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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26 发布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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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固定式交、直和同步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2、施工准备 2.1 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 电动机应有铭牌,注明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动机的型号、容量、频率、电压、电流、接 线方法、转速、温升、工作方法、绝缘等级等有关技术数据。 2.1.2 电动机的容量、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并有出厂合格证及有关技 术文件。 2.1.3 电动机的控制、保护和起动附属设备,应与电动机配套,并有铭牌,注明制造厂名,出厂日 期、规格、型号及出厂合格证等有关技术资料。 2.1.4 各种规格的型钢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型钢无明显的锈蚀。并有材质证明。 2.1.5 螺栓:除电机稳装用螺栓外,均应采用镀锌螺栓,并配相应的镀锌螺母平垫圈、弹簧垫。 2.1.6 其它材料:绝缘带、电焊条、防锈漆、调和漆、变压器油、润滑脂等均应有产品合格证。 2.2 主要机具: 吊链、龙门架、绳扣、台钻、砂轮、手电钻、联轴节顶出器、台虎钳、油压钳、扳手、电锤、板锉、 鎯头、钢板尺、圆钢套丝板、电焊机、汽焊工具、塞尺、水平尺、转速表、摇表、万用表、卡钳电 流表、测电笔、试铃、电子点温计。 2.3 作业条件: 2.3.1 施工图及技术资料齐全。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2.3.2 土建工程基本施工完毕、门窗玻璃安好。 2.3.3 在室外安装的电机,应有防雨措施。 2.3.4 电动机的基础、地脚螺栓孔、沟道、电缆管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2.3.5 电动机安装场地应清理干净、道路畅通。 2.3.6 电动机驱动设备已安装完毕,且初检合格。 3、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设备拆箱点件→安装前的检查→电动机安装→抽芯检查→电机干燥→控制、保护和起动设备安装→试运行前的检查 →试运行及验收 3.2 设备拆箱点件: 3.2.1 设备拆箱点件检查应有安装单位、供货单位、建设单位共同进行,并作好记录; 3.2.2 按照设备供货清单、技术文件,对设备及其附件、备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详细核对; 3.2.3 电动机本体、控制和起动设备外观检查应无损伤及变形,油漆应完好; 3.2.4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3 安装前的检查 3.3.1 电动机安装前应进行以下检查: 3.3.1.1 电动机应完好,不应有损伤现象。盘动转子应轻快,不应有卡阻及异常声响。 3.3.1.2 定子和转子分箱装运的电机,其铁心转子和轴颈应完整无锈蚀现象; 3.3.1.3 电机的附件、备件应齐全无损伤。 3.3.2 电动机的性能应符合电动机周围工作环境的要求,电机选择应符合表 3.3.2 的规定。 3.4 电动机的安装: 3.4.1 电动机安装应由电工、钳工操作,大型电动机的安装需要搬运和吊装时应有起重工配合进行。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电动机型式的选择 表 3.3.2 序号 安装地点 采用电动机型号 1 2 3 4 5 一般场所 潮湿场所 有粉尘多纤维及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 有易燃、易爆炸危险场所 有腐蚀性气体及有蒸汽侵蚀的场所 防护式电动机 防滴式及有耐潮绝缘电机 封闭式电机 防爆式电机 密封式及耐酸绝缘电机 3.4.2 应审核电动机安装的位置是否满足检修操作运输的方便。 3.4.3 固定在基础上的电动机,一般应有不小于 1.2m 维护通道。 3.4.4 采用水泥基础时,如无设计要求,基础重量一般不小于电动机重量的 3 倍。基础各边应超出 电机底座边缘 100~150mm。 3.4.5 稳固电机的地脚螺栓应与混凝土基础牢固地结合成一体,浇灌前预留孔应清洗干净,螺栓本 身不应歪斜,机械强度应满足要求。 3.4.6 稳装电机垫片一般不超过三块,垫片与基础面接触应严密,电机底座安装完毕后进行二次灌 浆。 3.4.7 采用皮带传动的电动机轴及传动装置轴的中心线应平行,电动机及传动装置的皮带轮,自身 垂直度全高不超过 0.5mm,两轮的相应槽应在同一直线上。 