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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26 发布
民政局扶贫助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
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要求和县民政局 2020 年
度扶贫工作计划,从 3 月份开始,组织实施低保户、建档立
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
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就读高中以上特困家庭的扶贫助
学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时间步骤
1.调查统计(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6 日):一是统
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2020 年正在大学
就读,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人员及组件。二是统计低保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
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2020 年春季在读高中符合
临时救助条件的人数并组件。
2.审核上报(3 月 9 日至 4 月 30 日):各乡镇(街)对
需要救助人员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录入救助系统。
3.审批拨款:即时审批确认,拨款至救助人提供的存折
或卡中。
二、救助标准
1.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2020 春季在
读大学的,每个学生一次性救助 4 个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
2.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2020 年春季
在读高中和中专的,每个学生一次性救助 2 个月城镇低保保
障标准。
三、几点要求
1.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配合各乡镇(街)民政办以 2019
年秋季助学的数据为基础,重新进行核查。
2.各乡镇(街)民政办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统计低保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
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需要救助的数据、信息,
按照救助条件要求汇总、组件、并按时限审核审批。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县民政局成立 2020 年春
季扶贫助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