-12 600x800 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图 B-13 1500x2000 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249 图 B-14 2000x1500 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图 B-15 2500x2000 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40.4.13 制动梁台座、墩号牌的基本形式(图 B-16) a) b) 图 B-16 制动梁台座、墩号牌的基本形式 a) 制动梁台座标示牌;b)墩号标示牌 40.4.14 配合比标识牌的基本形式(图 B-17) 40.4.15 (半)成品材料标识牌的基本形式(图 B-18) 图 B-17 配合比标识牌的基本形式 图 B-18 (半)成品材料标识牌的基本形式 40.4.16 材料标识牌的基本形式(图 B-19) 40.4.17 B.3.16 机械设备标识牌的基本形式(图 B-20) 40.4.18 B.3.16 施工标识牌的基本形式(图 B-21) 图 B-19 材料标识牌的基本形式 图 B-20 机械设备标识牌的基本形式 图 B-21 施工标识牌的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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