3.4.8 采用齿轮传动时,圆齿轮中心线应平行,接触部分不应小于齿宽的 2/3。伞形齿轮中心线应按 规定角度交叉,咬合程度应一致。 3.4.9 采用靠背轮传动时,轴向与径向允许误差,弹性联接的不应小于 0.05mm,钢性联接的不大于 0.02mm。互相连接的靠背轮螺栓孔应一致,螺帽应有防松装置。 3.4.10 电刷的刷架、刷握及电刷的安装; 3.4.10.1 同一组刷握应均匀排列在同一直线上; 3.4.10.2 刷握的排列一般应使相邻不同极性的一对刷架彼此错开,以使换向器均匀的磨损; 3.4.10.3 各组电刷应调整在换向器的电气中性线上;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3.4.10.4 带有倾斜角的电刷,其锐角尖应与转动方向相反; 3.4.10.5 电刷与铜编带的连接及铜编带与刷架的连接应良好。 3.4.11 定子和转子分箱装运的电动机,安装转子时,不可将吊绳绑在滑环、换向器或轴颈部分。 3.4.12 高压同步电机轴承座有绝缘时,应用 1000V 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1MΩ。 3.4.13 电机接线应牢固可靠,接线方式应与供电电压相符。 3.4.14 电动机安装后,应做数圈人力转动试验。 3.4.15 电机外壳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良好。 3.5 电动机抽芯检查: 3.5.1 电动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做抽芯检查: 3.5.1.1 出厂日期超过制造厂保护期限; 3.5.1.2 经外观检查,或电气试验,质量有可疑时; 3.5.1.3 开启式电动机,经端部检查有可疑时; 3.5.1.4 试运转时有异常情况; 3.5.1.5 交流电动机容量在 40kW 及其以上者,安装前宜做抽芯检查。 3.5.2 抽芯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3.5.2.1 电动机内部清洁无杂物; 3.5.2.2 电机的铁心、轴颈、滑环和换向器等应清洁,无伤痕、锈蚀现象,通风孔无阻塞; 3.5.2.3 线圈绝缘层完好,绑线无松动现象; 3.5.2.4 定子槽楔应无断裂、凸出及松动现象,每根槽楔的空响长度不应超过期作废 1/3,端部槽楔 必须牢固; 3.5.2.5 转子的平衡块应紧固,平衡螺丝应锁牢,风扇方向正确,叶片无裂纹。 3.5.2.6 磁极及铁轭固定良好,励磁线圈紧贴磁极,不应松动; 3.5.2.7 鼠笼式电机转子导电条和端环的焊接应良好,浇铸的导电条和端环应无裂纹; 3.5.2.8 电机绕组连接正确、焊接牢固; 3.5.2.9 直流电机的磁极中心线与几何中心线应一致;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3.5.2.10 电机的滚珠轴承工作面应光滑、无裂纹、无锈蚀,滚动体与内外圈接触良好,无松动;加 入轴承内的润滑脂应填满内部空隙的 2/3。 3.6 电机干燥: 3.6.1 电机由于运输、保存或安装后受潮,绝缘电阻或吸收楷,达不到规范要求,应进行干燥处理; 3.6.2 电机干燥工作,应由有经验的电工进行,在干燥前应根据电机受潮情况制定烘干方法及有关 技术措施。 3.6.3 烘干温度要缓慢上升,铁芯和线圈的最高温度应控制在 70~80℃。 3.6.4 当电机绝缘电阻值达到规范要求时,在同一温度下经 5h 稳定不变时,方可认为干燥完毕。 3.6.5 烘干工作可根据现场情况、电机受潮程度选择以下方法进行: 3.6.5.1 采用循环热风干燥室进行烘干; 3.6.5.2 灯泡干燥法。灯泡可采用红外线灯泡或一般灯泡使灯光直接照射在绕组上,温度高低的调 了可用改变灯泡瓦数来实现。 3.6.5.3 电流干燥法。采用低电压,用变阻器调节电流,其电流大小宜控制在电机额定电流的 60% 以内。并应设置测温计,随时监视干燥温度。 3.7 控制、保护和起动设备安装: 3.7.1 电机的控制和保护设备安装前应检查是否与电机容量相符。 3.7.2 控制和保护设备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一般应装在电机附近。 3.7.3 电动机、控制设备和所拖动的设备应对应编号。 3.7.4 引至电动机接线盒的明敷导线长度应小于 0.3m,并应加强绝缘,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套保 护管。 3.7.5 高压电动机的电缆终端头应直接引进电动机的接线盒内。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在接线盒外 加装保护措施。 3.7.6 直流电动机、同步电机与调节电阻回路及励磁回路的连接,应采用铜导线。导线不应有接头。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调节电阻器应接触良好,调节均匀。 3.7.7 电动机应装设过流和短路保护装置,并应根据设备需要装设相序断相和低电压保护装置。 3.7.8 电动机保护元件的选择: 3.7.8.1 采用热元件时,热元件一般按电动机额定电流的 1.1~1.25 倍来选。 3.7.8.2 采用熔丝(片)时,熔丝(片)一般按电动机额定电流的 1.5~1.25 倍来选。 