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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28 发布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任务4试题及答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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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 任务 4 试题及答案模板 第四次考核任务 民事起诉状写作 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 一份民事起诉状: 赵某(男,57 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与张红(女,54 岁, 大学本科毕业,汉族)于 1984 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早已 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夫妻俩原在 XX 市 XX 研究所工 作,赵某任该所 XX 研究室副主任,张红任该所服务公司副 经理,住在该所宿舍楼 XX 栋 XX 单元 XX 号。 2008 年赵某从单位辞职,被聘到广东省 XX 市 XX 空气净 化器公司工作。起初,赵某每两个月回一次家,对家里的生 活也尽力照顾,但是,自 2009 年下半年赵某到 XX 市 XX 模 具厂工作后,赵某便渐渐发生了变化:近一年的时间内,赵 某一直以工作忙为由没有回家,只是每月寄一笔钱给张红。 原来,赵某到 XX 市 XX 模具厂工作后,结识了在该市一家 夜总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余某(女,30 岁,XX 省 XX 县 XX 镇 XX 村人)。赵某贪恋这位小自己 27 岁的年轻丽人的姿色, 以各种小恩小惠相诱,而家境贫寒的余某贪图赵某的金钱, 也自然抓住赵某不放,2009 年年底,二人便以“夫妻”名义住 在了一起。 2011 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余某也随着赵 某前往,仍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此时的赵某周旋于张、 余二人之间,一边与余某过着“夫妻”生活,另一边对合法妻 子说要与之白头到老、相守终身。 2011 年 9 月,张红想到国外看望女儿,希望赵某一起去, 赵某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回绝了。后来,在张红的一再要求 下,赵某勉强答应到北京为其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却将 余某带在身边。张红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尽情嬉玩了 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 XX 市,并在 XX 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 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 2012 年 3 月,赵某向张红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 结婚,还要求张红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 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张红生活 费,张红当场拒绝。此后,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便没 有回过家,也没有给过张红一分钱。 张红认为,赵某包养“二奶”长达 3 年之久,自己与赵某的 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向 XX 市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自己与赵某的婚姻关系。 张红提出的证据有:赵某在 XX 市 XX 模具厂及广东另一 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时的房东、邻居的 证词; 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 XX 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 的复印件; 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 答案: 民事起诉状 自诉人张红,女,54 岁,大学本科毕业,汉 族,在××市××研究所工作,任该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在该 所宿舍楼××栋××单元××号。 被告人赵某,男,57 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原在×× 市××研究所工作,任该所仪器研究室副主任,住在宿舍楼×× 栋××单元××号。 2008 年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号。2009 年下 半年至今在××市××模具厂工作。诉讼请求:1.判决原告与被 告离婚; 2.对婚后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3.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xxxxxx 元给原告; 4.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xxxxxx 元给原告:5.诉讼 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我与赵某与 1984 年自由恋爱结 婚。婚后相亲相爱并育有一女。 赵某 2008 年辞职下海到广东省хх市хх空气净化器公司工 作,每两个月回家一次,但对家里生活仍尽心照顾,夫妻关 系也很和睦。 赵某 2009 年下半年到хх市хх模具厂工作后,渐生变化, 一直以工作忙为由不回家,仅是每月寄一笔钱贴补家用。后 来才知道赵某在 xx 市工作后结识了当地一家夜总会工作的 余某。并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 2011 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余某也随 赵某前往,并继续以“夫妻”名义同居。但同时赵某又骗我说, 要与我白头到老、相守终身。 2011 年 9 月,我希望赵某跟我一起去国外看女儿,赵某 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回绝。后来,在我的一再要求下,赵某 勉强答应到北京为其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却将余某带在 身边。我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尽情嬉玩了半个月后乘 飞机回到хх市,并在хх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 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 2012 年 3 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 婚,还要求我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 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我生活费,我 当场拒绝。此后一年时间内,赵某再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给 过我一分钱。 赵某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 3 年,而与我长期分居。夫妻 关系名存实亡,已无感情可言。现有赵某与余某在 xx 市 xx 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以夫妻名义同居时房 东、邻居的证词; 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хх度假村玩耍期 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 的复印件; 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九条,四十六条的规定, 请求法院依法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分割共有财产和 xx 赔偿 xxxxxx 元。 相关证据: 1、赵某在хх市хх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 以“夫妻”名义同居时的房东、邻居的证词。 2、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хх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 记表的复印件。 3、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 此 致 xxx 人民法院 起诉人:张红 20013 年 4 月 16 日 附:1.本状副本一份 2.xx,xx 证词,xx,xx 复印件各一份。