3.8 试运行前的检查: 3.8.1 土建工程全部结束,现场清扫整理完毕。 3.8.2 电机本体安装检查结束。 3.8.3 冷却、调速、润滑等附属系统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分部试运行情况良好。 3.8.4 电机的保护、控制、测量、信号、励磁等加路的调试完毕动作正常。 3.8.5 电动机应做下列试验 3.8.5.1 测定绝缘电阻:a.1kV 以下电动机使用 1kV 摇表摇测,绝缘电阻值不低于 1 兆欧;b.1kV 及 以上电动机,使用 2.5kV 摇表摇测绝缘电阻值在 75℃时,定子绕组不低于每千伏 1MΩ,转子绕组不 低于每千伏 0.5MΩ,并做吸收比试验。 3.8.5.21kV 及以上电动机应作交流耐压试验。 3.8.5.31000V 以上或 1000kW 以上、中性关连线已引出至出线端子板的定子绕组应分项作直流耐压 及泄漏试验。 3.8.6 电刷与换向器或滑环的接触应良好。 3.8.7 盘动电机转子应转动灵活,无碰卡现象。 3.8.8 电机引出线应相位正确,固定牢固,连接紧密。 3.8.9 电机外壳油漆完整,保护接地良好。 3.8.10 照明、通讯、消防装置应齐全。 3.9 试运行及验收: 3.9.1 电动机试运行一般应在空载的情况下进行,空载运行时间为 2h,并做好电动机空载电流电压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记录。 3.9.2 电机试运行接通电源后,如发现电动机不能起动和起动时转速很低或声音不正常等现象,应 立即切断电源检查原因。 3.9.3 起动多台电动机时,应按容量从大到小逐台起动,不能同时起动。 3.9.4 电机试运行中应进行下列检查: 3.9.4.1 电机的旋转方向符合要求,声音正常; 3.9.4.2 换向器、滑环及电刷的工作情况正常; 3.9.4.3 电动机的温度不应有过热现象; 3.9.4.4 滑动轴承温升不应超过 80℃,滚动轴承温升不应超过 95℃。 3.9.4.5 电动机的振动应符合规范要求。、 3.9.5 交流电动机带负荷超动次数应尽量减少,如产品无规定时按在冷态时可连续起动 2 次;在热 态时,可起动 1 次。 3.9.6 电机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3.9.6.1 设计变更洽商。 3.9.6.2 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3.9.6.3 安装记录(包括电机抽芯检查记录、电机干燥记录等); 3.9.6.4 调整试验记录。 4、质量标准 4.1 基本规定 4.1.1 一般规定 4.1.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标准》GB50300—2001 的 3.0.1 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1.1 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4.1.1.1.2 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4.1.1.2 电气设备上计量仪表和与电气保护有关的仪表应检定合格,当投入试运行时,应在有效期 内。 4.1.1.3 筑电气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和建筑电气照明工程的负荷试运行,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 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负荷试运行,依据电气设备及相关建筑设备的种类、特性,编制试运行方案或 作业指导书,并应经施工单位审查批准、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4.1.1.4 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4.1.1.5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4.1.2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4.1.2.1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 工中应用。 4.1.2.2 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 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4.1.2.3 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 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1.2.4 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 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 件。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4.1.2.5 经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 4.1.2.6 电动机、电加热器、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6.1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 安全认证标志: 4.1.2.6.2 外观检查:有铭牌,附件齐全,电气接线端子完好,设备器件无缺损,涂层完整。 4.1.3 工序交接确认 4.1.3.1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应与机械设备完成连接,绝缘电阻测试合格,经手 动操作符合工艺要求,才能接线。 4.2 主控项目 4.2.1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毒(PEN)。 4.2.2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 0.5MQ。 4.2.33100kW 以上的电动机,应测量各相直流电阻值,相互差不应大于最小值的 2%无中性点引出的 电动机,测量线间直流电阻值,相互差不应大于最小值的 1%。 4.3 一般项目 4.3.1 电气设备安装应牢固,螺栓及防松零件齐全。不松动。防水防潮电气设备自接线入口及接线 盒盖等应做密封处理。 4.3.2 除电动机随带技术文件说明不允许在施工现场抽芯检查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动机,应抽 芯检查: 4.3.2.1 出厂时间已超过制造厂保证期限,无保证期限的已超过出厂时间一年以上; 4.3.2.2 外观检查、电气试验、手动盘转和试运转,有异常情况。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4.3.3 电动机抽芯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4.3.3.1 线圈绝缘层完好、无伤痕,端部绑线不松动,槽楔固定、无断裂,引线焊圭饱满,内部清 洁,通风孔道无堵塞; 4.3.3.2 轴承无锈斑,注油(脂)的型号、规格和数量正确,转子平衡块紧固,平衡鲥丝锁紧,风扇 叶片无裂纹; 4.3.3.3 连接用紧固件的防松零件齐全完整; 4.3.3.4 其他指标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特有要求。 4.3.4 在设备接线盒内裸露的不同相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最小距离应大于 8mm,荦则应采取绝缘防护 措施。 5、成品保护 5.1 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在机房内,机房门间加锁。未经安装及有关人员的允许,非安装人员不 得入内。 5.2 电机及附属设备如安装在室外,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控制设备的箱、柜要加锁。 5.3 施工各工种之间要互相配合,保护设备不受碰撞损伤。 5.4 电机安装后,应保持机房干燥,以防设备锈蚀。 5.5 电机及电机拖动设备安装完后,应保持清洁。 5.6 高压电机安装调试过程中应设专人值班。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电机安装调试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见表 2-35。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常产生的质量问题和防治措施 表 2-35 序号 常产生的质量问题 防治措施 1 电机接线盒内裸露导线,线间对 地距离不够 线排列整齐,如因特殊情况对地距离不够时应加 强绝缘保护 2 小容量电机接电源线时不摇测 绝缘电 做好技术交底,提高摇测绝缘的必要性认识,加 强安装人员的责任心 3 接线不正确 严格按电源电压和电机标注电机接线方式接线 4 电机外壳接地(零)线不牢,接 线位置不正确 接地线应接在接地专用的接线柱(端子)上,接 地线截面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压牢 5 电机端盖温度过高 要按规定加润滑油 6 靠背轮间隙不一致 电机和拖动设备应找平找正 7 电机起动跳闸 调试前要检查热继电器的电流是否与电机相符, 电源开关选择是否合理 7、质量记录 7.1 设备材料产品合格证。 7.2 设备材料进货检验记录。 7.3 自互检记录。 7.4 调试记录。 7.5 试验报告。 7.6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7.7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记录。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